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有马惊电

一生渣几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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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电

    那一晚的谈话不了了之,陆砂也并没有关注后续。自然也不知道,赵氏根本没有打消给他找个官家媳妇儿的想法。

    在赵氏看来,自家儿子那就是最出色的了,不论是人品、容貌,还是能力,那都是顶顶好的!虽然文采方面稍稍有点欠缺……在这个小小的坪林地界儿,也只得知县大人家的那个姑娘能够勉强配得上自己儿子了!这还有些儿委屈了环儿呢!

    不得不说,在对于自己家儿子的定位这方面,赵氏也不愧于其来自贾家的出身,这活脱脱是跟贾母看待贾政,王夫人看待贾宝玉的态度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有自己孩子是这世上最好的,就没有自己孩子配不起的姑娘!知县家的女孩儿算什么?这若是在京里,难保娶不上有品级的官员家的千金呢!想着,赵氏便有些黯然,脱离了那府,固然日子是好过了许多,可是这身份地位却也截然不同了……至少是孩子娶亲这件事儿上,选择的余地也窄小了许多……总有点对不起儿子的赶脚……

    所以,无论如何,都得为儿子把知县大人家的那位姑娘给娶回来!

    一连看了好几天的经史书卷,陆砂只觉得千篇一律。怎么说,也是跟后世几百万考生一起挤过高考那座独木桥的闯关成功者之一,为了应考,那复习的方法是一套连着一套的被考生们折腾出来的。陆砂自然也有自己的一套复习方法,再说这个年代只考古文,没有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等一系列各不相同的学科,陆砂即便偏爱理科,但是在这个年代切身生活了十多年,怎么也会了几手不是?

    收集整理了过往几年院考获得名次的考卷,不难分析出近几年考官的偏好文风。再探听到本次院考主考官是哪一些人,琢磨着这些人喜好的字体,再看院考的题目拟定,猜题也不是问题。就算压不准题目,那也算是深入解析了一个种类的命题,增加了一点知识面。

    十多年前,还在贾府时,赵氏曾经历过贾家政二老爷长子,贾珠因科考而丧命的事情。虽然当年因为这件事,她在私底下没少幸灾乐祸,嘲笑过王夫人。甚至还因着在明面上拿着这件事情刺激过王夫人,吃了几回的挂落儿也没让她的好心情衰减,直到探春出生即被抱走……可是,同样的事情若是落在自己身上,那可就是不敢想像的悲剧了!

    因此,赵氏这里也担着心,生怕陆砂步了贾珠的后尘。所以,虽然很希望儿子能够多多读书,考上好名次,可也丝毫不敢忽视了自家儿子的健康问题。整日里没事还要一会儿递上一盅各式各样食材熬煮的补汤,何况儿子亲口说了读书读累了,想要放松一下?

    这不?马上便张罗着,准备再给陆砂炖上几盅参汤……谁知,赵氏端着补汤来到陆砂书房外头的时候,却被告知——少爷骑马去城外散心去了……

    哎呦,我说儿子,你这读书读的到底是有多苦闷哪?竟然还需要用到散!心!的程度?! 这分明就是读书读懒了,想躲躲清闲呢吧!!!      ——by无语的赵氏

    不提赵氏啼笑皆非的放下汤,转身回了自己屋子去,顺道路上还感叹着自己对待儿子的态度,和那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贾府一大家子对贾宝玉的态度怎么越看越相似了呢……

    陆砂因为看那些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的题集,看得着实神烦不已,一早撂下笔蒙头睡了个饱觉起身,一问时间,竟然到了午时三刻。这会儿的人,上流贵族习惯了一日两餐,晚间再酌情看是否需要添一顿夜宵。而平民百姓之家,穷苦些的,自然也是遵循着祖祖辈辈儿传下来的习惯,每日两餐,多的也没得那个余力支撑一家子的胃口不是?稍微富足些的人家便是按着一日三餐的惯例来的,毕竟人嘛,习惯归习惯,但是一切都得以人为本嘛。既然有的吃,又何必省了那俩子儿,凭的累了自己个儿,误了赚钱的功夫,那才是得不偿失呢!陆砂一家子自打搬来坪林,也早就改了饮食习惯,一日正常是三餐,辰时初二刻用早餐,即早七点半,只比寻常稍稍晚了一会子。未时正用午膳,即为中午一点整。酉时三刻用晚饭,即晚上五点四十五左右。这样子饮食安排,于整天在内宅的赵氏便好了许多,至少白日里多了那一餐,一整天都饿不着肚子了。

    这边厢陆砂出府的时候,并未带上惯常随行的贴身小厮——新招来不过半年的十三岁男孩儿,名唤齐舟。只不过身上装了荷包,他可不是那些不知人间五谷的富家子弟,出门带钱这么点子常识还是知道的。

    从后门马棚子里直接牵了自己新得不过一年的坐骑,名字很俗气,就叫“惊电”——原本取得是“惊电”的谐音“经典”,可是念着这个“典”字儿总还要拐着一个音阶,实在有些不顺口,便又给改回了“惊电”。但是,却是一匹与后世的纯血马外形极其相似的银白色毛皮的小公马。是陆砂机缘巧合之下,从一位经商遇到仙人跳的马贩子手里买下的幼崽儿。小马长得那是一等一的神骏,也很得陆砂这样其实对运动无爱,只不过例行锻练提升实力的研究人员的喜欢,单就为了这匹小马不被养废了,陆砂还特地招了一个从军队里退下来的擅长照料马匹的马夫,专门负责照顾惊电,一年里,陆砂遛马出门的次数也比往常许多年加起来的还要多上许多。毕竟,搁现代,男人就没有不爱车的,有条件的人哪个会不给自己置办一辆爱车?在古代,没有车可以挑挑拣拣,但是还有马啊!拥有一匹马可是比一辆四个轱辘的死物更让技术员先生喜欢!男人嘛,最爱那种策马奔腾的豪爽感觉了!

    骑马出县城的速度自然不可能会慢,没用一会儿,陆砂就到了城外。经典虽然打小儿就被陆砂喂食、包养了,可似乎是天性里边就带着野性,也或者陆砂照料得当,反正这匹小公马的脾性实在称不上好,暴烈又调皮。现下见着了好几日没见的主人,那响鼻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打个不停,马头也直往陆砂怀里磨蹭,后蹄子在地上一直刨啊刨的。那热情劲儿别提了,叫平日里照料它的马夫周青见着了,心里真是别扭的慌,好个没良心的臭马!整日里照顾你的人你老是对着尥蹶子,如今见了正主儿就这般狗腿讨好……这真真是比人还会看眼色!

    周青的郁闷陆砂看在眼里,可也没管。嘿!他的马这样认主,忠贞不二的,他高兴可还来不及呢!哪里还顾得上周青是何感受?大不了在银钱上厚待他几分,以作补偿便是了……

    脱离了城市,来到野外,陆砂又不拘着它,惊电可算是迎来了自己最期待的自由时光!整天待在那巴掌大点儿的破马棚里头,可真是差点儿就把它给闷出抑郁症来了!平常时候,它又不乐意让主人意外的人骑上它的马背,主人也不是天天儿地带它出门遛弯儿,时常是被关在家里的。如今,逮着了机会,能在外头撒欢儿地跑一跑,释放一下这么些日子以来积攒在心里的热情,惊电怎么也不会浪费了这样好的机会不是?这不,一到了城外没多少行人的道儿上,就撒开了蹄子,风一样的飞奔了出去!

    若是有人看到,便要在后面感慨了:怨不得这马的名字叫惊电的!这跑起来可不是就跟一阵风儿似的,瞬息之间的当口儿,这便跑到视野尽头去了!只留下一道银色的残影,加上那跑动的路线并不是笔直在一条线上,可不就跟一道闪电一样?

    风声呜呜呜呜地在耳边呼啸,陆砂也是难得由着惊电的性子,让它撒开脚丫子地随便跑。惊电越跑越来劲儿,最后干脆连主人勒缰绳都管不住它了,只管顾着自己的性子敞开四蹄跑,但是好歹还知道不能把主人给颠下马背去……

    这一年来,陆砂虽然也练过骑术,天赋也还不错,但是到底比不过那些马术精湛的人,这被惊电玩了这么一出,陆砂那么点子骑术可就真是不够看了。最后,没办法了,陆砂只好紧紧攥着缰绳,趴伏下\身子,环着惊电的两条前腿上面一点儿,还不敢太过用力,就怕勒到这不听话的破马,惹毛了它,前肢要是立起来,那他一个不小心,就得摔个够呛了!

    连续跑了大半个时辰,惊电总算是停下来了。

    可是,这停下的地方不对啊!尼玛这完全是个陌生的地儿好不?!这年头可没有GPS导航仪,陆砂也不是常出门到处跑的货,就算他不是路痴,特么的这也完全找不着方向了好伐?!这特么还怎么回家啊!?

    陆砂咽下一口被风灌进喉咙里的气,默默算了一下,惊电的时速大概是100公里,方才跑了大半个时辰,即为一个小时多些,也就是说,在陆砂完全没注意的时候,惊电已经跑了200多里路下来了!一口老血哽在喉头,陆砂真心不知道,是该吐出来呢,还是干脆咽下去?!

    尼玛惊电跑到后来老子直接嫌风大迷眼给闭上了俩招子,完全木有看路啊!这特么还能不能在天黑之前回到家了?!

    就在陆砂心里悲愤吐槽之际,眼角一闪,捕捉到一抹艳色——

    边上那小河岸边儿,躺了块不知道嘛玩意儿的破布!!!还特么是人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