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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日傍晚五点半,仍旧烈日炎炎。
这样的烈日炎炎下,我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一身盛装地站在马路边,接受着汗水的洗刷和众人目光的洗礼。估计是我精心化得大浓妆已被汗水洗刷得呈现出一种非常残忍的效果,所以路人们才会投以这种看行为艺术的眼光。
等了快半个小时陆恒还没有来接我,也没有等到出租车,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长裙撩起来,伸出一条大腿去螳臂当车,或者在马路中间劈叉。
我也在怀疑,是不是陆恒前些日子跟我告白的时候,我恶狠狠地拒绝了他,所以他今天才这样耍我。
但是我觉得那也不能怪我,因为他当时对我说的是,因为他有恋母情节,所以看上了我。我认为这个告白实则是对我的侮辱,是我人生二十六年来不能承受之重。虽然我的确是比他大个三两岁,但要升级到当他的母,我只能说去他老母。
正要视死如归地撩起裙摆的时候,一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突然停在我面前,一个身影从车里下来。我睁大眼睛瞅了瞅,不得不说,陆恒的内心真是十分骚包,为了和他的西服相配,他居然还把座驾换了。那一身油光锃亮的酒红色,活像一只亲切的北京烤鸭。
北京烤鸭在我面前左跳右跳,捏了捏自己的领结道:“琰琰,我这身怎么样?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还可以吧……”
听到赞赏,他露出了一个十分得意的笑容,来到我面前,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朵白色的山茶花,然后手便向我的胸部袭来。
我后撤一步大叫道:“你耍流氓啊?!”
他“啧”了一声道:“这是礼仪!”
我双手护胸表示誓死不从,他看我如此坚持,最后只好没办法地把花系在了我的手腕上,然后又贱兮兮地笑了起来,拉开车门鞠了一躬。我没好气地像侠女一样一甩裙摆上了车,他妈的,还是敞篷车,是想热死谁。
我坐在车上对他迟到的行为进行了一番控诉,他看着前方把右边的脸探过来:“我错了还不行?要不让你亲一下?”
市区里他把时速飙到了快一百,我紧张道:“你给我坐好,看前面。”
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这不是头一次跟你约会,又激动又紧张吗?你都不知道我试了多少套礼服,一个不小心就晚点了。”
我说:“你记错了吧,我没说跟你约会,只是答应跟你出席个慈善拍卖,而且你还承诺会给我出场费。”
“你怎么就只关心这一点蝇头小利啊?”他比手画脚地说道:“你要是从了我,或者让我从了你,假以时日你就是宇恒的老板娘,你怎么就不懂放长线钓大鱼呢?”
我没有理他,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的妆有没有变得像出自恐怖片造型师的手笔,无奈我出门的时候太着急忘了带,于是只好将就用手机屏幕照照。
陆恒瞟了我一眼,又在旁边说道:“别照了,你就是多个眼睛少个鼻子也好看。”
我还是不理他,闭上眼睛开始沉思,夏日的热风从我耳边呼啦啦吹过,把他嘀嘀咕咕的声音也盖住了。
感觉并没过多久,起码我的脑袋中还是一团浆糊,车就停了。我睁开眼,某某国际大酒店。泊车的服务生过来帮我开车门,我下了车,看着眼前这个万国车展的阵势,脚步有一点虚浮。
陆恒过来抓了我一把,“怎么了,没事吧?”
我看了看眼前那块指路牌,说:“哦,没事,可能是刚才晒太久,有点中暑。”
他紧张道:“真的?那咱们别进去了,我赶紧送你去医院。”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也可能是饿了,还是赶快进去吧。”
“这样啊。”陆恒把手臂弓起来,慈祥地看着我:“那你挽着我吧。”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扭过头拔腿就走,一不小心走得飞快,导致他几乎快到宴会厅门口才追上我。向服务生出示了邀请函之后,厚重的门左右一开,我立马又被冷气冻了个哆嗦。
陆恒很是怡然自得地走了进去,而我深吸一口气,也赶紧昂首挺立地跟在他旁边。从大门至场内还要走过一条很长的红地毯,在地毯两侧站立着许多平日里赫赫有名名士风流流光溢金金枝欲孽一类的人物。
我睁大眼睛,开始四处寻找摄像头最密集的地方。
找到位置坐下以后,拍卖会还没开始,一个桌子上的宾客就趁闲在各自畅谈。陆恒本来就油嘴滑舌,靠着他那副模样和宇恒少公子的身份更是吸引了桌面上的几个名媛和大妈,甚至桌面上还有一个叔叔也宁愿跟陆恒攀谈也不看我,我闲了一阵见没我什么事,就打算去别的地方转转。
刚一起身他也站起来:“你去哪儿?”
我说:“我去拿点东西吃。”
他笑眯眯地说:“我跟你去,要不一会儿你晕了,我还得给你做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那我不亏大了?”
美得他,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自顾自地跑到琳琅满目的自助吧台前面,拿了个盘子盛了些蛋糕和水果。陆恒跟在我旁边,突然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毛发浓密的帅哥找他聊天,陆恒说的是熟练的英语,对方的我则听不太出来是什么语。语言不同还能如斯顺畅地交流,我感到很神奇。有个服务员从我身边路过,我从她的托盘里顺过一杯香槟,一边喝,一边继续四下张望。
陆恒说完话,来到我身边,跟我一同张望了一会,说:“你在到处看什么?”
我回过头道:“噢,没什么,你刚才在聊天的那个人是谁啊?”
他说:“哦,也挺巧的,那个人是我在英国上学的时候同一栋公寓楼里的朋友,一个印度人。大意就是他问候我妈,我说我妈死了,他问候我爸,我说我恨不得我爸也死了,他只好接着问候我全家,就这样。”
我赞叹道:“你的交流方式真是独特。”
他“嗯”了一声,然后夺过我手中的香槟,喝了一口。
我愣了愣:“这是我喝过的。”
他挑了挑眉毛:“我当然知道了。”
我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孩子,不要那么执着,姑姑已经心有所属。”
“姑姑,可我是真……”他又一脸狡黠地要跟我斗嘴,身后有个看起来像场内管理人员的人正好过来要跟他说些什么。我趁机从另外一个路过的服务生手上的托盘中拿过一杯红酒,钻进了人群里。
我跟陆恒说我心有所属,不是敷衍,更不是谎话,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场合我的心上人一定会来,我是绝对不会来这什么慈善拍卖会看这帮伪善的衣冠禽兽群魔乱舞的。有句诗叫众里寻他千百度,可我都已经寻了好几个转体三百六十度加托马斯回旋了,我的心上人他到底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呢?
电光火石间,我的心脏忽然猛地一顿,仿佛有一股电流直穿过我的中枢神经,紧张而兴奋的情绪在短暂的停滞后由血液带动流向四肢百骸,我甚至能听见心跳声在我耳边的动静。
在这样济济一堂宾朋满座的场所里,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目标。
我之所以能那么精准地找到我要找的人,是因为他也正微微仰着头,漫漫地朝我这边的方向望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我们都能四目相对心意相通,这让我更加相信,这个人他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镇定抬腿,微笑,一步一步坚定地朝我的命中注定走过去。一部电影里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一百步的距离,我会先走九十九步,然后等你走那最后一步。无论走多久,我也愿意。因为我爱你。
我便是抱着这样虔诚的想法在走。可是为什么……
在距离我的命中注定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左胯撞了桌角,红酒沾了衣襟,哄乱扰了宾客。
我趴在地上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在纷纷扰扰的议论声中抬起头。让我伤心的是,我的命中注定坐在座位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任凭我五体投地状地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也仍然无动于衷。更让我伤心的是,他斜后方一个身着黑衣的人朝我走近,似乎是要来扶我,却也被他抬手制止了。
我只好自己坚强地爬了起来,不顾身前的狼藉和周边看戏的目光,咧开大嘴露出八颗牙齿凑到他旁边的位置上:“这位大哥,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
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这么充满乡土气息的搭讪实在有失我的水准。然而好在对方静静地打量着我,平和的目光有如四月天的日光一样温淡柔和。这么近的距离下,他直挺的鼻梁分明的眉目都仿佛一副精雕细刻的工笔画,尤其他左眼角下方的那颗浅褐色泪痣,简直有夺人魂魄的效果。
良久,他淡淡道:“有几分印象。”
我大喜过望:“真的?你记得我?!”
“你每次都是同一个出场方式,很难让人不记得。”他缓缓地开口,慢慢地咬字,闭了闭眼睛,然后轻轻抿了抿唇,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
我捂着心率过快的胸口快要倒了。
上一次我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一个车来车往人群涌动的交通十字路口。
就像他所说的,我这两次的出场方式基本相同,只不过上一次我是拜倒在他的宾利飞驰面前。那天超市大卖场促销,我下班后心急火燎闯了路口的红灯,于是便有了这么一场美丽的邂逅。
本来倒在这么一辆豪车面前,在那个穿着工整制服戴着墨镜的助理面无表情地蹲坐在我对面,掏出名片公式化地递给我的时候,我揉着毫发无伤的脚踝,想着要讹他一讹,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好歹也要讹个十万八万。
可是当后车窗摇下,车里的人远远望着我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法便一瞬间土崩瓦解。
他从车里下来,慢慢朝我走来,一步一顿,原本短短的路忽然变得很漫长。他停在我面前,低着头皱眉看我:“你……”
我大声嚎叫道:“先生,你撞了我呀!你可要对我负责啊!”
最后的结果是连他本人的名片都没有要到。
眼下,我恨不得紧紧握住他的手,掏心窝子地对他诉说我的遗憾和喜悦。
我说:“大哥,我们这是缘分啊,这样都能再遇到你。”
他说:“是么?”
我说:“是啊!之前没要着你的名片,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你,我还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就这么错过了呢!”
他说:“之前很抱歉,但任何赔偿事宜,你都可以联系我的助理,他会处理的。”
我连忙摆手说:“哪里的话,我一点儿没受伤要什么赔偿啊?而且自从被你的车撞了以后,我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吃嘛嘛香,精神倍儿棒,我还要谢谢你呢!”
他看着我,这回没有说话。
我从随身带的手拿包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他,嘿嘿笑道:“这是我的名片,请笑纳。”
他顿了片刻才抬手接过,低头扫了一眼,然后就双指夹着名片递给刚才身后想来扶我的那个人。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举手投足都是不一般的气质。
只是他把名片交给了别人而不是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让我略有些受伤。
然后他牵了牵嘴角:“我没有带名片,不过最近关于我的娱乐八卦太多,想来全市的人应该都知道我了。很高兴认识你叶小姐,只不过这个位置的客人来了,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聊。”说完他扬了扬下巴,我顺着他的目光抬头,侍者领过来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带了一副很大的黑超,霸气侧漏地站在我面前,这年头只有明星和黑社会才会戴黑超。而从他这一身另类的唐装来看,肯定是黑社会无疑。
我打了个哆嗦,悻悻然起身走了。走了几步回过头,他低下了头,不知在看什么。
鉴于周围群众都在围观我这个刚吃过死孩子一样血迹斑斑的造型,我只好去洗手间清理了一下衣服,无奈清理了半天还是没辙。横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准备回去找陆恒,跟他说我先走了。
回到宴会厅,我仍是在自助吧台前找到他。他一路看着我走过去,嘴巴撅到了天上。我走到他面前,他看了一眼我的裙子,然后撇着嘴把他那身戏服披在我肩上,嘟嚷道:“琰琰,我都看见了,你当着我的面红杏出墙。”
我左右扯扯衣服说:“红杏出墙,那是墙没本事。而且你也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要有人家那样的沃土才长得出红杏,你墙里出来的是爬墙虎。”
他不屑道:“你说的心有所属就是他?不会吧,你怎么会喜欢那一款?他可是个残疾人,你喜欢他什么,身残志坚?”
我哑了哑:“什么残疾人?他只不过是腿受过伤,你说得像人截肢了一样。”
他更加轻鄙地说道:“他难道比我帅?长得跟女人一样。”
我说:“你懂个屁啊,现在就流行这种阴柔的花样美男。”
陆恒做了个呕吐的表情,吐完了之后说:“我才不信你就是看上了他的皮相。”
我坦然道:“没错,我哪儿能那么肤浅,我是看上了他的钱。”
“那你就更别想了,他正在闹离婚,他老婆跟了他八年。八年啊,花姑娘都熬成黄脸婆了,他居然要人家净身出户,你还想从这种铁公鸡身上拔毛?”
“我知道,我也是看娱乐新闻的。对这件事情他老婆一点意见也没有,只是他岳父不同意,这说明什么?肯定是他老婆对他有愧。”
他嗤了一声道:“你既然也看电视,那肯定知道他这次闹离婚是为了什么吧。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就算是离了,他也有备胎了,你还有什么机会?”
我听到这里反应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回事。我说:“哦,那人好像叫林……林什么来着?”转念一想,也无所谓了,这个世界不论到哪儿都有竞争么。
陆恒叹气道:“琰琰,虽然我喜欢你,可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有眼光。那个林纾蕾,用常人的目光来看,条件太好了,又是的新崛起的钢琴家,人又年轻漂亮。哦不不,我不是说你长得不比她漂亮,我的意思是说以世俗那些俗人的眼光来看,她挺漂亮的,家世听说也很好,父母都是艺术界泰斗。今晚的拍卖听说她也捐了台钢琴,顾林昔肯定是来捧她的场的。”
我思考了他的话一阵,句句都很残忍,但越残忍就越真实。我想以我这样的条件,除非改个名字叫拉芳,否则还真是难以跟这个什么舒蕾较量。
我撸了撸西服的袖子,亮出我的肱二头肌:“实在不行,我可以来硬的。”他那么单薄孱弱,而我孔武有力。
陆恒翻着白眼瞪我:“你看见坐在他旁边那个人没有,跟萧家的人有来往,你以为他会是善茬?”
我扭头又看了看远处相邻的那两个人,果然他们周围弥漫着一股阴鸷的,肃杀的,仿佛出殡一样的气息。
我叹了口气,苦恼地说:“那怎么办?”
陆恒伸开了双臂。
我说:“干嘛?”
他咧开嘴道:“来我的怀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