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归去

张晓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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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毛狼王仰天长啸,群狼纷纷应和,顿时此起彼伏的狼啸声直贯天地,惊得丛林中鸟飞兽奔,凌云染不敢大意,手中以真气凝形成银色大刀,横于身前,狼王大口一张,带着隐约火焰的风刃攻来,借助风势,火焰暴涨,顷刻形成几丈的火焰刀。

    凌云染左手挥出的气柱与风刃碰撞起来,右手长刀向狼王砍劈而去,突然一道雷鸣的风刃从狼后口中射出,凌云染防不胜防,风刃擦过左臂而去,滑破衣衫,擦出一道血痕,银色的闪电在手臂上兹兹缠绕,左臂竟然麻痹,失去了知觉。

    左手无力垂落,凌云染只得抬起右手,数百枝带着银光的气箭在身前凝形,瞬间向着狼群激射而去,银品真气的凌厉劲道直灌其中。

    狼王猛地凌空跃起,往旁躲闪而去,狼后行动慢了步,后腿被气箭射中,却不入分毫,只在劲道下,折伤了后腿,趴在地上,凄厉地尖啸。狼王冲着狼后低鸣一声,转过头,凶神恶煞地望着凌云染。

    它缓步走来,仰天咆哮着,张开的大口中,喷出一道巨型的风刃,带着熊熊的火焰,铺天盖地的袭来,形成一张巨大的火网,从空中落下,把凌云染罩在其间,丛林里伸出的树枝在火焰下剧烈燃烧气啦,几息间,烧成焦炭,散落成灰,轰然倒地。

    凌云染仓皇退了两步,避无可避,被罩在熊熊的火焰网中,她紧紧护住怀里的小狐狸,勉强在身前凝形一块气盾,抵抗着越烧越旺的火焰,炙热的火焰让她露在气盾外的袍角,烧成了灰烬。

    怀里的小狐狸,忽然睁开双眼,红色的眸子瞬间变成金色,哇呜一声,方圆数里的水翻涌到空中,萦绕在凌云染周围。

    金色的气浪在小狐狸身上游走着,它的眼眸变成澄金色,隐隐中带了青色,瓢泼落下的水,浇熄了身侧的火焰。

    凌云染顺势跃起,右手的长刀凌空一劈,汹涌的真水源源不断地爆发出来,浑厚的真气在地上刮出深深的痕迹,一刀、两刀,接连三刀,才斩下了狼王的脑袋。

    嗷~~狼后在旁悲嗷一声,向着凌云染冲了过来,小狐狸眸子一闪,一股水浪撞向狼后,令得它身形退后数步,眼睛流着血,冲了过来,一口咬在凌云染的左手上,深可见骨,凌云染右手执长刀横于身前,对着狼后的脑袋,在最脆弱的脖颈处,一刀、两刀劈下,狼后挣扎几下,终于倒地不起。

    群狼见得狼王、狼后已死,纷纷撤退,四散逃去,不敢再战。

    凌云染看了下左手,渐渐恢复了知觉,狼后那一咬让她疼的龇牙咧嘴,她看了看满地的狼尸,和跟在血里侵泡了的自己,嘟囔着,“没招谁惹谁啊,怎得跟抢了它们宝贝似的,这么不要命地攻击我”,小狐狸缩在她怀里,心虚地埋着脑袋。

    大战结束,就是打扫胜利果实的时候了,凌云染乐得屁颠屁颠的,她体内真水空荡荡的,只能取过倾心,刚一动手,她突然想到,整整十日的持续战斗,与群狼厮杀和灭杀狼王、狼后,到此刻,经脉里的真水才消耗殆尽,由此可知现在体内的真水是多充沛和丰盈。

    凌云染熟练地从狼王脑袋里掏出内丹,不过樱桃大小,五彩流转,感受到浓厚的真气翻涌,她把内丹放进怀里,把狼王和狼后剥了皮毛,她可是清楚的看见自己银品真气的一击,却不能穿透狼后的腿,可见狼王和狼后的物理防御有多坚韧牢固,如果拿来做几身皮甲,连银品高手的一击都能挡下,凌云染笑得很得意。

    她突然又想到,如果把狼筋拿来做成弓或手弩的弦,狼骨做成箭,那威力,啧啧,别说青成子,怕是玄老那样的金品高手,也得吃暗亏,这么一想,凌云染恨不得把狼王和狼后整个尸体都拖走。

    惊喜的是,凌云染在狼王身体里挖出块晶石,成赤色,触手是股暖意,似是火焰晶石,她随手放在一旁,从狼后的身体里,除了掏出内丹外,也掏出一块蓝色的晶石,带着冰凉之意,当她抚着晶石时,冰凉的寒意,抚平了碧绿球体散发出灼热感,体内游走的暗红色光芒也变得温顺起来。

    凌云染用狼筋把冰晶拴上,系在脖子上,一股冰凉寒意从胸口渗入,令她体内的灼热平息下来,她转头一看,小狐狸正趴在火晶上,眼睛眯成新月,她一巴掌拍开它,小狐狸不开心地扑上来,伸着小爪子夺着,凌云染把火晶举高,用狼筋拴好,才放到小狐狸眼前,挂在它脖子上,“弄丢了看我不打你”,凌云染恶狠狠地龇牙说道,

    小狐狸爪子捧着火晶,蹭地爬上凌云染的手上,凑到她眼前,赤红的眸子,望了她一眼,眼底闪过羞怯,伸出小舌头,舔了下她的嘴。

    凌云染啪地跌坐在地上,小脸有些苍白,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可是..把你当自家闺女的,可不能乱|伦啊..”,她显然忘了更重要的原因,比如人兽什么的。

    足足用了一天,凌云染才处理完狼尸,三百颗内丹,三百根狼筋,数百根狼骨,还有两张狼王和狼后的皮,两颗狼王狼后的内丹,两颗晶石,凌云染插着腰,仰天大笑,这回可是真发了。

    她把沾满血的衣衫洗干净,赤条条地披着狼王的皮,坐在火堆前,烘烤着衣服,谁让真气荡然无存,只好如此了。

    她望了眼趴在一旁呼呼大睡的小狐狸,自打它吃了内丹后,睡觉的时间越来越多。凌云染取了根细细的狼筋,手里捧着几颗小珠子,是从狼王的身体里找来的,透着淡淡的暖意,她凝神屏息,从指尖凝成一条细如发丝的真气,对于她的神识是很大的考验。

    自从跃入银品真气后,她的真气凝形在与群狼搏斗中愈发熟练,神识对真气的控制耗用的时间缩短,几乎在神识凝形的几息后,真气随之凝形,但是只限于常用的刀、枪、匕首和箭,而她发现把真气凝成细如发丝的绣花针,是练习神识的绝佳办法。

    她专注地把细如发丝的真气,勾着狼筋,穿过一颗珠子,噗的,真气消散,凌云染神识凝聚,再凝成发丝,穿过又一颗珠子,不过十数颗珠子,竟耗了她足足一个时辰。

    凌云染把玩着手里的赤红珠链,散着淡淡的红光,触手是暖意,一只小爪子伸过来,朝手链抓去,凌云染一把拍开小爪子,“别抢,送我家嫂子的”,小狐狸哇呜一声,转过身,屁股冲着她。

    凌云染宝贝地把珠链放回怀中,神识运行下,五个指腹上各有一条细如发丝的真气,犹如一只勾魂夺命的利爪,劲气一动,五道飞针没入树干,“日出东方,唯我不败”,某人单手撑着脑袋,躺在地上,摆了个妖娆的造型,比了个兰花指。

    来时军队行走月余的路程,凌云染在十日里疾行赶回,白天提气跃行,夜晚恢复真气,不知不觉间,真气的修炼速度更快,当熟悉的京城城门跃入眼帘时,凌云染松了口气,缓了脚步,走近城门。

    “站住!做什么的!”,凌云染被守城的人拦住了,她挑了下眉毛,见得守卫仔细搜查着入城的人,皆是神情肃穆,想是城里发生事情了。

    凌家玉佩给沈不倦了,凌云染只好停下脚步,随口胡诌,“打猎的!”,守卫打量着她,见她衣衫褴褛,披着一张大狼皮,狼脑袋顶在头上,身后驮着个小山包样的包袱,就在凌云染被看的要发飙时,“走吧”,守卫放她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