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容子行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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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厉南川当即提出送陆云端回家,陆云端实在觉得今晚太过麻烦他,推辞道,“不用了,末班车还有,我坐公交回家吧。”

    “哦?你住在哪里?”厉南川老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他留了个心眼接着问。

    “城南新村。”老实巴交的陆云端答道。

    “那刚好啊,我顺路,走吧,送你回去。”

    既然顺路,他也就不再推却,顺从地上了厉南川的车。当然,陆云端要是知道厉南川住在哪里,就知道后者纯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而厉总表示,与陆云端的第三次会面,收获颇丰。比如陆云端会愿意敞开心扉他自己的故事,他知道了陆云端住在哪里,又比如在陆云端欠自己的账单上又加了一笔筹码这表示陆云端和自己羁绊又加深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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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完陆云端回家的厉总是心满意足的,而十点多终于挪回家的陆云端是惊慌失措的——小煎包不见了。

    他早上出门前给煎包留了吃的,倒不至于让煎包饿到跑出家门觅食去。陆云端先是检查了煎包的小窝,没有;又翻了翻自己的床上床上还是没有,简陋的小房间一目了然。陆云端急的头上直冒汗,今晚还真是过得跌宕起伏,先是江伯摔了,然后相处了几天的小伙伴也丢了……

    陆云端不大放心,找出手电筒,他决定出门,而站在门口锁门的那一霎那,昏暗的门口却突然出现一个人。陌生人并不会让陆云端感到惊讶,而是他手里正抱着煎包。

    煎包立马挣扎着要下来,“呜呜呜”地朝陆云端叫着。来人将煎包放下来,小东西像条白色的闪电蹿到了陆云端脚边,小脑袋蹭着他的小腿,这是煎包表示亲昵的方式。

    陆云端弯下腰,摸了摸煎包的小脑袋,吁了口气,“回来就好,差点以为你不见了,正要出门找呢。”煎包舔了舔陆云端手掌心,汪汪汪地叫着。

    “原来你就是狗主人啊,你知不知——”来人上前一步,从阴影里走出来,站在了昏黄的走廊灯下,他原本想放下狗就走,但是不知怎地,看清楚小狗的主人,忽然走不动了。

    煎包虽说一开始对他龇牙咧嘴还抓了他一把,但是到了他家里之后却是乖乖的,自觉地窝在地垫上,连吃东西也是劝了好久,就跟个懂规矩的小孩儿似得。他原本以为,狗主人应该是个知书达理的知识分子之类的,没想到看衣着是个朴素的劳动人民。

    可是发白的旧衣服里装着一团月光。他曾经在书里看到一句话——他有月光一样的颜色。他觉得放在狗主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清淡冷漠的气质,面容俊秀,沉静的眸子像是下完雪的夜,清辉撒满了整个世界。原本想要指责狗主人的话却是一句也说不出了。

    陆云端这才注意到陌生人,白t恤牛仔裤球鞋,青春洋溢朝气蓬勃,是个清爽干净的大男孩模样。

    “是你捡到了煎包?谢谢你了。”陆云端略微迟疑了下,还是跟人道谢。他不太擅长和陌生人交流,总是能避免就避免,但是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陆云端抬头的瞬间,某人觉得自己扎进了一片月光里,他抓了抓后脑勺觉得耳朵有些发热,“对了,我今天刚刚搬过来,搬家的时候工人差点砸到小狗,所以我就先把它带回家了。”

    “它肯定不是乖乖地跟你走的——”陆云端对自家煎包的性格相当了解。

    “你怎么知道?!它差点没把我手抓烂,最后,我还是跟解释半天只是怕它伤到,还请它吹空调吃西瓜,它才安静下来。对了,它还叼着我裤脚逼我一起来来回回下楼好几遍,你一直没回来——”说到这里,他还是相当激动地跳上石阶对陆云端絮絮叨叨地说着小煎包对主人有多执着。

    谈到自家的小煎包,一贯冷清的陆云端也不禁热络了起来。见狗主人开了口,某人开启了自己的话题匣子,表示自己也非常喜欢狗。陆云端不大爱跟人交流,但是养了小煎包之后大概和所有爱狗人一样对自家的狗爱个不停,甚至还跟来人说起了煎包在马路边等前主人的故事。

    他微微笑着说着煎包的故事,让来人眼前一亮。他不笑的时候清冷,笑的时候却有一种春风画雨的动容。

    “真感人!跟忠犬八公有的一拼了,我也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心血来潮的大男孩眼睛亮亮的,扯了个大大的笑容,灿烂得衬托那走廊的小灯泡愈发昏暗。

    “写故事?”陆云端有点不可思议地回道。

    “对了,我叫于展琨,是你的新邻居。刚大学毕业搬到这里,准备找个工作,不过,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大男孩伸出手道。

    陆云端迟疑了下还是伸出手,他有多久没触碰到理想这个词了?

    “那,祝你早日成功。”陆云端说道,真是个幸福的大男孩,所以可以随心所欲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人,因为年轻所以还有理想。

    “我会的!所以特意离开家里,找了这么个地方。我觉得越是陌生越是不起眼的地方,越有故事。”于展琨用力握了握陆云端的手,颇为自信地说道。

    “对了,我们可以当朋友吗?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于展琨一连串地说道,而后换下了灿烂的微笑,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觉得你身上也有故事。”

    陆云端笑了笑,心想真是个很孩子气的家伙,他这样的人身上能有什么鼓舞人心或者让人觉得人间美好的故事,“朋友可以,故事没有,我叫陆云端。”

    “白云之端吗?真是好听的名字,跟你的人——”于展琨歪着头想了想说道,“跟你给人的感觉挺配的,如隔云端。”

    这是这个星期内,第二个人夸自己的名字,并且想要和自己成为朋友。不过,陆云端心想,哪有什么配不配,他这三十年,不在云端,在深渊。

    “还好,名字有时候只是个代号而已。”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我想找份兼职,先养活自己。”于展琨不大好意思,他想找份工作是真的,只是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接触更多的人,找更多的素材,让他的生活更加立体起来。

    “送水的。不过,我想你大概做不来。”陆云端看着于展琨稚气未脱的学生样儿,虽然于展琨没说,但是瞧着他白嫩的样子,陆云端直觉他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那你小看我啦!我做得来,就是我刚刚才到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也不知道从何下手。”于展琨眨巴着大眼睛,相当真诚,“要是有工作机会,帮我留意下,我什么都能做的!”

    陆云端这下相信这小孩儿是真的孤身一人闯江湖了,随便拉个人就相信人家会介绍正经工作,传销那么多也不怕进去了,只好无奈地劝诫他,“找工作还是要小心点,现在骗子很多。如果你只是找个兼职的话,有机会我会帮你留意,我最近也在找。”

    “陆云端,请多多关照”,于展琨俏皮地鞠了躬道,还随即还调皮地不忘揪了揪煎包的耳朵,“还有你,小煎包。”煎包嗷呜了一声,又躲在了陆云端后面,惹得于展琨哈哈大笑。

    他的笑容灿烂得像是小太阳,可以感染到周围的人。陆云端看着热情开朗的于展琨也不禁一笑。

    于展琨欢乐地和一人一狗道了晚安,上楼去了。之前有听说,自己楼上的那间终于租出去了,新租客就是于展琨。

    陆云端和煎包在门口甚至能听到于展琨一蹦一跳上楼的声音,以及嘴里含糊地唱着节奏轻快的英文歌。他静静地听着楼上的动静,有些怅然,有些羡慕,这样年轻,风华正茂,真是好啊。陆云端在心里叹了口气。

    晚风轻拂,吹散炎热,吹不散眉弯。

    于展琨回了自己新找的家,他租的房间比陆云端的要好上很多,虽然这栋楼的外墙斑驳老旧,但这间房子的装修简约质朴,偏向日系,房东的品味不错,而且该有的设备都不缺,他至少可以在这里猫上半年,写出一本书来。

    他前脚从美国出来,后脚就挑了这个地方,即不打算做自己的专业进投行,也不想回家里的公司呆着,按照他们吩咐的做自己该做的做。于展琨觉得要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比如写小说。来的第一天,他就捡了一只有故事的狗,认识了一个有故事的人,于展琨觉得他真是挑对了地方,这里遍地都是素材。

    他躺在书桌旁边的榻榻米上,手臂枕着脑袋,看月光洒满飘窗,不由地想起楼下的邻居,他有月光一样的颜色。

    于展琨想起刚才陆云端和煎包站在门口目送自己。一人一狗,一盏黄灯,对影成三,忽然觉得,他不仅有月光一样的颜色,也有月亮的清冷孤独。

    陆云端发现自己原本平静无波澜的生活像是被投了小石子有了波动,不仅仅楼上多了个活泼开朗的邻居,和厉南川这个从未想过会有交集的人,居然也会成为朋友。虽然来往不多,但是很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

    那天晚上送江伯去医院之后,陆云端去医院偶尔还会在医院碰到了他,还带了牛奶和一些当季水果。厉南川只说他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既然人是自己亲自送到医院的,来看看老人家也是应该的。

    陆云端跟他说不必这么客气,没想到厉南川回得很是干脆,你说我们是朋友了,我厉南川这个人别的好处没有,倒是很讲义气,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他说这些话时,语气笃定,眼神亮亮的,让陆云端有一种欣慰的好感。这个人,的确是真心想跟他交这个朋友。

    而厉南川发现,陆云端是个,住在套子里的人,虽然嘴上说了当自己是朋友……但是,正常的朋友不应该是经常见面,吃吃饭、聊聊天才是正常的吗?深知心急吃不着热豆腐的厉南川过了几天倒是忍不住了,他眼睛一转,倒是想了个理由约了陆云端出来吃饭。

    某天傍晚,炎炎烈日裹挟着热气回了家,小月牙出来顶班。陆云端结束了一天的劳累工作,和成哥以及同事们道别,准备走到公交站坐车回家。

    没想到还没走一半,身后却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像是明媚阳光下的雪山,清晰明静,透人心脾的好听。

    “我在想,要跟在你后面多久,你才会回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