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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总,这是我的辞职书!”
程小麦取出昨晚赶写出来的辞职报告,呈放在了苏红颜的面前。
苏红颜正在翻阅办公桌上的一份文件,冷不丁地听到程小麦的话时,一脸错愕地抬起了她那一双美目,紧紧地盯着面前的年轻男人。
“小麦,你说要辞职?”苏红颜不可置信地问。
面对这个美得有些不像话的女人,程小麦点了点头,平静地说道:“是的。我早就想离开这里了!”
“是不是有人在暗地里找到你,你要跳槽到别的公司?”
苏红颜质问过后,还没容程小麦回答,她就迫不及待地说道,“小麦,你要是嫌我给你的工资低了,我可以给你再增加。”
“另外,如果你感觉到工作压力太大,我还可以给你增加两个助理。”
“总之,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你尽管提出来,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满足你的要求!”
说到这里,苏红颜微微一笑,“小麦,你是一个人才,我希望你能够留在我的身边工作,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苏总,你误会我了!”
程小麦淡淡地一笑,说道,“其实,我这次辞职的目的,就是想回到乡下去种田!”
“你说什么,你要回到乡下去种田?”苏红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甚至怀疑对方是不是遭受到了什么打击,脑子出了问题。
他说要回到乡下去种田,谁信?
对于眼前的这个程小麦,苏红颜还是了解一些的。他是来自皖南一个农村人,家庭条件并不怎么好,父母省吃俭用供他读书,也就是希望他有朝一日跳出农门,能够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寒门出贵子,这话还真没有说错。程小麦最终不仅考上了京都最有名望的大学,出来后,还应聘坐上了享誉海内外四海公司集团高管的位子。
当时,程小麦参加公司招聘时,负责招聘的正是苏红颜。
苏红颜记得自己在看了程小麦的简历时后,第一次见到他时,语气颇带一些戏谑地问他:“程小麦,你能告诉我么,你来我们四海集团应聘,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程小麦也够诚实的可以,回答:“我想应聘成功,做一个人上人,平生不负乡下父母对我的期望!”
就因为程小麦的回答,苏红颜看出了暗藏在他心中的那一股子狠劲,当即拍板定案,就将他录用了。
转眼三年,程小麦在四海集团拥有了一定的地位,可以说在这座沿海城市里活的比一般人都强;眼下他却突然间递上了辞职报告,说要回到乡下去种田,你信么?
你会信么?
苏红颜忍不住噗哧一笑,两眼笑眯眯地看着程小麦:“小麦,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苏总,我是认真的,没有半点和你开玩笑的意思。”
程小麦从身后的一个网兜里,取出一盆君子兰,双手捧送到了苏红颜面前,笑着说道,“苏总,这是你一个星期前扔掉的君子兰,它被我救活了,现在还给你吧!”
“啊,这君子兰被你救活了?”
当苏红颜的目光落在那盆君子兰上时,满脸都是惊喜之色。
苏红颜特别喜欢君子兰,却又不大懂得怎么培养。这盆大花君子兰放在办公室里有三年了,一直没有开花。
十多天前,这盆君子兰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叶子发黄蔫了下来,怎么抢救都不行,最后连根部都烂了。苏红颜看着伤心,不得不忍痛将它扔在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可是,苏红颜怎么也没有想到,程小麦却将这盆君子兰捡了回去,还给救活了。
自己养的君子兰,苏红颜当然一眼能够认得出来。这盆君子兰不仅比过去更加青翠好看,而且还开出了粉红色的花。她数了一下,居然有六十六朵。
在众多名贵的君子兰品种中,一下子能开出这么多朵花的,非常的罕见。
特别是那种清素幽远的气息,在屋子里弥漫开来,顿时让人有一种沁心入脾、神清气爽的感觉。
一簇簇墨绿色的叶片,显得整齐有序,很有质感,上面的纹路好像流动着一层非常旺盛的生命力,熠熠生辉。
“好迷人的清香!”
苏红颜一连闻了几下,满脸陶醉的神色,激动地说个不停,“天呀,小麦,你这是怎么做到的啊?”
“这花太漂亮了,我好喜欢!”
“小麦,你真厉害啊……”
苏红颜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从君子兰花上移开,她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程小麦已经离开这里了。
这家伙怎么不招呼一声就走了?
当苏红颜两眼落在桌子上的那份辞职报告上,愣了好长的时间,都没有回过神来……
……
而此时此刻,程小麦已经悠然地坐上了返乡的火车上了。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程小麦就发现自己与这座繁华而冷漠的城市,显得格格不入,他不习惯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商场上的尔虞我诈。
每次独自躺在出租屋里的时候,他都想着回到乡下去。这个念头一直纠缠在他的心头。
就在程小麦左右徘徊的时候,正因为苏红颜的那一盆君子兰,促使他下定了还乡的决心。
整个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傍晚,当时,程小麦提了一盒快餐往自己的出租屋赶,在路过小区一旁的绿花带时,发现一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老头,在垃圾桶里翻找吃食。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程小麦心中一酸,在他老家乡下,每逢雨天,村上人都是这一身打扮下地干活的。他赶忙跑上前去,将手里的快餐给了老头,又将身上仅有的八百块钱送给了他。
老头给了程小麦一块玉佩,说那玉佩能让他心想事成。
那块玉石成色看上去并不怎么好,可出于礼貌,程小麦还是接到手中,顺手戴在了脖子上。
没想到他回到住处,正要摘下那块玉佩时,那玉佩在右手掌心里突然融化了,而在他的脑海里,却多了一眼清澈的泉水,泉水四周用青石块堆砌,正中间竖了一块石碑,上面雕刻了“神农灵泉”这么四个字,笔法一如虬枝峥嵘,古朴苍劲,浑厚灵动。
程小麦意念一动,手心窝里就出现了一捧灵泉,清凉透澈,喝到嘴里,甘甜纯净,顿时让整个人都不由得显得神清气爽。
这时,作为一个严谨的工科狗,程小麦这才知道这块玉佩非寻常之物。之后一连几天,他想找到那老头,向他表示谢意,可一直觅无其踪。附近的人都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身着蓑笠老头。
一连喝了几天的灵泉,程小麦发现自己身体状况改善很多,就连视力也变得特别的好。
那天,苏红颜从办公室出来,将那盆君子兰扔到垃圾桶里,正好被程小麦看到了,他灵机一动,趁着苏红颜转身离去的时候,将那盆君子兰带回到了出租屋里。
程小麦给那盆君子兰根部浇了一些灵泉,想不到第二天一早,早已经枯萎了的君子兰不仅活过来了,而且叶片饱满丰厚,青翠欲滴,显得生机勃勃。
过了几天,君子兰又开出了花,一开就是六十六朵,六六大顺,好兆头!
手里拥有这么好的宝贝,程小麦最先想到的当然是自己的父母,他终于铁下了心:辞职,还乡!
啪!
程小麦取出手机,揭开壳盖,取出里面的手机卡,从车窗缝里扔了出去。望着远远被抛在后面的那个大都市,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给自己的手机换上了新卡。
从此,他将彻底斩断与身后这座城市所有人的联系,包括这三年来一直对自己非常不错的苏红颜!
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彩云。
【作者题外话】:新书开坑,希望能够得到各位朋友的支持,这是一本纯粹的乡土清流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