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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不在酒吧里,而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用几根木头架起,上面铺着一些干草。
“主人,饭弄好了。”一个人在旁边说道。
王炀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大约五十岁的老汉,头发散乱在头上,光着膀子下面围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恭敬在站在自己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里?
王炀觉得身上也凉凉的,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上半身赤.裸着,下半身围着一片兽皮。身上的肌肉隆起一块一块的,很强壮的样子。
自己不过在酒吧里上个厕所,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自己的身体也不是自己的?王炀一阵恍惚。
王炀问道:“这是哪里?”话一出,王炀就觉得有些奇怪,自己说的这句话,有些像普通话,却有些不像,但是自己为什么会说呢?这样一想,刚刚这个人说的话也是这样的音调。
“主人,这是您的屋子。”那人依旧恭敬的说道。
主人?刚刚这人就叫自己主人,见两人的装束,也不知道自己处在那个野蛮的时代,难道自己不在原来的时空了?王炀回过神来,看来自己身上发生了奇怪的事情,看样子现在“自己”地位也不算底,王炀追问:“现在是几几年?”
“年?几年?”那人好似听不懂自己的话,一脸疑惑的望着自己。
王炀心里一紧,难道这时还没有年月日的出现?摸着脸又问道:“有没有镜子?”这个身子不像自己的,也不知道长得怎么样。
“镜子?”那老汉茫然的看着王炀。
这个连年的没有的年代,自然没有镜子,王炀道:“打盆水来给我。”
老汉连忙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王炀连忙站起身来,在这个所谓的自己的屋子里转了一圈,他从来不是什么轻言放弃的人,他是家里的老二,有个听话的大哥,都说父母爱幺儿,可他家却相反,大哥一向乖巧听话,他却从小顽劣不堪,被请了无数次家长,没读完高中就从农村出来,不顾家人的反对只身一人来到Y市,因为他知道,村里的高中,就算再用功读,也考不上好大学,何况家里也负担不起两个人读大学的费用。他从走出农村的那一刻,就有一种感觉,自己再也不会回去了。用了十年在Y市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他向来都是很有主意的一个人。
就在这十年中,他发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就在他试着和一个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交往时,他是同性恋的消息被老乡传回了老家,家里人本就对他来大城市一直心怀不满,这时更是放出了话,不认他这个儿子。王炀回了一趟家,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就被家里人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
王炀在家门外等了一夜,那扇大门始终没有开过,他把带来的礼物放在门口,没有再回头,回到了Y市,只是每年都会打十万块给父母。他知道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因为村里的流言蜚语,他们要面子,一直不认同自己的处事方法,他们一直希望自己赚够了钱就该回老家买房娶媳妇生小孩,而自己却呆在城里,也没有结婚生子,况且还是个同性恋。他能理解父母的行动,却也不会原来那样把心放在他们身上了。自己的路一直只有自己在走,就算是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他只会打起精神来,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这是王炀早就想明白的道理。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王炀快速地检查了一下屋里的东西,没有什么精致的东西,却出现了一些粗糙的木制品和一些兽皮兽牙,还有一串贝壳,王炀推测这里的生活水平很落后,有贝壳,说明离海不远。王炀低头检查了一下身上那唯一遮挡物,一块豹子皮,这块兽皮很软,摸着很舒服,也很透气,看来这是经过鞣制后的皮草了。王炀掀开皮裙,看了一眼自己的那玩意,有一小块兽皮兜着那活,做的很精巧,很舒服,那玩意也不错,比原来的大了不少,看着就很威风,王炀觉得如果原来他这里就像这样,完全可以去拍G.V了。
这时那个老汉抬着一盆水进来了,那是一个粗糙的木盆,王炀走过去对着水面,看到一张跟原来自己很相像的脸,只是现在的脸比原来的棱角更分明,眼窝更深,更充满力量,很年轻大约二十岁的样子,原来王炀长得也不错,现在又添了几分野性的气息,越发更具魅力,难道这是个巧合?王炀比较满意地摸着自己脸,一边想道。
看来自己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不带上身体的穿,王炀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来的这个人身上。也不知道原来那世的自己怎么样了,变成一具尸体,还是失踪?自己投资的生意和一些存款,会留给父母吧,自己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主人?吃饭吧?”那老汉打断了王炀的思绪。
王炀也发现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便点了点头,随便把手伸进盆里洗了洗手,老汉莫名奇妙看着王炀把手洗干净,才把水放到一旁。
领着王炀出了屋,一边道:“今天出去打猎的男人和奴隶还没有回来。”
“奴隶?”王炀有些诧异了,难道现在已经是奴隶社会了,看这里的设施一直以为是原始社会。
王炀一眼望去,自己的这个屋子的确是这块里区域里最大的了,自己的屋子前面空着一块地,像是一个小广场,周围散落着六七十多间更简陋的屋子,几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见到自己便低下了头。突然见到这么多露在外面的咪咪,王炀突然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平常见到哪个美女穿着低胸还要偷偷瞄几眼,现在这么大大方方露在外面,神秘的面纱不在,突然觉得很没意思。何况自己一个同性恋,本来就对女人胸前的那两坨肉不感兴趣。
老汉还以为王炀质疑自己的安排,连忙道:“主人,这几日肉不够了,才让令带着五十个奴隶去捕猎,那些奴隶绝对不敢逃跑。”
王炀点了点头,不想露出马脚,含糊的问道:“其他人呢?”
那老汉道:“还有二十名奴隶在种地。”
王炀目不斜视的跟在那老汉身后,心道:这里屋子也不多,都是女人,男人应该出去打猎了,现在自己的地盘上加上奴隶两百人左右,看来也是个不小的部落了。
老汉带着王炀走到一处空地,三个女人对自己行了礼,小心翼翼地从一口陶锅里,把肉汤倒出在一个木碗里递给王炀。
王炀咕噜咕噜一口喝的干干净净,咂了咂嘴,觉得汤的味道不错,接着把碗里的肉放到嘴里嚼了嚼,发现肉质很香,煮的很软,不过汤里只放了盐,只是靠着肉质的鲜美。王炀抬头一看,几人都盯着自己手里的木碗,就连刚刚在旁边的干活的女人也偷偷看着自己这边。
王炀把碗递给老汉,问道:“大家有没有吃?”
老汉接过碗,道:“男人打猎回来,大家才吃。”
王炀大手一挥道,“还剩多少,你们一起分了吧!”
“主人,部落里只有三口陶锅,都是主人专用的。”老汉着急地看着王炀。
王炀道:“陶锅只会越来越多,以后大家一起用,让每个人都能喝上热汤!”
“哦哦嗷嗷”听到王炀这话,周围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大声喊叫着,应该是一种庆祝的仪式。
王炀向他们招了招手,道:“都起来准备喝汤吧。”众人又向王炀拜了拜,才起身。
王炀见老汉紧锁双眉,不肯动,便自己称了一碗肉汤给老汉道:“喝。”
老汉才接过碗,仰头全部喝了进去。王炀才笑道:“你过来,我有些话问你。”
王炀不留痕迹地向老汉套出了部落的情况,部落叫做“海”,应该是部落靠海较近的缘故,部落里有一百五十个人,七十个奴隶,跟王炀估计的也差不多,这些奴隶是战败的部落的人,这种战败部落的人变成奴隶的现象已经出现了很久了,几年前,有一个攻击他们的部落,被“自己”领导着族人打败了对方,还存活下三十多个人变成奴隶,其他的奴隶都是跟其他部落换的。部落里的人基本上是一夫一妻,不过只要愿意,也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或者是两个女人或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当然作为部落的首领可以有好几位女人或男人,两人决定在一起后就会举行一个仪式,举行仪式以后,就不可以擅自分离,除非主人同意,在仪式之前可以自由恋爱,互相到对方家里试住,这让王炀心里不禁大呼这原始人还真开放,目前“自己”还没有举行过仪式。
部落里主要的食物是靠打猎,还有种植一种叫做“大果”的粮食,这几年部落里情况还算不错,没有人饿死,奴隶被打死了两个。
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交流集市已经形成,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在小平原上都会有一次集市,每次都会有好二十多个部落去交换,这时还没有货币,只是以物换物,王炀所在的部落周围有三个部落,两个部落与他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在部落的南方有一条河流,在北方走半天的路程是海洋,盐、贝壳、是部落的优势,那三个陶锅也是在集市上用盐跟远方的部落交换来的。
老汉叫做“黄”,是部落里除自己外地位最高的,因为他会画画,对,这时还没有出现文字,黄能在部落不远处的大石头上简单地画出来,他就得到了自己和全部落尊重。
王炀了解的差不多,对部落的情况还算满意,只是发现这里的情况不符合自己所知道的历史,也不知道这里还是不是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