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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华简单地问了几句回京后的事,就感兴趣地问道:“两个小伙子,会些拳脚功夫吧,要不要来练练。”
一旁喝着菊花茶的刘启民,翻了个白眼,知道老尾的臭毛病又发作了。对着平常人还好,看见个身手不错的就一副悦悦欲试的样子。
苏宏毅瞟了眼他充满力量,鼓鼓力量的手臂。微笑的点点头。
程磊急得挠头,这位大叔心也太大了吧,不知道身边这位发小可是兵王耶,居然敢跟他挑战,他们几个一起上,都无法近身半分的。
见他答应得爽快,刘启华将他领到一旁的空地上。
苏宏毅清俊脸庞盛开肃穆凝重之色,周身一点点释放出杀意。
“喝,气势不错。宏毅,小心了!”刘启华说着,率先攻了过去。
刘启华的打法很有章法,大开大合,配合着精妙的步法,身形灵巧。
“来得好。”苏宏毅冷喝道。没有后退,选择迎面而上。他使用的是军体拳由拳打、脚踢、摔打、夺刀、夺枪等格斗动作合而成的拳术。
长短适中,动作精炼,对发展力、耐力和速度都有积极作用,学好军体拳能防身自卫,克敌制胜。精通后,杀伤力极大。
刘启华的拳路,有时看似软绵无害,一旦击中要害,顷刻间化为死神镰刀。有时又称得上身手矫捷,利落迅猛。
双方你来我往,都是走阳刚路线的,程磊看得瞠目结舌,没想到这个落后的地方,居然藏着这样的武术宗师。
十几个来回后,双方各中一拳,都有默契的点到为止。
“哈哈,痛快,不错,小伙子功底很扎实啊。”刘启华痛快的笑道。
“刘叔使的是正宗的内家拳吧,我练的是军体拳,以前一位长辈教给我的。专门为军人战斗设计的拳术,讲究精炼干脆,专门为格斗而生。”
“军体拳算是一门综合格斗拳术,对敌很有效果,只是太过暴戾,如果长期沾染血腥的人,心理容易失衡。”刘启华迟疑道。
以前在外闯荡时,就遇到刚从站场退役回来的战士,就是把这军体拳练到入门了。没有相印的心法配合,在战场上见过太多血,得了战场综合症。
好好的一个人,变得嗜血,暴力,甚至后期还有自杀倾向。
程磊拿着一杯菊花茶,拿着一条毛巾,狗腿的递到刘启华面前。
“刘叔,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您收我为徒吧。”程磊从小就是个淘小子,小时候看了以武术为主的电影后,就不可自拔的爱上武术了。
就是可惜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师傅,后来干脆跟苏宏毅学习军体拳了。现在亲眼看见一个内家拳宗师,还不赶紧拜师啊。
…………
“晴子啊,这些鸡内脏,和鱼头已经煮熟了,快拿去外面给两只狗吃。待会可以炒菜时,再叫你进来。”
欧漫漫很感谢两条聪明的小狗,救了她家的宝贝儿子,不时的就要给它们加餐。
吃过刘书晴亲手做的菜后,她们就嫌弃上自己做的菜了,洗好菜后,再让刘书晴下厨。
晚上的菜肴很丰盛,一大盘油焖大虾,两条红烧鱼,红烧肉,酿茄盒,还有三四盘青菜。
刘启华今天心情好,将上次苏宏毅兄弟送的茅台酒拿了两瓶出来。
刘书晴也把酿好放在空间里发酵好的杨梅酒拿出来,给在场女性喝。
程磊表现得特别积极,动手打开瓶盖为刘启华倒上一杯,刘启华笑呵呵的望着小伙倒酒。下午他提的拜师,他没有答应,怎么说也是第一次见面,还没弄清楚他的性情,怎么能胡乱的收徒呢。
餐桌上苏宏毅站起来,举起酒杯郑重的向在场刘家人道谢,“各位,我妈和嫂子,小侄子这段日子住在家里,为大家增添麻烦了,我敬大家一杯。”
刘家人也没有说什么,端起手中的酒,回敬了他。
刘书晴怀孕不敢喝酒,喝的是花茶,以为不需要敬酒的,可是眼前站着举着杯子,眼神盯着她是什么鬼?反应过来后,她只能端起花茶,同样回敬过去。
苏宏毅看到无视自己,只顾着埋头吃东西的人,终于抬头望自己,还回敬了自己一杯,终于满意的将手中的酒一口喝光。
刘书晴吃着东西间,不着痕迹的观察着对面的男人,英挺的剑眉下是一对迷人的桃花眼,再加上高高的鼻梁,好看的唇形,配合本身冷肃的气质,这是人很吸引人的男人。
他们统共见了五六次面,其中还有几次没有说过话,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就是不说话,光站在那看着她,她就觉得很紧张。
她暗暗安慰自己,或许这个男人当过兵,身上见过血的缘故。
不得不说,从小世界里只有学习医术,被前世的爷爷矫枉过正的教育方式,再加上工作时,听女同事闲聊时说的各种男女之间,说变就变的爱情观念灌输。
她一直是抱着远离男人的想法,所以除非有男人拉着她,当面明确的向她表白,否则以她缺少爱情细胞的脑袋,怎么也无法联想到那儿去。
更何况她现在只是个孕妇,所以她觉得苏宏毅行为很怪。
最妙的是,苏宏毅这个从未谈过对象的男人,也不知道自己对刘书晴的关注是因为心里动心了。只在她出现的时候,视线就不自觉的受她吸引。
苏宏毅在莲花村里留了四天,早上十点钟左右开车进村子,晚上再开车出去小舅家休息。
来回间他们变着花样买食材进来,然后刘书晴就会给他们做好吃的。
还被刘书杰拉着进了两趟狮子山,捉来了好多猎物回来,这不,院外走廊上挂着的风干兔肉,和风干野鸡,就是这几天吃剩的。
两人和刘书杰,刘书霖也混熟了,程磊发现刘书杰也会内家拳,虽然只是初入门,但也够程磊羡慕的了。
刘书晴与苏宏毅倒是保持着淡淡的点头之交。
今天是苏宏毅回京的日子,他早早就和程磊进来莲花村了。第一次在这里吃早饭,程磊怪叫,说亏大了,居然没发现早餐也这么好吃。
他决定以后就住这里了,为了吃早餐,和就近磨着刘启华,他打上刘书杰的主意,要借住在他家里。
吃完早饭,苏宏毅将手中写好的合同交给刘书晴,欧漫漫也凑过来查看合同。
经欧漫漫的说服,刘书晴打算将雪肌膏和续骨膏,交给苏氏药业生产。合同上的条件很优沃。
使用入股式,分给刘书晴苏氏药业的百分之十的干股,要知道苏氏药业可是国外制药业的第一龙头老大。
这百分之十的干股,够刘书晴什么都不干的挥霍了。但是合同也是有附加条件的,就是以后刘书晴研制出新药后,都需要交给苏氏药业生产,不可找别家,当然化妆品除外,这是刘书晴之前就强调过的。
其他的一些小福利,刘书晴也没有太在意,目光略过去。
看完合同,提起笔就把字名签上,用的是自己的笔迹,经过几个月的磨合,早已合理的在刘妈面前,改进了笔迹,可以光明正大的用回自己曾经苦练过的笔迹了。
那些药方用的都是平常可见的药材,大不了一两样主药比较珍贵,但也是这个世界存在的。所以刘书晴才放心的交给正规的药厂去生产,这些就有更多的人受益,毕竟她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治病又能治得了几个呢。
将签好的合同递到苏世宏的手里,伸出纤细的手掌。
苏宏毅盯着看了几秒,大手包上她的纤手,一握两人就松开了。
将手背在身后,磨蹭了几下,低下幽暗的眼眸,苏宏毅跟她们告辞离开了。
看着身后越来越远的莲花村,苏宏毅皱紧眉头,他很烦恼,他一直是个智商很高的人。就是之前不明白是一接触到这个小女人,自己就变得不像平时的自己了。
经过这几天也弄清楚了自己的心意,只是他想到她挺着的大肚子,他有他的骄傲,夺人之妻不是他的作风。
一直自傲自制力强大的他,决定远离这个女人,后续的合作再派专人过来,否则她的一举一动,对他影响这么大,再发展下去恐怕不妥。
莲花村的村民口风极严,刘书晴的事情没有主动与人谈起,再加上秦容和欧漫漫,觉得这是刘书晴的隐私。
所以他来这么久了并不知道,刘书晴没有男人,还是无主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