第103章 偷吃贼

拉棉花糖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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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雁回从赵允初那里离开,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不安,就顺脚去找赵允迪,想让他这几日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正在调戏他的小厮。

    怎么说呢,因为他这个爱好,所以他身边放的人,都是王妃再三挑选过的,保证绝对不会被他把上。不过赵允迪即使上不了手,也喜欢过过干瘾。

    他看到云雁回来,就“嘿”了一声,放过了一脸坚贞不屈的小厮,改成对着云雁回淫.笑。

    云雁回:“……”

    云雁回假装什么也没看到,跟他说了一下让他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狐疑地看了一下云雁回,他没事还真不会去关系他弟的状态,所以不像王妃一样还知道赵允初这几日心情不好。

    但是云雁回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他怀疑啊。

    云雁回也没有打算瞒着,直接告诉了赵允迪,并且说道:“你要负责任。”

    赵允迪:“……”

    关他什么事?

    云雁回:“都是你做的坏榜样。”

    赵允迪臭着脸道:“我还没来得及做榜样呢,我动都没动你。”

    云雁回:“……”

    赵允迪:“他如果真的学我,就不会这样了!”

    云雁回觉得心好累,懒得跟这个浑人说话了,“总之,你多照看你小弟吧。”

    虽然他觉得赵允迪是个坏榜样,但是有一点赵允迪很好,那就是他看得开,无论是被整成什么样,他每天好像都很快乐的样子。

    云雁回有时候会觉得,虽然他和赵允迪的生活内容不一样,但是说不定幸福值是一样高的。要是赵允迪能感染一下赵允初,那就好了。

    ……

    云雁回回去的时候,还站在院子外面,就闻到了炊饼的香味。

    嗯,绝对是肉馅的。

    路过的邻居也流着口水说:“大郎,又蒸炊饼啊?”

    云雁回:“……”

    唉,幸好他不姓武。

    “是吧,我阿娘在蒸……”云雁回进了家门,发现今晚的主食果然是炊饼,已经快蒸好了,也没什么要他帮忙的地方。

    云雁回把两个木盒拿出来,双宜还没回来,便将郑苹那个先给她。

    郑苹正在夹炊饼,云雁回就把颈饰摸出来,从后面挂在她脖子上,“阿娘,送给你。”

    郑苹一低头,差点被那里面的大北珠吓一跳,“哪来的?”

    “……阿娘,语气怎么好像我做了什么坏事?”云雁回郁闷地说,“之前不是托使团的人从辽国买了种子么,顺便还带了两颗北珠,拿去打了两样首饰。”

    郑苹一时惊喜异常,云雁回一直没告诉过她还有这么回事,女人都是爱美的,何况这是儿子送的。郑苹立刻放着炊饼不管了,跑去照镜子。

    云雁回赶紧接手,把炊饼都夹出来。

    郑苹特别喜欢这颈视,美滋滋看了半晌,又说得去买点新布,做点新衣服配。

    云雁回知道,这是不会完的,等郑苹做完衣服后,她会发现鞋子也要配新的,别的配饰也要配套,如此反复……

    不过享受这些乐趣也是好的,不像双宜。

    正想着,双宜也回来了,今天倒是穿男装,但是一头青丝就用一根素银簪子挽在脑后,穿得也很朴素。

    云雁回把饰品给双宜,看双宜拿在手里把玩,问道:“你现在是不是在心里想,好像根本没机会戴,太容易掉乐,不方便行动了?”

    像这些饰品的设计,本来就是给那些行止都很秀气的女娘们,根本不会有动作幅度特别大的时候。

    双宜讪讪笑了一下,“会有的,会有的,我找机会戴。”

    云雁回瞪了她一眼,“最好是这样。”又叫郑苹制衣的时候别忘给双宜也做几套。

    ……

    过了几日,郑凌又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约他出去吃饭。

    平日里都是在食堂蹭饭,今日偏出去吃,自然是郑凌按捺不住好奇,想要趁机问问云雁回赵允初的事情。

    两人就在开封府附近随便找了家脚店,叫了些酒菜,边吃边聊。

    郑凌探问起来,云雁回知道他又不是傻子,肯定明白了,便告诉他不用担心,自己已经将赵允初说服了,赵允初现在正在努力走出来。

    郑凌无语,“……居然这么听话。”

    挺不可思议的,但是想到赵允初平日真的是什么都听雁哥儿的,也就没那么难接受了。但是郑凌有点怀疑,感情这种事,真的能“努力”改变吗?

    不过看云雁回很相信的样子,郑凌也就没说什么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诸多无奈,一起端杯碰了一下。

    都是一起长大的,谁知道会生出这种事呢?

    郑凌还不知道赵允初早就偷吻过云雁回了呢,他还以为就是这次云雁回中蛊暴露的,其实云雁回早就发现了。

    两人碰杯吃酒,脚店内却是进来一位新客人。

    此人身形高大,穿着月百花氅,里面一条绯红的衬袍,脚上是皂色官靴,这打扮真的只有骚包两个字可以形容,常人穿了很容易显得油头粉面,尤其此人眉清目秀,面容极为俊美。然而,他气质却又十分寒冽锋利,顾盼之间,叫人心头凛然,生生压住了这打扮。

    店内的很多客人都注意到了他,没办法,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云雁回也瞥了一眼,然后在心里嘀咕,这么有范儿,但是没在汴京见过也没听过,外地人吧——

    云雁回也算阅人无数了,看一眼基本上就确定这位应该不是普通人物。

    不说别的,如果他肯靠脸吃饭,大概已经富甲一方了……

    店内的博士引了这人落座,然后报了酒菜名给他。

    大厅就这么大,这人又没有刻意压低音量,所以云雁回很轻易就听到了他的话:“给我烫陈年绍酒来——有鱼么?”

    博士忙不迭点头。

    云雁回在心里肯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此人果然是外地人,口音听得出来。

    这客人:“酒先拿来我看看,鱼也上来,我要选选。”

    云雁回听了,心里就直觉这是一个很挑剔的客人。

    那博士显然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连忙先抱了一坛酒来,开了倒一碗出来。

    客人出色的脸蛋上顿时露出了嫌弃的表情,“颜色不够浓,香味也略淡了些,这就是最好的了吗?”

    博士讪讪把酒抱了回去,又到酒窖了拿了新的来。

    客人一看,的确是上好的陈绍,这才满意了。

    还不够呢,博士还得去后厨用盆子把鱼舀出来,里面的鱼儿都又肥又大,最大的足足有两斤多,博士还夸口道:“您来得正好呢,这是正宗的禾花鱼,活活泼泼的,可以现杀了。”

    客人看他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禾花鱼?去年的吗?”

    博士噎了一下,“呃……”

    客人:“禾花鱼随水稻播种放鱼苗,这个季节才刚开始播种而已,而且一条小鱼苗,长在稻田里,几个月时间,最多长到巴掌大罢了。你这是去年收上来继续养的?”

    博士傻不愣登地点头,“嗯,对啊。”

    客人挑起淡红的嘴唇,嘲笑了一声,“可如今大相国寺里的禾花鱼养了那么久,已经都是乌黑发亮的样子了,你这条,不是普通鲤鱼么?”

    博士这才明白过来,自己面前的不是普通外地客人,反而是很懂行的,连周围的本地客人们都看起热闹,还起哄,他便再不敢蒙骗了,老老实实地认了。

    客人倒也不和他计较,吃了一口酒,眼睛都没看他,淡淡说道:“就在这里,把最大那条杀了,以免你们偷换了。杀完拿去干烧了,记得一定要放些许糖,里面放香菇,要鲜嫩,个头又需大过两枚铜钱,务必洗干净了。”

    博士听得两眼冒金星,记了下来,心道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客人,怎么这样难缠。

    然而他一看到这位客人,脚就有些发软,不敢不遵从,连忙跑到厨房去,一一嘱咐了,置办了菜,端回来之后,这个难缠的客人又十分大方地随手打赏了他一百多文,于是博士心里就又欢喜起来了。

    客人尝了这道干烧鲤鱼,浓浓的酱汁包裹着细嫩鱼肉,还有软嫩肥厚的香菇,吃了几口,他便矜持地道:“还过得去。”

    博士松了口气,笑吟吟地又夸了起来:“那是,不瞒您说,我们厨子和开封府公厨的大师傅沾亲,大师傅平日里也指点过他的。”

    这话呢,谁信谁就是傻子了。

    如今汴京城内拐弯抹角和开封府公厨拉关系的饮食业不知道多少,之所以都是拐弯抹角,当然是忌惮开封府啦,要是敢说从开封府公厨流出来的方子,早被抓去吃牢饭了。

    像这样弯弯绕绕地扯关系,本地人听得多都不信了,但是外地人还是会起几分兴趣的。

    但是博士好像又忘了,眼前这位客人对吃的很挑剔,也很懂。

    客人听了博士的话,非常刻薄地说道:“如果是这样,那开封府公厨恐怕是徒负虚名了。”

    博士:“……”

    其他好多听到了的客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点也没给店里面子。

    一旁的云雁回和郑凌相视一眼,也无奈一笑。

    这家店他们以前没来过,但是也曾经在别的店里遇到过自称和开封府公厨有些什么渊源的人,甚至连在同一个地方进菜的关系都听过,不过他们也都是一笑置之,不可能跟人较真。

    倒是这位客人,一句话把人怼得没话说了。

    这本是一桩小事,云雁回也没往心里去,和郑凌又闲聊了一会儿,就回开封府了。

    .

    到了次日清早,云雁回打着哈欠去衙门,吃早餐时遇到了公孙策。

    公孙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云雁回便问他:“先生,昨晚偷鸡去了吗?”

    公孙策瞪了他一眼,“是今日起太早了。”

    云雁回从善如流,改口道:“早晨捡鸡蛋?”

    公孙策:“……”

    公孙策看了看四下里,叫他附耳过来,小声说道:“早些时候,府尊大人要去上朝,却在房内发现了一柄不知从何处来的钢刀!”

    云雁回倒抽了一口凉气,“什么违法组织这么狗胆包天,居然敢威胁府尊?”

    听到这个,云雁回头一个想法就是觉得像现代给人寄子弹、刀片一样,但是他觉得很不可思议,除了庞太师,还有人有胆威胁包拯?而且即便是庞太师,人家也不玩儿威胁这一套,而是直接下手诶……

    公孙策摇了摇头,“对了一半,那并非是全然的威胁,钢刀附了柬帖,上写了冤,是给人伸冤来的呢。”

    云雁回头皮发麻:“血写的吗?不会又是鬼魂伸冤吧……”

    这么戾气十足的方式,总觉得很可怕啊,难道不给伸冤要索命?

    “墨写的。府尊赶着去上朝,便留待下朝查看,倒是把我叫去勘察了一番……”公孙策幽幽地说着,一副没睡饱的样子,“我还没看出来什么,你待会儿陪我一起再去看看吧。”

    “哦好啊。”云雁回应了,把粥和油条吃完了,就跟公孙策一起去包拯房里看那钢刀。

    云雁回一看,那钢刀也就罢了,寒光凛凛,旁边帖子上的确是四个字,“颜查散冤”,字倒是很有筋骨的样子,也不知颜查散是何人,又冤在何处。

    云雁回仔细看那帖子,听到公孙策在一旁说,“你看,左下角有点污渍,好像是油渍。”

    云雁回定睛一看,果然有一点油渍。

    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忽然把帖子放到鼻子下面嗅。

    公孙策袖手看着,调笑道:“好猎犬。”

    云雁回闻了半天,还真闻出了一丝问题,他认真地对公孙策说道:“不是在外面弄上的。如果不是投这帖子的人是咱们府里的人,那就是此人先在厨房偷吃了我们的秘制酱烧鸭才来的府尊房里……”

    公孙策汗颜,“还真的闻出来了?应该不是我们府里的人,府里的人若是要伸冤直接找老爷便可了,那这人还真是……伸冤饱食两不误啊,心情竟然如此悠闲?”

    何止是悠闲啊,简直是张狂好吗?到厨房吃了一顿,又把刀和字帖放过来,这行为简直狂得没边了,要不然云雁回怎么会觉得不像伸冤,像黑社会威胁呢。

    “更重要的是,咱们府里有巡夜的,虽然昨晚不是展护卫值夜,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人居然连入厨房、府尊房中两大重地,而无人发现,可见功夫了得啊。”云雁回摸着下巴说道,“幸好他只是来偷吃的,他若是来杀人的,人死了我们还发现不了呢。”

    “正是。”公孙策也是深忧这一点,“然则我们不知此人来历,只知道‘颜查散’这个名字,既然他是为颜查散伸冤,想必和颜查散有些干系,若是从颜查散身上查去,也许有些线索。”

    “那怎么找颜查散?”

    “他既然伸冤,肯定会自然出现的。”公孙策背着手道,“等着吧,不出今日应该就能知道颜查散是何方人也。只是还需让展护卫这几日严加巡守。”

    云雁回:“啊,那留刀之人不会再敢来吧?”

    公孙策看了他一眼,“一则,此人是个狂徒,即便我们严守,他也会一闯。二则,即便没旁的事,你怎么确定这贼子不会再来偷吃的呢?”

    云雁回:“……”

    嗯,说得很有道理。

    ……

    果如公孙策所说,不到一天,“颜查散”身份已明。

    包拯下朝之后,回衙门来,刚到门前,就有人扑出来喊冤,自称是那“颜查散”的僮仆,说他主人被告杀人,但其实是清白无辜的。

    包拯一听是颜查散的案子,自然留心了,将僮仆带回府中审问,又叫公孙策来旁听。

    云雁回因听了上集,不想虎头蛇尾,故而也跟来,躲在后堂偷听。

    这才晓得,这个僮仆是从祥符县来的,祥符县是开封府下面的赤县之一,他的主人正是投亲在祥符县的亲戚家中,谁知道忽有一日,有衙役来拿人,说他主人杀了府中娘子的丫鬟,他主人居然还认了,叫他好生不解,因为他们待在一起,主人明明没有杀人。

    这时候的奴婢大多都是雇佣制,还有自由身,同样属于良民,至少法律意义上是这样。即便是父母欠债没钱,也无权把孩子卖成奴婢,否则会受到惩处,抑制了大量奴隶的产生,真正的奴隶是很没有地位的。

    正因此,这个属于良民的丫鬟被杀了,杀人者要偿命。

    然而包拯只管审案,叫人去祥符县拿人,却没有问起昨晚的强人,叫云雁回更加好奇了。

    这主仆两个既然外地人,来开封只有一门亲戚,还诬告了他们,那么那个帮他们的人难道只是一个过路的吃货……啊不,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