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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路的二人在一处巨大的树桩前停了下来,树桩上开着门,看上去像个斜放着的啤酒桶,门也比方才见过的都更宽阔些,可以容下两个我并排通过。
我以为这是毛姆爷爷的住处,其实是胖普屯的议会厅;虽说是议会厅,结果走下去发现里面并排摆着四张长桌子,桌边已经坐满了半身人,每人面前都堆着高高的各种食物——要说是餐厅也未尝不可。
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半身人们快乐地高举着木头杯子互相碰撞,金色的酒浆、白色的牛奶在灯火映照下溅出点点星斑;他们站起身子踮着脚去够桌子上摆得较远的篮子,从里面抓取大块的面包、烤鱼、苹果和紫色的葡萄,篮子就搁在手边,直到被另一个半身人探过身子拿走;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两三个搪瓷大盆,里面咕嘟嘟地冒着泡,奶油蘑菇混合肉类的香味挟在腾腾热气中扑面而来;每个人脸上都笑意盈盈,泛着满足的红光。
尽管是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我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毛姆爷爷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的上首,看见我们进来,马上起身招呼我过去——我的座位在他旁边,也就是说,我需要挤过这满屋子的陌生人和掼在地面上的酒桶牛奶桶,深入到半身人的重重包围之中;灯光足以让我看清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在动作上该吃吃该喝喝,但仍有不少人流露出一丝谨慎或者说戒备。安排这样一个座位,可以解释为对客人的尊重;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什么冲突,我是绝对跑不掉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当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便被人们推搡着艰难地挤进去了;豌豆花跟在我身后也紧贴过来,让我稍稍放下了心;灰蹄没能跟在豌豆花身后,而是被一个小伙子拦在了另一桌上,另有一个胖胖的男孩蹦跳着过来,用他圆滚滚的手臂不停地为豌豆花保驾护航。
晚餐十分丰盛,厨艺相当出色,我努力像周围的半身人一样轻松地大快朵颐,席间也一直没停下对筵席和主人的赞美;坐在我附近的,除了豌豆花,就是一些中老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劝酒劝食似乎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我还是零星拼凑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比如,后天晚上就是盛大的酒神庆典,方圆百里三个屯子的半身人们都会聚在北面的一处湖边,在仲秋最圆最大的明月之下,用丰富的祭品和助兴节目来供奉狄俄尼索斯,并在庆典上比拼祭祀水平的高下,得胜的屯子不但可以获得湖区一年的居住权,而且可以向另外两个屯子提出任何一个无伤大雅的要求,且对方不得拒绝;另外,当晚还将选出明年主持庆典的酒神女祭司,一般从当年获胜的屯子里产生,今年的女祭司来自东北边的麦隆屯。
提到麦隆屯的女祭司阿曼,男半身人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纷纷一边饮酒一边轻声叹息,显然在回忆什么的样子;我见豌豆花脸上露出淡淡鄙夷的神色,猜想这位阿曼多半是个大受男性欢迎的美女。
关于酒神庆典,跟包里那位告诉我的情报正好对上。据他说,长老南瓜是一种颇为少见的南瓜种类,口感好还是其次,重点是有个特征:一旦成熟,个头总是一般儿大,因此特别适合在各种庆典上摆造型,被视为祭祀用的珍品。胖普屯留着这么多成熟未用的长老南瓜,显然是在为一场大型祭祀做准备。
我向毛姆问起南瓜防盗的事,他面色沉重起来,犹豫了一下告诉我:长老南瓜很不好种,生长期长,采摘后不易存放,结籽率又低,好些年都难得见到了;为了能在今年的酒神庆典上拔得头筹,屯里的勇士们辛苦寻来长老南瓜的秧苗,为怕消息走漏遭到破坏,还特意把它们种在一大片普通的南瓜地里掩人耳目,悉心呵护了大半年,结出不多不少刚好141个长老南瓜,够摆一座七层的南瓜塔——到时在庆典上一露面,肯定能震住麦隆屯和曲康波屯。
随着仲秋庆典的临近,这些珍贵的长老南瓜也渐渐长成,议会厅成员们每天检查一遍,打算后天早上现摘现运往湖区。意外的是,前天在点数的时候,发现竟然少了两个。七层南瓜塔需要140个南瓜,现在只剩139个,可怎么办?大家正在发愁,当初寻来秧苗的勇士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家里还偷偷种了一株,本来想留着自己尝鲜的,可是光照不足,只结了一颗瓜,就贡献出来吧。
但大家还是对丢失两个瓜的事情疑窦丛生,前天晚上就在南瓜地周围布下了夜蛛丝,打了一夜的埋伏,小偷没有出现,南瓜的数目也没变少;许多人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而且反正南瓜塔还能摆七层,不免就有些松懈,昨晚只守到天刚蒙蒙亮便回去了;没想到,今天上午一点数,又少了两个!当时他们不知道看守磨坊的乔匹目击到了小偷并且跟踪进了柞树林,当即决定集体守株待兔,就这样把中午出现的我当成了偷南瓜的家伙……
问题是,我送回的两个长老南瓜在混乱中被砸碎了一个,现在又只剩下139个了,也再没有谁站出来说他可以贡献出私藏的长老南瓜。按照严格的南瓜塔摆放规则,除顶端外每一层都必须有完美等长的四个边,象征岁月四季和天地四方,也就是说,七层南瓜塔从上到下每一层需要的南瓜数量分别是1、4、9、16、25、36、49。如果偷工减料,酒神会生气的;差一个南瓜摆不出七层,就只能用91个南瓜摆成六层塔,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
毛姆有意无意地暗示我,由于砸碎长老南瓜这件事我也有份,现在屯子里部分居民对我很有意见,但是,“爱惜粮食”与“热情好客”是半身人的祖训,所以,只要我还在餐桌上,并不会有人来直接与我为难;当然,如果我毫不隐瞒地把一切事实都坦诚相告,他会在居民们面前替我多担待的。
我反正是第一次来灵境,便坦荡荡地承认自己来自人境,是一个学生,意外被卷进气旋落到胖普屯以南的草原上,顺着河流找到这里。我自觉这些话里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毛姆听了只是不动声色地继续喝着他的苹果酒,似乎并不完全相信。
我联想起之前跟豌豆花的对话,她也是疑心重重的样子,不禁认真地考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说的也不算谎话,只是略去了一些关于谜原的情节,为什么不能取信于沃特金爷孙俩呢?莫非,漏洞在于皮克西?
但是,豌豆花方才警告过我,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绿精,从她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她那句话中帮我的成分居多;特别是,绿精虽然是半身人的一种,但我已经注意到,来到胖普屯之后,我还未曾见到过任何一个绿精的身影,再联系豌豆花的那个警告……莫非,这个屯子与绿精有什么过节?
若果真如此,倒很好解释为什么毛姆等一众居民会对我的人类身份如此戒备——他们或许认识皮克西,得知他曾在草原上与一个人类有过“交情”,毕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实在不好说;比方说,要是皮克西把他的绿帽子送给了胖普屯的某位绅士,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传说中与那个绿精打过交道的人类一定也不怎么受欢迎。
但是,这一猜想仍然有几个不合情理的地方。首先,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皮克西才这么介意我的人类身份,应该不需要拐弯抹角这么久才对——直接问就是了,或者旁敲侧击也可以,有什么好顾忌的呢?除非皮克西曾在这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跟胖普屯结下了严重的梁子,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其次,灵境的草原上应该并不常见孤身上路的人类,如果问题真出在皮克西身上,“我是不是他所结识的那个人类”这件事应当是很好确认的,那么豌豆花的提醒就成了无意义的,而她看上去不像是个爱说废话或脑筋不清楚的姑娘。
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主动出击,试探一下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有三件事需要验证:第一,胖普屯是否与绿精有过节?第二,他们是否认识皮克西?第三,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介意我的人类身份?这三件事,只要能获得任意两个答案,第三个答案也就*不离十了。
于是我随口说道:“为什么有人要偷长老南瓜呢?”
“这还用问?”一个鬓须和头发连成一片的中年半身人不屑地说,“肯定是麦隆屯干的,怕在庆典上输给我们,他们就不能蝉联桂冠了。”
众人纷纷附和。
“为什么肯定是麦隆屯?不是还有一个曲康波屯吗?”我好奇地问。
“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半身人抿了一口酒,意味深长地说,“只有麦隆屯有办法打听到咱们种了长老南瓜的消息。”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毛姆,转脸时发现豌豆花脸色有些发白。
毛姆点点头,说:“长老南瓜是敝屯的秘密,只有绿精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我们的地界,还不被我们发现。”
“绿精……嘶。”我刚一开口,感觉到豌豆花在桌子下面掐了一把我的大腿,于是一脸无辜地望向她,她若无其事地松开了。
“肯定是这样!”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半身人拍着桌子站起来愤慨地嚷嚷,又被旁边的人摁了下去,“绿精最滑头了,向来谁赢他们就帮谁!麦隆屯年年胜出,年年霸着湖区,他们哪来那么大本事?”
“没错没错!”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共鸣,越来越多酒足饭饱的半身人加入到了声讨绿精的阵营当中,纷纷回忆起从前被某个绿精坑害过的经历。
我从篮子里取过一串葡萄,漫不经心地剥起来,一边享受甜美多汁的果肉,一边津津有味地倾听绿精们的斑斑劣迹。比如绿精是不吃兔子肉的,但是其他的半身人吃啊!在大多数半身人看来,食物都是神圣的,吃与不吃纯属个人自由,但是绿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专门针对那些门口晒了兔子肉的半身人家庭搞恶作剧,把外面晾晒的男主人的衣服领口弄上胭脂印啦,悄悄挂上陌生的女人内衣裤啦,都是些防不胜防又难以辩解的花样儿,蓄意制造家庭不睦;而绿精最令(男性)半身人讨厌的地方,是他们个个都是“小白脸儿”,金发碧眼擅长勾搭,甜言蜜语满口谎话,而女性半身人们最吃这一套——几乎每个男性半身人在青少年时代都曾遭遇过被某个绿精横刀夺爱的惨痛经历,唉,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想起皮克西那副桃花眼乱飞的模样儿,又瞟了瞟身边屁股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的豌豆花,不禁深以为然。同时,一边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一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胖普屯的(男性)半身人们的确对绿精没什么好感(对此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遗憾);另外,看上去他们并不知道我曾结识过一个绿精。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豌豆花的提醒确实是对我的维护,尽管原因尚不清楚;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胖普屯的半身人们对“人类”的戒备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