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第 123 章

回眸已半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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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考试, 黎锦明显更加有经验了一些,再加上考题是应用公文, 正是黎锦擅长的方向。

    他在第一日就写完了一半的草稿, 不过, 代价就是把蜡烛用了三分之一。

    翌日, 黎锦写完剩下的草稿,第三日只剩下润色和誊抄。

    第三天午时,黎锦就填满了答卷。

    但因为长时间的在一个封闭小屋子里书写,手脚也伸不直,他觉得精神极度疲倦。

    检查无误后,黎锦把答卷放在门框上面, 一会儿自有人收取。然后他索性把木板并起来,躺上去准备睡一觉。

    可能是因为写完了答卷,心里压力降低, 黎锦这一睡就睡到了放考生的时间。

    侍卫开了他号房的门, 见这位考生居然还在睡觉, 眼神中流露出惋惜,但却什么都没说。

    他们毕竟也只是侍卫而已,不能跟考生有过多交流。

    黎锦被他叫醒后, 恍然察觉自己居然没听到下考的鸣锣声, 起身对侍卫道谢,随即收拾好自己,拎着书篮出门。

    “修之,今日怎么出来的这么晚?”

    黎锦睡足了后精神头很好, 说:“睡过了,没听到声音。”

    潘又丰惊讶道:“那你可答完了所有考题?”

    黎锦颔首,“写完了答卷,我才开始休息。”

    写到最后一秒才落笔的潘又丰:“……”

    毕竟第三场是时策,后面还有算学题和诗赋,又是比拼毅力和耐力的一场,所以他才选择在第二场中间时间补眠。

    第三场题量不大,但考的很杂,黎锦把自己能想到的东西都写上去,居然写到了鸣锣前半个时辰。

    最后他停下笔的时候,手指还维持着那笔的动作,一时间没松开来。

    他用另一只手把笔拿下来,然后再活动自己的指尖。

    黎锦苦笑,幸好庞老对他要求严格,不管寒冬酷暑,都得让他在水池边练字,要不然他可做不到像现在这样,手指都僵硬了,笔尖勾勒出来的字迹依然工整。

    最后一场出去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意气风发。

    倒不是考的很好,只是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让人心情不由得放松下来。

    当晚,潘又丰和其他人商量着去了勾栏院,黎锦则婉拒他们的邀请,自己留在客栈休息。

    “修之怎么不来?难道是没考好,伤神了?”有人问潘又丰。

    潘又丰皱眉,“别乱猜,修之那是洁身自好。之前在书院的时候,他就从不去青楼。”

    “我说错话了,不过修之这样的定力真让人佩服。我就做不到,在宁兴没机会去青楼,好不容易来贡院一趟,也不知道此次能考出什么成绩,总不能让我白走一遭。”

    吴卫笑道:“我也这么想,考不中也不能白走一遭。”

    潘又丰:“……?”感情十几年寒窗只为了来贡院这边嫖么?

    黎锦之前给秦慕文培养写日记的习惯,他自己也会在练完字后,总结今日做了什么。不过大部分情况他都是写‘同昨日,无大事’。

    不过,最近参加了秋闱,黎锦心中还是有很多感触。

    他到底是穿越过来的人,知道后世人会根据前人的只言片语还原那早已泯灭在历史车轮里的朝代,所以也尽力的想留下一点什么东西。

    比如书院的日常,或者当朝物价,廪生的工资,甚至还有衣着打扮。

    现在,黎锦又可以多留下一些关于秋闱的笔墨。

    如果真到了几百年后,人类步入现代社会,这些就是他们有考究的材料。

    黎锦记载的很细,号房、素纸的大小,炭盆能烧多久,蜡烛有照亮多久,他都写在里面。

    不管这些东西会不会流传下去,黎锦都打算先尽自己绵薄之力做点准备。

    当然,黎锦的记录里还有小夫郎、小包子和小山豹,笔墨也很多。

    就算不会被后人发现,他老了后也能自己看着怀缅。

    黎锦察觉到自己的想法,无奈摇了摇头,感觉自己愈发像个老头子了。

    他上辈子到底是活了二十九岁的人,就算这辈子重生在一个十八岁的躯壳里,心态也年轻不下去了。

    不过,黎锦觉得,自己能穿越过来,恐怕也不仅仅是巧合。

    每当他脑海中闪过原主七八岁之前的画面,他都觉得哪些事情好像发生在昨天,好像切身经历过一样。

    而在黎锦上辈子,他与亲人关系一直淡淡,与同学关系也很淡薄。到现在,他除了想起那个主动追过自己的系花和同事,其他人都没很深的印象了。

    黎锦甚至觉得,自己的上辈子就像一场梦。梦醒后,无牵无挂,孑然一身。

    只有现在这个世界,他的夫郎、孩子们、友人们,才是他最大的牵绊,才是真实的。

    原本黎锦打算找了慧大师聊一聊这个情况。

    但了慧行踪飘渺,庞老又说他就像个假和尚,算东西也时灵时不灵,大部分情况还是让人顺其自然。

    黎锦想,如果他就是原主的话,那这身体就是他自己的!

    这个认知让黎锦有了更大的责任感,他得拼尽全力,让小夫郎活得开心,让小包子可以无忧无虑,挑个喜欢的人嫁了。

    至于小山豹,还是让他自己奋斗吧。

    毕竟小山豹长大了得娶别人家的哥儿或姑娘,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男人得有真本事才行。

    黎锦写完日记,把脏衣服收起来让小二带下去,洗了澡后又开始看造船工程。

    一行人在贡院这里停留了三日,才准备回家。

    毕竟最近是秋闱时间,大部分秀才都选择走水路,去宁兴府的船每隔七日才有一趟,就算众人归心似箭,也只能耐心等候。

    回去后,黎锦找了万云秉烛夜谈,虽然他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设想,但到底不清楚朝廷之事。

    所以才打算跟万云商量一下自己以后的发展。

    万云听了黎锦说自己不想为官的打算,整个人都很惊讶,“修之,你可是在说玩笑话?”

    黎锦摇头:“不是玩笑话,我确实不适合官场的勾心斗角。”

    万云说:“你这个想法也不能说不对,如今陛下已经年迈,底下五六个皇子都在觊觎帝位,这个时候不当官,确实是明智之举。”

    顿了顿,他又道,“你就甘愿放弃这大好前程?”

    要知道,若是跟对了主子,以后可就飞黄腾达。

    黎锦道:“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安稳。有房住,有地耕,有笔给我写字就行。”

    “修之,你今年才二十有一啊。年轻人不该有拼劲吗?”

    黎锦无奈的挑眉,说:“教谕,你都说了年轻人该有拼劲,你怎么还回来府城?告假两个月,上面的人很可能已经忘掉你是谁了。

    再说,陛下六十出头,底下的皇子尚在而立和不惑之年,这时候哪有那么容易选对人。”

    而跟错了人,那就等于把自己后半生搭上去了。

    他接着说:“在下不才,是个坚定的保皇派,但却无甚才能,甘愿去书院教学、去书肆撰算经、去船坞画图纸……”

    万云笑着接道:“就是不在朝为官。”

    说到这里,两人一起笑了起来,他们来想到一块去了。

    如今朝廷局势不稳,自己不过是刚刚考上来的进士,很容易被人当成炮灰使。

    他们在朝廷上又无甚背景,与其跟人勾心斗角,还不如在自己熟悉的职位上,精益求精的实干/下/去。

    万云忍不住干了一杯酒,摇头感慨:“怪不得我在算学部见你的第一面,就觉得这人十分言顺眼。”

    志趣相投的人,总会惺惺相惜。

    黎锦又问了万云两月后回京作什么,万云说:“我国西北部不是收成少么?最近我已经递交了折子,主动请缨去传播黎修之编撰的《农桑算经》。”

    黎锦张了张口,居然没说出什么话来。

    万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原本这件事我不打算这么早说,等你去了京城,也算给你一个惊喜。”

    之前知府大人说要把《农桑算经》和《蒙学算经》派人送到京城,没想到真的过了重重把关后,入了陛下的眼。

    如今京城的各大官方书肆已经开始印刷这本书,至于能不能给黎锦润笔费,这谁都不知道。

    不过,就算没有润笔费,黎锦这也算真正入了皇帝的眼。

    万云说:“修之,苟富贵、勿相忘啊!”

    黎锦:“之后的书籍,还请教谕为我校对。”

    “这是自然!”

    第二日清早,黎锦才回了自己家,秦慕文身边躺着小山豹,两人睡得正香。

    黎锦洗了澡,褪去外袍,躺在他们身侧,打算小睡一会儿。

    他刚躺下,秦慕文身体就靠近,自觉找到他颈窝的地方,蹭了蹭,继续睡。

    黎锦也习惯性的揽着他的腰,阖上眼眸。

    原本黎锦没想多睡,但醒来后发现日头已经升的很高,身边没人,小山豹也不在。他穿了衣服出去,才看到小包子在围着小山豹,不知道在看什么。

    “爹爹,快看,弟弟长牙了。”

    小山豹如今六个月大,张大嘴笑得时候,能看到光滑的牙床上冒出一个白色的小尖尖。

    黎锦笑道:“果然长牙了。”

    他又问,“过几日重阳节,小包子可有想去的地方?”

    府城附近有不止一座山,不远处更有一座寺庙,坐一个时辰船到寺庙前的渡口,然后再顺着寺庙的石阶爬上去,那里的风景与书院后山完全不一样。

    因为寺庙临水,所以爬得高了,能看到这绿油油的江水弯弯绕绕的从山脚下流过,很是漂亮。

    小包子乖巧,说:“去年去了爹爹的书院,今年爹爹打算去远点的地方吗?但是弟弟得被抱着才能到,我担心爹爹累。”

    黎锦捏了捏小包子的脸:“爹爹不累,不仅抱着小山豹,还能扛着小包子。”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欠13更啦】明早继续十点!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