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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听个故事吗?”豌豆花讥讽地笑着说,绿色眼珠因浸润了泪水而更加明亮,“关于他们是怎样对待我的父母。”然后她讲起了一个与我之前听过的颇为不同的版本。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到五个小时以前。
正值傍晚,圆月在殷红的晚霞中渐渐显出白色的轮廓,只待霞光黯淡下去,庆典就开始了。我刚刚跳下羊车,不禁慨叹湖区竟是如此美丽——
湖水映着漫天红霞,远远看去像燃烧的火;树林的倒影是黑色的,红天鹅缓缓滑过,无声地拨碎了阴影的平静,漾开满湖的银光闪烁。
湖畔已经有很多半身人,更多人还在源源不断地赶来。他们有的在帮忙准备庆典,有的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不时爆发出无所顾忌的大笑。多种香气混合在一起,弥漫在空气中熏人欲醉。
橙黄色的长老南瓜还是摆成了七层塔,但最上面的不是南瓜,而是一颗威武的公牛头,象征酒神化身;每一层的南瓜与南瓜之间都埋着装有萤火虫的水晶球,使南瓜塔漂浮着一层隐隐约约的微光,看上去既梦幻又温暖。
我原本以为胖普屯的预备已经够丰盛了,现在看来,另外两个屯子也是倾其全力在表达对酒神的热爱。曲康波屯用大量黄瓜藤编织出一张巨大的蹦床,周围用鹅黄色的花朵做点缀,每次跳跃,都有无数细碎的小花漫天飞舞。麦隆屯则用各色美食搭建了一座小宫殿,台阶一直通往湖边,姑娘们打扮成山泽仙女的模样,穿着缀满花朵的抹胸和短裙在戏水。每个被宫殿的甜蜜香气所吸引的半身人,看到这幅景象都挪不开脚步。
“看来今年又是麦隆屯得胜。”大家都这么说,连曲康波屯和胖普屯的人也是,但他们并没显得特别气恼或不甘,所有“一定要赢”的胜负心似乎被隔绝在此时此地之外,胖普屯人甚至见到路过的绿精也会打招呼——今晚,暂时放下恩怨,顶顶重要的就是狂欢!
我也看到了绿精,数量不多,但是那身与皮克西别无二致的打扮,搁哪里都很显眼。说起来,我倒是还没发现他。
豌豆花的目光一直在四周逡巡,似乎也在找人。她今天穿了一身墨绿色的宽松斗篷,从脖颈到四肢都裹得严严实实,跟其他精心装扮的姑娘们比起来实在是太保守了——她看上去简直像个大西瓜。
但这并不妨碍她的追求者们一个劲儿地跑来凑趣,不光是胖普屯的,甚至还有其他屯的小伙子,他们见我与豌豆花站得很近,时不时投来探询的目光,大约把我当成了潜在的竞争对手。我担心被外屯人看出是女扮男装,便很不自在地低头含胸,一直避免与他们的视线对上。
“你不用这么紧张,”豌豆花打发走了一个曲康波屯的年轻人,低声对我说,“去‘丰饶之宫’吃东西吧,那里面不会有人注意你的。”
“丰饶之宫?”
“呶,就是那个能吃的房子,”她朝小宫殿努了努嘴,“今晚的筵席就是它了,去晚了,最好吃的东西就没了。”
“现在就吃?庆典还没正式开始呢。”
“等正式开始,丰饶之宫已经连地板都不剩了,”她轻声嗤笑,“天一擦黑,就可以开吃了,这样到深夜,大家都酒足饭饱,才能醉醺醺地听女祭司讲话,她说什么大家都答应,最后拉出神圣公牛,撒丫子跟着跑,庆典就算结束了。”
“好吧……不过,你确定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吗?”
“他们只有两只眼睛,盯着食物还不够用呢,你进去就知道了。”
“你不来吗?”
“我有点事……快去吧,你想啃地板吗?”
我笑笑,朝丰饶之宫走了过去。
这是一座占地约两百多平方米的迷宫,走进去果真能体会到“丰饶”的涵义:以坚硬的橡实和栗子打底铺地,每隔五六米,就是一根用甜瓜、苹果、梨子、杏子等水果垒成的廊柱,每根廊柱中间都嵌着三架宽大的橡木托盘,摆满了美食和酒类,从穹顶垂挂下串串鲜花和葡萄……半身人们抱着大号酒杯在廊柱之间穿梭,脸颊像地鼠般塞得鼓鼓的,无一例外带着迷醉的神情——豌豆花说得没错,根本没有人顾得上观察我。
我被眼前的“丰景”所震惊,不禁倒抽一口气,诱人的香味顿时充满整个鼻腔,瞬间就勾起了强烈的食欲,忙瞅准一个周围人少的托盘,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
我爱麦隆屯!——品尝过几样食物之后,我心中腾起了对准备这一切的麦隆屯人的真挚好感,他们的烹调技术比胖普屯人更高明。当然,也许只在今晚……那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绝妙的招数。
就不必提烤得焦香酥脆的鹌鹑,蒸得入口即化的猪肘,煮得奶香四溢的蘑菇浓汤……随便介绍一种懒洋洋搭作一摞的馅饼吧,只有巴掌大,试着咬上去,柔软的饼皮“噗”地就在齿间破开,饱满的果酱馅儿“吱”地喷进来,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我急忙吸一大口闭上嘴巴,芬芳的馅料几乎充满了口腔,酸甜清爽的味觉从各个角落传来——还不止这样,馅料里除了果酱,还夹着弹性十足的果肉,不是苹果,也不是蓝莓……好像是醋栗?
饮料似乎只有酒,很多种,在木头杯子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我自知量浅,谨慎地选了一种酒精味最淡的,浅黄色,入口十分清甜;别人显然更青睐其他劲儿更足的酒,有几个不认识的半身人看见了我手里的货色,哈哈地笑了起来,“小哥你是哪个屯子的?连女人都不兴喝这个!”
其中一人熟练地抓起一杯金黄色的麦酒,哗哗倒进我的杯子,直到淡酒和麦酒的混合液漫过杯沿滴落地面才停手,接着一仰脖子把剩下的全灌进嘴里,扔飞空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用谢”,便摇摇晃晃地走了。虽然现在距离午夜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已经喝得满脸通红、双眼眯瞪了,虽然能认出酒的品种,却多半看不清我的面孔。
我等他们走远,转身换了一杯。
渐渐有些半身人败下阵来,开始鼾声大作,有的趴在橡木托盘上,有的四仰八叉地躺在某个角落,前者因为挡了别人进食所以常常很快就被人推开,最终加入后者的行列。
我已经有点撑了。“丰饶之宫”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还没发现豌豆花的影子。我略微转了转,穿过几个被吃掉大半的房间,忽然感觉凉风拂面,原来已经到了湖畔,这才远远地看见她站在一块巨石前。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装扮成山泽仙女的姑娘们也是要吃东西的。
她正用手指抚摩巨石,在我走近时侧头看了我一眼,说:“我妈妈的名字在这上面。”
——来自胖普屯的翡翠·阿雷,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34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
在那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篆刻的巨石上,豌豆花的手指帮助我找到了这行蝇头小字;它的下面只有不多的几行字,最后一行是“来自麦隆屯的阿曼·南风,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47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第二次担任。第三次担任。第四次担任。第五次担任。”
她忽然开口:“你觉得会有人把这些纪念文字从头看到尾吗?”
我反问道:“你呢?你读过这上面所有人的名字吗?”
“没有,”她摇摇头,“我真希望每个胖普屯的人每次看见它,都能把这句话读一遍,真是太好笑了。”
她脸上完全不是觉得好笑的表情,我摸不准她的想法,于是缄默不语。
“其实这根本算不上荣誉,被刻在上面,”她略带悲伤地说,“在刻之前,还有刻的那一瞬间,或许是荣誉,可是刻上了之后,马上就不再有人想起。这不是纪念石,而是墓碑。”
我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于是开口:“你还需要一个人呆一会儿吗?筵席真的快结束了。”
她看了我一眼:“你见着皮克西了吗?”
我一愣,心说现在怎么不否认你认识他了,嘴上只道:“没有。”
她咬了咬嘴唇,说:“我们去看看‘丰饶之宫’还剩下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