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出宫——品酒

鄜州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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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庑掩映间,阁子一列列排开。酒保识得曹小国舅爷,引着路在前面走。谈笑间,他们来到了雅间外,门上挂着珠帘绣额,一方素雅小匾上面写着“素心兰”三字,字迹飘逸如浮云出岫。

    雕木黄梨的门半掩着,酒保一掀帘侧身让四位进屋。

    雅阁内放置着几盆素心兰,清新怡人,雅趣别致。

    曹偕坐了主位,灰袍男子对席,蓝家兄弟下首坐了。

    只是天道暄热,曹偕吩咐酒保将四下的绿油吊窗打起。

    临街的窗户打开了,克里斯兴致勃勃,凭窗远眺。此时华灯初上,樊楼位于京城背面,皇城中心的夜景可尽收眼底。

    曹偕吩咐酒保:“先打十角眉寿。”

    听他点酒,酒保和蓝元震都吓了一跳。酒保自是知道小国舅爷海量,只是一下打“十角眉寿”也着实让他吃了一惊,眉寿是樊楼独酿的名酒,能与之匹敌的好酒在京城屈指可数,心想看这架势是要放开了喝,俗话说“眉寿美酒斗十千”,这一顿光酒钱就要吓死不少人了。蓝元震则在心里盘算:一角四升,这十角酒能喝得完吗?

    灰袍男子听他点酒如此豪爽,顿觉腹中酒虫闹着起劲,不禁面露微笑。

    席间,曹偕笑道:“敝姓曹,自号‘守中山人’,这两位是蓝氏昆仲③。敢问兄台贵姓?”

    灰袍男子心道:“曹小国舅”的名号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守中山人”的道号倒不经常听人提起。

    世人总认为修道之人,一定是饮风食露、虚无缥缈的世外之人。曹偕恰恰不似那些一般的修道之人,他尊性乐在简淡,大隐至俗,他自认为俗世山人便是仙,这才给自己起了这个道号。

    也许,这才是化外之境的通透。

    曹偕没有报出真名,灰袍男子便知他也已猜出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才在言语间有点到即止的意思,他笑道:“在下姓楚,江右人士,此番来京城做些小买卖。”

    男子目光扫过蓝元震,心想:这兄弟二人年纪差了不少,此人虽然身穿便装,说话也不多,却官威十足,官场之中绝不是个小人物。

    “楚大哥,我叫元霄!”克里斯这身份本就是假的,报出来特别的爽快。

    男子却喜这少年是性子单纯,心直口快。

    先是酒器酒盏上桌,酒保早早给换上了大盏。

    须臾,行菜小弟左手拎着三个大碗,右臂自手至肩落了十几只碗,几只碟子,他利落的布下一桌菜肉果品按酒。

    克里斯没想到宋朝的餐饮业就这么发达,分工明确,服务到位。他见小弟聪明伶俐,训练有素,很是喜欢,叫到一旁打赏了不少银子。克里斯在现代就有这个习惯,她会专门给busboy额外的小费,因为他们一般拿不到给侍者的小费,反而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那小弟从没见过赏钱给的这么多的主儿,连忙称谢,一脸心满意足,干起活来更加利索。

    克里斯虽然出手阔绰,却没有丝毫显摆的意思,完全是对劳苦者辛勤工作的尊重。

    男子见少年对待这些底层小工与对自己的态度并无二致,和颜善笑,美口善言,让人感觉很容易亲近。

    过不多时,专门烫酒的“焌糟”把温好的酒送了过来,酒保依次斟满。

    曹偕开口:“楚兄,不知道咱们怎么个喝法?”

    男子还没回话,克里斯就端起满满一大碗酒。碗中酒色为琥珀色,晶莹透底,一股桃香直钻鼻腔,她毫不迟疑的喝了下去。

    蓝元霄怎么看就是一个纤弱唯美的少年,二人却见他喝起酒来如此豪爽,倒也颇出意料之外。

    男子道:“曹兄,我看就按小蓝兄弟这般喝法如何?”

    曹偕哈哈一笑,说道:“好!爽快!”

    两人端起碗来,也是仰头一饮而尽。

    那边酒保刚给克里斯斟上,她见两人对饮,很是羡慕,赶紧又喝,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当酒液滋润整个舌面时,克里斯细细品味:酒味清淡,幽雅细腻,质地精纯,入喉柔顺平和,加上一丝丝桃香真是别具风味,只不过度数低了些。

    蓝元震见主子行酒如此匆忙,担心了起来,以兄长的口吻道:“元霄,喝这么快当心醉了。”

    克里斯笑眯眯道:“这点酒哪儿会醉。”

    爱尔兰血统的史密斯家族成员,从来没在喝酒上输过阵。克里斯从小就记得外祖父的一句至理名言:爱尔兰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就是因为太强大了,上帝让我们迷上了喝酒,否则就是爱尔兰人统治世界了。后来,克里斯开发中国市场的时候,就听说了一条商场潜规则“酒桌上的输赢就是生意的成败”。她入乡随俗的与人拼酒,虽然白酒火辣热烈的味道她不喜欢,可她还是一口闷,喝不停,那样的架势,不知吓倒了、喝倒了多少挑衅的人。

    蓝元震不禁皱眉,心道:他伺候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主子怎么喝酒,尽管听她言之咄咄,却仍然免不了担心。

    “蓝兄,不要只顾弟弟,不喝酒。”

    见曹偕劝酒,蓝元震倒也陪着喝下这一碗。

    克里斯见状心里暗笑:原来宋朝就讲究劝酒了。也对,在中国酒文化里,酒桌上不劝酒就是不科学的,你来我往才有意思。

    她站了起来,端起第三碗酒,“曹大哥,楚大哥,‘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④’,今日初次相见便觉有缘,小弟先干为敬。”

    第三碗酒就这么下了肚。

    这句话本是现代酒桌上常说的劝酒话,克里斯早就说得顺溜了,她可不知道,这乃是出自明代陈汝元的诗句,宋朝尚未有之。

    “好一个‘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曹偕大喜过望,他自小喜作诗,尝从大诗人梅尧臣学诗,此番听到蓝元霄的这句诗真是绝妙。他眼露深意的望了一眼蓝元震,赞叹道:“酒好诗更妙,蓝家小弟真是文采不俗。”

    蓝元震听言,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在他心目中的主子本就是人中龙凤,气度更是不输男子,以前她向来在人前藏拙,谁都不知道她具有让人惊奇的才华。

    灰袍男子不免轻叹,说:“曹兄,你确定他这是敬酒吗?”

    曹偕看那蓝元霄手中还端着那空空的酒碗,露出古灵精怪的表情,立刻恍然大悟。蓝元霄这已是第三碗酒下肚,而他们无非是第二次举杯,蓝元霄那里是敬酒啊,明明就是挑衅。

    “楚兄,看来是怪咱们小瞧了他,我们可不能落后啊。”

    两人非常默契,连喝两碗,方才坐下。

    酒保一看,他斟酒的速度赶不上喝酒的速度,急忙叫了旁边的婆子,催促她们把余下的酒赶紧都烫了。

    酒兴起了就怕断酒,克里斯于是缓了缓节奏。

    她夹了一块芥辣瓜儿送下了口,又喝了一口酒,慢慢的品着道:“真是好酒啊。”

    酒保听客人说这句话都听的耳朵起茧子了,但这桌上都是贵客啊,他还是陪着笑,点点头。

    “贵酒楼能找到桃香水源酿酒,真是妙极!”

    曹偕笑道:“贤弟还懂酿酒?”

    “小弟略知皮毛。”克里斯又喝了一口酒,道:“这酒既然叫眉寿,自然要押‘长寿’的意蕴吧?”

    曹偕点点头,“自然是这个意思。”

    “这酒绵甜甘冽,回味悠长,其实也算是押了‘绵长不断’之意,若仅此而已,未免俗套。这酒还没喝进嘴,桃子的香味就扑面而来,必是酒家觅得了一处水源天然带着桃儿的香气,用来酿酒便有了这天然的桃子香味,再者桃香难免让人想起‘寿桃’,不正暗含‘长寿’之意?”

    酒保心里清楚,造“眉寿”的水确实得来不易,是在一处叫桃儿河的上游,钻出深井取之为源。

    “喝酒竟然能如此雅趣横生,我算见识了什么叫做真正会品酒之人了。”灰袍男子听少年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趣。

    “楚大哥,我还没说完哦!”

    “小兄弟,还有高论?”

    “这眉寿酒酿成之后可能比其他家的酒多了一道程序。”

    “哦?”

    酒保一愣,这话可没听哪个酒客说过,他竖着耳朵听下去。

    克里斯抿了一口酒,反复在舌头上转动,之后微微一下咽了下去,“这酒多了别的酒没有的味道,鲜美甘甜!”

    其余几人也纷纷品了一口,唇齿留香。灰袍男子诧异道:“确实很香甜,我只道是酒中滋味,并尝不出来其他。”

    “这味道并不是粮食能酿出来的,这是肉味!”

    “什么?”

    “我尝着像是某种鸡肉的味道。可能是酒酿好后,泡发过一段时间,所以淡淡透入酒里。”

    曹偕觉得这个说法简直不可思议,但细细一想又不无可能,他道:“莫不是斑鸠?斑鸠是‘不噎之鸟’,也暗合‘长寿’之意呀。”

    克里斯耸耸肩,“谁知道呢,我说着玩的!好了好了,酒来了!”

    酒保一听松了一口气,心想:果然是瞎说的,这世上哪儿有一尝之下便能知道这么多的人。再一想这要真如他所说,眉寿酒的秘密岂不是给他盗走了。

    这么一来,在座的三人反倒觉得酒的滋味更好了,更觉得喝酒多了一份趣味。

    几人把酒言欢,满坐风生。

    蓝元震惊奇地发现,那蛇解衣薄如丝缕,主子脸颊上的红润色泽透了出来。

    他想起了初次在曹皇后寝宫,见到三岁时高滔滔的情景,孩子小脸胖乎乎的,可表情丰富的让人百看不厌,就象现在一样,有几分可爱,几分活泼。与她一同养在曹皇后膝下的还有如今的宋英宗赵曙,当日的赵宗实,比起滔滔,他更像是个肉球,天天跟在主子后面,就像个跟屁虫,再长大点,也不过是个书呆子,跟喜欢嬉游玩乐的主子性子完全不同,那时候主子可看不上他,之后仁宗子嗣出世,他更被接出宫,回到了生父亲身旁。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仁宗幼子夭折,过了几年后宫也再无人诞下男嗣,无奈之下仁宗只得接回这个被遗忘的养子。赵宗实再见到高滔滔,简直惊为天人,这个傻小子似乎突然开了窍,用尽所有的本事讨好主子,好像把一辈子的灵巧心思全都用在了滔滔身上。恰恰又应了句俗话:好女架不住赖汉缠,主子竟然被他那份耐心绵长的真情打动了,可赵宗实哪里配的上她?曹皇后可是一直把她当作未来的皇后培养的。在蓝元震眼中,这个冥顽不灵的傻小子要不是因为主子,如何能得到仁宗赐婚?曹皇后是打心里说一百万个不愿意,可官家赐婚,谁又能说什么呢?

    高滔滔是蓝元震抱着长大的,他对滔滔就是舔犊之情,实已将她当作了女儿。他虽然看不上赵宗实,可也接受了“女儿”的选择。他唯一不满的是,嫁人之后,主子改变了华丽的衣着打扮,反倒是脸上涂脂擦粉的层数越来越厚,几乎遮住了她的娇美容颜,成了面色苍白,表情乏味,说话谨慎,举止得体的命妇形象。

    可这段时间,蓝元震总觉得时光倒流了,主子仿佛一点也没变老,还是原来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可爱少女。

    看着蓝元震无心喝酒,似有所思,曹偕倒也不再相劝。自与那灰袍男子赌起酒来,两人本就内力深厚,平常又素爱饮酒,当下真是“酒逢知己”,你来我往喝得酣畅淋漓。克里斯竟也不落其后,一碗接一碗,觥筹交错,兴致愈浓。

    喝到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心里怔道:难道主子其实很能喝酒?

    喝到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震惊得简直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喝到二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暗中佩服主子酒量。

    喝到三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已经淡然处之,偶尔为她添酒布菜。

    曹偕悠悠开口道:“再打十角来。”

    酒保直乍舌,这已经喝了四十角酒,竟然还没见几位爷有醉意?

    这样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楼上楼下的酒客,很多人都探出雅阁张望,想要瞧个热闹。

    其实他们两人喝到四十碗的时候,体内酒气翻涌,两人皆催动内力,让酒气与真气相混,再让真气带着酒气在足阳明经和任督两脉之间游走。

    曹偕让真气先自太乙、关门、梁门诸穴运行,再将其纳入中脘穴,最后海纳百川汇聚至脐下大穴——气海穴,此穴为人体先天元气聚会之处,男子生气之海,主一身之疾。气海穴兼任、冲两脉,向后与督脉相并,那一股子酒气早如小溪入海,行气散泄的无影无踪。

    灰袍男子则气起丹田,先让真气带着酒气在气海穴中盘踞一会儿,再灌入中脘穴。脘,空腔也,酒气流入任脉下部的这个巨大空腔,腹胀泄泻之感荡然无存。中脘穴又是足阳明与任脉会聚之穴,酒气再缓缓自水道穴下行至梁丘穴,最后一波一波的真气突突跳压足三里穴,酒气外泄而出。

    两人赌酒赫然变相为比斗内力,两人所运真气的线路各不相同,却都是内家高手化酒、逼酒的精妙法子。不过,两相比较之下,曹偕的内力自是更胜一筹。

    灰袍男子心想:他虽贵为国舅,却是个不拘细行的人,而且他对自己不带任何偏见,真非凡人见识。

    经过一番比试,灰袍男子不但对曹偕的武功,更对他的为人,钦佩不已。

    “曹兄功力深厚,在下输了!”

    曹偕摆摆手道:“如论喝酒,咱俩可都输了!”

    两人盯向蓝元霄那张小脸儿,见他本就鲜肤胜雪,喝过酒之后,脸若桃红,更增艳丽。他腕动飘酒香,顾盼眼微醺,除此之外并无醉态。两人都是用内功醒酒,他却是实打实的喝酒。如此豪迈洒脱,却又怎能一个美字说尽?两人一改起初对他的印象,钦佩不已,心生爱惜。

    灰袍男子先开了口:“早闻京城人物风流,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曹偕笑道:“元霄贤弟的酒量也可称得上天人之姿了!”

    克里斯见二人夸奖自己,面露微笑道:“我这酒量因人而异,陪着两位哥哥喝得开心,自然多饮几杯。”

    论起酒量,克里斯真可谓是千杯不醉。长这么大她只喝醉过一回。

    她笑笑,暗自感叹能在大宋朝以酒会友,也算是生平未有之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