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下第一

李随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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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朱云轩的意识再次晕乎乎的清醒过来。

    映入他脑海中的是一个白色光团,不错,也是一个灵魂体!离朱云轩非常近,只要朱云轩往前一步,就能触摸到它。

    只不过这个白色光团看上去非常黯淡,似乎下一秒就要消散天地间。

    不知为何,此刻的朱云轩竟然有一种吞掉他的冲动。这种冲动是原始的,本能的!而且,周围的环境非常像一个人的大脑!

    在那些科研人员植入他的记忆中,就有这个场景,夺舍!

    这时光穿梭机竟然带他到了这样一个地方,看来这时光机有主动寻找虚弱灵魂体的功能。

    朱云轩没有任何犹豫,他快速冲向那个黯淡的光团,张开一个大口,咬在了上面。

    那个光团在痉挛,似乎在抽搐,黯淡得更快了,几乎就透明了。

    朱云轩不敢再耽搁,一口把那个光团吞了下去。渐渐的,朱云轩变得更加凝实,大小也变大了一点,要说朱云轩以前是小鸡蛋的话,那么现在就是大鸡蛋。

    “咻!”一块玉佩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朱云轩前面,里面依附着的竟然是朱云轩上次在时空甬道上看见的淡金色灵魂体!

    朱云轩小心翼翼的盯着眼前这个玉佩,确切的说是盯着里面的淡金色灵魂体,他的凝实程度虽然比如今的自己差上那么一点点,但是金色天生就给人一种强大的感觉。不知道有多强,但是肯定比自己这个小白强!天晓得他会不会跑下来把自己给一口吞了,要知道,刚才自己就是这么干的!

    望着颜色是白色,但是凝实程度要比自己强上一些的朱云轩,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出玉佩。

    随后玉佩突然发光,周围就是这个脑海都充斥着琉璃色,似乎在探寻着什么。

    那个淡金色灵魂体似乎得到了什么信息,心中一叹:唉,不仅晚来一步,让那小子吞噬了原主人的元神,使得其壮大了很多,而且这小子旁边像小船一样的东西守护,逆天程度似乎不比自己的玉佩差。

    最后那淡金色灵魂体没有从玉佩飘出,用意念对朱云轩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接收这具身体,晚了就来不及了。”

    而且,似乎为了消除朱云轩的防备心,那个琉璃色的玉佩突然消失了。

    对这一幕,朱云轩除了惊愕还是惊愕,想不明白那个人,不,应该说是那个鬼为什么放过自己。

    哎呀,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了,随他吧,好不容易穿越到这里,再不夺舍所有努力就都白费了。他可不想再死一次。

    他脑海植入的记忆中有如何夺舍的方法,所以朱云轩不再耽搁,缓缓把自己的意识散发到四周,慢慢与这个大脑的神经联合,从而控制整个身体。

    顿时,朱云轩的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但是紧接着,他脑海中闪过了许多片段,如看电影一般,很多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硬生生的印在了他脑子里。

    消化了大概十分钟后,朱云轩终于感觉到了身体的存在,他的一根手指动了一下,没错,他醒了。

    朱云轩重获新生!

    “云轩,你终于醒了。”

    朱云轩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名古装打扮的清秀男子,坐在床边,一脸关切的望着他。

    朱云轩双手撑着床,想要坐起来,旁边那清秀男子急忙扶着自己,使自己能够舒服的靠在床头。

    靠稳之后,朱云轩定了定神,那男子刚要说什么,朱云轩就摆了摆手,说:“让我休息一会儿,我头还有点晕。”

    趁此机会,朱云轩也理了理脑海中多出来的记忆。

    朱云轩,现年十五岁,大明王朝铁胆神侯之子。一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超级纨绔。

    而他的父亲铁胆神侯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当初的老皇帝皇帝赐予尚方宝剑和丹书铁劵,让他辅佐年幼的小皇帝。如今权倾朝野,而且武功极高,在江湖上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

    朱云轩昨天去青楼喝花酒,一不小心从三楼摔了下来,还好他有点武功底子,不至于当场摔死,只是昏死过去而已。

    然后就一直昏迷到现在,最后这倒霉家伙就被我夺舍了,现在我成了这具身体的主人。

    “原来这个人也叫朱云轩啊......”朱云轩心中喃喃自语,“这名字和我同名同姓,这么巧?唉,你为人这样纨绔不堪,又和我同名同姓,能找上你看来也不是单纯的巧合。”

    回过神来,朱云轩已经知道自己貌似是穿越到电视剧《天下第一》的情节当中,这部剧讲的是发生在大明朝的故事,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古代!

    自己的身份还是一个小侯爷,而眼前的清秀男子叫上官海棠,是自己父亲的义子。

    上官海棠留着一束长发,头顶上还盘着发髻,穿着一袭白色长衫,一副古代人的装扮。模样俊俏,风度翩翩。

    要是不知情的人肯定以为这是个美男子,不过朱云轩可不是那个不知情的人。他身为21世纪的文科生,大学学的是古代文学专业,选修的是历史,喜欢文学和历史,所以喜欢专研一切跟历史有关的电视剧,尤其是武侠历史电视剧,朱云轩非常喜欢。

    而《天下第一》就是其中的一部,朱云轩非常喜欢的一部武侠历史电视剧之一,看了不下三遍,对其中的情节非常熟悉。

    所以上官海棠的身份自然也是非常清楚,她是女儿身,只不过她身为护龙山庄四大内密探之一,玄字第一号,是要经常执行任务的,男儿身会更加方便的。

    不过看着上官海棠的模样,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现在应该还不是四大密探。

    朱云轩在打量上官海棠的时候,他还发现周围还有两名男子,其中一个在床边的不远处,只不过是站着,不过眼神中那担忧的神色还是能看到的。

    这名男子长的也很帅,不过看起来很有男儿气概,并不是那种娘娘腔。他看起来比较平易近人,头上也盘着发髻,长发披肩。古代的男子好像都是这副装扮,连朱云轩他自己也是长头发。

    通过记忆得知,他叫段天涯,未来的天地玄黄四大密探之首,天字第一号段天涯!

    而最后一名站在门口,双手抱胸的男子,朱云轩只看到一个背影,不过看这背影就让朱云轩觉得这个人不好说话。嗯,就是给人一种高冷的感觉。

    朱云轩心想,这人就是天地玄黄四大密探之一的地字第一号归海一刀了吧,好像这个人不是很喜欢我,难怪见我出事躺在床上还站着这么远。

    朱云轩叹了口气,这样的纨绔子弟不招人喜欢也正常。要知道这家伙在十四岁的时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女,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要是这样也就算了,可他么的抢的还是自己的未婚妻,戚继光大将军的女儿戚薇薇。

    这件事情当时在大街上很多人都看到了,可以说朱云轩当时就成了个笑话,这个笑话伴随到他现在。自从那次事情以后,朱云轩也收敛了很多,不过青楼倒是成了他经常去的地方。

    这次从青楼摔下来,朱云轩想了一会儿,发现有些蹊跷,按理说走廊上的栏杆质量挺好的,不可能我靠过去就摔了下来,而且刚好就有马车经过,要不是归海一刀及时拔刀把车马一斩两半,或许这家伙的魂魄早就归西了。而我也不可能吞噬他的元神,消化他的记忆。

    “海棠,查到了吗?”

    “什么?”上官海棠一愣,段天涯也是一脸疑惑,听到朱云轩这句话,门口的归海一刀双目也是一闪。

    朱云轩说:“就是……那个……想要……我死的……人!”

    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上官海棠她们三人的反应都差不多,先是楞神,然后是震惊和不可思议。这样的纨绔子弟竟然会想到这方面上,难到这次事件让他醒悟了?

    上官海棠回过神来,说:“我已经让天下第一神探去查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

    “好,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朱云轩说,“你们先出去吧,让我一个人先静一会儿。”

    “嗯,你好好保重,我把你已经醒过来的消息告诉义父。”

    等到上官海棠她们三人出去后,朱云轩终于松了口气。刚才他不敢多说话,生怕自己露馅。

    他们走后,朱云轩赶紧起床,其实他早就没什么事了。穿好鞋,打量周围的环境了,发出啧啧的声音。

    环顾房间四周,装饰古朴奢华,一看就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古代。看样子,自己是真的回不去了。

    以朱云轩的阅历,只能看懂那些家具是用上好檀木所制成的,桌椅上细致的刻着不同的花纹,另有花梨木大理石几案,上面摆放着文房四宝和杯筋酒具,一看就知道颇为不凡。

    还有古代房间中都有的梳妆台,上面摆着一面用锦套套着的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不要天真的以为男子的房间就没有首饰盒。在古代,男人也有一些首饰的,只是没有女子多而已。

    比如戴在手上的扳指,挂在腰间的香囊和玉佩等等,这些都是男人的专属。玉佩大家都知道,稍微有点身份的身上有会挂有一个玉佩。他们对玉佩的热爱不是因为玉的贵重,而是源于玉的品格,所以古语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香囊应该好理解,散发香气的,也叫荷包,男女都会佩戴,类似于今天的香水。扳指呢,并不是戒指,是一种护手的工具,带于勾弦的手指,用以扣住弓弦。同时,在放箭时,也可以防止急速回抽的弓弦擦伤手指。古人亦称为“机”,意义类似于“扳机”,表示扳指的作用相当于扳机。和戒指相似,既是饰物,也有很高的实用性。

    朱云轩摸了摸手上的扳指,这扳指在他身上只有充当装饰的作用了,因为他根本没有摸过箭,也懒得去摸。不过这扳指可价值不菲,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