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挖亲爹墙角

潇潇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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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一川和亓元清的故事有点老套。

    他们相识在燕京大学的校园。只不过胡一川是以南江省高考状元的身份走进燕大,而亓元清是通过体育单招录取的,她的高考分数只有胡一川的三分之二。

    也不能算是暗箱操作吧,毕竟体育单招也是正大光明的一条道路,体育生在专业上付出的汗水并不比文化生的埋头苦读轻松。

    但是呢,亓元清的体育项目并不是大众熟知的田径或者球类竞技等,而是体育舞蹈,而且是团体项目,所以她的一级运动员证书里面有没有水分就不可知了。

    大学四年,两人出双入对,在其他同学的眼里,这两人郎才女貌,十分登对。

    胡一川知道亓元清家世很好,而自己只是一个高中时就差点辍学打工的穷小子,但他不怕,他觉得自己不断努力,总有一天能与她相配。

    临近毕业,胡一川已经做好了为她披荆斩棘的准备,但亓元清却兜头给了他一盆冰水。

    “胡一川,我们只是同学关系,请你自重。”

    大学四年,帮她补习功课,让她的成绩在燕大也是名列中上,带她参加竞赛,让她的履历光鲜好看,到头来,换回一句请你自重。

    亓元清对胡一川,一开始就是目的明确的利用。她的家人早就为她规划好了将来的路线,她是要在娱乐圈风生水起最后嫁入更高一级的豪门的,怎么可能会把感情浪费在一个穷小子身上。

    在亓元清眼里,两人都不算是分手,毕竟是四年时间里,完全是胡一川一厢情愿地认为两人是恋爱关系,她可从来没承认过胡一川是她男朋友。

    胡一川在校期间一直名列前茅,也获得了保研的名额,但他却是无心深造了,连滚带爬地离开了燕京这个伤心地。

    双木集团一直有在资助南江省内的寒门学子,胡一川也是在双木集团的资助下才能顺利完成学业,所以他放弃了其他高薪岗位,以管培生的身份进入了双木集团。

    本来管培生是满一年才考核定岗的,但胡一川能力出色,半年不到就结束了轮岗,并且进入到有“高管预备营”之称的董事长办。别看他现在的职位只是秘书,正常发展的话,一两年内他就会调到哪个分公司,至少是一个副总。

    “那你现在回燕京,还会触及到你的伤心往事吗?”林煜没顾及胡一川的心情,直白地问。

    虽然有往胡一川伤口上撒盐的嫌疑,但是盐嘛,也是能起一些消毒作用的。伤口总要疼过了才能痊愈。

    胡一川没有避讳,大方回答:“我本来以为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但见到她才发现,之前我只是被工作麻痹了神经,远没有释怀。不过,既然回来了,我会尽力调整的。”

    林煜对胡一川的回答感到满意。人不可能真正断绝情感,封心锁爱,敢于直面过去,就已经很强大了。

    “老胡,你是恨她多一点,还是舍不得她多一点。”林煜又问。

    胡一川思考了几秒钟,然后回答:“舍不得应该是没有了,恨也谈不上。只不过,想让她后悔吧。我想让她知道,她选择的路,未必比得上她曾经舍弃的。”

    说到底,当初两人的感情对胡一川而言也不是那么刻骨铭心,比起所谓爱恨,胡一川心里更多的是不服气。

    “那么,你想获得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吗?”林煜接着问道。

    胡一川不解地反问:“你是说让董事长把我调到燕京这边的分公司来?”

    林煜摇头,“就算把双木总部搬到燕京来,也不会和她有多少交集的。你得换份工作才行。”

    林煜也不再绕弯子了,直接问:“你有兴趣来当我的经纪人吗?在同一个圈子混的话,会有她求到你面前的一天的。”

    他以后是肯定不会签其他经纪公司,给自己找不自在的,林家也有这个能力让他自立门户。不过,他不可能真的单枪匹马闯娱乐圈,得找个优秀的经纪人才行。

    经纪人不是什么门槛很高的职业,与其去挖那些在圈里混了很多年的老油子,不如找个新人。林煜觉得胡一川就不错。虽然才认识第一天,胡一川就先是做了两件看起来很不靠谱的事情,但林煜还是觉得他很不错。能力自然不必多说,品性上,林煜也挺认可胡一川的。

    所以啊,林煜毫不留情地挥起了锄头,准备挖亲爹的墙角。

    胡一川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才说道:“林总,那么,您也得证明一下,跟着您有比在林董手下更光明的前途才行。”

    他对林煜的称呼又变了,因为他是在回答可能成为自己未来东家的人,是“林总”,而不是“小林总”。

    林煜爽快地答应:“好啊,你很快就能看到的。”

    林煜也不急,大学毕业之前他都不准备接太多的工作,暂时还用不到专门的经纪人,所以胡一川还得在他爸那里多领几年工资呢。

    他也不指望自己一句话就让胡一川纳头便拜了,胡一川显然是个对事业有野心的人,他是不会愿意陪一个没能力的衙内胡闹的。

    这都不是强扭的瓜甜不甜的问题,胡一川可不是瓜,他有腿,强扭的话他能跑,强行对他进行岗位调动的话,他会离职。

    不过林煜并不担心,他会证明自己的,胡一川早晚会自动跑到他碗里来。

    看着林煜一脸自信的样子,胡一川不由笑了,但很快,他收敛笑容,郑重道:“林煜,谢谢你刚才帮我解围,我请你吃晚饭吧。”

    3月7日,多云,气温2到7摄氏度,微风。

    林煜第一次来燕京,吃的第一顿饭是胡一川自掏腰包请的,没有动用林爸给的经费。

    两个人缩在燕京大学北门大排档低矮的座位上,和几个洋溢着年轻活力的大学生拼桌,一人吃了一份西红柿炒鸡蛋盖浇饭。

    胡一川一身西装革履,林煜的长相又俊美,两人坐在这些长得很学霸的大学生堆里显得有些鹤立鸡群了。

    林煜没有嫌弃环境太差,也没有嫌弃盖浇饭价格低廉。他吃得很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