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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着绿光的动物并不是狼,只是一只流浪的野狗而已。
宋国地处中原腹地,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生活在西北的狼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流浪狗来到百里奚跟前,嗅了嗅,伸出舌头在百里奚的脸上舔了舔;昏迷中的百里奚只觉着鼻子跟前一股热气涌来,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看,当下就吓坏了,啊!原来是狼来了。
百里奚一个激灵强打起精神,挣扎着爬起身来,挥手将狗赶走。
野狗见状,掉过头,沿着原路跑走了。
赶走野狗,百里奚再也撑不住了,又一头栽倒在地。
天亮了,下地干活的百姓三三两两的从两边路上过来了;“哎吆,这人怎么睡这儿了?莫不是死了吧?”
“吆--,这不是昨天从咱们村经过的那个老头吗?他怎躺这儿了?莫不是病了吧。”
“不会吧,这老头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可能是个要饭的吧。”
“看他年龄也不小了,可能是没有要下吃的,饿晕了吧!”这时一个年龄稍大点的老者走过来说道,随后老者转过脸对其他人说道:“你们谁带有多与吃的,给他点吃的吧。”
春期时期谁的吃食都紧张,见老者问他们要吃的,周边刚才说话的几个人赶紧走开了。
“哎---”老者叹息了一声,从自己背上的褡裢里拿出一点吃的,捏碎了一点一点喂给百里奚,随后又从瓦罐里用树叶沾了点水,滴进百里奚的嘴里。
早就饿的缩在一起的胃里终于有了东西,百里奚缓缓的睁开眼,感激的望着老者,“谢谢你,老人家。”
“不用谢,我看你这人一脸和善的样子,也不像是个坏人;莫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才会流落此处。我这儿还有一点干粮,给你了,吃点东西赶紧赶路吧。”老者说完,把自己随身的干粮,拿出一部分递给百里奚。
百里奚实在是饿极了,二话没说就随手接了过来。
谢过老者之后,百里奚继续向前赶去,天黑之前天一定要赶到宋国的城镇,否则他又要露宿荒野了。经过一个上午的赶路,下午时分,百里奚终于来到了一座城池—葵丘。
进了葵丘城,百里奚看了看天,日头已经偏西,已经是下午时分,此时若要赶往下一座城池肯定是来不及了,他决定今夜就在这座城里休息。虽然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但是在城里露宿街头,总比露宿荒野要好得多了。
在葵丘街上转了一圈,看了看街上的景色,就已经是下午快要吃完饭的时候。街道两边的人家里飘出阵阵饭菜的香味。
闻着这些饭菜的香味,百里奚的肚子更饿了。
该到那里吃饭了?这个问题难住了百里奚。
左思右想之后,百里奚双膝一弯,跪倒在街道路口,“南来的、北往的,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叫花子吧,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百里奚颤抖着声音说道,毕竟是第一次要饭,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从前他可是最瞧不起那些要饭的人,认为那些人是不劳而获;今天为了生计自己竟然沦落到要饭的地步,真是世事沧桑啊!
此时的百里奚头发花白而凌乱,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与街上的乞丐根本没有两样。
但是就这样一跪倒在地,还真起效了,一个带着小孩的妇人走过百里奚的跟前。“娘,这个人真可怜,给他点吃的吧。”小孩摇着母亲的胳膊说道。
母亲拗不过孩子的请求,便把刚买的吃食拿出一块放在百里奚面前。
百里奚一把抓过吃食放进嘴里,三下两下就吃完了。
确信百里奚的确是饿极了,妇人又拿出一块吃食放在百里奚面前,这才领着孩子走了。
妇人走后又有几个好心人给百里奚一些吃的,还有人给他放了一点钱。有了这些吃食百里奚至少不用为饿肚子而发愁了。
虽然有人给了百里奚一点钱,但是这些钱根本不够他用来住宿,混饱肚子之后,百里奚来到一家酒家门口,拂袖把门前的灰尘扫干净,随后合衣躺下了,今夜他就在这里过夜了,至少这里不用为野兽来袭而担心。
既然干上了要饭这个行当,此后的日子,百里奚还真的不用为吃饭发愁了,于是他加快脚步向东赶去。
两天后,百里奚来到一座名叫郅城的地方。
同以前一样,来到郅城之后,百里奚先找到一处地理位置不错的地方开始要饭。刚一跪下,就听见有人对他说道,“这位老者,你是何方人士?”
百里奚没有回答,因为现在已经不会有人称他为老者,更不会问他为何方人士,一般都是称他为“哎--,要饭的。”所以,如此客气的称呼,应该不是问他的。
“这位老者,你是哪国人啊?”来人俯下身子不依不饶的问道。
百里奚抬起头看了一眼来人,来人四十岁左右,个头高大,衣着华贵,形象清硕,声音清脆而有磁性。
“你是在问我?”百里奚不解的问道。
来人蹲下身子对百里奚说道,“对,我就是问你?”
“你问这些有何用处?你能给我吃的,还是给我喝的?要是没什么事,请你让开地方,我都快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要点吃的好充饥。”百里奚很不客气的说道。
要饭以来,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只同自己聊天,却不给东西的人。
来人显然听出了百里奚的不悦,于是说道,“我叫蹇叔,请问先生叫什么名字?”
来人愈发的客气,竟然称他为“先生”。
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既然对方对自己如此的客气,百里奚也不好意思再对人家冷漠下去,“我叫百里奚,从楚国来;还有什么事吗?”
蹇叔一听百里奚是从楚国来的,更加高兴,眼睛都睁大了,“百里先生,其实从你一进城我就注意到你了,你形象伟岸,气度不凡,根本就不是要饭的料,今日先生之所以如此,肯定是有难言之隐。若先生不弃,何不前往我府上,我们把酒畅谈如何?”
百里奚愣住了,心想这人莫不是有病咋的,路上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要请人家到自己家里喝酒聊天。
“你说此话可是当真?”百里奚疑惑的问道。
蹇叔郑重的点点头。
虽然蹇叔一脸的真诚,但是百里奚还是不敢跟他前往,因为春期时期,我国还处在奴隶社会,你一个从外国来的人,若没有官府的保护或者投亲访友,人家可以把你抓起来当做奴隶卖掉的。即便是不卖掉,也可以当做自己家的奴隶使用。
在没有确信的情况下,百里奚敢随便跟着蹇叔去吗?
当然了蹇叔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很快就看出了百里奚的疑惑,诚恳的说道,“百里先生,我看你也是读书之人,是不是有‘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的担忧。”
“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乃是《尚书》中的名句,意思是说:没有经过验证的话不可轻信,没有征询过众人意见的谋略不可轻用。一路上过来,百里奚就是坚信这句话,才不轻易上当,今天这句话一下子让蹇叔给说了出来,也正说到了百里奚的骨子里。
百里奚注视着蹇叔许久说道:“好,既然你也是读书之人,我就信你一次,我随你你去。”
“好---”蹇叔高兴的拉起百里奚的手走向自己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