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他是我徒孙!

五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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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午饭后,林阳趁着帮奚梦瑶收拾锅碗瓢盆的时机,小声说道:“梦瑶,以后你还是别再送饭菜来了。一方面,是我担心你在宿舍里面用电磁炉炒菜引发安全问题。另外一方面,则是我着实不好意思再收受你的好处。”

    “放心吧,师傅,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奚梦瑶笑着说:“今天中午这顿饭,是我跟小娘子他们仨人做的交易。”

    “交易?什么交易?”林阳好奇的问。

    奚梦瑶倒也老实,将今天跟407宿舍其余三人达成的协议全盘托出:“我亲自下厨做顿饭给他们吃,他们帮忙说服您收下我做徒弟。”

    “这他妈也行?!”林阳在愣了片刻后,忍不住爆了句粗口。随后转身指着407宿舍里其他三人,义愤填膺的说道:“你们三个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居然为了一顿午饭就把我给卖了!我的价值就这么低吗?怎么着,你们也得多要几顿饭啊……”

    “师傅,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喔,对了,那罐峨眉毛峰,我放在了你的书桌上面。对,就是那只绿色铁皮罐子。”扔下了这么一句话,奚梦瑶抱着端来的碗盘转身就跑,生怕走得慢了,林阳就会将怒火撒到她的头上。

    刘湘丞笑的很不好意思:“老三,你别激动。你的价值,当然不止是一顿午饭这么简单。实际上,午饭只是协议的附加条款……”

    林阳拉来张凳子坐下,没好气地说:“这么说来,还有别的条款了?说来听听,我倒是很好奇,你们将我给卖了个什么价。”

    “就是跟奚梦瑶她们宿舍建立联谊宿舍喽。”刘湘丞回答道:“本来我们是打算让你出面游说的,不过既然奚梦瑶找到我们帮忙,那我们就趁机提出了这个要求,也免得再给你多添麻烦。”

    林阳哼道:“你们这样做,还不算是给我添麻烦呢?”

    “三哥,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周良在这个时候开口道:“你有了梦瑶妹纸,逍遥快活,也得让我们兄弟跟着沾点光喝点汤啊?我们可是调查过了,奚梦瑶她们宿舍里住着的妹纸,都长的挺不错……”

    林阳皱起了眉头:“拜托,我说过很多次,我和奚梦瑶之间,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周良一摊手:“你说的这话,就算我们肯信,别人也不会信啊。现在整个中医系都在传这件事情呢,说你刚来学校没两天,就把一个漂亮的系花妹纸给追到了手……”

    “胡说八道!”显然,林阳并不相信此事。

    “哟,都在呢。”

    就在这个时候,宿舍门被人推开,一个身材瘦高,戴着眼镜的年轻人笑着走了进来。

    这个年轻人,正是林阳他们所在班级的代理班长李春秋。

    “班长大人这是到我们宿舍来视察吗?真是让我们407上上下下蓬荜生辉啊。”刘湘丞调侃道。

    看得出来,他对李春秋这个人的态度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有那么一点儿不太待见。

    “什么视察不视察的,我就是来提醒你们一下,记得下午两点半准时到学院大礼堂开会,可千万别迟到或者不到。”李春秋摆了摆手,仿佛对刘湘丞的调侃毫不在意。

    随后,他目光落到了林阳身上,笑着说:“林大才子现在可是我们学院男生的偶像啊。短短数天的功夫,就用渊博的学识折服了考古系近十年来最漂亮的系花。这份把妹的本领,当真是让我钦佩不已。以后有时间,咱们哥俩可要多聚聚。我还想要向你讨教几招把妹的招数,也好早日脱团告别单身……”

    “谣传,这都是谣传!”林阳极力否认。

    “好了好了,林大才子你就别谦虚了,拿下别系校花,可是一桩为我们中医系、尤其是中医系男生添光增彩的事情呢。”李春秋没有在407宿舍久待,打趣了林阳两句后,便转身朝着隔壁宿舍走去:“我还要去通知其它宿舍,就不打搅你们休息了。”

    等到李春秋走远后,周良小声哼哼了一句:“今天下午在学院大礼堂里开会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至于还要挨个宿舍再通知一遍的吗?”

    刘湘丞嗤笑道:“小娘子,你就不懂了吧?他表现的这么积极,可不就是为了去掉班长前面那‘代理’两字吗?而且我听说,他不仅想要做正式的班长,还在积极巴结学生会的人,想要加入学生会呢。”

    “管他是要做班长还是学生会主席,都跟我们没有关系。与其将时间都耗费在了这些事情上面,还不如多看几页书。”埋头看书的马万文说道。

    他的这句话,让刘湘丞很是赞同。

    对于大学生来说,做班长加入学生会,无疑是一种自我历练。等到毕业走上社会后,这份履历,也会在自己找工作的时候,增加不小的印象分。

    努力上进,自然是没有错的。

    可上进要变成钻营,那就有些过了。

    刘湘丞不待见李春秋,也是因为这人太会钻营。

    在刘湘丞看来,别的专业还好,医学专业就应该把心思都放在学业上面,而不是去想方设法做班长、加入学生会。毕竟,医学类的学生,以后是要直接面对病人的。如果光顾着钻营前程而耽误了专业学习,无疑是对病人的不负责。

    当然,在这件事情上面,各有各的看法,很难说是谁对谁错。

    下午两点半,407宿舍的四个人,几乎是踩着时间点走进医学院大礼堂。

    此时,在宽敞明亮的大礼堂里面,早已经坐满了人。

    医学院数百新生,基本上都来齐了。

    在寻找班级所在位置的时候,林阳意外的发现,礼堂里面不少人都在打量着他。甚至,好些人还在对他指指点点。

    靠着超人的听觉,他清楚的听见了左前方那几个人的窃窃私语。

    “瞧见了吗,这个人就是中医系的情圣!”

    “看上去也不过如此嘛,我还以为能让系花倒追的男生,长得有多帅呢。”

    “你就不懂了吧?虽然论长相,他只是小帅。但是,人家有才华有内涵啊!我可是听说了,系花妹纸是因为他做的一首诗而倾心,乃至到追的!那首诗我依稀还记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停!停!这两句怎么听着有些耳熟啊?这不是秦观的《鹊桥仙》吗?明明就是一首词,怎么变成他做的诗了?”

    ……

    听到这些话,林阳方才明白,之前周良说事情已经传遍了中医系并非夸大其词。瞧这架势,在今天过后,多半整个医学院都会知晓吧?

    “用不用这么夸张啊?我就这样莫名奇妙的被情圣了……”对此,林阳真的是哭笑不得。

    在感慨现在的人都太八卦、太能牵强附会乱猜乱想之余,林阳也在心里面提醒自己,下来后一定要跟奚梦瑶好生谈谈,可不能够再让这场误会继续下去了。

    现在是被情圣,下一次,不知道会不会被禽兽?

    很快,林阳他们就找到了中医系三班所在的位置。

    这个位置,离着主席台很近。

    而且,因为林阳四人来的比较晚,更是只剩下了第一排的座位还空着。

    “完了完了,我就说应该提早点来的吧?现在好了,只剩下第一排的座位,想要睡觉玩手机都不可能了。”周良哭丧着脸说。

    众所周之,学校里面开会都是超无聊的。基本上,校长副校长老师等等人的讲话,都是又臭又长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靠做别的事情才能够打发无聊时光。然而,林阳他们的位置在第一排,就注定了跟开小差无缘,也难怪周良会郁闷不已了。

    “你还好意思说呢,要不是你睡得跟死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我们会来的这么晚?第一排就第一排吧,权当是锻炼意志了。我就不信,咱们四人连几个小时都撑不过去。以后要上手术台的话,可不止这么些时间呢。”作为宿舍老大,同样也是舍长的刘湘丞开口说道。

    话虽然说的很好听,可里面的语气却是万般无奈。

    看得出来,他对坐在第一排,也是很不爽的。

    四人中,大概也就只有林阳和马万文是真的无所谓了。

    在四人入座后没多久,医学院的几位正副院长便鱼贯而入,依次坐到了主席台前。

    “老幺,把你的水给我喝一口。”不知道是不是被人背后议论多了的缘故,林阳突然感觉很口渴,一把抓过了周良带来的那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喝了起来。

    “咦……”就在这个时候,林阳听到了陈诗文的声音:“这不是丁国华吗?”

    大礼堂里面虽然光线充足,但因为没有直面阳光照射,所以陈诗文能够脱离玉山在现实世界里待会儿。

    因为林阳还没有将所需的工具和药材种子送进玉山,陈诗文在玉山里面也是闲着无事,一有机会就喜欢跑出来晃悠。

    瞧着陈诗文所指的那个四十多岁、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坐到了主席台正中央、医学院院长的座位上,林阳随口问了句:“怎么,你认识我们医学院的丁院长?”

    说罢,他又喝了一口水。

    “当然认识了,他是我的徒孙。”陈诗文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