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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急找我什么事?”郑浩坐在吧台的椅子上,酒吧老板正站在他对面,用一块白布擦拭玻璃杯上的水渍。
酒店里只有几个游魂一般的顾客,卷缩在黑暗的沙发里,店里静悄悄的。
酒吧老板穿着整洁的制服,微胖,秃顶,脸看上去像只秃鹫,高高尖尖的鼻子作秃鹫的嘴巴简直唯妙唯俏,人送外号“老鹰”也不奇怪了。
老板把一个棕色的信封贴着桌面递给郑浩,目光四下飘动,观察店里的情况,郑浩顺势将信封塞进大衣里侧的口袋里。
老板假装给郑浩倒水,靠近低声说道:“所有成员的资料都在里面,他们打算用3d打印机打印枪支,制造恐慌。交易的地点和时间在我给你的信封里,你自己注意点。”
“另一件事呢?”
“还有?”老板吓了一跳。
“圆圈。”郑浩强调。
“那个你应该去请教考古学家或者史学教授,我没法帮到你。”老板想起来之前郑浩给了自己一套组图,里面是一颗夜明珠,上面刻满奇怪的圆圈。
老板原本以为是郑浩想要问黑市的价格,结果竟然是让他弄清夜明珠的来龙去脉。老板说:“你那是胡闹!我踩着刀口帮你弄到这些资料,你现在让我搞学术研究?做人要有良心!”
“我查过了,出来的全是麦田怪圈,拜托,不能让我去调查外星人,它可能是一张藏宝图。”
“那不正是你喜欢的?”
“老伙计,盗墓的一定知道,他们手中才有大量的一手资料。”
“太天真了,他们会轻易告诉你?”
“这你不用管,识货的一定会像闻到血的鲨鱼一样来找我。帮我把照片散出去,一定要让那些骨灰级的人物看到。”
“你疯了!我不会看着你自杀。”老板怒不可解,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他看到郑浩毅然决然的眼神,问:“你确定搞得定,我不想成为你自杀的帮凶。”
“谢啦!对了,你有铅笔吗?”
“你要那个干什么?有圆珠笔。”
“不了,我还是去文具店一趟。”
“等一下。”老板神经兮兮的,看上去像做了亏心事,他把郑浩叫回来,用很低很低的声音,问:“你最近听说了没有?”
郑浩摸不着头脑,摇摇头。
“有人要刺杀省长。”
老板并没有撒谎开玩笑的意思,郑浩感觉到了问题的严肃性,便问清楚来历。
“我也只是听说。”老板说,大概一个礼拜前,小道消息开始传闻有人要对包括省长,法官和警察局长在内的十余名高层下手,本来谁也没有当回事,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知名国有企业董事长发生了车祸,虽然幸免于难,但事先已经有传闻说他会出事,连出事地点和出事时间都和传闻的分毫不差。现在各部门都暗中加强了警卫。目前,这些都还被当做谣言处理,要解决掉十余名高层,这可不是开玩笑,不管是规模和手段来说都太夸张了。
“那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郑浩问。
老板黑着脸,低沉地说:“你也在死亡名单里。连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没有时间,没有地点,但千真万确,我留意了一下这个消息来源,貌似和东明神教扯上关系,你以前听说过这个教会吗?不管怎么说,你最好注意点。”
郑浩从酒吧里出来。酒吧坐落在城市的阴暗角落里,看上去像被人遗弃的世界,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包括郑浩,知道这个地方的重要性。只要他在这里带上一杯酒的时间,就能够得到他想要的任何消息,当然,前提是你需要知道门路。
郑浩走在湿漉漉的巷子里,刚走几步,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的冷笑,自言道:“这么快就来了。”
他加快了脚步,快速地拐进旁边的巷子里,他刚刚进巷子,两个黑色的人影立刻便跟了上去。他们一进入巷子,就发现自己上当了,眼前赫然是条死胡同,三面都是高冷的墙体,而郑浩就这么在他们的眼皮子地下消失了。
几分钟后,郑浩裹着大衣从文具店出来。他的鞋底沾满了泥巴。
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程度不亚于对自己的四肢,甩掉跟踪者比迷路还容易。他把两支刚买的外表花花绿绿的铅笔和一把小刀揣进口袋里。现在,他要从另一条小路绕道自家后门进去。
进家门的时候,郑浩的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他检查了门锁,没有受到损害。他悄悄进了门,顺势把门锁上。他没有开灯,凭借着对屋子的了解,游刃有余地在房屋内穿梭。
“砰!”他的膝盖撞到椅子的尖角上。
“该死的林梅,叫她不要乱收拾!”郑浩疼的眼泪要憋出来了,现在,他真成了盲人。
他摸索着来到窗口,靠窗帘和墙壁的掩护,探头朝楼下望过去。楼下的行人十分稀少,只有一两个流浪汉缩在垃圾堆里。很快,郑浩发现在街角角落的黑暗里有个人影,一出现又很快缩回去,同样的影子郑浩发现了四五个。
郑浩蹑手蹑脚地抹黑走进书房,他打开了书柜,缩着身子进去,在书柜的后面有另外一道暗门,通到一间狭小的暗室,只有郑浩躲避某种逼不得已的麻烦时才会使用这间暗室。
郑浩进入暗室,打开了灯,房间的一米左右宽,长五米,是在书房的基础上改的,除非专业人士,否则很难从外面测量出暗室的所在地。暗室里有一张简易的书桌,可以当床铺使用,房间没有窗户,天花板上设有通风口,保持里面空气更新流通。郑浩一进门就把书柜关好。
郑浩坐在床铺上,拿来小椅子,把身上的东西通通掏出来。
信封,铅笔,小刀,还有……郑浩掏出一个小本子。如果赵法知道的话一定会火冒三丈,小本子是他趁赵法不注意从1807的书房抽屉里带出来的。
他有一种直觉,这本本子和案情有某种意义上的关联。他也不知道这个念头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个念头的产生就跟他饿的时候想吃饭一样自然。
他十分小心,那本子看上去又破又旧,薄薄的纸页稍微的用力都可能撕碎。
郑浩刚拿出小本子,一根什么东西就从本子里掉出来了。借着灯光,郑浩看到地面上有一支非常细小的木枝。弯腰捡起木枝,他马上认出来,这是一根火柴梗,又黑又瘦,表面脏兮兮的,似乎被很多人拿过,顶端的火药团早已剥落,只剩下淡淡的痕迹。
郑浩从接触到这支火柴梗的瞬间便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似乎也有过类似的一根宝贝似的小玩意。郑浩再翻起那本小本子,从第一个字开始,他就深深的被上面的字体吸引住了。
尽管郑浩对书法一窍不通,但他此刻坚定地相信,不会再有哪位书法家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将汉字的美发挥到如此的极致了。
那是一种郑浩从来没有见过的字体,尽管每一个字都是用铅笔写的,然而铅笔独特的笔触让每个字看上去有种说不清楚的美感。郑浩爱不释手地翻阅着,本子上抄写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有种海盗获得藏宝图的兴奋。
郑浩不能自控地,贪婪地欣赏着破本子上的字,每一个字都似乎是一首诗,每一笔每一划仿佛都能够传达出忧伤和哀怨,让人情不自禁地同情起作品里那个在寒冷的圣诞夜出来卖火柴的小女孩,为她单薄的衣服伤心,为她可怜的身世难过。
郑浩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排老旧低矮的房子,自己站在围墙外面,看着里面的老师给学生上课,自己不能进去,手里握着绳子,绳子另一头,大黑山羊正在荒芜的田地里悠闲地啃食草梗。
那个梦很长很长,他梦见自己在沙地上用树枝学写字,一个温柔慈祥的女人站在自己的身后,看着自己,脸上带着赞许的微笑。他在沙地上把一个字练熟了之后,才小心翼翼地用削尖的铅笔,一笔一笔地临摹到作业本上……
郑浩突然惊醒,脑袋疼痛的发昏。他感觉自己的后脑勺撞见什么坚硬的东西了,眼睛都没顾得睁开,伸出右手去摸后脑勺,手指顶端传来钻心的疼痛,不仅如此,他的手触碰到了一块平滑的平面似的东西。他缓缓睁开眼睛。
小屋子里的灯还亮着,通风口漏进来微弱的天光,床铺和小椅子在自己对面。这下,郑浩彻底清醒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蹲在小屋子的墙角,左手还拿着小刀,地上掉落有一支铅笔和木屑,上面沾了不少血。
郑浩紧接着发现,自己的右手的食指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小块伤口。
伤口的形状和昨晚见到的死者尸体上的伤口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