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7章:癖好

忧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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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怎样的水虎鱼,才能让混乱的羔羊,回忆起当初的噩梦.....”低沉的磁性铃声,准时回响在这间不足七平米的出租单间里。

    啪~

    睡眼朦胧的泊森摸索着,上滑了一下手机。嘟囔着什么,额头刘海粘成几簇,从睡梦中醒来。

    “昨晚发生了什么?哦对,我从外面回来又继续睡觉。”大病初愈浑身很乏,泊森看着卫生间壁上的小玻璃镜子,腮帮子被牙刷撑起,嘴巴里呼噜着一口牙膏白沫。

    “最近怎么老是做噩梦......昨晚更是被个美女吸死。虽然好久没有做过什么春梦了,但正常人会做那种离奇的噩梦吗?话说那妞真正啊!”思想跑偏的泊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里面一名头发凌乱的样貌十八岁左右的男子,正眯着死鱼眼刷着牙。他的鼻子不是多挺拔,眼睛单眼皮。那双小眼睛正常睁开,远看的话跟条缝没什么区别。

    还好嘴唇微薄饱满,鼻子形状也不错,外加有个尖下巴瓜子脸型,整个人看着还有点痞帅。

    “啧啧,刘德华的鼻子,吴彦祖的嘴唇,张国荣的眼睛......等等,哥哥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来着?”自恋的泊森骚骚想着,越看自己越觉得满意。

    据科学调查验证,自己眼中自己的容貌总会加分许多,说的就是他这样吧。

    淅淅沥沥.....扭开热水水阀,让管中的冷水自然流出。不得不说泊森租的这间房子,设备还是挺齐全的。每一间出租单间里都有独立的卫生间,有热水有电还连有网线,外面有个公共厨房。

    虽然有着高档小区的加分,四百块钱一个月的房租,泊森还是觉得自己好像赚到了。

    呼~舒服地让冒着热气的温热水流,冲刷自己的身体。泊森感觉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秋日里洗一个舒畅的热水澡了。

    忽略脱衣服的寒冷,洗完后的寒冷,至少中间的过程是种美妙的享受。

    作为一个二十二岁的单身狗,自己一人生活肯定少不了自嗨。洗完后,在卫生间外面的长条镜子前,欣赏着自己腹部隐约的肌肉轮廓,摆上几个PS,臭美的泊森心情格外开心。

    今天还是假期,拿起手机看着上面屏幕上,2017/10/24的日期。泊森突然想起了12年,传得沸沸扬扬的世界末日论。

    “自己那个时候在干什么?”一贯记性不太好的泊森,光着身子回忆着那段时间的事情。在他印象中那段时间里,自己好像才刚刚大一。很喜欢翻墙去网吧通宵,整日过得浑浑噩噩的。

    最大的印象就是网吧,教室,现在泊森甚至记不起,同班的大学同学名字乃至样貌了。

    有种莫名的感觉浮现在泊森心头,如同遗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却偏偏想不起。心头慢慢升起几丝焦躁,索性泊森想不起就不想了。

    这种感觉他印象里,除了2012还有几个时间段,回忆起来也会出现。

    但想不起就是想不起,自认自己是个普通人的泊森,有一个优点。烦恼的事情总是忘得特别快,心态如同过山车,下几个坡道又拐向高处——积极乐观的亚匹。

    13:54?

    感觉身子冻得哆嗦的泊森,穿上衣服看着笔记本显示的时间陷入纠结。这个点去吃饭,基本都是剩下的材料。干餐饮的他,很懂里面的门道。

    身体很饿,思想又不太想吃饭。纠结的泊森叼着香烟,干脆打开码字软件开始写自己的小说。但老样子先打开某点作者专栏,瞅瞅自己的成绩。

    “收藏9,点击24,会员点击16.....啧啧,都第七章破万字了,怎么还这么磕碜啊!”被现实打击到的泊森,熟练地登录自己的QQ,点进里面自己的书友群:

    【纯黑子:/微笑,大家怎么都不积极投票票收藏?本萌现在好纠结(我是条咸鱼表情)。】

    【忆清风:大雕萌妹又出来装逼了/坏笑!】

    【纯黑子:讨厌啦,赢家现在心情不高兴,都不知道拿票票哄哄赢家。】

    【......】

    泊森有一个爱好,或是说怪癖。他一个大男的老喜欢在网上装萌妹,这种怪癖是他初中时候养成的。那段彷徨中二的岁月里,颓废的他不但沉迷游戏还沉迷上这种变态的事情。

    最开始是觉得自己的QQ号是个女号,自己可以获得某种慰藉感。像有个体贴自己的虚拟妹子,无时无刻不在陪伴着自己。

    然后升级成装萌妹去群里骚聊,看着那些汉子们被自己‘温柔体贴’,撩得春心大躁,有种异样的快感。像是玩着一个角色扮演游戏,越陷越深。之后什么打游戏玩女角色抱大腿啊,喊六六六啊,就顺理成章出来了。

    最骚的是,泊森会一手口技。很难想象一位小帅的男青年,在网吧打撸啊撸开麦的时候,说的却是一口温柔的御姐音——“大神好厉害啊!”、“哇,本宝宝被打死了,不开心嘤嘤嘤”......

    这种癖好随着泊森长大成熟,反而成了他的一种乐趣。他写书的笔名就是‘白井纯黑子’,开了几本书读过的书友们,都以为作者是个妹子,称他为‘太监黑妹’‘黑妹凉凉’。

    这不,泊森又玩上了。一会儿拿出手机录一段女声音频,以证清白;一会儿继续在群里摸鱼,卖萌装着傻白甜。

    总之泊森玩够了,才想起码字这件事情。

    啪嗒啪嗒,一小时码了两章。耐不住性子的泊森,又继续在群里灌水。码字这种枯燥的事情很费头脑的,哪有去群里荼毒小朋友来的有趣?

    时间一晃,发了一个‘本萌兔最乖’的表情作为结束,上传更新后,泊森一脸愉悦地伸着懒腰出门了。

    他刚才看了眼时间,16:30。正是吃饭的时间,也是准备夜生活的时间。

    泊森从来都是认为‘有钱就是享受的’,趁着工资快发之前,抓紧时间花光这月工资才是王道。有时候他看着QQ上那个单恋的女生头像发呆,觉得自己好没用啊,没钱没车没房。但有时候,他总是会大手大脚,享乐了再说。

    所以他的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为一个喜欢面食的南方人,泊森照旧去竹香面馆,吃了碗刀削面。便骚气地看了下自己的大背头发型,双手插兜打个滴去常去的夜总会。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帅逼背后,是什么个鬼样。没多久,人模狗样的泊森推开夜总会门口,嗅着里面躁动的气息,望着里面的男男女女,露出了掠食者的微笑。

    夜晚,总比无聊的白天有趣的多,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