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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萝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不叫林萝,她叫做林依锦。
林依锦有着姣好的面容和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她原本的人生轨迹该是考上心仪的大学,顺利毕业,嫁人后相夫教子,然后平凡而又安稳地度过一生。
可当她在高中时喜欢上了一个帅帅的影视明星后,一切都变了。
为了追逐喜欢的明星,林依锦凭借出众的外形条件和碾压所有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顺利考进了华东电影学院。
说来也巧,大一那男明星所在的经纪公司筹备新剧,来华东电影学院招人,制片人一眼就相中了外形出挑气质清雅的林依锦,先是签了电视剧的经纪合约,再是签了公司的经纪合约。
公司合约一签就是七年,但林依锦浑然不在乎,她只知道她能和心仪的男明星搭戏了!更让她激动的是,在拍戏期间,在她向心爱的男明星表示好感之后,男明星也很快做出了回应,但待到她激动地表白之后,男明星却对她敬而远之了。
同时,她和她的父母对于前途的分歧也越来越大。
当初依锦考电影学院,她父母就不同意,觉得娱乐圈不是正经人家的女孩子能进的,为此何止吵过一次两次,可是依锦还是一意孤行地报考了电影学院。
接了电视剧之后,依锦想着父母总算是能理解她了吧,没想到爸爸看到了她的剧照,一直以来的怒气彻底爆发,不仅斥之为“妖魔鬼怪”,更扬言要将她扫地出门。
爸爸说到做到,当真断了她的生活费和学费。时值大一暑假,如果不交学费,她连大学都上不了,他们家没有什么亲戚,她的朋友也没那么多钱,情急之下她抱着一线希望向心爱的男明星求救,却只换来了对方一个高冷的眼神。
走投无路之下,她不得不向自己的经纪人求助,想要提前赊一笔片酬。
经纪人则带她到了总经纪人桌前。
总经纪人吧唧了一下赤红色的唇,悠然道:“要想先拿钱也行,不过我们都是有规矩的。不然这样,明儿下次要开拍的那部剧的一个投资商明天要来,那部剧现在资金还比较吃紧的,你现在也有空,不如明天去陪他‘玩’一趟?”
依锦虽是养在温室里的花朵,却也模模糊糊地明白这“玩”是什么意思,当即吓得连连摇头:“那部剧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一没有演那部戏二不认识那人,为什么要我去?”
“你这不是缺钱么。”
依锦想了想,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心理,觉得可能不是她想的那样的,便点头应了。
等约定的时间近了,越想越慌,忍不住便给父母打了个电话,电话里自然是被骂得狗血淋头。跟父母商量了之后,依锦当机立断,打电话跟经纪人退了饭局,也不给经纪人一个反应的时间,买了当日的机票就准备回家找父母认错去。
哪知祸不单行,她的双亲在坐车来机场接她的路上出了车祸,不幸离世。
消息来的太突然,以致她下了飞机,连行李都没来得及安放便赶至医院,却还是没有看到二老最后一面。
家中没什么亲人,从前觉得清清静静也干净,如今却觉得是冷清。
她一个人料理完了二老的身后之事,一切都置办妥当之后,在空荡荡的家中一个人独坐到天亮,然后走进了她过世的父母的卧室里。
她想,都是自己太不懂事了,是自己害死了爸爸妈妈。
她的妈妈经常失眠,所以在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里,放着一瓶安眠药。
梦的结尾,便是服用安眠药后强烈的不适感。那种强烈的恶心和胃部的痉挛感是如此真实,让林萝都有了一种似乎自己就是林依锦的错觉。
那之后有什么东西通过喉管一直向下,一直向下,逼得她把所有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洗胃时的感觉真是生不如死,林萝心想,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一个要生生不得要死死不了的感觉,林依锦当初应该站到小区的最高层纵身跳下,一了百了的。
这个念头刚起,胃部又是一阵强烈的反酸,她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吐了,只能猛地起身侧到一旁干呕。起身时手臂上的输液针头被她的动作直接扯出了身体,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往外飚着,与此同时的还有手臂处强烈的痛感。
她“呲——”地一声叫了出来,原本守在她身边的姑娘一下子惊醒,看着她呕出一滩黄水之后,愣了半晌,才跟发现新大陆一般颠儿颠儿地出了病房,带着哭腔大声喊着:“护士,护士,她醒了,她醒了——”
手臂上的扎针处还痛着,林萝按了按出血处,一阵更钻心的疼痛直袭而来。
她异常冷静地走下了床,走到床尾,认真仔细地默读了三遍“病人名字:林依锦”之后,又异常冷静地爬回了病床。
——那不是梦,那个叫林依锦的小白兔,那个一生一帆风顺然后碰到挫折就自杀了的温室花朵,就是她自己。
林萝问人要了个镜子,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眼前这张脸不是自己之后,仰天长叹。
真是想死的死不了,想活的却死了。
也不对,某种意义上来说,林依锦和林萝都不算死,一个魂没了,皮囊还在;一个皮囊不知道在哪儿,魂在这儿。
想到这里,林萝浑身一个激灵——该不会那小白兔林依锦现在也跟她一样,附到了林萝身上去了吧?
对于小白兔来说,那可真是呜呼哀哉。
她连忙问人借了手机,打电话给她的亲人。爸爸的电话打不通,妈妈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弟弟林芃。
林萝声称自己叫做林依锦,是林萝的好朋友,并询问了家里的近况。
弟弟告诉她,家里一切都还好,并告诉了这位“姐姐的朋友”,林萝的追悼会将会在三天后举办。
林萝心里一阵发凉——看来小白兔没有自己那么顽强的意志力,还是挂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这个林依锦。
富裕平和的家庭,出众的外形,只光这两点就已经可算是人生赢家了。
——可她偏偏要作。
凡事没什么判断能力,任性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就去追,一追就忘了父母。内里又软到不行,碰到了事情才想到父母,父母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奔溃了,说死就死了。
但可笑的是,不论她愿不愿意——现在,她就是这个林依锦。
那天之后,林萝又在病床上躺了三天。
一开始,林萝几乎是奔溃的,她自己本身的记忆和林依锦的记忆不断地撞击与重合,而林依锦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身体还时不时要急救一下——
好在三天后,她总算是勉强接受了“自己已经不再是林萝了,是林依锦”这个设定。
在这三天里,她还做了三件与林萝有关的事情。
第一件是上网查《霓裳》杂志社拍摄事故的新闻。在看过无数个类似“《霓裳》杂志女编辑意外身亡”“金亦楠接受专访时突发意外事件”“死者林萝,曾采访无数明星名人,撰稿xxx”的新闻之后,她喘了几口气,正式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
第二件事是保持了和亲人的联系。从弟弟林芃的转述来看,父母亲人都很冷静,没有伤心过度的情况,似乎最为难受的还是做弟弟的他自己。
林萝听了,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她妈妈没什么兄弟姊妹,爸爸那边倒是一大家子,只是家里人一向重男轻女,在他们的影响下,父母也有了这样的思维。从小到大她没就怎么受过宠,父母对她的态度一直说不上好,亲戚就更不用说,基本没给她好脸色看过。
也正因为这一点,从小她就独立得很,大学又特地考了距离老家很远的省份,想着虽然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但你们既然偏爱弟弟,那就好好地慢慢疼去吧,我也不就近给自己添堵了。
不过自从她赚了钱之后,父母和亲戚对她的态度倒是越来越好了。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决定要去做第三件事——她决定这三天内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搞出院,去参加“林萝”的追悼会,哪怕能见一面父母和弟弟也是好的。
养育之恩,无以为报,如果有机会,她还是希望能回到那个家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