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崎岖狭窄的林间山路上,一支小小的队伍正在艰难的前行。头顶是直入云顶的陡峭山峰,脚下是看不见底的万丈深渊,每一步,不论是人,还是马,都走得格外小心翼翼。
可就在此时,队伍中忽地有人大喊一声,“停!”
一匹马儿吓得脚下顿时打起了滑,要不是有士兵牵住,只怕就要失足摔下去了。
而那个始作俑者还在兴高采烈的道,“快看,那儿长了一丛石耳。赶紧上去个人,给我摘下来!”
作为营长负伤后,暂领队长职务的铁蛋,听到这话,真的很想把那家伙踹下山崖去。可他非但不能,还得咬着牙,安排人去那个悬空的石缝中摘那一丛倒霉的石耳。
因为兰神医早就放过话了,要是不能满足他这一路的需求,他也就很可能在给负伤的李营长配药时,因为心神恍惚抓错几味药,到时出现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就不是他的责任了。
好在营长带的兵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耽误了小半个时辰,那丛石耳还是从悬崖缝里抠下来了。
兰阎罗接了东西,喜得是眉飞色舞,头也不抬的跟铁蛋说,“回头再去抓只山鸡来,这个炖鸡最是大补。”
铁蛋狠狠咬着牙,才忍着把他踹下山崖的冲动,走到头前,带着队伍继续前行了。
就见这兰阎罗一猫腰,又上了队伍之中唯一的一辆马车,去祸害他们可怜受伤的营长了。
不过车中的景象,却跟他们想象中,咳咳,有些差别。
“你一朵。我一朵。你一朵,我又一朵。”
兰阎罗正想悄悄拿一朵比较大的石耳放在跟前,却是被“重伤在身”的男人利索的点了一下手腕。
“好好好,顶多再给你一朵差不多的就是。”兰阎罗悻悻翻着白眼,瞥着李雍嘀嘀咕咕的抱怨,“真该让你的手下,都来看看你这副市侩的模样。哼哼。坏人全是我做。可好处你却分一半。”
“你用了我的兵,耽误了我的时间。”男人淡淡说着,没有半分愧疚。人虽躺着。但眼角的余光却仍是透着清明犀利。
暗暗记下这石耳是用来炖鸡的,回去让那女人炖了好给她和儿子补补。唔——她们要吃不下,就全是他的。
兰阎罗却好奇起来,“那个村长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让你这样上心?难道就因为她会做饭,会打鼓?”
男人瞟他一眼。明显不想回答。
兰阎罗又翻个白眼,“不说拉倒,有本事回去别让我瞧她。”
男人斜睨他一眼,提醒他一个事实。“你已经收了虎骨,还有东齐皇宫的药材。”
兰阎罗嘁了一声,嘟囔道。“我那不也是为了你好?”
可在男人锐利的目光下,他还是心虚的多分了一朵石耳到男人那边。
其实这真的不能怪他。要不是那包炒米实在是太好吃了,他也不会用药把李雍迷倒,让他昏睡了两天,然后等东齐京城的局势被太康控制住了,进宫拿到药材,就死缠烂打的要跟着他一起上路,回来见这位被无数士兵提到的叶村长。
至于路上“顺手”收点药材什么的,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要知道,请他可是很贵的。尤其做这样的私人陪护,价钱当然就不一样了。至于绕了点路,耽误了行程什么的,那不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就这,姓李的还打劫了一半走呢!就连他自己那份,不信看待会儿的石耳炖鸡,他肯定还要分走半锅,边吃边挑剔的。
结果,到了晚上,来挑剔的不是姓李的。他只喝了一口汤,就把碗递给照顾他的铁牛了。
铁牛人实在,吃了一口就皱起眉道,“什么怪味儿?兰大夫你既是大夫,怎么不把它弄好吃点?真是浪费了一只好鸡。营长,一会儿你吃那个白水煮的,我看比这个强。”
兰阎罗大怒,“你这傻小子不懂就别乱说!我既是大夫,通的是医理,煮饭那是厨子的事,有得吃就不错了,你还敢挑剔?”
铁牛嘴巴笨,人家一凶,就越发不会说话了。
铁蛋凑上前给兄弟解围,“傻小子,你当谁都跟村长似的那么能干?又会做生意,又会打鼓,还会做吃的?这世上大部分人就跟咱们一样。象你,就只会打仗,象兰大夫,就只会看病。要求得再多,怎么吃得消?”
铁牛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兰阎罗却气得七窍生烟,这不是分明说他和铁牛那笨蛋是一样的蠢货么?可这鸡,这鸡怎么这么难吃?
李雍不想吃还可以塞给下属,他不想吃难道还能摔碗么?那这帮兵痞子,只怕要笑话一辈子了。
要不,给阿雪试试?
可白马一闻到那味道,立即扭头走开了,还把个大屁股对着他,大有你再上来我就踹你的架势。
兰阎罗无法,忿然躲回车里去。正在发愁要怎么躲过这些机警得恨不得长出三只眼睛的精兵,把这碗鸡汤倒掉,李雍低低出声了,“加快进度,我来解决。”
别人不明白,聪明伶俐的兰阎罗一听就明白了。
他的意思是说让他接下来不再采药,加快回去的速度,他就负责解决这锅要命的鸡汤。
兰阎罗有心不答应,可手上这碗鸡汤倒又倒不掉,要硬吃下去恐怕真的会吐,想想大丈夫当能伸能屈,便嗯了一声,马马虎虎就算答应了。
李雍的办法很简单,叫来铁牛,“把这个用跟白水煮的鸡混了,多兑点水,一人发一碗。”
就算再难吃,也是好东西,冲淡了味道,再怎样也能勉强吃下去了。
唯有铁牛很忧伤,他刚刚怕浪费。已经硬撑着把营长那碗吃完了。早知道,他吃那么快干嘛?
不过一碗难吃的鸡汤,能换到难缠的兰阎罗答应加快进度,士兵们还是对营长的智慧又敬又佩。
再怎样难熬都先忍忍吧,等到见了村长,他们就得救了。
肉包子,羊肉汤。就算是给根泡菜。他们也爱吃!
※
仙人村。
村长这会子可没心思弄吃的,那天跟朱长富一番话,让叶秋也想了很多。老两口其实不是逼她嫁。只是从为人父母的心,更加现实的在替她考虑问题。
或许陶世杰不是个良配,但他毕竟是小地瓜的亲爹。若是叶秋跟他在一块儿,对孩子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最起码,小地瓜就不用背负着野种的名声。可以堂堂正正的拥有姓氏了。
至于李雍……
叶秋想到就是一阵无力,朱长富说得对,这个男人她根本都不了解,她就把他放到结婚对象上考虑。是不是太草率了?
腊月二十四,是西秦风俗要扫房子的日子。
虽然朱家二老的窑洞已经在朱青青来了之后,给整理一新。但叶秋还是按照风俗,和一家子又重新打扫一次。不过这次的活就轻松了许多。不到半天工夫就收拾干净了。
正跟朱青青在那儿学着扎绢花,陪着她家鲁大太太说闲话,却不想村里忽地来了人。
“二位太太,可算是找着你们了。”来人是鲁家老爷鲁宗佑身边的亲信长随吕胜,也是吕大娘的男人。见着一家子主仆安好,他这才松了老大口气。
看他满面风尘,想是为了找他们吃了不少的苦,朱青青忙让吕大娘扶他先去吃点东西,喘口气。
可吕胜却是先解下背后的包袱道,“这是老爷吩咐小的送来的。”
叶秋还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包袱打开,里面却是一只旧枕头。
只鲁季贤一看,就欢喜的扑上去,“我的枕头!”
这不会大老远的,就为了送个枕头来吧?
还真就是为了这个东西。
吕胜抹一把头上的汗,苦笑着道,“自太太你们出了门,老爷发现把小少爷的枕头拉下了,顿时就急了。生怕小少爷没这枕头睡不好觉,立即打发小的一路追了来。可跑到乡下舅爷那儿,又说你们没去。这可把小的吓坏了,生怕你们路上遇到什么事。后来还是寻到你们之前住过的客栈,打听到大太太生了病。想着二太太娘家就在这边,小的才来碰碰运气。没成想,还真在这儿。”
可这就为了送一个枕头,也太,太那啥了吧?
叶秋不好形容,鲁大太太也不好意思道,“亲家,这可是让你们见笑了。”
朱方氏却是感慨的道,“这才是亲爹啊。换了旁人,谁这么挂在心上?”
这话鲁大太太爱听,“说来我们老爷,真是把家里两个孩子当成眼珠子。那么点小的时候,拉屎拉尿都是他亲自伺候着。还记得我们家大姐儿刚生下来时,就因为给他那粗手摸了一回,把那小脸硬是刮了一道红印子,给我们老爷吓得,又请大夫又熬药的,生怕落了疤。就他那样半辈子军营里打混,顶顶不爱保养的粗人,天天进屋都要洗了手,抹了油才敢抱孩子,这毛病一直养到如今。别说我们把大姐儿留下,实在不是不心疼她,是怕两个孩子都不在跟前,我们老爷第一个受不了。”
朱方氏听得不住点头,不自觉的看了叶秋一眼,却见叶秋脸上神色变幻。
然后,似是做出什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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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来晚了。作者君也不知怎地,今天东摸摸,西摸摸,就磨蹭到傍晚才开始码字。大家有过这样的时候么?能理解的吧?星星眼,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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