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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氏一族已存在了几个世纪,先人中也出过状元探花,到了近代,子孙后辈们开始从商,他们坚信百无一用是书生,倒不如下海捞点黄金人民币放在家里更为保险,封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已到了众人觊觎的地步,以前出过封氏子孙被人绑架撕票的事,封庆做了封家家主之后,便命膝下所有子孙学习求生技能以及反追踪之术。
不料,还是出事了。
那是星期五的下午,司机去接封家三少爷的时候,发现人已经走了,这才急急忙忙的赶回来向老太爷汇报,封庆听了,沉吟片刻,道:“去查最后是在哪里见到三少爷的,是什么人见到的,把王慎叫来。”
管家听令,立刻去办了。
闻讯赶来的封庭着急万分,而封城的生母封若薇则立在一旁,安静得如同一副水墨画,封庆自来疼爱这个儿媳,这时候出了这样的事,不免安慰两句,封若薇听了,这才抬起头来,声音清浅如水,“爸爸,小城应该是被绑架了。”
封庆心里也只是猜测,并没有作实,此刻听封若薇说出来,不禁一愣,而封庭则说:“现在还没有证实,只是猜测而已。”
封若薇看着自己的丈夫,脸上依旧是那淡然的表情,“我答应今天带他去吃西餐,他若没有等到司机绝不会擅自离开,现在无故失踪,只有被绑架这一种可能。”
封庭被驳得哑口无言,封庆看了他俩一眼,随即道:“我会命王慎去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封若薇微微低了低头,声音不咸不淡,“谢谢爸爸。”
她并非明艳动人,也不雍容华贵,更不性感迷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历尽风霜后的淡定,仿佛有一种阅尽世事后的恬然,这也是当初最吸引封庭的一点,她就像一株水仙,无论你关注与否,她都安安静静的偏居一隅,既不邀宠亦不自卑,这样的女人很少,所以才能得封庭的喜爱,就连封庆也对她欣赏有嘉,只是这种喜爱只能是闲暇时的消遣,一旦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有了缺憾,这样的女人便是最好的挡箭牌。
封城的双手被反绑于身后,双脚也被粗大的麻绳捆着挣动不了分毫,双眼被蒙上了黑布,所以即使他睁着眼睛,看见的依旧是一片黑暗,当一个人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他的耳朵就会变得格外伶敏,门外有两个人在说话,声音很小,所以内容听不太清楚,他知道自己被绑架了,也知道对方只是想要钱,不过这个过程自己会不会被撕票却无法保证,13岁的封城已有了同龄人无法企及的修养和沉稳,他的身材已能看出少年人的挺拔与修长,原本笔挺的校服在挣扎的过程中显得皱皱巴巴,但这依旧无损他的少年英气。
过了一会儿,房门被推开,两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封城眼睛的黑布被人粗鲁的撕开,他皱着眉,过了几秒钟才适应了突如其来的光线,房间很小,像是废弃已久,他面前的中年男人双腿交叠的坐在凳子上,用那双略显轻佻的眼睛看着他,“你是封家的三少爷?”
封城直视着他,声音还带着少年特有的稚嫩,“你们绑架人之前难道没有做过功课吗?”他的声音很轻,字里行间的嘲讽意味却十足,中年男人勾唇一笑,笑容有些市井,对身后的另一个人笑说:“这小子不仅长得俊,说出来的话也这么呛人啊。”
另一个人便笑起来,“听说封庆最喜欢这个孙子,相信可以要个天价。”
“哼,说得对。”
中年男人又将视线投向封城,有些好奇的问:“不害怕吗?”
封城好像笑了一下,但是这个淡得几乎没有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肃杀,“我若害怕,就不会跟你们走。”
闻言,两个中年男人不由一愣,封城继续道:“就算你们现在跟封庆索要赎金,随之同来的大概还有警察,到时候你们非但拿不到钱,反而还会因此丢了命,不如咱们做个交易吧。”
封城的声音一落,房间里霎时安静下来,过了半晌,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才道:“你凭什么跟我们讲条件?”
“就凭……你们奈何不了我。”封城淡淡的说道,话音刚落,听见“喀”的一声,原本被绑在身后的双手突然松开了,快得那两个中年男人根本就没看清到底是怎么回事,锋利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其中一个人的脖颈间,封城将匕首往前推了一分,笑容甜美而邪气,“你说我是现在就杀了你,还是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
那被匕首指着的男人吓得双腿发软,因为只要封城的手再推进一分,他脖子上的大动脉就会被割破,这里离市区尚有一段路程,到时候连神仙都救不了他了,“赎赎,我赎,你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封城看向门侧的另一个男人,眼神淡然平静,“你呢?”
那人立刻也跟着点头,“三少爷的吩咐咱们一定照办。”
他们俩原本就是市井小民,不过是想钱想疯了,才想出了这个绑架豪门少爷的主意,哪里料到钱没拿到,自己的命倒反而攥在了别人的手里,而且这外界传言资质平庸的封家三少爷举手投足皆是狠厉,完全看不出半分懦弱胆怯的性子。
封城眼底划过一丝不屑,随即道:“你打电话给封庆,让他准备一亿赎金,否则就撕票,同时寄一截手指到封家给封庆。”
闻言,中年男人一愣,“三少爷,这手指去哪里找啊?”
封城朝他笑了笑,视线向下看了一眼他的手,“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分,你的一根手指就值五千万,还是你赚了。”他说得这样轻快,语气是超乎想象的平静,那唇畔的笑容瞧上去漫不经心,仿佛在说今天不想吃鲍鱼了改吃清粥小菜吧。
中年男人吓得当场差点昏厥,嚅嚅的道:“这……这……三少爷,饶命啊!”
封城俯身,修长的手指搭在他的肩头,五指微微用力,便听一声脆响,男人的呼痛随即传来,封城冰冷的声音在男人的叫声中如破冰一般,一丝一丝的推进:“这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得很顺利,先是封庆收到了一截面目全非的手指,然后在绑匪的要求下准备了一亿赎金,绑匪言明让封城的母亲封若薇只身带赎金过去,封庆为此虽感到疑惑,却也只能照做,他原本以为对方只是普通的绑匪,只要拿到钱就会放封城回来,哪知对方竟躲过了王慎的眼线,藏匿的地方至今没有找到,而现在自己又收到了孙子的手指,这让一向沉静著然的封庆失了方寸。
封家的人都被绑匪的态度激怒了,却又无计可施,唯有封若薇看着那截断指出神。
封城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那根断指虽然被破坏得已看不清原来的肤色,但她依旧第一眼就看出那并非自己儿子的手指,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种可能性,这让她微微皱起清秀的眉头。
第二天,封若薇开车带着一亿赎金前往绑匪要求的地点,后头自然跟了许多暗桩,封若薇这一路心绪很平静,昨晚她想了一夜,终于明白了自己儿子在打什么主意。
她生封城的时候才18岁,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只是因为怀孕怀得太过突然,没有办法,才入了封家的门,让一个女人不计名分的跟着一个男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那个女人必定很爱这个男人,所以,即使封若薇满腹才学,却依旧愿意做封家的二太太,她不介意封城有什么想法,却介意封城瞒着她做这么危险的事。
最终,封庆低估了绑匪的智商,他派去跟着封若薇的车子全部被甩掉了,等发现的时候,钱已经到了对方手里,而对方一开始就没打算放过封城,所以在拿到钱之后,甩下封若薇扬长而去。
等封庭赶到交易地点的时候,只见封若薇脸色苍白的倒在驾驶座上,昏迷不醒。
封家三少爷在这一天正式失踪。
封庆自小宠爱这个孙子,如何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消失无踪?用一切可以想到的办法追查封城的下落,过了数月依旧一无所获,封城这个人仿佛凭空消失在天地间一般,杳无音讯。
时值多事之秋。
封家丢了封城,又损失了一亿赎金,然后又频频传出商场上的竞争对手买凶杀人,首当其冲的对象自然是封庆的唯一继承人封庭,他是个儒雅的男人,一身的书卷气,毫无经商的天分,偏偏封庆的发妻只生了这一个孩子便撒手人寰,封庆随后几十年里也未再娶妻。
封城拿了自己爷爷送来的一亿,按事先商量好的那样分了一半给那两个绑匪,不过,最终,所有的钱都进了他的口袋。
因为,他在将钱递过去的时候,也一同递出了自己手里的匕首。
没有人天生就能杀人,因为总会恐惧彷徨和害怕,封城感觉自己的手当时抖得厉害,但他并不觉得惊惧,反而有种终于掌控人生的快意,他不愿呆在封家,封若薇送来赎金时,他是这样跟她说的。
封若薇皱了一下眉,声音依旧平淡,“封城,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虽然只有13岁,可是个子抽得快,已比自己的母亲还要高出半个头了,封城微微低下头,直直的迎上封若薇的视线,“妈,我对这个家很失望,我想带你走。”
封若薇无奈的叹息一声,露出了一丝笑容,“傻孩子,妈妈现在很好。”
少年优美的薄唇紧抿成线,过了半晌才道:“我不愿让你与别的女人共享丈夫。”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耻辱,男人三妻四妾在古代自然屡见不鲜,可是在现代却太少,因为重婚犯法,所以封若薇在封家并没有公开的名分,别人来家里只当她是某个亲戚的女儿借住于此,哪里知道,封庭一个月有大半时间是在她的床上度过的。
闻言,封若薇脸色发白,却仍是咬了咬下唇,叉开了话题,“我今天可以让你走,但是你要答应我,让我时刻知道你的消息。”
封城定定的望着她,沉声道:“我想你跟我一起走。”
封若薇缓慢的摇摇头,伸手抚了抚他的脸颊,孩子长得太高了,她要踮起脚才能完成这个动作,但她从不擅长流泪,所以只是眯了眯眼睛,将眼中的热意逼退回去,轻声道:“我不会跟你走,等你长大了你就会明白,爱一个人有时候是多么身不由己的事。”
封城的唇抿得更紧,却没再勉强,只是走近一步,将母亲纤瘦的身子搂在怀里,她的黑发是熟悉的橄榄香气,如记忆中每一个清晨和夜晚闻到的一样甜美芬芳,他知道,从现在这一刻开始,这样熟悉而温暖的气息会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不可预知的未来和勇敢者的冒险之旅。
封若薇伸手环上他的腰,发现这个孩子在她不知不觉的时间里竟已长得这样修长而挺拔,于是她开口了,声音温暖如即将落下的夕阳,绯红的颜色夹杂着浓浓的热情,“小城,记住,你永远是我儿子。”
封城在她纤细的肩上点头,目光中沉淀着破碎的离别和不舍。
那时候的一亿对平头百姓来说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是像封氏这样的大家族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13岁的封城拿着它做了人生中的第一件事,他从来目标明确意志坚定,短短半年间,乌鸦已初成规模,那是个叫安宁的城市,农工商的发展在国内都属上乘,封城喜欢这个城市,因为它如它的名字一般安宁详和。
不似封家所在的上海那样光怪陆离,人们的神色总是匆忙而淡漠,说不出的冷酷。
安宁的黄昏在公园里渐渐散去的人潮后来临,封城坐在汽车的后座上,透过车窗看出去,短短半年间,他的目光已渗透着一些常人穷其一生也无法领悟的果敢和肃杀,休闲的黑色西装包裹着他日渐修长的身躯,他俊俏英气的面容投射在车窗上,映衬着车窗外那个平和安详的夜晚。
车子路过一条阴暗的后巷时,突然传来几声叫喊。
封城让司机停下车,自己则推门走了下来。
这里没有路灯,巷子里一片黑暗,封城眯了眯眼睛,靠着敏锐的感官和视线,看着巷子深处正扭打成一团的几个身影,司机走到他身后问要不要报警,封城摇摇头,声音清浅有力,“不过是只有小孩子打架而已,哪里需要惊动警察?”他的声音虽轻,却足以让巷子里仍在撕打的几个孩子听见,他们立刻就停下手来,目光一致的望过来,看见巷口站着的两个人,立刻做鸟兽散状。
封城见打架的孩子走了,便也打算离开,转身之际,却听见巷子里还有动静。
然后看见一个黑黑的小影子从地上爬起来,四周都很黑,什么都看不清,封城却在这样黑暗的背景下看见那孩子脸上那双明亮如夜的眼睛,他看着那个小身影一步步的朝他的方向走来,一步、两步、三步……像很多年后他所希望的那样,看见那个少年朝他走来,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走到他身边,哪里也去不了。
终于,小家伙走出了阴影,一张清秀的脸蛋彻底沐浴在了街边的路灯光下。
他的五官很平凡,脸上唯一出彩的地方是那双眼睛,因为即使打架打输了,那双眼睛里依旧流露着不屈和坚毅的神色,这样的性情难能可贵,小家伙身上的衣料在当时算得上名贵,却因为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此刻已脏乱不堪,他的下巴蹭破了皮,一抹嫣红停留在了小巧的下巴处,封城望着他,嘴角不由自主的勾起了笑容。
小家伙却明显不想搭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朝大马路的方向走。
这样平凡的小家伙封城每天都会遇见十几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连想都没有想,脚步已经追了上去。
直到他跟着那孩子走了好几条街,小家伙才像是终于失去了耐性一般,转过头来恶狠狠的看着他,明明眼神很凶狠,偏偏说话的时候奶声奶气的,一丝气势也无,“你跟着我干什么?”
封城笑着指了指自己的下巴,“你这里受伤了,回去不怕妈妈骂吗?”
小家伙像是这才发现自己受伤了一样,脏脏的小手摸了摸下巴,果然有点疼,但他随即把下巴一扬,“那些家伙可比我惨多了!”
封城趁机走近两步,颇有耐性的问:“他们得罪你了?”
“谁让他们欺负我朋友了!”小家伙理直气壮。
封城差点失笑,他很少有这样的笑容,因为封庆时常告诉他,大家族中的人,除了真心的微笑之外,其他都能当做对付别人的武器,笑容是把杀人的利器,所以,他的脸上永远挂着温和生疏的微笑,却很少这样放开心怀的感到愉悦,小家伙大概这时候才看清他的容貌,不由自主的说:“哥哥,你长得真好看。”
封城最不喜欢别人议论他的容貌,这时候却因为这样一句赞美而欣喜万分,不由得伸手摸了摸小家伙脏兮兮的脸,“谢谢。”
“不过秦舒长得也很好看。”小家伙又说。
封城皱了皱眉,“秦舒是谁?”
小家伙把脸一扬,“我最好的朋友。”
闻言,封城又笑了,“你受伤了,哥哥带你去包扎一下好不好?不然妈妈看见了肯定会伤心的。”
小家伙想了想,突然心无城府的笑了,“好啊。”
安宁市的夜晚,路灯永远不会缺席,明明是在这样明亮的背景下,封城却依旧觉得这孩子脸上的那个大大的笑容像向日葵一般,明亮得闪瞎人的眼,他从出生开始便浸淫于淡漠与冷酷中,这样温暖的笑容除了母亲以外,再无第二个人给予他,这短短的一瞬,让封城失神,直至多年以后,那个少年早已心向别人,他依旧记得这个秋日的夜晚,下巴受了伤的小家伙两眼弯弯,露出一口白牙的可爱模样。
人的一生中会遇见许多人,封城却独独记住了这个夜晚在某个旧巷里偶遇的孩子。
那孩子说:“我叫肖宁,十二生肖的肖,安宁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