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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烈阳终于回过头,打量周围的一切,他面前的,是一双双充满敬畏,再没有半点战意的眼睛。
那些俾格米族战士手里依然紧紧捏着长矛和弓箭之类的武器,但是面对一个能用拳头,生生将他们的守护神击倒的“大瓦”,他们每一个人都觉得全身发冷,再也提不起半点抵抗的战意。
借着傍晚最后的残光,看着面前这些脸色黯然,身体在不停轻颤的人类,齐烈阳的心里,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快乐,当他挪动脚步,走向自己的队伍时,那些俾格米族战士,就像是遇到洪水猛兽般,惊惶后退,为他让开了一条路。
一枚信号弹直直飞上两百四十米的高空,为同样进入这片丛林的人,指明了最后的方向。一个小时后,和齐烈阳他们一起进入丛林,一直处于战争区域之外的又一批人,走进了这个部落。
俾格米族人经过最初的慌乱后,很快就发现,这些人两人为一组,用木架抬进来的,竟然有十头还没有宰杀,一个个膘肥体壮的活猪!除了这十头活猪,第六支队伍的人,还背进来十几罐烈酒,与及几包在原始丛林里,最稀缺的咸盐和糖果。
齐烈阳打着手势,向巫师和他们的族长示意,把这些沟通感情的礼物,全部送给他们,经过最初的惊愕和再三确定,最终由族长向大家宣布了这个消息,整个部落里快乐的呼喊猛然响彻云霄。
强存劣汰的大自然,教会了这些人尊重强者,绝不向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目标去复仇;极度缺乏生活资源,让他们接受馈赠后,懂得知恩图报。先用木棍让他们怕,再用胡萝卜让他们敬,这种在外界社会中,最常用的战术,在原始部落里,得到了最完美的验证。
夜已经深沉,在几天时间里,连续和外界入侵者发生激烈交战的原始部落里,点燃了几十堆篝火,大块的猪肉、鹿肉和兔肉,甚至是蛇肉,架在火堆上不断炙烤,大滴的油脂从肉块上滑落,在火堆里发出“嗞嗞”的声响,肉脂的香味随之在空气中弥漫。
把烈酒倒进大大的陶制罐子里,再加入捣碎的果酱,最后在陶罐里面插上二十几根类似芦苇的吸管,一群人就围着陶罐,用吸管吸陶罐里的果酒。吸上几口,陶罐里的酒汁少上六分之一后,就有人专门负责在陶罐里注入水,如此周而复始,一只陶罐,一罐烈酒,就能让几百人喝得乐不可支手舞足蹈,直到陶罐里的酒被兑得再没有再点味道,一群人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
当有人拍着小皮鼓,越来越多的人,围着火堆开始跳舞狂欢,整场晚宴,进入了最热烈和快乐的高潮。
齐烈阳坐在一个偏僻角落,慢慢咀嚼着一块烤得喷香的鹿肉,看着那群载歌载舞的人,他必须承认,面对生死,他做不到这么洒脱,他更不可能和白天仍然拿着屠刀,和己方作战的入侵者欢聚一堂。
不要屠杀他们,不要掠夺他们的女人,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物资,他们就会乐不可支,这些生活在最后一个桃花源地的人类,要求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背后传来一串略带虚浮的脚步声,而在这串脚步的主人后面,还静静跟着一个人,这个人的脚步,却比猫还要轻。
齐烈阳没有回头,他只是抓起一块最大的烤肉,把它撕成两半,分在两只手里,“老道,曹樱,你们尝尝看,我估计,放眼全世界,能坐在这里,吃到烤肉的人,也不会有几个。”
手中的鹿肉消失了,被齐烈阳称为“老道”的男人,就是那个从头到尾,一直被所有队员牢牢保护在阵型最中央的男人,他一边大口嚼着鹿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我已经对水潭里的水做过测试,磁性非常强烈,虽然不明白具体构成,但是我相信,这种水一定可以十倍甚至百倍激发人体新陈代谢,加速伤口愈合。还有,我顶着几百道几乎能杀人的目光,跑进被俾格米族人视为‘圣地’的水潭里,当众洗了一个澡,啧啧啧……你猜怎么着?”
曹樱在这个时候,已经拿着鹿肉坐到齐烈阳的身边,小口的慢慢吃着。如果没有她这个实力太过强悍,更杀人不眨眼的保镖贴身保护,估计老道跳进水潭里,会被愤怒的俾格米族战士当场用标枪扎成刺猥。
“那座神像,看样子至少有两千年以上历史,应该出现在人类新石器时代。跳进水潭里亲手摸过底座后我才发现,它并不是九十度笔直摆放,而是向西北方倾斜。还有,它的底座越往向下越粗,属于典型的希腊凸肚型建筑。”
听到这里,齐烈阳终于略略动容:“索尔斯伯利石柱群结构?!”
“不止如此!”
老道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犹如宝石般的光彩,“我在这座石像接近水面的一部分,找到了机械打磨的痕迹,在石像某些细节部位,必须用比青铜更坚硬,也更精密的金属工具,一点点雕琢而成,根据我的判断,这些新的加工痕迹,最多只有几十年历史。还有神像上那对眼睛,我仔细看了半晌,怎么看,都像是人工合成的西贝货,而不是货真价实的宝石。”
齐烈阳淡然道:“看来,这片世外桃源,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坚固,早就被外来文明洗礼过了。我能不能这么认为……那座女娲神像,屹立在最神奇的水潭中间,必然有着我们现在还未知的理由,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位置、角度和材质三项元素,有人专门重新雕刻,弄成神像的样子,最大的理由,就是要引起这些俾格米族人的崇拜,避免被他们当成水潭里影响洗澡的麻烦,直接砸碎搬掉?”
老道轻抚着自己下巴上,那几根老鼠尾巴般的胡须,一脸忽悠死人不偿命的神棍表情,“施主颇具慧根!”
“那个地方,又是怎么回事?”
齐烈阳说的那个地方,就是只要把人赶进去,不知道为什么,就可以生生把人类记忆清洗掉的神殿。
在黑暗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清楚看到,从神殿的大门里,竟然透出一阵五颜六色的光晕。这些透出来的光晕,先是灿烂的金黄色,大概过上半分钟后,就会转变为血红色,同样过上半分钟后,就会变成蓝色。
金、红、蓝、绿、紫五种颜色,周而复始的轮流交替,虽然这些光芒并不强烈,但是从外面看起来,姹紫嫣红,说不出的漂亮与诡异。如果不是知道这里绝不可能有电灯之类的现代文明产物,齐烈阳真的会认为,在神殿里藏着一组霓虹灯。
说到神殿里透出的诡异光芒,老道的脸色也凝重起来,“我想你最好能自己去看一看,还有,在那儿有点麻烦,也需要身为队长的你,亲自处理一下。”
还没有走到神殿那儿,齐烈阳就知道老道说的“麻烦”是什么了。
“兽人营”突击队的正副队长,奥尔登和诺丁里文奇,带着几名队员,就站在距离神殿不远的位置。二十几个如临大敌的俾格米族战士,则手持武器拦在了他们面前。如果不是知道自己的命,都是被齐烈阳他们一行人意外救的,冒失动手绝对没有好果子,眼睛里已经喷出愤怒火焰的奥尔登,早就开始用暴力闯关。
在奥尔登他们身后,还跟着两个表情痴痴呆呆,像两根木桩似的,没有半点活力的队员。看他们的样子,奥尔登正在试图带这两名队员进入神殿,找到让他们恢复正常的方法。
一方面为了救回自己的部下和兄弟,坚持要进入禁地,一方面因为尊严和信仰,坚持不同意,两者就这样对立起来。
看到齐烈阳一行人,无论是俾格米族战士,还是“兽人营”的奥尔登,都对他露出了代表友谊的笑容。老道这个超级神棍的眼睛很毒,他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么多人里,也只有齐烈阳,才能缓和这两方的矛盾冲突。
虽然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但是二十几个俾格米族战士,还是给齐烈阳他们让开了通道,其中一个可能是领队的俾格米族战士,指着地面上,用头骨垒成的三角形标志,连比带划的不知道在说着些什么。
“他在提醒我们,神庙里有‘大瓦’力量,一旦走过那堆头骨垒成的警戒线,就可能受到伤害。”作为超级神棍兼首席军师,老道走前一步,在齐烈阳耳边迅速道:“这些头骨,越往后面摆的越多,这应该代表了他们的警戒等级。换句话来说,摆放第一个头骨的位置,可能会对身体较弱的人产生伤害,而对一般人没有影响,随着警戒等级不断加强,危险也会越来越高。”
紧跟在他们身后的诺丁里文奇,竟然也能听懂中文,他终于忍不住插口道:“难道里面有辐射?”
老道没有回答,因为在这个时候,齐烈阳已经直接越过五堆头骨,迈进了神殿的大门。
一踏过第一颗头骨,所有人就能清楚的感觉到,一股淡淡热浪扑面而来。这种感觉,就好像你站在一台老式彩色电视机前,打开了电源,在电视机屏幕闪亮时,扑面而来的辐射,虽然无形,但是人类的皮肤,却能清楚的感受到。
越往前走,这种无形无色,却让人心跳加快的感觉就越重,曹樱一直跟着齐烈阳走到了神庙的门前,才停下了脚步。兽人营的队长奥尔登,在走过第四堆头骨的时候,突然觉得想吐。这说明,走到这里,已经是他的极限。至于被他视为左膀右臂的副队长诺丁里文奇,站到了第三与第四堆头骨的中间,而其他队员,走的最远的一个,也只是勉强站在了第三堆头骨的旁边,就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至于其他队员,大多数,只能越过第三堆头骨,就不敢再稍有轻举妄动。这条用头骨标注危险度的路,赫然就是一个全场所有人综合实力的检测器!
虽然每一个人站立的位置都各不相同,但是大家已经可以站在门前,清楚的看到,在神殿正中央石制的祭台上,摆放着一颗大概有六十公分高,二十公分宽,通体呈椭圆形的石蛋。这颗石蛋,可能含有大量水晶之类的成份,最顶部泛着金光与紫芒,中间部分却闪烁着红色与绿色混合的流线,在底部,却有蓝色的线条像拥有生命般不断流转,每过半分钟,这颗石头里面的其中一种颜色,就会压倒其它颜色,占据主导地位,如此周而复始的不断变化。
如果不是这颗奇异的“石蛋”就摆放在眼前,奥尔登和诺丁里文奇一定会认为,这是某位世界级家居设计大师,制造出来的抽象派艺术品。
就在奥尔登打算再次确定的时候,在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了老道的声音:“你们最好离那颗石头远一点。”
老道远远的站在山坡下面,没有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上来,“我还真没想到,在神庙里,竟然摆了一颗‘杀人石’,弄这么一个玩艺儿,到真是防盗防侵入的最佳屏障,要是有不开眼的小贼闯进来,那百分之百来一个死一个!”
听到“杀人石”这个名字,诺丁里文奇的脸色变了,他死命咬紧牙关,走前一步,伸手拉住奥尔登,向后就跑。他一边跑,一边对着其他队员放声叫道:“大家小心,这颗石头真的能杀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