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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小西说到修道,古兰想起桃花师兄给她普及知识时讲过,那会儿,她还是懵懵懂懂的菜鸟一枚,脑中想的无非是怎么才能将这条好不容易捡回的命给保住,那里有那个闲功夫去搭理别的事情。
根据桃花兄所讲,只要是吸收天地之灵气为己修炼,都可称为修道。
包括她和师兄,只不过由于玲珑塔的缘故,她修道的方式异于常人而已。
想不到,混了十几年的人,居然不知道她修道,只知道,她三五不时地就要生病,躺在床上修养,每年,尤其是是冬天,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
就因为这个,她没少叫她黛玉妹妹,现在才知是先天不足的原因。
“这先天不足难治不?”古兰情不自禁地问道。
“对于你们来说,胎里带的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可对于本大人吗……”小西停顿,卖起了关子。
看到它这副样子,古兰哪有不明白的道理,咬牙道:“一只五十年的萝卜。”
“一百年。”小西讨价还价。
“你当萝卜是吹起来的,话一说,它就长成百年,要能买的到才行啊,我的祖宗。”
张口就是百年,也不怕闪了舌头,五十年份的都不好找好不好。
小西极其不满,“你当我愿意啊,人类的先天不足,跟上次救的妖族可是大步相同,就像是你们所说的电脑主机,几乎要整个换掉,拿百年萝卜修炼,本大人也只是想增加成功率。”
以小西拽拽的个性,是不屑于说谎的,既然如此说,那就真是刺手的病。
为了小林子,只得忍痛放血,钱不是死物,用完可以再赚吗?她可没有忘记,高中以及大学的学费可都是小林子暗中资助,百年萝卜换一副她健康的身体,这生意还是她赚了。
虽然这样想,可心里还是肉疼不已。
古宅占地很广,院子周围人家稀少,古兰步行在林荫道上,身上洒落斑斑点点的月光。
沉浸在静谧夜晚中的她,脚步突然停了下来,看向旁边浓密的林木,说:“跟了那么久,还不出来?”
随着她话音落下,一个穿着黑袍子的高大身影,从旁边林木中闪了出来,嘶哑着声音,“既然察觉了,那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月光的映衬下,那人毫无遮掩的面容模糊显现出来,但对于见过多次的人,已经足够古兰识出此人是谁。
“几百年的道行,修来也不容易,为什么要听命于人类,残害无辜生命。”
是的,这人正是地下拳击场的拳击手飓风,白天张远山与张秀华的对话,以古兰现今能够蔓延方圆一里的精神力,自然听得清清楚楚,稍微联想一下,就知道这人是姓张的胖子派过来除掉她的。
飓风闻言,愣了片刻,张远山明明说这小姑娘手无缚鸡之力,可她居然一眼就看破自己,能不吃惊才怪。
他停顿了会儿,不屑地说:“人类无辜?要是能打的过我,死的就是我了,弱肉强食,亘古不变的真理,再说,人类没有任何资格让我听从,只不过各取所需罢了。”
古兰怜他几百年修行不易,想要给他留条生路,可他如此冥顽不化,蔑视生命的理念深入骨髓,多说无益。
“那就出手吧。”
飓风稍愣下,便双手凝聚成风,凛冽地攻向古兰。
这人的功力,还不如夜枫,对了几招之后,古兰运功于右拳,正面迎上飓风的攻势。
“砰”的一声,巨大力量撞击的声音响起。
只见飓风惊骇地倒飞而出,犹如断了线的风筝,撞在一棵树上,方才止住了倒飞的去势,反观对面的古兰,却是原地纹丝不动。
鲜红的血液顿时从飓风的嘴角溢出,五脏六腑几乎倒转移位,不过,他此时顾不得疼痛,挣扎地爬了起来,抹掉嘴角溢出的血液,知道今天碰上了高手,而且听刚才她的口气,今晚是不可能放过他的,紧接着眼中闪过决然,身周无风自动,形成一圈圈的龙卷风。
那龙卷风围绕着飓风,越转越快,远远看来,好似一团静止的物体。
古兰对敌经验太少,不知怎么回事,可神兽级别的小西,对危险极其敏感,大叫道:“不好,他要燃尽生命,与你同归于尽。”
说着,从古兰的肩膀跃下,化身七八岁的男童,右手一指,一道银白光练,闪电般直直飞向飓风的额头。
这一幕,在无人的夜晚,显得极其恐怖,若是被旁人看去,估计会以为外星人侵袭地球,连古兰都忍不住瞠目结舌,啧啧不已。
再看那飓风被小西强行卸去功力,双腿酸软地跪在地上,圆睁着双目,指着小西,惊骇地半天说不出话来。
“原来是……是你们……”
近段时间,拳击比赛场上,每到最后关头,他都像是中了邪,全身一丝功力都无法提起,致使最后比赛失利。
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修炼上出了问题,今天才算是知道,是有人动了手脚,早被人给盯上。
眼前这突然出现的小男孩,气势太强,种族上的威迫,使得他趴在地上,根本不敢直视,心下绝望。
古兰走进了几步,“你今天不来,我也是会找你的。”
说着,玲珑塔飞出,逐渐增大,罩向飓风。
“玲珑圣主……”
飓风惊骇地喊了一声,尾音还在夜空中飘荡,可人已经被玲珑塔给眨眼吞噬。
收起玲珑塔,古兰叹了口气,第一次看着一条生命丧在自己手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受了多年尊重生命权利的教育,猛然间要去收割生命,自然不是一时半刻能适应过来的。
但是在进入玲珑功法一层中期后,脑中多了一些信息,让她不得不接受,比如,玲珑塔主人必然承担着维护人界不受妖魔族侵犯的职能……
晚上在塔中的修炼时,古兰惊喜地发现,吞噬了妖族的玲珑塔,功力精进比平时快了很多,想不到降妖除魔还有这附加的福利,先前那一点取人生命的不适感,顿时被惊喜冲击地一点不剩。
给小西买了一只百年萝卜,那家伙就迫不及待地闭关修炼去了,解决了飓风,她也不用再往地下拳击场跑了,这段时间大部分都与小林子混在一起。
两人个性本就臭味相投,再加上古兰了解她十几年,对她的性子习惯,再清楚不过,两次面不到,两人已经打得火热。
路边烧烤摊,两人拿着一罐啤酒,满嘴流油地哄抢着端上来的串串,这种无所顾忌的打闹,斗嘴,开怀爽朗的大笑,使得路人不时的侧目。
而两人却是视若无睹,不只是沈琳觉得认识,比自己小了将近十岁的小姑娘是她这一生,从未有过的快乐恣意,就连古兰也觉得,是重生以来,活得最开心的一段时间。
人可以没有爱情,但志同道合的友情确实人生中不可或缺的。
这天,小林子开着车驶向了人迹罕至的郊外,神秘地说要带她去吃饭。
看着车窗外连庄稼地都出现了,忍不住问道:“林子,你莫不是想要将我丢弃在荒山野外喂狼吧,不就是昨天抢了你手里的几串羊肉吗?至于要毁尸灭迹行报复吗?”
沈琳被她气白了眼,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不但是狼,还有老虎。豹子呢,害怕不?”
“怕,怕的要死,只是我这人上辈子估计是饿死鬼托生,即使是死咱也要做个饱死鬼,先让我填饱肚子,随你怎么着。”古兰一副任人宰割的大爷样。
“马上就要到了,别贫了。”沈琳看着前方,回头瞄见那人休闲的套头衫,修身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忍不住眉头皱起,“我不是让你穿着稍微注意点吗,你又不是没钱。”
古兰的情况,除了特情局这点没讲外,其他的都告诉了沈琳,包括她古家傻小姐的身份。
古兰浑不在意,“这样穿很舒服,习惯了。”
重生以来,生活态度上,她确实改变了不少,以前天天应酬,即使不喜那些晚礼服,高跟鞋,也要穿在身上。
而现今,不需要应酬或伪装什么,那些折磨女人的玩意,不到万不得已,她是肯定不会上身的,尤其是修炼之后,她几乎连化妆品都不用,绿色又环保,可谓是天生丽质,小林子没少羡慕她,嫉妒的经常蹂躏她嫩出水来的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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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网线出了问题,现在才修好,更得晚了,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