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许雪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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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楼下的大街上,小王伸手叫了一辆红夏利,它缓缓地在路边停靠。

    小王为拉开了车门,车中正放《999朵玫瑰》: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烛光投影,映不出你颜容/仍只见你独自照片中/夜风已冷,回想前程如梦/心似冰冻,怎堪相识不相逢/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难舍你在我心中的放纵……”

    “这次到昆明来,玩也没玩好,就急着要走。”小王坐在车中说。

    “好玩的地方多的是,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玩,我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昆明啊?”湘潇道,凄然一笑。

    说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这也是。”小王说。

    听冼锐讲起湘潇时,他总不相信她的纯洁,直到今天,他方才相信:这世上,还真有这样的女孩子。

    “昨天晚上我跟冼锐吵架了,吵得很厉害。”湘潇苦笑道,眼望着前方。

    “我不知道。”小王回答说。

    其实他是知道的,看冼锐从她房间里闷闷不乐地出来,他就知道了。

    湘潇看了看小王,笑笑道:“我这人从来不跟人吵架的,我跟人家吵不起来。在一串红,有一个脾气很古怪,很暴躁的男孩子,动不动就摔盆子砸碗筷,人家都跟他吵过。可是我却跟他处得很好,他也从来不跟我发脾气。但是我跟冼锐,一见面就吵,吵得不可开交,吵得两个人都很伤心。其实也并没有因为点什么,全是些小事。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们都太在乎,太认真了吧。”

    回忆起那不堪回首的昨夜之事,湘潇那玻璃般的心又变得支离破碎,但是她在极力隐藏。

    说来好笑,他们在争吵中相恋,又在争吵中分手。

    “那你们不可能长久地相处在一起。”小王缓缓地说。

    反正他也不懂,他们都不懂。

    都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过成功的恋爱。

    他以为,恋爱很简单。

    他居然不评价冼锐,不对她说:“他就是个怪物。”?!

    这时,恰值车流拥挤,红夏利被卡在两辆大车中间。

    小王又说:“昆明这地方交通一点都不好,老堵车。”

    这是因为经济繁荣,而道路基础却没有打好。

    “嗯。就像我跟冼锐,老吵架。”湘潇笑了笑说。

    这是因为想得太多,而感情基础却没有打好。

    卡在庞大的过去与未来之间,而“现在”,却像个幼小的婴儿,处理问题的能力却太弱。

    顿了顿,湘潇又说:“西昌这几年变化很大,你有时间去西昌玩吧。”

    “上次没玩好,下次有机会一定会去。”小王很高兴地说。

    又说:“听冼锐说,你很喜欢文学?”

    上次为什么没玩好呢?

    就像在阆中宾馆一样,老板要在楼梯上谈恋爱,没怎么出去。

    听冼锐说的,可现在,冼锐已经烦她烦得不得了了。

    看来在他们的眼中,文学本来是个很高档的东西。

    然而经她一倒腾,却成了那满嘴的废话。

    为了捍卫神圣的文学,冼锐真的要狠狠地怀疑她了。

    本来他觉得,她是值得他炫耀的,却成了一地鸡毛。

    看来冼锐的话很多啊,在男人群里,在和他一样的高手面前,他什么话也藏不住。

    那她和他,就像路遥《人生》里,不识字的巧珍和农村里的文学青年高加林。

    人家要谈古今中外,谈梦想,而她却只会说,今天猪又下了几个崽一样啊。

    甚至,差距还更大。

    他的嘴唇那么薄,他就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

    他就是为说话而生,他不可能是木讷少言的。

    他的嘴唇那么薄,并不仅仅只是性感。

    假如不在动情的时候,无意之中讲起这些,他会喜欢上她吗?

    他会将她从西昌带到昆明吗?

    假如她不对他讲这些,他又拿什么来攻击她呢?

    “嗯,只是喜欢练练笔。”湘潇点头说,“假如以后有可能的话,欢迎你读我的小说,并请指正。”

    “我这水平,哪里谈得上指正,欣赏还差不多。”小王笑笑说。

    “我这水平,哪里谈得上供人欣赏?供自己消磨时光还差不多。”湘潇也笑,心中豁然开朗。

    “以后有机会,我一定拜读。”小王又说。

    湘潇和小王一直谈着,一直谈到了下红夏利。

    不知为什么,她和小王小李之间,反而没有像和冼锐那样的距离感。

    他们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去考虑对不对。

    她和冼锐之间的距离,有时是她自己拉开的,也有时是冼锐给她的。

    而现在,她已经离开了他了,真是如释重负,轻松无比。

    遥想初中毕业那年,她在镇上的乡村中学念书,一个叫陈吉芳的女同学,让她写毕业留言。

    她将那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带回家中,她看到了一则,写在其中的日记:

    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火车站站长的儿子对她一见钟情,目送她上了火车。

    醒来之后,觉得无比美好。

    湘潇笑了,作为一个站长的女儿,她就知道站长的儿子,不可能喜欢她。

    他们这样的人,已经不用日晒雨淋地在田间劳作,又白又美。

    怎么会喜欢一个,又矮又黑的乡下女孩子呢?

    再说,站长的儿子至少也会读到高中毕业。

    好苗子,就是读大学,家里也有钱供。

    铁路上的收入,比地方上好很多很多。

    更别说农村。

    在那个并没有真正的富人的小地方,把一身质量好,样式又新潮的铁路制服穿在身上,就等于是把优越感穿在了身上。

    是时装,更是炫耀。

    她那个同学很聪明,但听说,她已经有了婆家。

    那时,正是毕业季。

    学习不好的同学已无心念书,纷纷早恋。

    而湘潇,也有了偷懒的想法。

    当晚,她看了她的日记,再看看镜中的自己:红色的秋衣,将白日里苍白贫血的脸,衬得白里透红。五官轮廓,如此分明。

    她是如此地美丽,难怪不得她的追求者甚众,却没有一个让她看得入眼的。

    当晚,她也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用科学配偶法,她认识了一个,穿着蓝白相间的横条T恤,白色短裤,戴着眼镜的男生。

    他们各自从学校舞台的两边,走向中央。

    她好像念高一了,而他念高三。

    从此,他们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好像还一起吃了一顿早餐,他说他喜欢稀饭,馒头。

    很快,高三毕业,她在他的帮助下考上了大学。

    但是,当她在人群中掉头去寻找他的时侯,他却再也不见了。

    梦醒了,她笑了。

    在很多年里,她的梦,都是黑色和灰色。

    而那个梦的颜色,却是如此鲜艳,让人记忆深刻。

    在梦里,她穿着的,正是临走以前,她怎么找都找不到的,那件浅绿色上衣。

    奇怪的是,刚才临别以前,冼锐所穿着的,也是一件同样色系,只是更浅更淡,淡如一抹轻烟的,浅绿色的衬衣。

    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那时她并不知道,用计算机,真的可以科学配偶。

    学校的舞台,倒是她所熟悉的。

    她老乡家,倒是有一个正在念高三的哥哥,也穿蓝白相间的横条T恤,白色短裤。

    但是颜色根本就不一样,也没有那么挺直有型。

    虽然那哥哥长得很帅,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动过心。

    他也并不戴眼镜,也并不喜欢稀饭馒头,他喜欢吃面条。

    从此,她便对那个梦半信半疑。

    她勤奋一些了,更坚定了,周围的男生与她无关的想法。

    在一片混乱之中,她以省统考605分的优异成绩,上了职高。

    在职高班里,她的成绩是全班第三名。

    在职高的混乱之中,她锻炼身体,把大把的时间用于看《知音》,《读者》。

    世界名著与通俗小说共阅,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齐翻。

    因为她以为那就是文学,而不是鸡汤。

    以她的认知,她永远都弄不明白,《少年维特的烦恼》里,为什么有人会喜欢上别人的未婚妻?

    《茶花女》里,为什么有人会爱上妓女?

    但她还是看了,并且有几篇习作,在省报上发表。

    因为,她比周围的同学高出那么一点点了,她就更把他们看不入眼了。

    然后的然后,就是高中毕业了。

    因为好奇那个梦中人,她去滨河吃了烧烤。

    一听小柳说,他们之间的差距原来那么大,她反而放心了,认为不会发生什么,梦只是梦而已。

    没想到……

    这样的故事,比陈吉芳的日记还离奇。

    那个上海外贸学院的女孩子,会不会,像她笑陈吉芳一样——发笑?

    就像秀才娘子,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皇上一样,她也并不知道怎样去对待冼锐。

    就像秀才所说的那样,无知无畏,把他当普通人,他反而觉得自己受到了厚待。

    她亲爱的,浪漫无边的三毛,不是告诉她说:“看不顺眼,百万不嫁。看得顺眼,千万也嫁。”吗?

    这样想,在开始是可以的。

    但是后来,却越来越不妙。

    在小旅馆里,是楼梯捆住了他的手脚。

    她虽然觉得他很激烈,但那已经是他最安静的时刻了,所以他们能够相处。

    在火车上,整列火车已经比那段楼梯大许多许多。

    他好似一头正在苏醒的巨兽,他不说话,那是他正在酝酿着怎样苏醒,以及苏醒以后去做什么。

    而一到昆明,她发现,他虽然并没有变成一头怪兽。

    却变成了在浪涛里翻腾的一条大鱼,他快速地游,他的尾巴,掀起巨浪。

    在草原上欢腾的一匹烈马,他飞速地跑,他的蹄子,扬起烟尘。

    而她,在楼梯上,那是她本来的样子。

    就算楼梯是一只笼子,但是把她的身子装下,也刚刚正好合适。

    原来,她是家里那只装在笼子里的兔子,兔子笼对她的大小来说,也挺合适。

    但是一到昆明,她就像那只兔子被放了出来一样。

    但是已经被关久了,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只兔子了,还可以奔跑。

    她在城市里,茫然不知所措。

    但她终归是一只兔子,只要假以时日,她的本能就是,可以安静,也可以快速奔跑。

    但是,她却没有等来那个,能够让她奔跑的时间。

    这真的是一种错位。

    她不但和她同学相错位,同时,她也和冼锐相错位。

    不管怎么说,如果,将这个梦代入到,他们刚刚相识的时候。

    把这个故事倒回去,从头来看,那她也是,够沉得住气的了。

    她已经尽她的所能,走得够远够远的了。

    那个梦,是真的。

    不管怎么说,他和他的影子,已经陪伴了她三年半了,和他们的年龄之差一样大。

    使她少走了,许多弯路。

    他并不是普通人,最重要的是,他的所思所想,都不是。

    如果他是,那他岂不是,就像一只麻雀一样,只能在众多食物之中,只叼到一粒米了。

    他不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