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宅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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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岁的孩子挺黏人的,不过去楼下倒个垃圾也一定要跟着。夏天,楼下绿植生长旺盛少不了蚊虫,孩子皮肤幼嫩,叮上一个包没三五天消不了肿。

    本来打定主意不带她的,可女儿水汪汪的眼睛眨了几下,扯着他衣服扭扭小屁股,当爸爸的哪还找得到原则在哪儿。

    扔个垃圾不过几分钟的事,可要带了孩子这没一两小时回不来。楼下小伙伴多啊,一招呼一叫唤就走不动了。孩子走不动了,大人就回不来了。

    苏若童从窗户往下看,正好看到女儿和小伙伴们蹲在沙坑里玩沙子。孩子披着长长的衬衫,动作有些迟缓可是玩得很开心。孩子的爸爸半蹲地沙坑边上,时不时用塑料小铲子给女儿添沙,也会应要求到处寻来树叶花朵小石子当装饰。

    女儿玩得累了,伸手要抱抱。他一把将孩子捞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迷你小水壶喂她水喝。女儿咕噜噜地喝完,嘴都没抹就亲他。肯定又叽哩咕噜地说了什么,男人笑得满脸是牙,将她的脸蛋亲了又亲。

    父女俩回来的时候满身大汗,絮絮蹦蹦跳跳地扑到她怀里撒娇,摸了摸,衣服全湿透了。

    给女儿洗好澡,天已经全黑了。她抱着孩子出来时看到他正在拖玄关的地板,“回来的时候没注意,满脚都是沙子。”他将垫毯卷起放到门外,“现在快清理干净了。你带孩子先吃饭,我去冲个澡。”

    晚上煮的咖喱饭,照顾孩子的口味煮得偏淡。焖炖的胡萝卜和土豆熬得绵软,洋葱丝都成了半透明。絮絮喜欢自己动手,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往米饭里添咖喱,再慢慢拌匀。

    米饭有些黏稠,小家伙拌得有些吃力,有好几次都险险地将饭拔到桌上。她问道:“絮絮,妈妈帮你好不好?”小家伙眼睛盯着碗,固执地摇头,“我自己来。我自己可以。”

    等她把饭拌匀了,男人也坐到餐桌边上,不吝夸奖:“絮絮的饭拌得真好看。”小家伙得到赞美各种得意,小勺子挥舞着落下几颗饭粒,“爸爸,我,我也帮你拌好看的饭饭。”

    “絮絮乖乖吃饭,爸爸自己来就好。”他从自己碗里挑出鸡肉丁给孩子, “汤也要喝光光。”

    吃完晚饭原本他要洗碗的,无奈孩子一直吵着要听故事,“今天轮到爸爸给我讲故事了。”她已经系上围裙:“你顺她的意吧,今天玩得这么狠,她很快就会睡着的。”

    童话书已经读了过半,今晚的故事是美女与野兽。絮絮窝在父亲怀里很认真地听着,也会问问题:“贝儿的爸爸为什么要偷野兽的玫瑰花?他为什么不去买?”“因为贝儿爸爸不知道那花是野兽的,而野兽也不需要金钱。”“那为什么贝儿的爸爸非要摘玫瑰花不可,为什么不摘小野花呢?”“嗯,因为贝儿喜欢玫瑰花啊。”小家伙顿悟状:“哦……原来是这样子啊。”

    他继续念下去,声音放得更轻,没几分钟孩子便睡着。他蹑手蹑脚地起身,替孩子掖好空调被。女儿卷卷的头发贴在肉乎乎的脸颊上,怎么看怎么可爱。他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俯身吻了吻她的脸蛋,再将床头小灯调到最暗。

    客厅的窗户半敞着,空气里有淡淡的茉莉香味。妻子还未睡,这时正坐在角落的软榻里,膝上放着一个有些旧了的抱枕。枕上是他新发的制服衬衫,刚过一水,已经熨烫得雪白。

    她有这样的习惯,无论是发的还是外面买回来的衣服,总要将上面的衣扣重新钉缝。其实原来的衣扣已经钉得很严实,但她仍会再象征性地缝上一圈,似乎这样才会放心。他也觉得安心。身上穿过的衣物每一件都留着她的印记,像是烙在雪茄盒上的烙印一样。轻轻一按,也是一辈子。

    他从冰箱里取了芒果,切碎了拌上酸奶端到她面前:“留着明天再做吧,太伤眼睛了。”她头也没抬:“只剩几个了。”

    他挨着她坐下,一勺勺地喂她。她吃了几口,扭过头去:“别滴到衣服上,还要再洗一次。”他搅着芒果酸奶,问道:“定了后天出发吗?”“嗯,后天早上九点半。”她用小剪将线头剪干净,“14号回来。”

    “到时候我送你去机场。”“你不是要上班。我和薇薇一起坐机场大巴,搭乘点就在蓝湾酒店,楼下就能打车。”“带着行李不好打车,还是我来送吧。”

    她知道他的脾气,虽然是商量的口吻但态度却是已经决定这么做了。想想工作日打车也确实不方便,便也默许了。

    周一早上他请了假送她和方薇去机场,目送飞机起飞后他才驾车离开。飞机上方薇说:“我还以为他怎么也不肯让你跟我一起去呢,可现在他竟然会来送你。”他看她看得紧,先前她和方薇的小工作室刚起步,他是持反对态度的。一方面是她带着絮絮,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份工虽不要朝九晚五,可忙起来通宵却是常事。

    他不需要她赚钱养家,如果她想工作,他也有能力为她安排一份舒适清闲的工作,甚至她想自己当老板也行。男人是十分容忍她的,只这件事反对得最激烈。后来还是婆婆出来说了他一通,这才把事揭了过去。

    姚子澜那时还打趣她:“人家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都是女人看紧男人的。你家倒好,反过来了。我现在一看你老公在电视上晃来晃去地,感觉就和看到一特大号牧羊犬似地。”

    没有女主人在,家里连烟火气都少了几分。他上班前送絮絮到父母家,晚上吃了晚饭再接回来。母亲十分不满:“来来去去地折腾孩子。你要回去就滚回去,把孙女给我留下。”他陪着笑脸,说孩子认床。絮絮也配合他一唱一和,晚上仍旧是跟他回家。

    给女儿洗澡、换衣,给妻子打电话。每次都是孩子先说,唧唧咕咕地说了一大堆之后才轮到他。问她这几晚睡得好不好?吃食习惯不习惯?多是他发问,她回答。有时她也会说今天下雨了,他笑了笑,从她离开的那天起他手机上的天气预报地点已经换做了她现在所在的城市,阴晴雨雪他一清二楚。

    絮絮这晚又吵着听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他满足了她的要求。书上的插画里美女抱着倒地的野兽在垂泪,背景是成片的玫瑰花。修饰过的童话故事多是大团圆的结局,好人得好报坏人得惩罚。是非善恶黑白分明,然而在现实里,有许多事往往是相反的。

    他与她,和这个童话故事里多有相似。想为女儿带回礼物的父亲,捉到父亲短处的野兽,代父亲受过的女儿。一样的交换条件,一样的心不甘情不愿。

    只是美女与野兽最后得到了圆满的结局,他们呢?

    看似圆满,也还好。

    她走了几天,屋子里属于她的气味渐渐地淡了。他将脸凑在她的枕头上,茉莉的香气若有若无。或许是累了,或许是困了,神智便有些恍惚。

    她这次去的哪里?某市,离那个男人在的城市很近,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他们会不会还有联络?他知不知道她在那里?

    他有些烦燥地转过身。忽地记起几个月前母亲过生日,叶行楚正好出差路过,顺道来送了一份礼。席面上有母亲爱吃的小锅贴,醮酱自调。她给女儿调好后又来拿他的料碟,三份酱油五份醋,还有两份辣油。连她自己也没有自觉,这也是习惯成自然,可是全家人中会在醮酱里加辣油的只有叶行楚。

    他无法不在意。

    他只能装作不在意。

    他们结婚三年有余,谈不上耳鬓厮磨,可也算朝夕相处。但是她的潜意识里却仍然记得另外一个男人的饮食习惯,他们在一起才多久!

    成熟的男人不应当抓着一点鸡毛蒜皮的事私底下咬牙切齿,那是心胸狭窄的表现。可是他确实感到了威胁,这种威胁并不来源于叶行楚本身。

    放不下是她,放不了手的是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还真是天配的夫妻。

    只一个人在的时候总会想起许多事,想得多了就容易钻牛角尖。他已经很久没有像今晚这样心浮气躁,抽屉里的有抽剩的烟,烟盒边上的红色包装则完全没有拆封过,上面长角的小恶魔一脸坏笑。

    电影非诚勿扰里葛优相了个女人,向他提‘一年一次’的要求。看电影的人笑得东倒西歪,说能娶这种女人的男人,也算是男人?他的情况不比这好多少,或者说,还能再惨一点。可他怎么不是个男人了!

    她不乐意,他也不逼她。开始的时候只求她不走,能留下来就好。可是日子久了,慢慢地就贪心了。但仍是顾着她的感受,那次也是忍到份上了,挨上去磨磨蹭蹭了半天才得手。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真是被活活地踩到她脚底下。可是他转念又会想,偶尔她也是会可怜自己的,并没那么铁石心肠。

    只这么一想,也很快释然了。总归他最好的、最坏的、最卑微的一面,都只给她看而已。

    身体的燥热褪去一些,他燃起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烟放久味道都变了,呛得喉咙难受。他愤愤地将烟盒揉碎,扔进垃圾桶里。转身将脸埋进她的枕头里小心轻嗅,幻想她在自己的怀里辗转轻吟。

    男人低低的喘息声在封闭的空间里被压缩、扭曲,沉重而压抑的释放过后,他将自己裹紧,慢慢地蜷起了身体。

    还有两天,还有两天她就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比一年一次再惨点……陆先森真是惨到家了。

    然后龙猫酱说要看一个娃变两个娃,可以在下一个番外满足。

    这阵子123言情多风波,仍然还有GN们在坚守着喜欢的文和喜欢的作者,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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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本来是要上周更新番外的,但是这阵子收到好多条修旧文的站站短,加上月初事多也就撂下了。

    索性番外也不再开新章,直接扔在作者有话说里,就当做是MO对迟到更新的补偿。

    感谢大家在更文期间对正版的支持,还有留言撒花投雷……真心是破费了。

    想要第二个孩子的念头,其实来得十分偶然。

    那时陆絮絮小盆友正上幼儿园的中班,小姑娘爱臭美,每天都缠着母亲给自己梳漂亮的小辫子。小丫头唇红齿白,嘴巴特别甜,在幼儿园的人气指数颇高。家里有这么个漂亮宝贝,当家长的自然十分得意。

    某天,孟女士问小孙女:“絮絮,你最喜欢爷爷还是最喜欢奶奶?”陆絮絮小盆友连眼都不眨地回答道:“最喜欢叔!”怕自己说得太快旁人听不清,又郑重重申,“我最喜欢叔!”

    叔,指的是叶行楚。叶行楚这几年在外发展很少回来,可每次回来絮絮都粘他粘得厉害。看在各人眼里,心思各异。孟女士有时想这或许就是现世债,今世因果今世收报。

    好在叶行楚恪己守礼,进退有度。再加上时间久了,很多事就淡了。虽然一个两个心里有疙瘩,可也都没摆在脸上。一家人坐在一起,仍然是有说有笑。

    席间不知是谁起的话头,很快就扯到叶行楚身上。叶行楚放下筷子,仍是温和地笑着,承认道:“是有在交往的对象,等时机成熟了,我带她回来。”

    他眼角余光扫到她,她恍若未闻地低垂着眼为女儿挑鱼刺。可是在换盏的间隙,她的手却在轻轻颤抖。

    他无法忍耐了,他害怕得要命。那天回家他难得地阴阳怪气,男人嫉妒时的嘴脸也是丑陋的,连说的话都变得幼稚。她当时却是顶好脾气,只是挺困惑地看着他许久后,说:“你别无理取闹。”话说完便愣了一下,觉得将他归纳成怨妇类的生物颇为不妥。其实也是知道自己今天失态,于是有心给他台阶下,“我既然嫁给你,也有了絮絮,我就有责任和义务。”

    臭不要脸的男人立刻打蛇随棍上,冲口而出:“那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她没料到他如此得寸进尺,当即就甩了句:神经病。

    他确实魔怔了。因为不确定也不自信,他生怕眼下自己的拥有的这一切在将来的某日又突然失去,就像那年她得知事实的时候,她丢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那是他一生的梦魇,三五不时地还闯进他的梦里,吓得他冷汗淋漓。

    可悲到这样的程度,他以前从未想象过。

    大约是他表现得太明显,她明显防备着他。想动手脚基本不可能,他既然有了这想法和规划,也有耐性陪着她耗。

    终于等到那次,她参加方薇的婚礼回来。那天她心情很好,枕着他的胳膊和他聊起了她的少女时光。她的唇很软,沐浴过后身上仍有很淡的梅子酒香。他冲动得像是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一头扎入温柔乡中再不愿意醒来。

    意外,是在他忐忑不安的期待中来临的。在他向她确认的同时,她也向他提出,“我只要絮絮一个就够了。”她大约是觉得自己是被算计的,心不甘,情不愿。

    他大言不惭:“我没和你一起赴宴,哄你饮酒。”他想要这个孩子,这是他们的骨血,也是他们结合的证明。女儿也好儿子也罢,等生下来她都会非常疼爱。

    她一直是个好母亲。

    他答应她先不透露给家里人知道,让她冷静下来好好考虑。她是焦灼的,因此迟迟未做决定。直到过年的时候叶行楚回来,桌上他们的目光相触。他极不舒服,极不舒服。于是他满怀歉意与恶意,在席面上揭开了原本答应隐瞒的秘密。

    次年七月,他们的儿子出生了。

    孩子满百日的时候叶行楚携女友来贺,那个姑娘有个少见的姓,名字也挺拗口。很活泼的姑娘,偶尔也有些抽风,但叶行楚性格温和,性情淡泊,这样的女孩反而能和他互补。

    送走客人后他去找她,她正从儿子身上除下亲戚长辈们送的小金镯小金锁。叶行楚的女友送的是一颗脂玉平安扣,白润熟糯似一团羊油。她细细地摩挲着,他的心又要慢慢地沉下去。

    然而她忽地抬头,嘴边挂着一抹微笑,“你来看看,这上面写着是什么?”他接过来,费了很大劲才凝聚精神,“平安喜乐。”

    “平安、喜乐,”她细细嚼着,“寓意真好。”说着又将平安扣掖进儿子的衣角,“只愿平安喜乐。”

    他安静地伫立在她身侧,无声地续着她的话,“只愿平安喜乐,现世静好。”

    “再无所求。”

    嗯,陆家小小包的大名叫陆正珩。

    至于那个抽风的活泼姑娘,看过擒兽的都知道她叫小夜子,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