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简议言之

简青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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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多热血偏多骨,不悔情真不悔痴

    ——宋言之形象简析兼答行人关于宋言之印象

    不知何故,当我自己提笔想为宋言之说些什么的时候,脑中首先冒出来的就是这么两句:

    偏多热血偏多骨,不悔情真不悔痴。

    作为宋言之这一形象的塑造者,我得承认,一开始他在我的脑海中是模糊的,真正对他用心刻画,是从与简非在兰轩茶馆的第一次相会时开始的。

    “青衫一袭,身材高挺,神完气足,整个人清峻通脱,恍如一派烟云水气。

    如果说简宁温雅、明于远俊逸、阿玉清华,其人却是正好集这三人之长了,而且气质光明高贵,见之令人顿生亲近之心。”

    ——此处是宋言之第一次正式登场。

    他甫一现身,即令简非情绪激荡,心生欢喜。于是,简非在《湖海相逢》这章里,一反他在外人面前的含蓄与低调,竟侃侃而谈,恨不能令宋言之也一下子欣赏起他来。

    简非的目的达到了么?

    请看:

    ——宋言之见我打量他,倒又笑起来。

    我见状,略有些发窘:“却不知是怎样的神驹,才配得上宋将军了。”

    “守默。”

    什么?

    他微笑道:“喊我守默吧。”

    “哦?言之,守默,一进一退,不偏不倚,好名好字。”我细细念一遍,笑看着他。

    他眼里笑意更深:“以前守默只记着简非顽劣,如今看来……”

    他停下来看我,我笑着拿起茶杯,朝他微举:“如今看来,见是何曾是是,闻非未必非非。”

    他一愣,细味这句话,突然大笑。

    笑声如晴空鹤唳,整个人洒脱如秋山霁月,英爽流风。

    “见是何曾是是,闻非未必非非。说得好,”他笑道,“来,简非,守默今天以茶代酒,为我们重新认识。”

    我举杯前倾,笑着与他的一碰:“知名虽久,识面何迟。今天幸遇守默,确应浮一大白。”

    ——到这儿,宋言之心中算是初步解除了对简非的审视,一句“重新认识”,含义丰富。

    这番偶遇,言之对简非的印象已大为改观,但要说是从这个时候起,就喜欢上了简非,显然是低估了言之。

    后来与简非阿敏他们在□□招里的抽签写诗,以此赌酒欢游,言之逐渐了解简非为人。人说诗言志,简非那首题为《梦》的诗,令言之得以窥及简非内心之一二——言之一直到最后都想着帮简非成全他的梦想——筑屋白云侧,以“开窗对青峰”。

    再后来,简非被手段激进的阿玉惊吓,称病不朝,言之过简府探望,——这也是宋言之与简宁同朝为官十多年,第一次踏进简府大门——从中,言之为人,内里清傲可见一斑。

    当言之听到简非的《□□夜雨》时,有一句“听说你病了,来看看你。不想听到如此琴音,只是,落寞了些。”

    人说,琴音心音;有《梦》这首五言在前,《□□夜雨》琴曲在后,言之心中对简非的印象到了什么程度?

    此时,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简非后来罢琴不弹改为沏茶。言之手捧清茗,却注视简非良久,当简非问他茶如何的时候,言之的回答是:

    他极慢地看向我,一瞬不瞬,半天说了两个字:“神品。”

    ——至此,宋言之对简非的认识已勾勒明晰——神品。只可惜他面对的是简非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以至于言之的动作眼神及“神品”的评价,全变成了简非眼中的单纯夸赞。

    于是,傻小子笑嘻嘻;言之“端着茶盏出神,嘴角一丝微笑。”

    一个无意,一个有心。

    宋言之爱上了简非,爱得深厚执着、隐忍苦涩,却别有甜蜜。

    既已爱上,那就不悔;既爱上,就想方设法成全对方的心意,这,就是宋言之。

    ——与简非私下里相处,他率性洒脱,不羁如风;青江之行,他不惜违背君命,带着简非驭风纵马、登山临水,只为让简非能稍解一下不得自由的郁闷。

    ——拒绝简非送给他的天大的功劳:治理青江之策;十分无私地提醒简非可以此为筹码,与皇上谈条件,争得久已向往的自由。

    ——在简非跌下悬崖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跟着就跳了下去,及至把简非救上来,失而复得的后怕,令言之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紧紧地抱住了简非:这是全文中,言之极少的几次中的一次深情流露。

    ——青江之行结束,简非短暂的自由行将结束,言之对简非的态度是“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总会在你身后。”

    ——西景国,简非遇到了人生第一次考验,面对劫后余生的简非,言之只说过这样一句“简非,我带你离开,好不好?你不必替他人考虑太多的,简非。……无论何地何地,你想独自离开时,告诉我一声。”

    ——听着简非对官场人心的揣摩猜测,言之正色提醒,坦言自己不愿意简非涉足官场,使纯净如月的简非变得面目全非;

    ——面对想跟自己去军营的简非,言之一开始的犹豫不是来自怕承担责任的怯懦,而是担心自己控制不住感情,会造成简非困扰;不过后来宋言之还是一力承担下来,答应不管皇上同不同意,都会带着简非去边关;

    ——南山书院章节中,他二人有一次黑夜纵马,有一段对话:

    夜幕下,他的眼里似融了星辰般,璀璨动人。

    我赞叹一声,忍不住和他开起玩笑:“当初搅了你的婚礼,你肯定十分气恼吧?真正抱歉。如果时光倒流……”

    “我定会娶你。”声音十分郑重,温柔。

    后来见简非发愣,言之却作了这样的补充:

    “免得你再哭成花脸猫似的,”他收回落在我脸上的目光,往事不堪回首般闭了闭双眼,还添加一句,“太难看了。十年来,我每每想起就……”

    简非之于宋言之是什么?《水明清晏》这一章里,有一比喻。

    那次,简非第一次来到宋府,手中拿着街头糖人苏捏的以简非为模子的糖人。

    他发现我手中的糖人,伸手取了去,低了头细看,嘴角笑纹越来越深。

    并不抬眼,他随意地问:“门外并无车马,你一人走来的?”

    我笑道:“怎么?大哥怕那哥舒阳跑到京城来?放心放心,我毫发无损,相反还多了一人。”

    他抬头看我,立刻明白了我所指,微笑。

    我说:“这个糖人就送给大哥吧。”

    他笑道:“这礼物可难办。又不舍得吃了,又怕它化了……”

    话未完,咳一声:“楚管家,吩咐厨子准备些清淡的饭菜,”转头对我说,“在这儿吃饭吧。”

    ——这就是言之。

    爱就爱了,但绝不会强不爱以为爱;于是,言之变成守默,甘愿退守简非身后,哪怕只是作为兄长;哪怕,自己的这份爱恋,今生今世,对方都毫不知情。

    “又不舍得吃了,又怕它化了”——言之终其一生,定会守着他心中的糖人的吧。有着这样的守护,这剔透的糖人定然会永远透剔下去吧?

    爱就爱了,大将军宋言之永远不会后悔。

    言之的内心,其实也藏着一份简非一样的理想——那么首题为《秋千》的诗:银河一挽洗胡霜,放马南山返帝乡。却爱归来春未尽,西亭花影应天长;

    青江之行时,言之有一句“以前沙场征战,总想着什么时候放马归来,能到处走走看看该多好。”

    多想着能够与简非湖山放棹,诗酒一生;可是想归想,一旦国家需要,宋言之定会压抑心中对简非的爱恋,前往万里边关,瀚海黄沙,对着落日千嶂,驻守孤城。

    这是大将军份所当为,责之所在;只是这一次去,水远山长,每一个月白如霜沙如雪的夜里,将会更增一层刻骨噬人的相思吧?只要情愿,再苦也甘;这,即是言之心之所愿了。

    ——这就是大将军宋言之,偏多热血偏多骨,不悔情痴不悔真的宋言之。

    写到这儿,想起行兄关于宋言之的一句评:“这个低调的实干家,其实是最有能力给予简非一个理想归宿的人。相较而言,明于远过于入世,阿玉过于孤高,皆非简非良伴。”

    此论,很有道理。

    可是,行兄接下来关于宋言之的论述,我读了又读,想了又想,仍然无法认同。而且,读着行兄的评说,我真可谓心痛莫名,忍不住为言之抱屈、辩论起来。用行兄的话来讲,我这行为是护犊心切,是硬要指着伤疤说是痣。

    嘿嘿,自然,这一点我毫不否认,而且还更腆颜加一句:不仅仅是痣,而且是一粒胭脂痣。

    现在,先引行兄一段:

    “简非能穿越成简非,与宋言之在其后脑勺的一掌有关。这一掌让正牌简非一命归西,可见是何其地重手!一个小孩子,尽管大闹喜堂,拉开即可,还能真成什么大事?却施以如此暴力,宋言之是个什么形象?加上其后的送烈马、讽恶童之举,这个美貌的宋将军之为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若非简非与那马天生有缘,只怕不死于他那一记重掌,也要死在烈马蹄下。”

    ——某简对这一论说很不认同。

    首先,宋言之会不会对六岁的简非施以如此重手?从后文正面描写言之的文字来看,宋言之绝非一个没有分寸之人,更绝非丧心病狂之人,他哪会一掌要了小简非的命?用行兄的话来说,“一个小孩子,尽管大闹喜堂,拉开即可,还能真成什么大事?”

    那么,言之这一掌意欲何为?

    自然只为阻止这小孩的胡闹。犹如武侠小说中,对聒噪之人就点他哑穴一样。言之这一掌,其轻重应当是拿捏极准的,只为让小简非昏睡过去不再大哭大闹、不再吵着嚷着要嫁给他,令他的婚礼变成笑话。

    那么,何以行兄却有了“这一掌让正牌简非一命归西”的结论?

    我思来想去,大约是受了众多穿越文魂穿的影响吧——这桩公案要想明断可真不容易——有谁能证明,要想魂穿,那么寄住身躯的原主人就一定得死掉?

    其次,穿越过去的简非在文的前半段,曾几次提及:不知何故,我年龄渐长,却似越来越回去,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简宁面对简非,也曾多次笑着说:“非儿,你已是大人了,怎么行为却越来越像小孩?”

    此简非与彼简非,或许在岁月的流逝中,作了某种奇妙的融合也未可知。

    关于行兄这一句“加上其后的送烈马、讽恶童之举,这个美貌的宋将军之为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若非简非与那马天生有缘,只怕不死于他那一记重掌,也要死在烈马蹄下。”

    ——我自然也不认同。

    宋言之送那烈马去简府,目的是什么?宋言之的管家,楚管家有一段心理活动,即宋将军送马是想吓唬这位京城里顶顶有名的混世魔王了。

    那么,宋言之此举就绝不是一意要置简非于死地了。

    另外,别忘了,宋言之派过来送马到简府的是楚管家,他可是身手一流的高人(这在文中是有交待的)。且看原文:

    “楚管家小心地抬身,准备马飞蹄伤人时,出手施救。”

    可见,宋言之此举只是吓吓这个顽劣不堪的小家伙罢了,否则哪会派楚管家来送马?

    再引行兄一段:

    “宋言之对发妻的感情与态度,也是叫人耿耿。而且,若是不过这样的淡然无味,当初在喜堂之上如何能因为这桩婚事重惩顽童?要知道这顽童可是贤相简宁之子。他犯得着因为一个没多大感觉的、不过当做人生一桩必须而去进行的婚姻得罪当朝宰相么?我记得当初看到穿越原委时,对宋言之夫妻间的感情是一个和美爱重的印象,对宋言之,也以为是一个血性的人。

    关于这个论说,我仍然无法赞同行兄。”

    “他犯得着因为一个没多大感觉的、不过当做人生一桩必须而去进行的婚姻得罪当朝宰相么?”

    ——行兄这句话,想一想就能明白这一前提是有问题的。

    在古代拜堂成亲,有多少人在喜堂上就能知道新婚的妻子合不合自己的意?那个时候娶妻娶德,能做宋言之大将军的妻子,作伐之人一定把那女子夸得千好万好吧?

    那么言之的夫人究竟如何呢?在《水明清晏》里是有描写的。那是一位三从四德之下、极符封建闺阁礼仪的女子,不温不火不急不徐,也乏味透段。文中简非与他们夫妻二人同席用餐出来之后,曾经长舒一口气,暗自为清朗无匹的言之抱屈,脱口而出:“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我自己其实也在想,如果言之娶的是黄蓉那样的女子该多好!可是,没有黄药师那样的爹爹,何来黄蓉那样的女儿?

    言之与他的妻子的相处模式,其实是古代绝大多数官宦之家夫妻的相处模式吧?妻子信守着夫为天为纲为尊的信条,决不会越矩半步。

    言之如不遇到简非,定会那样清淡如水地过下去吧?当然,言之遇到了简非,一样仍将清淡如水地一如既往地那样生活下去吧。

    只是内心深处,有所不同罢了。

    世上有多少夫妻貌合神离,这是为人者的悲哀;在那个时代,言之是无法自由恋爱,无法自由地寻找到他钟爱的女子的吧?如果找到了,相信以言之其为人,一定会不离不弃,忠诚一生的。如真是这样,他遇见简非,定不会为简非所情动,那个时候,大哥就真的是名实相符的大哥了。

    唉,这样想想,不禁后悔起来,要是当初把言之的妻子写成一位钟灵娟秀、活泼明朗的女子该多好……

    ——以上,是我与行兄所论意见相左处的辩解,守默守默,言之对行兄所论自然是不会说什么的;那么,就由有我来吧。

    与行兄商榷。

    亦与诸文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