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嚣张

机甲妹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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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灾出现才两天,甚至还不能确定未来是不是会像小说中所写的,会保持一段相当长时间的末世状态,人心就开始活跃起来,有的崛起,一副天下我有的傲气,比如贾超和陈总。有的败落,仿佛再也没有了出头之日,只能依附别人才能活下来,比如给贾超和陈总低头哈腰撑伞的人。

    卫清欢见卫小豪颇有些受不住的模样,想要先回去再说,却被卫秋山叫住,顺着他凝重的视线看去,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有些不对劲儿。

    这里明明很多人都和卫小豪一样被灼.热的阳光晒得皮肤红肿,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模样。陈总和贾超没出现的时候还好,看起来和正常人差不多。而当他们出现后,这些人竟然双目放光,一副如看上帝般的灼.热目光看着他们。

    如果一开始他只把这些人当做是崇拜有异能的普通粉丝现象,在被老爸提醒后,卫清欢才开始感觉有点不对劲儿来。

    弹幕——

    【我欢看你侧后方那个穿蓝裙子的女人!】

    一个机械声从身边镜面神器中传来,那是直播观众的声音,从神器中传来后都做过过滤,因此每一道声音都是机械声。

    卫清欢下意识的朝直播观众所说的方向看去,果然,侧后方不远处有一个穿着蓝裙子的年轻女人,她看向贾超和陈总的目光灼.热到吓人,口中喃喃自语,紧张到捏着领口的左腕上有一条绿色丝带绑着。

    弹幕——

    【我欢,再看她身边的那个高壮男人,他的左手手腕上也有绿色的东西绑着!】

    又是同一个声音。

    卫清欢看去,果然,那男人左手手腕上也绑着绿色的东西,不过不是丝带,而是一个绿色皮圈。

    此时,他似乎明白了那个观众是想让他看什么,不等那人再提醒,在人群中找起来。这不看没发现,一看就出问题,这附近余下的两百多人中,竟然有六七十人手上绑有绿色的丝带或皮圈或布条,绑着的位置,都是左手手腕!

    弹幕——

    【我靠,楼上那位,你叛变不要太快啊!】

    【我也被楼上上那位吓了一跳,以前都叫他汤姆苏的,现在怎么都叫起‘我欢’来了,真肉麻!】

    【叛徒滚出去,我们这里不需要叛徒,我们只支持diǎo丝,汤姆苏去死,汤姆苏粉去死,支持diǎo丝的请举手!】

    【楼上那位去死,我叛变我乐意,管你鸟事!】

    【就是,我也已经叛变了,我喜欢汤姆苏,我欢我欢我爱我欢!】

    风雨飘摇:最近我已经开始不关注汤姆苏们和diǎo丝们之间的恩怨了,我觉得还是直播会员们之间的你争我斗更有意思些……

    吃瓜群众不怕:同意楼上。

    我不是会员没关系:我也粉我欢!我欢快注意看,陈秃头和假.钞的手上有绿色标记!左手手腕!

    吃瓜群众不怕:又一个叛变的_(:3」∠)_

    卫清欢直接忽略掉中间没意义的争吵,迅速将他想要知道的讯息提取出来后,拉着老爸和弟弟往外围挪了挪,前面挡着的人减少后,他才彻底看清,陈总和贾超左手手腕上果然也有绿色的标记!

    卫清欢的瞳孔缩了缩,他目前身高一米七八,卫秋山一米八六,因此卫秋山早就看到这一幕,才提示大儿子去关注这一点。

    二人面面相觑,面色凝重,赶紧带上已经被阳光灼的快要晕过去的少年赶回房间。

    把卫小豪安顿好,趁着门关上的功夫,把空间神器里冰柜中早就备好的大量冰块用盆装出来摆放在弟弟身边,坐了一会儿,隐隐感觉房间里有些凉意后,才出门,将房门紧闭上。

    出房门,全家人都在。猫咪玉玉在看到小主人出来,立马扑了上去。

    这时的卫清欢身上还残留着冰块的冰凉,手上更是沁凉,玉玉舒服的在他怀里蹭来蹭去,使劲儿想把他皮肤上的冰凉蹭到自己身上。

    卫清欢一边安抚燥热的玉玉,一边听卫秋山分析现在的情况,瘦到皮包骨的王宝淑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嚣张,这个时候紧紧缩在角落里低头不说话。

    说来也可笑,当她还是个饱.满水.嫩的胖子时,热的浑身跟火烧般,汗流不止。而当她现在变成了一个老腊肉后,尽管依旧热的不行,却再也没有了之前那种快要爆炸的感觉。

    其实整件事情也没什么好分析的,很明显,刚才在场的六七十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陈总和贾超他们洗脑,之所以可以在短短时间内成功,完全“归功于”目前成为一片废土的陆地,突然出现的异能者们。那些心智不坚定的人在遇到这种也许是末世的世界,或者有些被亲人可能已经被烧死的事实给彻底击溃神经,又碰到这群有异能的人,被洗脑后自然认为这些人就是未来人类的救世主。

    糟糕的是,也许,被洗脑的不仅仅是那六七十人,也许还有更多。随着情况越来越糟糕,未来这种情况也不会消失。

    陈总和贾超从来就不是礼贤下士的人,他们嫉妒所有比他们优秀的人才。邮轮上一旦有不少人被他们控制,剩下来的人将会遭遇到什么,尤其是早就被贾超看不顺眼的卫家一家人,也许会遭遇到比天灾更可怕的灾祸——*。

    毕竟,比起天灾,更让人害怕的,其实是人心。

    这里,还不等他们想到什么想法,就听外面忽然传来尖叫怒骂声,随之,那些声音越来越多,卫清欢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却在听到一个正在怒骂中的声音忽然一顿,随之替代的是那人的惨叫声。心中一个咯噔,赶紧打开门,看向走廊上。

    这时走廊上已经站了不少人,一般能住在套房区的人非富即贵,此时,这些人却再也维持不了面上的所谓贵气,面上皆是对对面对峙中的人的惧怕、后怕和厌恶。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令他们的面孔十分狰狞。

    走近几步,便发现,站在这些顾客对面的是另外一群顾客,不少人卫清欢都见到过,据说都是从内舱区出来的人。这些人非常嚣张,手上甚至都带着一把把精致的长刀,其中领头的那个,长刀刀尖垂在地面上,血从刀面滑落,滴在地面,汇聚成一个小小的血洼。

    他的脚边,正躺着一个男人,他的脖子已经被割掉一半,喉管和白森森的断骨暴露在空气中,在这种燥热中显得更加令人作呕。男人的眼睛突出,眸中满是对面前情况的惊恐和不可置信。

    可是,他再也没有了后悔的机会,因为,他,已经死了。

    而杀掉他的领头人,和身后所有人一样,左手手腕上,都系着一根绿色布条或皮圈。

    卫清欢看得喉中动了动,想要作呕。

    那领头人见自己已经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笑的非常得意,仿佛他刚才杀掉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他说:“早就这么乖巧就好了,我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现在,所有人,都给老子排队下船,记住,什么东西都不要带,谁敢不听话,”说到这里,脚尖随意提了提那个早已经闭气的尸体,咧嘴,“这就是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