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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鹤杀青的第二天,他就退了房,带着行李和助理坐上了回燕城的长途车。
学校那边一听说他杀青回来,连忙让他在家先休息几天才回学校上课赶进度。沈鹤挂完电话,看着站在身边宿醉加长途颠簸脸色十分难看的陈大少,叹气道:“行了,你先回家休息。回头学校见。”
陈大少虽然很想再逞英雄送沈鹤回书吧,但是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他实在是没那个能耐了,忙把行李往沈鹤面前一放,随手打了的士赶紧回家。
沈鹤没有在路上多停留,回家的时候正值晚饭时间,书吧里生意相对冷清一些。沈父正在擦桌子,一抬头,看到沈鹤站在门口直接愣住。还是沈母先叫了起来:“小鹤回来了!”
其实沈鹤离开家进组拍摄,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对于沈父沈母来说,像是分隔了几年。他们的儿子从小身体不好,很少离开他们,更别说一走几个月。虽然沈鹤每星期都会打电话回家,但是看到儿子回来,两位老人还是激动的不行,尤其看到沈鹤黑了,更是心疼。
沈鹤安抚了两句,见有生意上门,这才提着行李箱先上楼。
沈母端着水果和点心上楼的时候,沈鹤的房间开着门,人却在浴室里。隔着门能听到里面“哗哗”的水流声。沈母敲了敲门,示意他吃的摆在桌上了,没吃饭的话厨房里有菜可以热一热。得到沈鹤的回应后,沈母这才带上门重新下楼。
浴室里,沈鹤站在花洒下,伸手扭掉了开关。他抹了把脸,站在浴室的镜子前。
在从剧组离开回燕城的路上,沈鹤一直在想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娱乐圈他是一定要回去的,但是如果没有经纪人,孤军奋战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在没有作品之前,又有多少人愿意捧一个只有脸没有后台,也不肯接纳潜规则的新人?
沈鹤笑了笑,想起那晚盛伯雍的话,心底生出一丝异想天开,想让他提携的想法,却又很快被甩出大脑。
与其让盛伯雍提携,倒不如他自己去试一试。
*
在家里好好的睡了一夜,没有做任何噩梦,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生物钟准时唤醒了沈鹤的大脑,他起床简单洗漱了一番,下楼晨跑。
十一月下旬的大学城,大清早的风吹过来,透着让人有些忍不住的寒意。沈鹤穿着运动服,呼吸平稳地在路边慢跑,偶尔有认识的大叔大妈从旁边遛狗回来遇上了,便打声招呼继续往前跑。等他跑完一圈,拎着早饭返回书吧的时候,附近大学的走读生已经开始往学校走了。
“沈鹤?你回来啦!”
有认识的同学正从旁边经过,看见沈鹤赶紧停下来打了声招呼。当初《天工》获奖并且被吉诃影视买走版权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学校里已经传疯了,后来开学没多久又听说身为编剧的沈鹤居然还试镜成功了《天工》里的一个角色,请假去剧组拍戏,更是让不少人羡慕嫉妒。
啧啧,人家虽然脾气古怪了点,身体看起来也不好了点,这张脸的颜值还是很高的。现在还靠着颜值直接从编剧升格成为演员了,这得气死多少表演系的师兄弟们。
“嗯。刚回来,准备过两天就去学校销假。”沈鹤淡淡道。
那人摆了摆手:“行,你刚回来就好好休息几天,我先去学校了。”
书吧的生意一大清早总是显得比较冷清。沈父沈母吃过儿子晨跑带回来的早饭后,很快就开始投入一天的工作,把昨晚才到的包裹打开,分类摆好放在推车上准备往书架上摆。正要推车,从旁边伸来一条胳膊。
“爸,我来吧。”
沈父抬头,看着儿子卷起衣袖,露出一截纤瘦的手臂,有些犹豫:“你还是坐着看看书吧,才从剧组回……”
沈鹤没多废话,已经拉过推车去摆书。沈父看着儿子,又心疼又欣慰。
小时候那么瘦瘦小小,跑两步就嘴唇铁青的孩子到底还是长大了。
昨晚沈鹤回来的时候,书吧还没到关门时间。等营业时间过了,夫妻俩简单的收拾了下就上楼想和儿子聊聊,却发现儿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就连行李箱也没收拾好。一想到剧组拍戏是那么累的一件事,再看儿子睡着的样子,夫妻俩就觉得儿子又瘦了。于是昨晚上,夫妻俩是商量着要怎么给沈鹤补身体渐渐睡着的。
门口的铃铛传来声音,沈父回头,看见俩女学生进来招呼了一声。因为是常客了,女孩子们也很放得开,笑嘻嘻地喊了两声“伯伯”,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抽出自己带来的笔记本准备做事。一抬眼,有个女孩怔在了那里。
同来的女孩坐在她对面,看见好友呆愣愣的看着背后,不解道:“看什么呢,魂都飞了?”她说着也扭头去看,站在书架前的青年背影纤瘦,微微低头在看手里的一本书,露出的一截脖颈上还有一点点青黑色的发茬,侧颜……清俊的让人挪不开视线。
“嗷!好帅!这人是谁,前几天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是老板新招的人?”
“会不会是电影学院的?没有在我们学校看见过这么帅的人啊?”
“电影学院有进过新人吗?不是吧,感觉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管不管,快偷拍一张!快点呐!”
书吧里这时候还没两桌生意,女孩的声音尽管有特地压低过,但是听起来仍然尤其明显。当然,手机拍照时候的“咔嚓”声想要忽略也是不可能的。不过沈鹤没有回头,对于两个女孩偷拍的鬼祟动作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摆着手里的书。
照片连着拍了好几张,女孩这才收手,却仍旧红着脸,时不时往沈鹤的方向偷看。等对方接了一通电话出门,女孩这才大胆地跑到收银台前,向老板询问青年的身份。
老板和老板娘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嗯,我也觉得我儿子很帅。”
*
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停在离书吧不远的路口。因为车子太过高调,从旁边经过的学生没有一个不往车子里看上两眼的。
沈鹤走到附近的时候,一眼就看见车主正一手搭在车窗外,一手把玩着手里的水果机。
从挡风玻璃里看到沈鹤走近,车主探出脑袋,拉下墨镜:“沈同学,拍戏的感觉如何?”
沈鹤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一边往里坐,一边道:“感觉不错,”
“以后还想继续当演员?”唐穆风发动车子,打趣道,“好好的编剧不当,想当演员,你是怎么想的?演员来钱快?”
沈鹤按下车窗,窗外向两边飞驰的景色匆匆映入眼帘:“是个理由。不过我也是真的喜欢演戏。”
唐穆风当然对沈鹤是继续当编剧还是改行当演员都没有想法,只是觉得有些遗憾。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能够写出像《天工》这样的参照真实历史改写的剧本,足够看出这个人的天赋到底有多优秀。像这样优秀的一个编剧人才,不继续写剧本,反而向演员发展,的确是有点可惜了。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演员,好看的,不好看的,只要听话,不笨基本上都能调.教出来,碰上有天赋的,想混下去不难。但是好的编剧实在是太缺少了,尽管每年学校里都会毕业一批,但是真正从事这一行的人太少,而能混出名堂来拔尖的又是凤毛麟角。
唐穆风惋惜沈鹤的天赋,但另一方面在看过试镜时的录像和从片场传回来的一些视频后,他又觉得沈鹤可以在演戏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机遇好,未尝不是第二个宋霖。
当然,不要和宋霖一样,在最鼎盛的时候却遭遇事业的滑铁卢。
“既然你想继续演戏,我就带你去见一个人。”唐穆风回过神,看了眼身边这个清俊干净的青年,“那人脾气古怪,不过有他带你,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
沈鹤不知道唐穆风要带自己去哪里。但是当车子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幢出租房前停下的时候,他突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感觉自己就要遇到一个很重要的人。
“喏,人在前面。就那个卷着袖子,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中年人。”
顺着唐穆风手指的方向,沈鹤看到了他话中提到的男人。
那个男人正低头在看路边几个老头下棋,嘴里叼着烟,像是看得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香灰烧得老长,一下子掉到手背上烫得甩了甩手。
“他叫孟……”
“我知道了。我会找时间拜访他的。”
沈鹤突然打断唐穆风的话,扭头道:“唐经理知道哪家宠物店卖的猫粮比较好吗?”
“……”
这话题转得真硬……唐穆风虽然搞不懂沈鹤的态度,但要介绍的人已经指给他看过了,自己也算是完成了某人特地交代的任务,这么想着倒也无所谓了。
“猫粮的话倒是知道有一家。你家里养猫了?”
唐穆风发动车子,随口问了句。沈鹤沉默了很久,就在唐穆风以为自己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却终于开了口:“以前养过……”
“以前?猫走丢了还是……死了?”
这一次,唐穆风真的没有等来沈鹤的回答。车子开回到市区内,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停车的位置,唐穆风指了指路:“直走再左拐有家蛮大的宠物店,听说是国内知名连锁,你可以去看看。”
他话音落下,沈鹤道了声“谢谢”,已经打开车门下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