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东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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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的傍晚,当秦东来学校找我,提出聘请我去他画室正在筹备的幼儿绘画班授课时,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慌。

    我想这大概是教夭夭一周以来留下的后遗症。前天下午我亲眼见到这位小祖宗险些把半截红色蜡笔吞到肚子里,至今心有余悸。尽管事后沉落不以为意地告诉我那盒蜡笔是她妈从国外带来的,纯天然材料,安全无毒,吞个三根五根问题不大,可小朋友吞蜡笔的人间惨剧已在我的内心深处烙下了严重阴影,便婉拒了秦东。

    原以为他会以我们的友情为基点再借题发挥一会,谁知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只是站在窗前弹了弹烟灰顺带一副人世沧桑的姿态感叹道:“你们学校姑娘的素质果然和两年前一样好啊。”

    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扶着画框干呕了两声,甩了甩画笔,说:“看了也是白看,想了也是白想,追了也是白追,好了也是白好,要不就是你包不起,要不就是你轮不着。”

    秦东一听还来精神了,“名花皆有主,我来松松土。”

    半响,我迸出两个字,“无耻。”又一转念,“啊,也对,对得起你那张耙子脸。”

    正当我俩掐得难舍难分,又听见一阵水桶被踢开的乒乓声,门口传来晶晶惨绝人寰地哀嚎:“我说飒飒啊,伦家真的受不了了~~~”

    可当她看到我们,空气一下遇冷,她愣了两秒,再度失声尖叫:“啊~~~~~我是不是见鬼了~~~~~这,这,这,这不是大东嘛~~~~~~”

    这一叫唬得秦东一下把我狠狠掼在地上,拔起腿一溜风似地往门外窜出去,“我有事先走啊哈哈哈……”

    晶晶眼疾手快地揪住他的领子,嘘寒问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多久了?怎么也不请我们吃个饭?”

    我坐在地上,神智尚未清醒,就听到秦东干巴巴地笑:“哈哈,下次下次”,他弹掉晶晶的手落荒而逃,状如鸟兽。

    我揉一揉巴掌看着依然沉浸在意外重逢的喜悦中,心花怒放意犹未尽的晶晶,甚为不解,“想当年,不是你毅然决然甩了他的么?”

    只见晶晶顿了一下,一拍脑袋,“你不说我都给忘了。对了,他来干吗?”

    “秦东啊。”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裤腿上的灰:“你从前不是说过他的自我介绍只需要六个字:性别,男;爱好,女,你说他来能有什么好事。”

    晶晶沉思一阵,肯首。

    我看了看表,果然又临近晚饭时间,难怪晶晶准时出现,一面洗着画具一面心中默数口袋里的钢镚,借机说道,“晚上还有一节西方美学史,我说晚饭你就……”

    话音未落,晶晶又撕心裂肺地挠起了画框,“我不依呀,我刚刚遇上大一的时候暗恋了三个月又二十八天的那位学长了……”

    “打住。”我为保住荷包里为数不多的钢镚,不得不沉重地打击她:“你哪段明恋暗恋不是这种开花不果先折枝的下场……”

    晶晶幽怨地啃了啃指甲,“可到了三个月又二十九天得时候我才知道,我喜欢的男人喜欢男人,当时我连喜欢女人的心都有了。”

    我打了打哈欠,“噢,这的确是人伦的悲剧。”

    就这样,我翘了课不说晚饭也全然没了落着,晶晶为了悼念她死去的爱情索性拉上我一块买醉。

    鉴于她那拿筷子蘸两下白酒就能晕过去的酒量,对于今晚她在灌下三瓶啤酒后抱着我大哭的行径,我已甚感欣慰,可劝了半天也止不住她凄凉的啼哭,遂放弃。

    我说,罢了,你这叫哭哭当排毒,谁知她哭得更欢了,哭着哭着就被啤酒的后劲冲得魂不附体,要不是我拦着,她打算拉着我上楼顶一起肩并着肩数着天上的流星许个愿……

    我们从离学校不远的某酒吧出来已经过了零点,我抱着元神出窍分离九霄的晶晶站在路边不知所措,寝室早已熄灯也不好意思让同学出来帮忙,而她要吐不吐的样子很叫人为难,是以司机纷纷表示拒载。

    就在这个当口,一辆银灰的宾利停在了我们面前,我刚觉得车子的款式好像跟简乔的是一样的,正在感叹前人莫忆,车窗便缓缓摇下。

    “你怎么在这里?”简乔扶着方向盘,微微侧身,目光凌厉地皱着眉头。

    我扶了扶晶晶软绵绵的腰,无言以对。

    “上车。”他说。

    一路上夜幕里路灯一明一暗地透过车窗打进来,简乔从不喜欢在开车的时候放什么音乐,于是气氛出奇得冷僻,包括晶晶,难得她在这种当口还能憋住方才的极端亢奋变得这么识大体。

    我憋了半天,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当事人约在这附近聊案子。”

    再没有对话。

    我坐在后排看到后视镜里的简乔,岁月的褶痕在这一刻变得尤为轻浅,他有着与从前一样的波澜不兴的眼神,和淡淡的表情,而学校附近的巷子有些窄有些绕,方向盘在他手中自如地翻转……眼前这一切,依然让我感叹命运是很奇妙的。

    我与简乔在我二十岁以前对对方的所有好事囧事都如数家珍,可以精确到他哪年拿了几张奥数奖状并在当年拒绝了多少姑娘以及我哪年挂了几门课并在当年来了大姨妈等等,可这一年零七个月互不干扰的生活中,要不是那天在酒吧门口见到他的车,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夏利已经升级成了宾利,这叫我想起前几天翻阅的某男性杂志刊登的汽车广告语说车子是男人的另一张脸,看来他在与我不相往来的这段时间里还完成了一次变脸。

    视线不经意移到他的手上,左手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白金圈,不张扬很朴素,有微弱的光。他的指尖总是凉的,只有掌心才有淡淡的温度,我想,连戒指也是凉的。

    那年我们登记的很仓促,按秦东的话说当真只是为了圆宋姨临终的一个心愿,根本没有心思买戒指,我依稀记得在某一天早晨起来他煎蛋的时候提了提,我却含着面包说买什么买,迟早得离。

    他真的再没有说起。

    现在一想,亏了。

    再抬头,两人视线在后视镜里相撞,他的目光划过我的眼尖又再度向前直视,而我也自觉地扭头看窗外,却觉得腿上一阵痒,痒得人心里发毛,刚伸手去挠就摸到一只热乎乎的爪子。

    是晶晶,酒后诈尸,一边摸毛还一边奸笑,“嘿嘿,飒飒,你大腿好滑。”

    这下轮到我灵魂出窍了,“大姐,你摸的那是裤子。”

    “嘿嘿,没穿裤子的我也摸过,很滑很滑,反正比我的滑。”

    我拍了拍她脑门,“那是因为你腿毛太多了吧。”

    简乔后背一顿,从副驾扯过一件外套抛过来,我顺势裹到了晶晶身上。

    “你做什么?”简乔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不是怕她冻着么?”

    “让你盖腿的。”

    “……”

    到了晶晶家楼下,我抱着她跟简乔道别,他站在车门边轻轻抓了一下我手腕,随即又放开,说道:“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说:“不用了,这么晚了,我在晶晶这里睡。”

    他凝视我,问:“那么明天?”

    “我自己去。”

    我们极有默契地在这句话后选择沉默,我把盖在晶晶身上的衣服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上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