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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习习,一轮弯月徐徐高升。
府城不比乡下,天黑即关门闭户,此时街道两边灯火相连,低头看地面,连青石板上的纹路都是清清楚楚。
置身这样繁华的景象之中,不由令人好奇、兴奋。
“开酒楼?你们?”
欣赏了一会街景,沈少卿突然扭头,似笑非笑地对赵王孙说了一句。
“呃……,那什么,都是自家人了,有财自然是要一块发。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出钱,你们出力,我敢打包票,咱们的酒楼一定会财源滚滚、日进斗金!”
一路之上,正盘算着如何从跑堂小哥着手,狠狠挖天外天墙角的赵王孙,被他的一句话拉回了现实,三人此时虽然称兄道弟的,可相识却不到一天时间,一切还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不过愣怔了一下之后,他便亲热地揽过季宣怀的肩膀,厚着脸皮说道。
“俗话还说过,亲兄弟,明算账。”
见沈少卿皱眉看着两人,似有些不满,季宣怀利落地摆脱赵王孙的纠缠,似真似假地反驳道。
“唉,看来我真要找郎中买些眼药了。”将两人配合默契,瞬间便将自己给孤立了,赵王孙故意低眉耷眼,做出一副可怜相。
“我看也是,眼里装着金闪闪的两块金子,哪里还能看得到路呢?”季宣怀与沈少卿并排走在前面,顺着他的话打趣道。
“滚!小爷的确要好好洗洗眼,阅人无数的我,怎么会觉得你是个忠厚老实的呢?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赵王孙不甘心地快步上前,三人并排而行后,他瞪了季宣怀一眼,做痛心疾首状,见两人并不是真的排斥他,又正色道:
“我是说真的,我以我爹作保,绝对不会让你们吃亏的。凭我的家底和人脉,季表弟的厨艺,沈表弟你以后的官运,只要我们联手,富甲一方绝对指日可待,怎么能够白白浪费这大好的机缘呢?”
他满眼热切地盯着两人,两手紧紧握成拳状,誓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之道。
“咳咳,表哥看路!”
两人见他竟如此紧张,不由会心一笑,沈少卿原本想说几句让他安心的话,却在看到迎面而来的东西时,转口提醒他道。
“嗯,嗯?哎呀!”
一直扭头等他们表态的赵王孙,见他们没有拒绝,不由松了一口气,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那般说,可还是下意识地照做了,幸好他转的及时,不然就要与一张驴嘴亲密接触了,猛然跳到一边的他指着驴头大骂道:
“蠢物,走路怎么不看道!撞坏了小爷你赔的起么!等小爷以后发达了,天天拿你做下酒菜!”
明明走路不看道的是他,他却还能骂的如此理直气壮,大概刚才是真的急的上火了,此时迁怒在一头驴的身上。
好在他只是和驴计较,驴的主人家也只当做看了一回笑话,便赶着毛驴继续上路了。
“那个……”
发了一通无明业火之后,赵王孙终于恢复了常态,看着笑的很是开怀的两人,也顾不得自己刚刚出过丑,语带期盼地道。
“既已认下了你这个表哥,那便自然是一家人了,表哥何故如此客气?”
不再吊着他,沈少卿看了看季宣怀,然后冲他微微一笑,拿他先前的话回他道。
“是、是,一家人,走,咱们这便回家!”
他就知道自己是不会看错人的,激动之下,声调也拔高了许多,引的行人都向他们这便张望,还以为三人当真是久别重逢呢。
由于一路奔波,昨天又惹出不少事来,第二日几人起的倒不算早。
洗漱收拾完毕后,赵王孙不等季宣怀进厨房,便拉着三人又上了街,在一家早点摊上坐定后,仍不满意,直到将他平日里喜欢的早点都搜刮了来,才热情地招呼起两人来。
包子、蒸饺、馄饨、羊肉汤、鸡粥、豆浆……
一道道热腾腾地摆在桌子上,季宣怀和沈少卿大多都吃过,可眼前的这些又都与他们以往吃的有些不同。
比如同样是包子,这里的包子还没有安乐镇上卖的一半大,包子上的褶捏的像朵花似的,更为奇特的是,皮又薄又软,却没有一点破损的痕迹。
蒸饺也是一样,晶莹剔透的,如同用雪包成的一般。
最与众不同的,要数那份鸡粥了。
只听名字,很容易便认为是用鸡肉煮成的粥。可用筷子搅了搅,虽然的确有一股鸡汤的鲜味,却看不到一粒米,一块肉。
听赵王孙介绍,才知道,这粥是取肥母鸡的脯肉,去皮去筋膜后,用刀细细刮成鸡腻,再用调料精心烹制备用,余下的部分连肉带骨放到锅里熬汤,客人点后,在滚烫的鸡汤中,加入调制好的鸡腻、细米粉,还有碾碎的火腿屑、松子肉,最后还要撒上一撮碎香葱。
总之一句话,同样的东西,府城里的人吃的更加精细、讲究。
看着眼前的早点,季宣怀暗自感慨道,怪不得先生在要求他拼了命的练习同时,总是说起外面有多好,向他们在安乐镇时,吃食可以算是最好的了,可与这里的一比,简直就只是果腹而已。
“发什么呆啊,赶紧趁热吃,看又看不饱肚子!”
见季宣怀迟迟不动筷子,早已端起碗来的赵王孙催促他道,随手将包子往他面前推了推,示意他夹一个尝尝。
季宣怀倒是没有拒绝,顺手夹了一个,却没有夹到自己碗里,而是径直给了沈少卿。然后才自顾自地吃起来。
“等一下!”
包子的皮太薄太软,夹起来都有些费劲。好不容易到了嘴边了,季宣怀刚要张嘴去咬,却被沈少卿喊住了。
至于原因,赵王孙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是太明显了。
从把包子推到季宣怀面前起,他就放下了自己手中的碗筷,不怀好意地盯着季宣怀的一举一动,等见到季宣怀将第一个夹给自己时,他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说他没有什么预谋,沈少卿是怎么也不肯信的。
“既是表哥请客,当然要你先吃了。”
沈少卿也不多做解释,只是将包子又推到赵王孙面前,不容他拒绝地说道。
“咳咳,这般客气做什么?我先吃就先吃。”见小心思被识破,赵王孙只好从善如流的夹起一个。
只见他并不是像季宣怀那般,直接将包子夹到嘴边,而是放到空碗中,连碗端起,送到嘴边小小咬了一口,看情形,只是咬破了一层皮而已,然后就着被咬开的地方,先是将里面的馅料吸进肚里,剩下一层包子皮,是蘸着醋吃下去的。
这还是吃包子么?作为一个厨子,季宣怀还是觉得十分纳闷。包子,不就是应该大口咬下去,连皮带馅一起吃么,这里怎么吃的这般古怪?
纳闷贵纳闷,季宣怀还是照着他的吃法做了。
小心翼翼地咬开,才发现,难怪包子会这么软,原来里面装的都是滚烫鲜美的汤汁,若是像以往那样,一大口咬下去,舌头被烫掉一层皮都是轻的。
不过倒真是新奇,味道也很好,只是不知道,这汤汁,是怎么被包起来的,而且一点破损的痕迹都没有,实在是匪夷所思。
全副心思都放在了这种新吃法上,季宣怀倒也没工夫去和赵王孙算账。三人美美地吃完了早饭,便商量起接下来的行程来。
试期将至,沈少卿要精心备考,是不能和他们一起到处游逛了。
于是他一个人回了住处,季宣怀则和赵王孙一起,一来熟悉熟悉府城的环境,二来买一些礼品,前去探视被他们解救的跑堂小哥。
对方既然得罪了天外天的二少爷,想来是回不去了。若是个忠厚老实、手脚勤快的,一定要趁着这个机会,将人拉拢过来。毕竟开酒楼不是过家家,业务熟练的老手,绝对是不可或缺的。
而在此之前,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收回被租出去的门面。
由此可见,赵王孙绝对是可行动派。昨天晚上刚达成合作的意向,连个具体的计划都没有,他却已经着手酒楼的问题了。
纵然他再急,也不可能要求租用的人立即关门搬走。事关各自的生意,自然就不是几句话便能解决的了。
见一时半会说不通,而自己又插不上话,季宣怀便和赵王孙打了个招呼,一个人出了店门,沿着街向前走去。
路上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每家都恨不得把东西夸到天上去,虽然不会轻易上当,但他倒是看得很是高兴。
从昨晚在天外天吃的那顿饭,都今早的饭食,再到此刻的所见所闻,季宣怀不由越发兴奋起来。
赵王孙说的一点都没错,他的确不是个忠厚老实的人。他知道自己的能力,知道自己的追求,并且从来都不会畏惧挑战!
从这里开始,他要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厨艺,要给沈少卿更好的生活,要实现重振留仙居的誓言,更要让安乐村里的每一个人知道,他宣怀从来都不甘心做一个无赖!
随着内心的冲动,他的步伐越来越大,一不留意,似乎将什么东西碰倒了,还没等他仔细查看,一个孩童的哭声便在身边响了起来。
见撞到了人,而且还是一个小孩,他连忙蹲下身来,一边道歉,一边将小孩拉了起来。擦了擦小孩脸上的泪水,又检查了一番是否受伤,见无大碍,才放心的打量起眼前的小孩来。
小孩是个男娃,七八岁的样子,却比他小时候看着要白嫩多了,圆嘟嘟的脸上,一双大眼睛,那眼睛既黑又亮,有一瞬间,让他想起了某个早就该被遗忘的人,那个人长的很是普通,唯独一双,让整个人灵动、有生气了不少,只是后来泪水太多,便也变得空洞、枯竭了。
“嗝……呜呜……”
小孩也很有意思,见装自己的坏人看着自己发呆,他也不害怕,虽然嘴里仍然一抽一抽的哭着,可脸上却一滴眼泪也没有,一双圆眼不停的转动着,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小伙子,还不赶紧好好哄哄,那么大点的孩子,你跟他置什么气啊,连点做兄长的样子都没有,现在的年轻人啊,唉!”
不明真相的路人,见这一大一小对峙着,不由出言劝解道。
“哥哥……呜呜……”
季宣怀还没说什么,小男孩倒是一点也不怕生,立即软软地喊了一声,怕他不答应,还讨好地拉了拉他的袖子。
怎么有一个赵王孙?难道府城里的人都这般自来熟么?
季宣怀一阵愕然,努力了半天,也没能挤出个笑脸来,只能站起身,四处寻着小孩的亲人。
这么大的孩子,不可能一个人跑到街上来吧?
可就是没有一个前来认领。
“哥哥,我饿了。”
小男孩不仅不认生,还十分不客气,尽管面对着一张冷脸,他也能放心的撒起娇来。
谁让自己撞了人呢?季宣怀只好又去寻饭馆,想着等他吃饱了,就让他回家去。
“哥哥,饭太贵,我们还是吃糖葫芦吧?”
见季宣怀拉着他就往旁边的饭馆去,小男孩再次开口道,就是不肯离开身边的糖葫芦小贩,生怕季宣怀不答应,又讨价还价道:“就要两个,好不好?”
“小哥,给,一共十八文钱。”
目睹全部过程的小贩,立即将两窜糖葫芦递了过来,顺便大方地提供信息道:“这小孩在这里站了半天了,瞧着也不像穷苦人家的孩子,可身上却一文钱也没有,也不像是个傻子,说不定是嘴馋,跟家里走散了,你在这等一会,他家人怕就找过来了。”
“不过依我看,你还是别管他了。一个小孩就敢跟你要糖葫芦,如果大人是个不讲理的,还不敲诈你几两银子去?”
季宣怀没有理会他,可看着正专心啃着糖葫芦的小孩,他也有些头疼。
“怎么,才一会儿不见,你连儿子都这么大啦?我表嫂人呢?”突然出现的赵王孙打量了小孩一眼,不正经地开玩笑道。
“哥哥,这个坏人是谁呀?”
季宣怀还没回话,小男孩却往他身后躲了躲,瞅着一脸坏笑的赵王孙问道。
“你这小屁孩,赶紧叫舅舅!”赵王孙将脸一拉,故作威严道。
“你胡说!我舅舅去地下睡觉去了,娘说他不会再回来了。”小男孩一点都不好忽悠。
“这是谁家孩子,太气人了!”自找晦气,赵王孙郁闷地道。
“哟,小宝生,怎么跑这儿来了?叫我们好找!李嫂都快急坏了,赶紧跟我回去。”
终于,有个年轻姑娘找了过来,大概真的很急,既没有理会两人,也没有询问小男孩手上的糖葫芦是哪里来的,只顾抱起人便走,嘴里还嘀咕着:“要是误了小姐的事,看李嫂打不打你!”
“我说,这到底是……”
“没事,走吧,不是要买礼品么?”
见赵王孙一脸迷茫,还要追问,季宣怀打断了他的话,率先往前走去。
“你这贪嘴的猴儿,再有下次,我非把你锁在家里不可!谁给的东西,你也敢乱吃?要担心死娘是么?”
刚走出两步,突然又有一个声音传来,这本该陌生的声音,却让季宣怀一怔,整个身子都僵硬起来,像是突然被雷击中了一般,满脸的不可置信。
那个人,怎么可能呢?绝对是自己听错了!
“那糖葫芦是你买的?不就十来文钱么,跟一个妇人计较些什么。时候也不早了,咱们还是赶紧去买礼品吧,总不能赶着晌午去,让沈表弟一个人在家饿肚子。”
以为季宣怀是为对方的不识好歹而郁闷,赵王孙硬是扯着他往一家药铺走去。
季宣怀犹豫了一下,却始终没有回头去看上一眼。
两人提了些补品,便顺着事先打听好的地址,来到了那个跑堂小哥家。
双方一阵寒暄后,两人得知,跑堂小哥姓赵名安,是家里的长子,二十二岁,底下还有两个妹妹,三个弟弟,因为家贫,养活一家人都是问题,至今没有姑娘肯进门。
“这如何使得,得三位公子相救,还没来得及道谢,怎么还能劳烦你们前来看望,实在是惭愧!”
赵安的身体很结实,虽然挨了一顿打,此时还是鼻青脸肿的,可精神很好,屋里又黑又小,怕两人嫌弃,便从屋里拿了两把椅子,用袖子擦了几遍后,边请两人坐,边自责道。
“读书人就是跟我们粗人不一样,我当初是亲眼看着范公子掏钱的,怎么就没有想到荷包大小的事呢?像沈公子这样的聪明人,肯定会考中的。”
想起那天的事,赵安忍不住感叹道。
“哈哈,借你吉言!我们没有想到,主要还是因为怕他,又知道他家有钱,没往那方面想罢了,我表弟是个有大出息的,自然和我们的想法不一样。”
赵王孙顺口接话道,夸起自己人来,一点都不含糊,但赵安听后却是满脸的崇敬。
又说了几句,在得知赵安果然不能再回天外天之后,赵王孙便坦然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双方当即一拍即合,赵安甚至连工钱都没问一句,完全是冲着报恩去的。
“赵兄弟,我虽然自小在府城长大,可酒楼里的事,还真是没什么经历,不知……你看能不能去探探其他伙计的口风,若是有愿意过来的,只要有真本事,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就这一个,还是有些太少了,虽然明知道天外天家大业大,但也说明他的伙计也都是最好的,所以赵王孙还是不死心地想挖上一锄头。
“赵公子你要多少人?都是要跑堂的,还是别的也要?”
原本还以为会让他为难,却没想到赵安连眉都没皱一下,反而颇为积极地道。
这是怎么回事?没听说天外天最近不景气啊。恰恰相反,大批涌来的学子,应该让它赚到手软才是,伙计怎么会想着往外跑,难道是赵安好大喜功,哄自己开心?
见赵王孙犹疑地看着他,赵安也不生气,憨厚地笑了笑,耐心解释道:
“要是在两年前,我是肯定不敢应承你的,可现在……”
原来天外天的当家人,也就是大公子赵衡,娶的便是知府家的那个庶女。那个女人虽然在家里地位低微,可出了门,便代表的是知府家的脸面。一个厨子,能取一方大员的女儿为妻,实在算是高攀了。
也许是在家里被压抑的狠了,这个女人一进门,便突显了她对权力的渴望。
平日里作威作福,整个赵家很快便成了她的一言堂。但她还是不满足,硬是挤掉了她的公公,亲手管理起酒楼的事务来。
在外人眼里,这也算得上是贤内助了。谁让赵大公子只知埋头专研厨艺,其余万事不操心,而二公子又是个标准的纨绔呢?
可她的用人标准却很有问题,就一个字——钱。
凡是讨好她的,会给她送钱的,就都会往酒楼里塞,人一多,工钱的花销就多,不想出那么多钱,自然有人要被挤掉。
有资历、有能力的,比不过有眼力、会使钱的,越来越糟心,可又找不到比这家更有前景的去处,很多人都不得不忍着罢了。
若是真有个好去处,谁还耐烦去受那些小人的鸟气!
“你们放心,我会说服他们的。那日里沈公子的能力,以及季公子连赵大当家都佩服不已的手艺,怕是整个府城都要传遍了吧,又不是空口白牙的骗人。”
末了,赵安倒反过来安慰他们道,显然很是信任极为恩人的能力。
“大哥,娘让我出来问问,恩人会不会留下来吃饭,她好准备准备。”
三人的谈话刚告一段落,突然从屋里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站在门口怯怯地问道。
“不用麻烦了,表弟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做饭呢,你也知道,眼下正是紧要时候,哪里敢让他饿肚子?就这么说定了,告辞!”
眼看着人家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哪里还好意思雪上加霜,赵王孙以沈少卿为借口,利落地抽身走人了。
“哎,他家妹妹长的还真不错,你说,等咱表弟考上功名以后,他们会不会来个以身相许啊?”
等走了一段距离之后,赵王孙突然对季宣怀说道。
赵安当时被吓傻了,事后才明白过来,范衙内之所以那般陷害他,恐怕为的就是他家的二妹妹。
几个月前,家里出了点事,她去酒楼找人,却正好被范衙内碰上。之后找他说过几次,说是见他家太穷,不如让他二妹妹去范府做他的贴身丫头,每月有不少的月钱拿,吃穿也比一般人家的小姐还好,知道范衙内没安什么好心,他便严词拒绝了。
谁成想,一群纨绔会那般歹毒,差点要了他一家人的性命。
“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自己去娶,总管别人做什么!”不知为什么,季宣怀突然有些控制不住情绪,语气颇重地回道。
“我?我自然是要先立业,再成家的,而且我要找的人,一定要是个大美人!”赵王孙理直气壮地宣布道,随后意识到季宣怀可能是嫉妒了,于是安慰他道:“放心吧,到时候表哥肯定也会给你找一个百里……不……千里挑一的美女来!”
你就是挑一万个,也找不出一个像少卿那样的!季宣怀想也没想,便暗自腹诽道。然后猛然意识到,自己又把沈少卿比作姑娘了,不由脸上一红,不自在地别过脸去,生怕被赵王孙看出点什么来。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三人虽然都不怎么懂酒楼经营,但胜在有自信、有拼劲,再加上赵安当真拉过来好几个行家,凭着赵王孙的精明,没过多久,从酒楼的装修、布置,到各色伙计的招聘、培训,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虽然一切都是出人意料的顺利,可真要等到酒楼开张,恐怕得到秋后了。但赵王孙此时却一点也不急,慢有慢的好处,造势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比如自打他开工以后,满城人都在议论着新酒楼的事,热门程度,直接可以和刚刚过去的两场考试相媲美了。
千里迢迢地赶来考试,不管如何,自然都是要等放出了成绩再走的。
考完试的沈少卿很是放松,酒楼的事他不懂,也就不会去掺合,每日都埋头在书房里,大有不把满架的书看完不出屋的架势,直到被抽出一丝空来的赵王孙,带去看望他那个败家的爹。
三人坐着马车,按着赵王孙指的方向,一连颠簸了一两个时辰,才终于见到了位于山顶的寺庙。
拎着大包小包,又爬了小半个时辰山,别说沈少卿和赵王孙了,就是一项体力充沛的季宣怀,小腿都有些泛酸了。
似乎许久没有见过外人了,看到他们时,赵父颇有些惊讶,但也显得很是高兴。
沈少卿和季宣怀同样也很惊讶,赵父不仅看上去十分年轻,而且和赵王孙交谈起来,完全不像是父与子,倒更像是平辈相交,态度都很随意。赵王孙一直说个不停,赵父一直微笑着倾听,时不时还要替三人续茶水,完全没有一个长辈应有的威严,却也不像先生那般跳脱。
“能和两位贤侄结交,是昆儿的福气,还望看在我的面子上,日后多担待他些。他虽看重金钱,也都是因为我的缘故,却不是个唯利是图的孩子,这一点你们尽管放心。”
“初次见面,劳烦两位贤侄致辞,也没有准备什么见面礼,少卿既是书生,家里拿满屋的书……”
“爹,你就别操这份心了。我都替你给过了,祖宅三年正房,我们每人一间,够贵重了吧?”
一见自家老爹又要发善心了,赵王孙赶紧插嘴道,陌生人他爹都能一掷百金,更何况是自己的结义兄弟了。他生怕一瞬之间,自己就要露宿街头了。
“哦,这样啊,很好,你作为兄长,自然不能亏待他们。”赵父很是欣慰地赞同道。
然后他又想了想,突然转身进了卧房,不多久出来时,手上托着一个手掌大小的精致木盒。
“爹,你不是开玩笑吧?我都二十了,你也要为我考虑考虑哇!”
还未等赵父说话,赵王孙的眼神已经直了,只见他一下子跳到赵父身边,悲愤的抗议道,“那可是为我娶亲准备的,你当真看破红尘,不打算抱孙子了么?”
“说什么胡话呢,也不怕惹人家笑话!日后你自己赚了钱,想要什么样的没有?”没想到自家儿子这般不合作,赵父略微觉得有些尴尬,训斥过后,便和善地走到不明状况的两人跟前,打开手里的木盒,从里面拿出一对龙凤戒指,“这对戒指,本来是怕家业败落,昆儿娶不上亲,才留下来的,现如今他有你们帮他,我便放心了,这对戒指,就当是我送你们的见面礼吧。”
说完之后,也不顾两人的拒绝,以及赵王孙的心碎,硬是将戒指分别塞在了两人的手上。
两只戒指,以盘身的金龙、金凤做戒身,外面镶嵌着做成鳞片或羽毛状的宝石,在戒指的接口处,金龙衔着一颗凝脂般的白玉珠,而金凤衔着的则是一块绿宝石,只看那耀眼的光芒,便知价值不菲。
“爹,那是成亲用的,送给两个大男人,你不觉得欠妥么?”看着两人手上的戒指,赵王孙无比哀怨地道。
“唔,就是一份心意而已,又不是让他们必须带着,有什么妥不妥的。钱财乃身外之物,活的开心最重要,你呀,不要被它所拖累才是。”
赵父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教训他道。
赵王孙也不是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明白自己的爹也是想表示一下对两人的重视,是为自己好,他还能说什么呢?
更何况,从祖母那里留传下来的东西,就在自己胳膊上带着,那才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几两烂金破石头,有什么可稀罕的?
想通之后,他很是大方地让两人收下了礼物,然后面色狰狞地对每个人吼了一通,若是他以后回不了本,非要把两人卖了不可!
由于路途远,他们并没有待很长时间,一个时辰之后,混了一顿斋饭的三人便打道回府了。
走了这么多路,又刚刚破了财,回去的路上,赵王孙便理所当然地将季宣怀打发去赶车,他则在车厢里睡的昏天黑地。
沈少卿坐在季宣怀的身旁,两人先前还说着话,中间沉默了一会,就在季宣怀以为他也睡着了的时候,沈少卿突然将一只手伸到他的眼前,手上正带着那枚凤戒。
“若是我敢带,你愿陪我一起么?”
“嗯。”
季宣怀没有迟疑,掏出自己的那枚,因为要控制马车,便让沈少卿帮他带上,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管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只要他们愿意,那就没什么不可以。虽然现在还不是时候,在入城门之前,他们仍然要把它摘下来。
又过了五天,榜单终于放出来了,不等沈少卿他们亲自去看,便早就有人跑到家里来报喜了,第一名,纵然是沈少卿,也是有些激动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宋学政的帮忙。
府城里的生活虽然好,有关酒楼的事也越来越多,但一想到先生独自一人在家,两人还是收拾了一番行李,归心似箭地赶了回去。
第一次离家,便是近一个月的时间,当看到镇上那低矮、破旧的门楼时,两人竟然会生出一股陌生心酸感,尽管住了三年,可这里并不属于他们。
只是当他们看到端坐在门楼旁,那道枯瘦的身影时,泪水瞬间夺眶而出。他们之所以紧赶慢赶的回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人,每天都会这般盼望着他们平安归来。
“先生,我们回来啦!”
季宣怀只顾打马狂奔,沈少卿抛弃一贯的矜持,手扶车门稳重身子,冲那道依然伸长脖子远眺的身影高喊道。
“先生,我们回来了,外面风大,怎么不在家里等?”
到了近前,沈少卿将老者扶上马车,摸着他冰凉的双手,沈少卿有些不稳地埋怨道。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良久,才从相逢的喜悦中缓过神的先生,看着许久不见的两人,连声说道。甚至连最为重要的事,都给忘到脑后了,直到进了家门,才轻声问了句:“考得如何?”
“不负先生教诲。”
沈少卿恭敬地将学院发给他的帖子递了过去,上面有沈少卿的名次,以及作为府学的一名廪生,所享受的优厚待遇。
从今往后,他会一下越过县学,直接到府学读书,每月可以领到俸米,可以见官不拜,家中的两亩地,也再不用交赋税了。
紧接着,两人回村里祭拜了沈母,当两人双双跪在沈母坟前时,看着高高旋起,又纷纷落到一处的纸钱,围观者都说那是沈母在天有灵,知道两人出息了,是在为他们高兴。
因为惦记着酒楼的事,全部交给赵王孙也的确有些说不过去。所以他们并没有停留的太久,处理了镇上的住处之后,一行人便在张掌柜、里正一家的再次目送下,趁着夜色悄然离开了。
里正一家替他们打理着两亩免租税的田地,乐得简直连嘴都合不拢了,张小姐也与他们介绍去的伙计情投意合,脸上散发着耀人的光彩,除了沈母之外,离开家乡的他们,再无更多的挂怀。
金秋九月,经过半年的仔细准备,留仙居终于开门了。
对于酒楼的名字,赵王孙倒也是相当的满意,神仙都被自己留下了,即便真到了天外天,除了云彩,还能有什么可稀罕的呢?
名字上就压他天外天一筹,可以算是开门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