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二爷生气之宜家宜室1

不游泳的小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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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爷,我可以帮你跑跑腿啊,比如说,递情诗给世子夫人……”眼见着他的脸由晴转阴,她很见机的闭嘴。

    “递情诗!”他终于放开她,明丽的眸子微眯:“好啊,递不递的先不说,爷写不来簪花小楷,你来抄,将这几首诗一天抄三十张。”

    一天抄三十张?他纸上可是写着三首诗呢,那岂不是一天要抄九十首?

    还是毛笔字!写毛笔字很辛苦的啊!

    绯云很想溜,或者来个倒带,让回到她进屋之前,她情愿没有好心提过建议,没有表过忠心。

    “楞着做什么,现在就开始。”他冷着脸,甩袖出去,将她一个人留在屋里。

    绯云想死的心都有了,无奈的挽起袖子磨墨!

    一直到晚饭时,某人才进来,后面跟着红梅。

    绯云写得腰酸背痛,手腕快要脱节了,见他进来,忙展开笑颜:“爷,今儿开始得晚,三十遍肯定完不成了,能不能减点量?”

    “你不是要忠心替爷办事?这点子事就讲价钱?”他懒懒地踱到软榻上,仰身横卧,一只手支着头道。

    红梅惊讶地看着在桌案上疾笔书写的绯云:“你在做什么?”

    绯云如遇救星,苦着小脸央求地看着红梅:“替爷抄东西啊,抄一个时辰了。”

    “抄东西?你会写字?”红梅几步上前,垂眸看到纸上那娟秀而蕴雅的字体,不由怔住,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绯云:“你……你真是从前那个人人避之不及的小扫把星?不可能,不可能,我以前也见过你的,你根本就不识字,更不可能写得一手如此漂亮的簪花小楷!”

    不是一个人对自己奇怪,遇得多了,绯云倒淡定了许多,或者说,是破罐子破摔吧,笑嘻嘻,没正经地说道:“红梅姐姐不知道我是鬼附身么?”

    没想到红梅听了还真吓得脸都白了,连退好几步倚近冷奕勋。

    “爷,小云她……她真的不正常。”

    “怎么不正常?红梅,旁人若是奇怪就算了,你也觉得她奇怪?爷跟前有本事的人还少吗?”墨竹自外头进来道。

    红梅还是满眼惊疑。

    墨竹懒散地踱到绯云跟前,看了一眼她写的字:“不错嘛,把李老夫子的精髓学了个七成。”

    李老夫子是谁绯云并不知道。

    红梅却若有所思地垂下头去,随即满脸敬佩地看了冷奕勋一眼,笑道:“怪道爷怎么会突然去救绯云姐妹,原来她们早就是爷的人。”

    对绯云说话的语气也和暖了许多:“饿了吧,我拿了你最爱的葱油酥饼来。”

    绯云松了一口气,看来,冷奕勋身边定是能人异士不少,红梅以为自己姐妹是他暗中培养的人才。

    葱油饼是她的最爱,顿时两眼冒星星,红梅就是体贴细心,忙扔了笔去洗手。

    “你抄完了吗?”某个人懒懒地问。

    “爷,让她吃完了再抄吧。”红梅求情。

    “葱油饼呢,拿过来。”冷奕勋歪靠起,墨竹忙过去在他身后塞了个大迎枕。

    红梅依衣将食盒提过去,揭开盒盖,扑鼻的香气弥漫开来,绯云本就饿,这会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那人夹了一块,沾上酱,优雅地吃起来。

    绯云的喉咙里快升出只爪子来,肚子里有一百条馋虫在闹腾,双眼喷火地瞪着那吃得正香的妖孽。

    手中笔一扔,“不抄了,我去吃饭。”也不理那人的表情,转身就走。

    墨竹红梅两个眼睛都直了。

    墨竹见机,先绯云一步闪了出去,红梅后知后觉,拉住绯云的胳膊扯回来,自己闪出去还不忘带上门。

    出不得门,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那人目光能将自己的后背烧个大洞,绯云进退两难,又气又怕,谁知那厮又会想出什么法子罚自己?

    眼皮子刚一眨,绯色人影就出现在自己面前,如玉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生气了?”连语气也是出奇的温柔。

    绯云顿觉头皮发麻,他这怪腔怪调的模样太不正常了,还不如揪着她的领子发脾气来得自在。

    一块酥饼递到她唇边,只需张口就能吃到,可她却不敢了。

    “不是说很饿吗?不想吃?”还是柔得溺人的语调。

    绯云偷偷睃他,俊脸笑嫣如花,清逸俊丽,双眼清澈见底,没有半点阴谋的味道,可是……

    “不吃吗?还以为你最喜欢吃葱油饼呢,看来我错了,既然不吃,那就扔了吧。”说着,他作势要扔。

    “别,我吃!”到底抵不过馋虫,绯云忙去抢盘子,手堪堪触到,他手一甩,一整盘饼进了垃圾桶。

    果然是骗她的!

    绯云眼睛都气红了,没见过这样龟毛的主子。

    她站在原地睹气,他也不看她,趿双软鞋懒懒散散去了后堂。

    不多时,绯云闻到了红烧小排的味道,接着就是糖醋鱼,小炒黄牛肉……

    饥饿之人最容易产生幻觉,绯云不相信地回身,越过门帘,看见袅袅热气,她几乎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这会管他肯不肯,先吃了再说。

    一碗白生生圆润饱满的米饭已经摆上桌,而某人正好不在,绯云端起就吃。

    红烧小排,焦脆鲜香,正是她喜欢的微辣,味道比在迎宾楼吃的还好,可怜绯云穿过来几年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以前当扫把星时,能吃饱就不错了……

    吐出一块小骨,快迅又塞进一块,决定今天就算被罚死,也做个饱死鬼。

    筷子正在伸向另一块,面前横出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来,那手里,端着一碗鲜香诱人的高汤,浓浓的,一看就是炖了不少时辰。

    不用猜,也知道手的主人是谁,绯云不敢抬眼。

    “先喝口汤了再吃。”大提琴般醇厚的嗓音,透着漫不经心。

    绯云哽住,鼓着眼睛看他。

    “吃点东西都比别人蠢!”他很嫌弃地拍了拍她的背,汤碗很不耐烦地往她嘴边送。

    绯云哽得急了,就着他的手一气喝了小半碗。

    抹了小嘴,绯云捂着滚圆的肚子打了个嗝,很有良心地说道:“爷真好!”

    “然后呢?”

    然后?怎么又是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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