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刺客”

眼鬼登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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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插入床沿的木板缝隙,向上一抬,连板带帐的揭得直翻到一边。

    便在这时,床底上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嗖的滚了出来,非常之灵活,个子很矮,跟一只小猴子似的,它在地上一个虎撑跃起,在半空中一剑就刺了过来。

    曹昂吃了一惊,没想到自己的房间里竟藏了这么一个“刺客”。当即退后一步,左闪右避,房中并无点灯,能见度极低,什么屏风、花瓶撞得东倒西歪,但也成了曹昂避开对方杀招的绝佳利器,拿起来就砸过去。

    忽然,脊背重重地撞在墙壁上,火辣辣的疼痛感无疑是在告诉他——自己已经没了后路。

    那人一剑刺之不中,挽了个剑花,又是狂风骤雨般的连续出击。

    曹昂只觉前方三路都已笼罩在了剑气之下,不论怎么上前,唯一的下场就是中剑,眼前的这个小矮子剑术看起来颇为高明,劈、砍、挑、刺都是成招成套的,稍有不慎就会中招。曹昂在墙壁上乱摸,抓到了一把扫帚,顺手当兵器使用,直刺而去。

    拍的一声,一声清脆的相击。

    小矮子长剑一圈,曹昂根本不通剑术,扫帚也顺势被带动,只觉好似粘在一起了,不由得大惊失色。那小矮子嘿的一声笑,在他的牵引下,忽叫了声“去!”,扫帚直飞上天,“突”的一声,插在屋顶的横梁之中,不住地颤动。

    曹昂脸上变色,那小矮子忽然连人带剑的扑上来,眼看着剑尖即将抵住胸膛,急使一招“童子拜观音”,双掌夹住长剑的平面,用力收紧,猛地里一个转身,那长剑弯了过来,“卜”的一声折为两半。

    曹昂听这声音,已知道剑竟然是木制的,心想这刺客是什么刺客,居然带一柄木剑就敢行刺,并且藏身床底,这胆子也太肥了吧?

    曹昂大喝一声,“小贼,看你往哪跑!”左手一伸,揪住那小矮子的后颈,一把提在半空,举起右拳便要来一顿胖揍。

    那小矮子双腿在半空中乱踢,格格直笑,“哥哥,我输啦,不要打我,我认输啦!”

    曹昂一愣,这声音听起来分明是个稚嫩的幼童,哪里是什么剑术高明的刺客了?可惜房中一片漆黑,曹昂习惯了在黑暗中思考,瞧不清“刺客”的面容。

    当即揪着他,径直走到桌边,用火刀火石将蜡烛点燃了。

    屋里一亮起来,曹昂这才看见,原来手里抓着的,是一个长得白白嫩嫩的小孩子,看起来也就十岁左右,手里拎着半截木剑,他一身特别缝制的小件夜行衣,脸上没有黑纱蒙脸,脸颊抹了一些黑炭,好似一个小灶君,一双灵动的眼睛眨呀眨,相当的可笑。

    曹昂不禁莞尔,伸手在他的小屁股上拍了一记:“小屁孩不学好,说,你叫什么名字?”

    “哥哥,我是小丕呀。”那小孩浑然不觉得疼,满脸地笑意,亲昵地在他的怀里蹭了蹭。

    “小丕?曹丕?”曹昂顿时明白过来了,这小屁孩就是魏文帝曹丕,从名义上结束大汉四百年统治并且是三国时代第一个称帝的人。

    纵观曹丕一生,也是三国时期甚至是魏晋时期也举足轻重的人物,他设立的九品中正制虽然博得了广泛士族的支撑,为称帝先铺下了伏笔,但也留下了病根,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魏晋南北朝都继承了中正制,直到隋朝时创立科举制,这才废除了腐败的汉朝察举制和魏晋中正制。但他在位时期也是明君,在政治上颇有功绩。

    曹丕得意地说道:“哥哥,你这功夫不行啦,以前我藏着,你立马就能察觉,怎得这次却这么笨了?”

    “这个嘛,是我让着你的。”曹昂虽然继承了本尊原有的战力,但殊乏应变,根本发挥不出全部的水平,以至于连这么一个黄口孺子都能打得他如此狼狈。

    曹丕不服气地道:“改天我约上彰儿,两个打你一个,我一定会赢。”

    他口中的“彰儿”,那一定就是黄须儿曹彰了。

    “以多欺少,岂不是显得不够英雄?”

    曹昂虽然知道眼前这个小屁孩日后会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但眼下时日尚远,还构不成威胁。

    曹丕道:“我十岁,彰儿不过八岁,加起来也不满二十,比哥哥小多了,明明是你以大欺小。”

    “年纪大就一定以大欺小吗?那咱俩凑合起来,围殴一个八十岁病怏怏的老头子,也能算他以大欺小?”曹昂也是个善于拌嘴的货色,不由得笑着调侃道。

    曹丕仔细想了想,苦着脸说:“好像不算。”

    曹昂大笑,捏了捏他的鼻子,取来毛巾,将他脸上的炭灰擦拭干净,笑道:“行了,不要生闷气,将来长大了,你一根手指头都能摁倒我。”

    ……

    当晚,曹操回府,吩咐设宴,一家人二十几口团团圆圆的围在一起吃饭。曹操前些年苦于没有根据地,妻儿都是跟随军旅漂泊,直到曹操夺得兖州后,才有了一个稳固的根据地,建了这么一个温馨的家园。

    曹昂也逐步认识到了这个大家庭的其他成员,跟曹丕打闹在一块的小孩,长得虎头虎脑,眼睛色作棕色,是黄须儿曹彰。

    还有一个文质彬彬的孩童,略微有些腼腆,一直牵着亲生母亲卞氏的衣角。曹昂心想天才都是有点内向和小怪癖,这个弟弟被后世的谢灵运评为“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健独占八斗”,被曹丕逼着七步成诗,口占一首逃过一劫。不过曹植也是个情种,喜欢甄宓到不能自拔,并且写了一首《洛神赋》,诉说自己与洛水之神的相遇,面容、头发、衣服甚至连内衣都描写了,当时是写作《感甄赋》,后来甄宓的儿子曹睿觉得这当叔叔的也太热情了,死心塌地的惦记着自己的老妈,遂将改为洛神赋。

    曹昂知道这些在未来名动天下的手足兄弟将走向自相残杀的结局,“无情最是帝王家”,虽然现在懵懂无知,但日后长了心眼,兄弟之情仍是会渐渐分离。

    “都是自家兄弟,但是继承者只有一个,这他娘的家产难分呀!窝里斗争这一个位置,倒不如顺势齐心合力将其余的吴蜀两国吞并了,天下不再三分,三国皆归于大魏,岂不是美哉?”曹昂暗自握紧了拳头,第一次产生了争霸天下的念头。

    酒过三巡,曹操趁着其乐融融之际,笑道:“这一次出征,甚是圆满,子的成长孤看在眼里,你说说,志向是什么?”

    曹昂一愣,心想志向是什么,看来这是要抓周呀,不由得犹豫起来。按理说现在是乱世,最重要的无非是兵权,若是自己决心要在军队中发展,曹操自然会允许,可曹操也是一个善于用人的铁腕人物,自己肚里有几斤几两他是知道的,纸上谈兵还成,万一出征搞砸了,奖赏没有命反而送了。

    他思来想去,一咬牙,说道:“孩儿相当一个造福百姓的官。”

    “哦?”曹操眼前一亮,说道:“子莫非是想从政?”

    “是的,眼下天子在许都,乃天下之重,当今要务,无过于此。且许都屯田尚须修善,孩儿希望能辅助父亲,理一理政事。”曹昂说道。

    曹操笑了一笑,没有答话。那双细眼里夹杂着令人摸不着头脑的神采。

    曹昂心中暗骂,“你这个臭老头,笑面虎!心机这么深,只要让我猜而已吗?”

    曹昂毕竟是个普通人,一点耐性也没有,相比于曹操那渊岳峙的气度,他只觉坐如针毡,背上出了一层热汗。

    曹操笑了一会儿,从容地向丁夫人道:“孤与子有要事要谈,暂且离席,望夫人见谅。”

    丁夫人一愣,从未见过曹操有忽然离席的,但既然是要事,想必是委以重任于曹昂,心下暗喜:“子果然是长大了,能够分担国政了。”当即说道:“去吧,这儿有我呢。”

    曹操站起身,向曹昂一招手,大踏步地走出去。曹昂心中忐忑不安,硬着头皮跟在他的后面。

    席间的卞夫人等几位夫人都是有些艳羡地望着丁夫人,只可惜自己的儿子还是孩童,不能分担重任,无疑是落后了一大截。

    曹昂跟着曹操进了书房,二人坐毕,曹操脸色凝重起来,说道:“子真有心助孤?”

    “是。”曹昂以一个字斩钉截铁地回答。

    曹操道:“孤思来想去,不须多久,便有大战将至,孤要将许都马步军十余万尽提出城,许都恐无人可守,不如且由子留守许都,以充后盾。”

    曹昂吃了一惊,心想:“许都之重,并世无二,曹操要将军马都带了出去,那是要做什么?”当即坐直了身子,细问道:“不知有何事忧虑?”

    曹操从怀中取出一部竹简,在面前摊开,脸上露出忧愁之色,沉声道:“近日寿春的探子来报,袁术仗着淮南富庶丰足,已有不臣之心,胆敢建造宫殿、设文武百官等一律犯禁之事,日后必然称帝。待他称帝之时,便是孤驱兵大进、直捣寿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