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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孕育人族万万年的世界,妖魔鬼怪,神仙圣佛早已经成了寻常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在历经无数革命与战争之后,人族重新洗牌,玄祁氏将文字,度量,肤色,科技,学术等重新定制划分,他在称帝之日在官山砸了礼器,毁了祭品,绞杀一切反悖者,血流成瀑!他气贯长虹,用长生剑在官山巨峰刻下两个字:玄初。
从此,人族不分彼此,繁华盛世,歌舞升平。史官将这一时期称之为:玄初之治。
这就是故事的开端——玄界。
乐陵私塾是玄界唯一的私塾,对应着玄界唯一的国教学院——云行宫。
生命无论在哪里都有高低贵贱,云行宫自然也不是谁人都能够进。云行宫招生全由玄祁帝亲自筛选,唯有特长者可入学。
这里的特长则是有一天赋过人者,掐尖而择,如果第二年招生有人超过先前者,则剔除先者,仅存最优。每一场入门考试只有一场,那就是比过前人。所以云行宫的弟子都是天才,是谓天之骄子,天子门生!民间称这些人为“被选中的人”,意指将来都是为朝廷做事,成为下一任的国之栋梁。所以没有人会轻易得罪他们。
私塾则宽容的多,能有三斤红肉,两斤白酒,肯学者,皆可入学。虽说如此,私塾却也是由朝廷管辖,只是与云行宫的“尖子”不同,走的是“教化”路线。
九方奚是乐陵私塾的才子,被同门称之为——学长。长者,先也,指的便是闻道先后。
这一年,刚过了谷雨,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
“咳咳。”
九方奚捂嘴咳嗽,乍暖还寒,最是容易伤风。他身子本就不太好,昨夜挑灯看了些书,有些着凉。
“许久不见,想不到你还是这样孤僻不同道。”
闻听声音,九方奚抬眼一瞧,却是熟人。
玉冠高耸,红珠如火,剑眉星目,薄唇含笑。身有金丝云纹袍,腰缠金玉麒麟玦,脚踏白绸软锦靴,端的是一般派头。他身后三人,衣着样貌皆是不俗,不过眼神戏谑,口中嘲笑不断。
“是你?”九方奚倒是与此人遇见过几回,不过每一次都是不欢而散罢了。
“九方奚,今日专程来见你,是要送你一礼。请吧?”司承骁食指指了指九方奚的鼻子,语气有那么几分嚣张。
“送礼?”九方奚冷笑,司承骁几时对人这样客气过?
所有人都说,司承骁是乐陵私塾最大的毒瘤,打架欺压很是寻常,偏生又有一个好家室,谁也不敢得罪。
虽说是天子脚下,但无人敢有冤,也就不得律法制裁。
司承骁身后三人很是利落,一人牵制一人动手,不等九方奚反应过来,就被打晕过去。
等他再度醒来,已是身在一处小树林内,看这树林被修剪得很高,应该是离私塾不远。
而他也被司承骁绑在一棵树上,四人齐齐看着他,似乎在等他醒来。
“九方奚,我记得我对你说过,让你离沈燕蓉远一些,你为什么不听话?”司承骁皱着眉,冷笑着。“本公子生性最讨厌不听话的人,你总得得到些惩罚对吧?”
“沈燕蓉!”
沈燕蓉与他一般大,生得美貌绝伦,是乐陵私塾最靓丽的一抹景色。她家室也极好,父亲沈峥嵘是玄界三公之一的荣国公,大兄也是朝中重臣,她的身份比起一般的郡主更要尊贵三分,是乐陵最高不可攀的女子。正因如此,她自小带着一股目中无人的傲气。
只是高傲如她,独独不如人者,便是九方奚,每年大考总是落九方奚一筹。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沈燕蓉对九方奚总比外人不一样些。但这不一样,落在有心人眼中,却成了万恶的罪魁。
沈燕蓉如此出众,追求者自然不少,司承骁便是其中一个。只可惜沈燕蓉并不喜欢司承骁,反而极端厌恶,甚至当众说过司承骁“虎狼之流”,很是不屑。所以司承骁找过九方奚的麻烦,且不止一次。上个月末,司承骁便恐吓要打断九方奚的腿,不许他再靠近沈燕蓉,之前他说的便是这个。
只是,九方奚唯一的好友齐杨对沈燕蓉的爱慕由来已久,他自然对沈燕蓉敬而远之,司承骁说的话,却是完全没有的事情。
“咳咳,我从未对沈燕蓉有过何种想法,你何必为难我?”九方奚皱眉。
“你说的不对,让她对你不同,也是错。”司承骁轻笑一声,从怀中拿出一琉璃针筒,手指轻触针尖,嫣红的血珠渗出来,被他含在嘴里。
九方奚见了,一颗心仿佛被人揪住,他意识到,今日这位司承骁恐怕当真是要动手了。
司承骁继续拿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透明水晶瓶子。瓶中盛着青绿色草汁一样的液体,晃晃悠悠,被透过树枝照下的斑驳阳光染成令人心悸的颜色。
看着这宛如毒药一般的液体,九方奚心头又是一紧,呼吸也急促了起来。他连连挣扎,但是身上这麻绳足有拇指粗,以他天生病弱的身子根本难以挣脱。
他眼睁睁看着司承骁将针头插进瓶子里,两指拔出活塞,绿色液体一丝不漏全部抽了出来。
“九方奚,也算你好命了,这东西花了我不少钱,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司承骁一步步向九方奚走来,似笑非笑的说着。
“你要做什么?这是什么?”九方奚心里很是不安,那绿色的液体妖艳得无比鬼魅。
“要说这是什么东西么……谁知道呢?不知道才好吧?也省得你计较来计较去的!”
“司承骁,乐陵乃天子脚下,你胆敢伤人性命,咳咳,国法不会放过你的!”九方奚的手被麻绳勒得生疼,且冷的春风被树枝切成数股,泼在他身上让他更寒了几分,忍不住又是一阵咳嗽。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总觉得这绿色的液体很是邪魅,心底酝酿着强烈的排斥感。那种不安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在风里黏黏糊糊,寒津津的,感觉很是不好。
“你放心,这东西不会致命,只会让你比较痛苦。毕竟我也不要你的命,只要看见你痛苦我就比较开心了。你要记住,我司承骁是个单纯的恶人,别惹我。”
“你!”
“嘶!”
挣扎中,九方奚倒吸一口凉气,肩膀处传来金属的冰冷,随即是刺痛。他感觉有凉凉的液体注入身体,然后被他的体温捂热。
“啊——”一声惨叫!
肩膀处开始发胀,随即是焚烧一般的灼痛。渐渐开始扩大,到脖子,到胸口,到腹部……直至整个身体。这过程无比快速,九方奚尚且来不及喊一声痛,就已经被痛得浑身颤抖,只得咬牙切齿。
这痛无以名状,却比刀剑入身还要难以忍受,仿佛是从骨子里酝酿出来的痛感,痛得连力气也无。
“看到你这样痛苦我就安心了,你放心,这样的痛苦,你每一天都会回溫一次,也许你哪一天习惯了这种痛苦了,会变成享受呢?”司承骁满意极了,随手将针筒扔在地上,未尽的一滴绿色液体伴随着震动滴落在草地上,灼烧了焦土一片。
“耗子,这次事情做得不错,有功,当赏!你回头再去弄些这东西来,恶人,也是要斯文一些的,总让文学打人也是不好的!”
“谢司少的赏赐!等我回头再去寻那老头,顺便逼问一下这药的配方!”那个瘦小的男子顿时一脸谄媚。
“记住手段干净些。”司承骁叮嘱了一句,便眯着眼睛看着地上蜷缩的人,笑意更甚。
外界的声音渐行模糊,满世界只剩下痛,仿佛掉进了火山里,灼热与痛苦撕裂着九方奚的肉体与灵魂。就好像,魂魄被强行剥离了自己的身体。
倘若能痛得晕过去,恐怕也会好受不少。偏偏这痛得莫名,即便晕眩也能被痛得清醒。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挣脱麻绳的,只是跌跌撞撞走着。
司承骁和他那几个同伙早就走了,只享受了九方奚的痛苦之后,再无留恋,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什么要不得的大事,和之前打几个不长眼的“杂碎”一样。
九方奚努力睁大眼睛,汗珠流进眼里,酸涩涩的,说不出的难受,可好似又能够缓解身体的痛楚。他看到的一切都是一片幽蓝色,可是其中事物又无比的清晰,仿佛泼了蓝墨入眼。
他的鼻下渐渐产生一股浊味,说不清楚是什么味道,只觉得这味道很骚气,骚气的让他好想吃了它!就好像是……炖羊肉?
他忍不住去吸取那诱人的味道,鲜甜之中又带着些许骚气,让人按捺不住的香味,当真就和炖羊肉一般。
心中有些莫名的兴奋,痒痒的,如饿了许久的乞者面对着一只烧鸡,直想上去咬上一口。
这样的欲望越加强烈,强烈地甚至让他暂时忘却了那满身不堪忍受的痛。
他甚至有种错觉,只要咬上那么一口,哪怕只是一口,他便不再痛苦。
忍吧?能忍住吗?就像小时候在年关里,在雪天窝在烤着炭炉的屋子里,等父亲熬制一鼎滚烫鲜美的羊肉,馋地直流口水。怎么能忍得住呢?
他凑到那团物什之前,紧紧地抓住,活的?谁知道呢!那强烈的欲望实在让人忍不住,还是一口咬了下去。
“孽畜!”
一声突来的声音震得九方奚差点背过气去,整个世界都在嗡嗡的响,脑子就好像炸开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