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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亮的很晚,林辰和姚子清穿过村子,走在去十里镇的小路上。
其实,再晚上一会儿,村子里就会有牛车去十里镇,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牛车了。但他们家的牛车,林冽种地要用。而村子里的车,他们很有默契的都不愿意坐。
姚子清是性格古怪,林辰则是想要与妻子多处一会儿。他们夫妻两,单独相处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想要眉目传情一番,都有人在旁边亮闪闪的。偏偏,打搅他好事的人,都是他最亲的人,他连怨恨都不能。
经过一番忙碌,路两边的地里,秋粮都已经被收割进了家里。有些地里虽然已经种上了明年的夏粮,但还没有发芽。曾经郁郁葱葱的田野里,如今除了田埂上的野草树木,便一片光秃秃的土地。
东洲一代的土质还是很肥沃的,颜色呈黑红色。
“……”林辰想要和姚子清说话,却忽然发现,他竟然也有些肉麻,不太愿意总喊她的名字,索性直接握住她的手,柔声问,“要不要我背着你?”
夜色里,林辰的眼睛格外明亮,闪烁着小火苗一样的光亮。
周围万念俱寂,一个人都没有,让姚子清有一种天底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错觉。而这样的环境……她还真有些害怕?林辰忽然这么肉麻,不会是发情了吧?
说起来,他们这对夫妻还真是……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洞房花烛夜也没有。有了名分至今,只那什么了一次。
就算她只是个女人,没什么经验见识,但毕竟阅历在那儿呢。据说,像林辰这样血气方刚的年纪,本就对那些事情有了正常的需求。一旦尝到了滋味,需求便更加旺盛。除非他不是个健康正常的男人。
若是,两个人有感情的话,需求又会增加,
她天生在这方面比较冷淡。但林辰这些日子的表现,也让她惊讶不已。从表面上看,跟之前几乎没有区别。不知道他是自制力超凡呢,还是也和她一样,有些冷淡?
“想什么呢?”林辰声音有些暗哑的笑道。
姚子清猜测的不错,林辰现在确实有些心猿意马,浑身发热。多好的机会啊?半夜三更,周围没有一个人。他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那一夜。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难以忘怀!这些天,他不止一次的想要再来一回,压抑克制的很幸苦。
可他毕竟不是冲动任性,感情用事之人。
如今其实是黎明了,之所以这么黑,是因为天快亮了。相信用不了多少,就会有人了。他既不想与他的妻子在野外乱搞,那样总让他这个规矩方正之人觉得轻浮,觉得是对妻子的亵渎与不尊重。同时,他又无比害怕被人看见。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也非常小心眼,有时候他甚至想要永远把她藏在家里,不许任何人看见。让她完完全全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之所以忽然忍受不了现在的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
他想要回到从前,想要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就算是不能,他也想要过上更高贵的生活。让他的妻子能够和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太太,小姐奶奶们一样,只需在家里享受就行。不用抛头露面,既幸苦,又总是让别的男人看。
姚子清看了看周围,笑着点了点头,“好啊!你背我!”
虽然她现在体力充沛,一点都不累,但真的很怀念被林辰背着时的感觉呢!反正他体力也很充沛,不会被累坏的。
“……嗯。好吧。上来。”林辰本以为,姚子清又会像以前一样拒绝他呢。没想到她答应的这么顺溜。看着她忽闪着的眼眸,调皮而快活。他也快乐不已。刚才那种蠢蠢欲动,*上的邪火也被这纯粹而幸福的快乐所驱散。
于是,姚子清几乎是把自己当小姑娘一样,毫无顾忌,撒娇一样让林辰背着。而林辰则有些忘乎所以,颇有些二愣子的背着姚子清,也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像个真正的少年人一样。
事实上,林辰才二十岁,本身就是个少年人。但自从十年前那场变故之后,父亲又一蹶不振,性情古怪,他这个大哥不但不能把他当父亲依靠,还要挑起千斤重担,像父亲一样给几个弟弟依靠与安全感,又要给几个弟弟做表率,教导他们,免得他们学坏,还要尽量维持他的威严,使得他在不知不觉中,便失去了少年人该有的许多特质与乐趣。
“林辰,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舒服惬意的趴在林辰背上,有一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声音不由自主的就有些娇憨发嗲起来。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忽然道。
“啊?”姚子清一愣,或者说是故意装愣。喊他大哥?这怎么可能?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尽然学姚子清,声音也有些小孩子气,固执而又认真的重复。他早就听不惯她喊他名字了。连名带姓,只有长辈,同辈的朋友与伙伴,或者陌生人才喊。可她是他的妻子。
“呃……好啊。大哥~~!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心情好,肚量便特别的大,既然他想要,那就喊他‘大哥’吧。反正一个称呼而已。再说,她自己其实也很喜欢的。真实年龄什么的,对她来说真的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只要她不说,谁又知道呢。
“调皮!”林辰被姚子清故意娇滴滴,还带着勾的声音,喊得浑身酥麻,忽然像中电了一样。之前才刚刚消散的渴望与邪火,忽然间又窜了出来,瞬间遍布他全身。无奈之余,忽然觉得他这个妻子,简直就是个妖精。她要是生活在宫廷里,没准就是那传说中的祸国妖妃。
不过,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愿往这方面多想,只是有些惆怅与忧虑,学着姚子清的样子,夸张的叹了口气,酸酸的道:“真想把你藏起来,不许你见人!”在他看来,她简直就是这天底下最完美的女人,很有可能招惹来坏蛋呢。
“我还想把你藏起来呢!”姚子清一副颇为认真的口吻道。其实在她看来,林辰也是个魅力无限的男人,长相就不要说了,就是性格与能力,也很能吸引女人。他现在也就是太穷了,么钱么势,不然,一定有不少女人愿意上赶着。
就这样,两个人肉麻来,肉麻去,乐此不疲,一直肉麻到天亮了,十里镇也就在眼前了,才恢复了正经。路上已经有不少行人。姚子清也享受够了,不愿意被人当猴戏看。让林辰放下了他。
十里镇一如既往的热闹,虽然据传南边要打仗了,局势十分危急,但日子还得照常过不是?总不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就自己吓自己。
林睿是个勤快人,早早的就打开了铺面。
一大早的,也没什么人。他的合伙人陶小幺比他还要勤快,一大早就来找他。这一次,他去六十里外的一个县,收了一批货,没有回十里镇,直接去东洲城处理了。一共一百两的本钱,除去路上的花费等消耗,净挣了一百零三两。
两个人拿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合起帐来,真正是亲兄弟,明算帐。
核对无误之后,六十两的本钱,陶小幺才二十两的本钱,周掌柜也凑份子,搭了二十两的份。林睿先把三两多的零头给陶小幺做幸苦跑路费。然后才分银子,他分利六十两,连本钱一百二十两;陶小幺分利二十两,周老板分利二十两。
“这一次做完了,我们散伙吧!”陶小幺没有正形的趴在柜台上,笑眯眯的道。
林睿冷哼了一声,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是答应,“好。散就散吧。”
虽然,陶小幺的做法挺没良心的。想当初陶小幺手里没有一文钱的本,又畏首畏脚,瞻前顾后的,胆子贼小。是他给了陶小幺七十两银子,帮忙出谋划策,给与鼓劲,让陶小幺做的生意。然后利滚利,终于让他手里也有了本金。
但事到如今,陶小幺手里也有四十多两的银子了,想要自己一个人做,完全可以,何必再搭上别人呢?他早就直到,陶小幺不是个好人,这一天也在情理之中。他也很早就认清了现实,从来不指望谁是好人。
“你以后还要做这个吗?”虽然散伙了,但出于对做生意的热爱,林睿还是忍不住和陶小幺商量议论起来。
“不知道。”陶小幺有些犹豫,做的这一行风险太大了。倒腾的好,际遇巧合之下,没准就发了,比如说这一次。做的不好,像之前的好几次,他们两个人一共才挣了三十几两。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陪了?
“你看看,我下一次该倒腾什么?”陶小幺又问。对于林睿,陶小幺是很佩服的。这小子长的一副好皮囊,但却再精明不过了。而且,他的感觉分析也很敏锐。总能从蛛丝细节上发现商机。离开了林睿,他还真有些忐忑呢。
“不知道。”林睿摇了摇头,“我想着,做这个终非长久之计。”他们做的无非是投机倒把,抵买高卖,赚差价,顺便做些收购山货之类的生意。但哪那么多的东西与机会,给他们倒卖啊?一个弄不好,价格波动,或者压了货就不好了。
再说了,陶小幺都不与他合作了,他这么小气的人,不给陶小幺使坏就已经很大度了,怎么可能帮他?
但陶小幺脸皮很厚,才十九岁的他,九岁时就跟着父兄当起了卖货郎,走街串巷,不但练了副好口才,还练就了一副厚脸皮。只要林睿不翻脸,还搭他的话,哪怕偶尔讥讽刻薄他几句,他也不生气,缠着林睿说着他的见闻。
投机倒把嘛,自然要对物价与消费状况很了解才行。在这方面,陶小幺是真有一手,消息格外全面而灵通。他们要做的是,从这些消息里寻找商机。
两个人正说着,林辰和姚子清来了。
“大哥。”林睿连忙从柜台后站起来,高兴的打招呼。他本来想要跟姚子清好好相处的,但想起她昨天的无耻行径,干脆不理她了。
“大哥。”陶小幺也连忙跟着林睿起身,笑的比林睿还要亲切乖巧,再加上他长的虽然不如林睿俊秀,但也眉清目秀的,看起来居然和林睿挺像。
“真是物以类聚。”姚子清不在乎林睿对太的冷淡,自言自语了一句。不用解释,她就知道,这位小哥儿就是帮她推销胭脂,然后跟林睿合作做生意的那位货郎。
林辰也听林睿说过这位,一眼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冲他友好的笑着道,“你是陶小幺吧?”
“大哥,正是我。这位是嫂子吧?”陶小幺笑的无比真诚的道。还礼数周全的看向姚子清,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之色,但却转瞬而逝。
“行了你。装什么乖巧?滚!”林睿实在看不得陶小幺逼她还要能装的样子,直接就赶起了人。他林睿的大哥,哪能让别人甜言蜜语的哄骗了去(虽然明知道哄骗不去)。
陶小幺不想走,又厚着脸皮,嘴里抹了蜜似得跟林辰贫了几句。可惜,他小瞧了林辰。别看林辰长了一副正直淳朴的脸,其实弄聪明,不比林睿差。他一个外人,哪能比得上人家兄弟之间的默契与感情?
“那陶兄弟就慢走吧。”林辰直接给弟弟帮忙,一脸厚道的送客。
陶小幺无法,心理暗骂林辰不愧是林睿的兄弟,但不知道怎么的,虽然曾经把林辰当淳朴厚道的老好人,软柿子,但在林辰跟前,他竟然忍不住的心底暗自敬畏,不敢太放肆,只得告辞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