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美国贫民窟

熔岩中的鸟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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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纽约的刑小天为给自己买了一辆新车,在国内因为种种考虑一直都让刑小天不敢过于放纵,但是到了美国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直接一步到位,为自己买了一辆顶级座驾布加迪威龙!

    而且还是陶瓷特别版的,陶瓷并不代表易碎,当今最好的防弹衣就是填充陶瓷片所制成的,铝、钛、玻璃纤维、碳纤维等高科技轻质材料也都出现在这辆车上,蓝色打底的车身上布满了白色的条纹,启动的时侯就像是行驶在车流中的一条凶悍鲨鱼。

    试驾的时侯,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看起来非常专业的导购员,满口都是滔滔不绝的赞美,总之就是各种好。

    但在车辆启动之后他马上就不夸了,尽管在上车的第一时间他就系上了安全带,可是他还是死死的抓住车门一侧的扶手,脸色无比难看的连声劝道:“……先生,您用不着开这么快的,哦~天啊,我还不想死!”

    远超常人的反射神经足以让刑小天游刃有余的驾驶这辆跑车,仅仅2.5秒刑小天就把车飙到了百公里,而且还在飞快的提速,理论上这辆车的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407公里,刑小天硬是飙到了400公里以上,虽然是在专业的试车道上试驾,可这种速度还是有点太过吓人了,当把车开回店中的时侯,这个导购员的脸色都白了,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住嘴巴冲进了一旁的洗手间之中,然后就是一阵狂喷。

    这么好的车,自然是没有在考虑的必要,反正也不差钱,直接拿下。

    尽管体验了一把生死时速,但是这个导购员还是仗着胆子对刑小天说道:“非常荣幸能为您服务。不管您对这辆车有什么问题,您都可以打我名片上的这个电话,当然如果以后还能为您服务的话。我会非常荣幸的。”

    天知道他是仗起多大的胆子说出最后这句话的,时速400公里。那可绝对不是开玩笑,那怕是地面上有一个稍大点的石子,整辆车都有可能侧翻出去,而且这种翻滚最起码都是以几十米来计算的,能翻多少圈不好说,但是遇见这种车祸,车里边的人基本上是没有生还的希望,这个哥们是用生命在卖车啊!

    开着好车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最明显的就是不管走到那里都会遭来频频的注视,尤其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全都频频对车中的刑小天施以微笑,一点都不夸张,如果刑小天愿意的话,愿意上他车的姑娘都能排成一个加强排了。

    刑小天一连跑了几家中小型的超市,各种蔬菜水果买了一大堆,刚一搬上车就被他收到储物戒指当中,该说不说,有了储物戒指就是方便。八平方米的立体空间也不小了,全装大米的话也能装上几十吨了,大包小包的着实是买了不少。可连储物戒指的十分之一都没有装满,这让刑小天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或许应该专门招揽一个代购的人员。

    前提是,这个代购人员必须是值得信任的。

    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国家想要找一个完全值得信任的人,而且还得是在短时期内找到,难度可想而知,而且这种事还不能通过谢莉娅和蒂娜,必须要保密,这就的靠刑小天自己慢慢找了。

    刑小天一向认为在牌桌上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不过想来这个城市中出了华裔以外,愿意打麻将的也不会太多!

    华裔沟通起来是方便很多。但刑小天更加倾向于白人,种族歧视在这个国家一直是避免不开的话题。有个白人帮自己办事会比华裔方便很多。

    至于怎么找人,刑小天只能才用最老套的办法,除了牌桌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人品,那就是困境。

    天色不知何时起阴霾起来,浓厚的乌云压得低低的,一场大雨似乎随时都能降下来,这种天气实在是太过完美了。

    刑小天开着新到手的布加迪威龙,径直驶向美国最混乱的一个区域,布朗士区!

    眼中所见和印象中的美国大相径庭,这里的道路残破、楼屋老旧、公众设施更是锈迹斑斑,满街都是具有黑人风格的街头涂鸦,各种犯罪更是随处可见,这和他印象中的美国绝对相差甚远。

    其实这倒是刑小天少见多怪了,美国纽约虽然号称世界第一大城市,但在他光鲜的外表下仍有隐藏在暗处的疥癣之丑,而这其中最不愿意被美国人公开的莫过于贫民窟了,也就是刑小天现在所在的布朗士区。

    九十年代的布朗士区是以黑人为主要居住人口的贫民区,这里绝对是混乱、贫穷和黑暗的代名词,这里罪犯频生,普通市民的生活水平低下,超过70%以上的人是靠领政府救济金过活的,这里盛产最多的就是各种犯罪分子,所以刑小天眼前的这一片脏乱也就不足为奇了!

    脏乱的街头不时聚集着三五成群的街头混混,恶狼一样的眼神不断的从行人的身上扫过,刑小天的豪车在这里简直就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实在是太过显眼了,一路所过,耳边充满了挑衅和伴着勾引的招呼声。

    甚至还有往他车尾扔啤酒瓶的,各种辱骂层出不绝,好在瓢泼而下的大雨及时阻止了这一情况,除了最勤劳的毒贩和被逼到没有办法的妓女,一般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种天气出门。

    在驶过一个路口的时侯,刑小天看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就是那种两栋高楼之间的小路,一面是灰败的墙体,另一面是铁丝网,水渍满布的小路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洼和垃圾,即便是坐在车中,刑小天似也能嗅到那股腐臭潮湿的霉味。

    神使鬼差一般,刑小天就把车驶入其中,糟糕的路况只能让他缓缓慢行,偏僻的小路上只有布加迪威龙的车龙划破雨幕,耳边尽是雨水落入车顶“哗哗哗”的密响声。

    才驶出两百余米,靠近楼体的那一侧就再次出现一个小小的胡同,那是两栋高楼之间的小路,只不过此时布满了各种杂物,显得很是脏乱,刑小天本是不会在意这样的小胡同,但是就在他正要驶过的时侯,却看见一个人影从一个纸箱中走了出来,狼狈的抖了抖身上的雨水,然后又钻进了另一个破旧的雨帐之中。

    这就是美国最底层的一个种群了,流浪汉,就是站在路边举着个牌子向过往车辆要钱的那种人,换成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乞丐!

    这些流浪汉都是无家可归的人,他们的日子甚至都不如领救济金的黑人,在布朗士这中贫民区,单靠乞讨肯定是活不下来的,为了钱,这些人什么都干,什么坑蒙拐骗,抢劫,强(奸,只能能弄来钱,就没有这些人不干的!

    刑小天的想法很简单,他要把一个人从地狱拉上天堂,只要这个人能稍微有点良心,恐怕都会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有可能让他们生出更大的贪欲,不过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将车子慢慢停稳后,刑小天就推开车门走进雨中,然后沿着脏乱的小胡同一路深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