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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二人小酌,讨论天下大势,曹操望着眉目如剑,英豪霸道之气四溢的曹昂,忽然有些欣慰,这是吾曹操的长子,威赫四方的英才!
“父亲,如今许都风波静否?”
曹操笑道:“自衣带诏事毕,汉室老臣皆把头缩了回去,如今倒是轻快,况且汝在荆、徐改革民生,攻占四方,那个敢跳出来寻死?如今汝父倒是要仰仗汝的威名。”
曹昂忙道:“儿子不敢,父亲威势如山,儿子不过依山而存的小树罢了。”
曹操大笑,与曹昂痛饮一番,方放曹昂归。
曹昂看着清冷的月亮,心底默默的叹了一声,今建安十年,马上便是建安十一年,至此八年恍在梦中,军备,民生,世家,外族,“曹子修,任重而道远啊!”
翌日,曹昂于家中练剑,忽有兵士来报,言说满宠于府外求见。
曹昂皱眉,“满宠?”
“请满府君至厅堂,吾稍后便至。”
“诺!”
曹昂入内换了身衣服,转至厅堂,望见满宠在那里来回踱步,显得甚是着急,“不知满府君前来有何事寻昂?”
满宠一脸苦笑,“若非急事,某也不敢前来相扰。”
“府君请言。”曹昂不敢大意,忙请满宠坐下说。
满宠跪坐在几案后,捋了捋思绪,将此事婉婉道来。
却说谯县有一户人家,家主人名唤许大壮,有一头黄牛,月前耕地时不慎走失,找了好久,也心疼了好几天,始终没找到,只得去官府备了案。
过了十来天吧,他在耕田的时候,发现远处拴着一头黄牛,很像是自己家的,忙赶过去看,发现这头黄牛耳朵上啊,真有一道小豁口,他家的黄牛耳朵上就有这个标记,因此是越看越像。
他耕田的时候吧,依稀记得这边是四五个大汉,心里一直在纠结,要是他们回来抵赖,死不承认这牛是我的咋办?狠了狠心,解开拴牛的绳子,“驾!归家吧!”
然后黄牛就跑了,许大壮看着黄牛跑的方向很欣慰,嗯,果真是自己家的牛,的确是朝自己家方向去的。
那被放走的牛的主人叫张义,武平县人,是个地主,那自家黄牛被放走了自然不愿意,带着四五个大汉捉许大壮去见官,武平县令脑袋都大了,这都甚么跟甚么啊,先去把那头牛找过来,然后又差人去许大壮家中找,也就找到几根牛毛,人证没有,物证也没有,这怎么搞?
武平县令脑袋都大了,那张义进言道:“这许大壮偷了吾家牛,如今却将赃物藏了起来,其定然还有同伙,严刑拷打一番,让此人认罪便是!”
正待屈打成招时,谯县县令不愿意了,汝武平县令在吾的地盘上抓走吾治下子民,吾不要面子?况且一看这个样子,汝便是想屈打成招,不成!
两边都不服,都闹起来,直闹到满宠这里。
按说是轮不到满宠管的,满宠是管刑狱的,但是没办法,满许都根本找不出第二个法家经义读的比他熟的,因此这事儿就落在他头上了。
满宠也头大,吾平日里带着人弄那些作奸犯科不老实的还行,这玩意儿,吾那懂?
但是他好歹算是这领域的权威,总得拿出一个章程来,不然岂不让人家笑话?
但是满宠实在搞不定,闻说曹昂归来,想起这位精研十年法家经义的大公子,这不在曹昂方归第二日便来求教。
曹昂沉吟半晌,这事儿确实不好办,当年他作律师的时候倒是碰到一个相似的案子,只不过标的物不是黄牛,是一只价值十来万的鸟。
汉末刑律在慢慢发展,但是在民事上还是有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若是想发展农业、商业,把经济慢慢的搞起来,一定得提前制定法律,像这样的事,以后一定还会发生更多,不若先搞出一个判例来,免得以后再生了此事,各地官吏却是两眼一摸瞎。
“满府君,今日便将那张义、许大壮提来,吾亲自审问。”
“多谢公子!”
曹昂随满宠至官署,许都民众闻说大公子要断“黄牛案”,只要手头无要事,皆来观看。
曹昂觉得这是个普法的好时机,遂与满宠商议,大开四门,使兵丁维持秩序。
曹昂端坐上方,下面站着许大壮、张义。
“吾乃曹昂,今断汝二人之事,汝二人可有话说?”
二人忙拱手道:“小人知公子贤明仁德,并无话说。”
曹昂点头,“既如此,吾问,汝二人答,若有欺瞒,后果自担!”
“诺。”
“许大壮,汝因何以为那黄牛便是汝的?”
许大壮答道:“小人那黄牛耳朵上有一小小的豁口,因此小人敢认定那黄牛是小人的!”
“那豁口在何处?可与汝自家黄牛一般无二?”
许大壮犹豫半晌:“应...应当一般无二。”
张义立马跳出来道:“公子,汝看,许大壮根本不能确定那牛是他的,直接便将牛放走,他定有同伙!”
许大壮立马反驳,言说他并非盗窃。
“肃静!”曹昂冷喝一声,二人立刻噤声,不敢再言。
曹昂又一一问了二人,与满宠所言几乎无差别,心里便有了底,许大壮这是事实认识错误啊!
“许大壮,汝此时再想想,那黄牛是否与汝家走失那黄牛一般无二?”
许大壮猛然跪伏在地上,“公子,小人有错,然罪不至死啊!”
官署外一片哗然,这...这是认了?
张义脸上满是傲然,怎地,吾说此人是贼此人便是贼,大公子也看得出来。
满宠欲言又止,这他也能看得出来,但是如此一来,许大壮岂非死罪?
黄牛在汉末乃是重要的资财,是耕地的主要畜力,要是擅杀、偷盗黄牛,取一条小命都是轻的。
“既如此,吾宣判,许大壮无罪,然限汝十日内为张义寻回黄牛,不然以市价赔之。”
人皆哗然,难道不应当是死刑?
张义忙道:“大公子,丞相曾颁布法令,滥杀、盗窃耕牛者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