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千分之五秒

东厂曹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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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致明艳的灯光打在人们随着音乐扭动的身躯上。

    幽蓝。

    血红。

    枯黄。

    如同西经路上的魔窟。

    舞池中的肉体摩擦,汗水蒸腾,混杂着迷乱和情欲。

    飘散的干冰烟雾冷却不了舞池中躁动的心,燃到炸裂的电音鼓声让人无法思考,纯粹被本能驱使,在黑暗中狩猎,被狩猎。

    舞台上方,漆黑的山羊头套下,是一双没有感情的漆黑眼珠,仿佛无底的深渊。

    嘶哑如同毒蛇吐信般的气声低吼从他的口中发出,念出迷幻的词句。

    “pulling your tongue~!”

    “cut your fingers~!”

    “i'm the devil~!”

    “wele!toworld~!”

    边缘的卡座旁,曹吾的脸在变幻无常的灯光下显得忽明忽暗,看不清表情。

    “拔掉舌头!剪断手指!这首地狱是黑山羊一贯的开场曲目。”李启文晃着脑袋,大声给曹吾科普道:“他就是这种黑暗邪恶的风格,超级!”

    李雪则已经玩疯了,就差爬上桌子跳了。

    曹吾盯着台上的“黑山羊”,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么。

    电子音乐,顾名思义,就是是使用电子乐器以及电子音乐技术来制作的音乐,迪斯科也是早期的一种。

    夜店中的舞曲,其实和迪斯科音乐一脉相承,dj的全称是disco jockey,其实是一种职业,并不是音乐风格。它也可以理解成迪斯科舞厅、夜店中的司仪或音乐主持人。

    这个时空中的电子音乐还没有完全从迪斯科舞曲中走出来,占据各大夜店的电音其实还是将一些摇滚乐进行remix后的作品,也就是俗称的土嗨,原创的音乐其实不算多。

    很多时候,能够做出一首原创的edm就已经能够算做专业的dj了。

    而这首《地狱》,在曹吾看来,似乎有些超前。

    做电子音乐,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却很难。

    简单到它只需要一台电脑,一个耳机就能做,如果你有思想的话。

    但如果想要做得精深,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想要做出一首优秀的电子舞曲,你得先熟练掌握制作软件,包括软件内各个乐器和效果器。继而明确你想做的音乐风格的结构和配器特点,期间要研究大量的音色,分析它们是否适合自己的音乐风格。

    你要自己编写和弦,琢磨音色搭配,将它们混合重组……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而且,音乐这东西,需要大量的聆听,初期阶段都是以模仿为主。

    很多时候,当你辛辛苦苦做出一首音乐,兴冲冲的拿给别人听,但人家可能很快指出,你的歌和某某大师的某一首贼像,这就构成了抄袭。

    能够发现新天地的都是天纵之才,就比如说台上的这位“黑山羊”。

    他的音乐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虽然稚嫩,但已经可以算得上一首正儿八经的商业edm了。

    不过这不是让曹吾思索的点,他是发现这首《地狱》中的一小段和弦很像他记忆中黑暗城堡的masterdisharmony。

    而这个乐队在这个时空中根本不存在!

    不过,这首歌的片段却在这个世界中出现过一次,是在他和乐队排练时,那时候他在和卢青松交流合成器。

    就在此时,台上的“黑山羊”忽然将身上的皮衣撕开脱下,赤裸着上身举起了双手。

    一个巨大的纹身占据了他的整个胸膛,那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但脑袋却是一头黑色山羊头!

    鼓声加急,他忽然跳上了混音台,手中抱着一瓶香槟。

    音乐声忽然停歇,众人看向台上,他一手托着瓶底,一手抵住橡木塞,停顿一秒,忽然按下,同时脚下一跺。

    音乐随着橡木塞的飞出再次更猛烈的响起,“黑山羊”大拇指半堵着酒瓶口,大股的泡沫混着酒液喷溅而出,撒到了狂欢人群的头顶。

    “耶!”

    所有人更疯狂了!

    用力摇晃着酒瓶,甚至将瓶子夹在裆部以下,“黑山羊”双手比着中指,将胯下的酒瓶顶出,喷溅的白色泡沫很是邪恶。

    回应他的是一片中指!

    “fuck the world!”

    “黑山羊”大吼一声,猛的将酒瓶拔下,向后扔去,正好砸在led屏幕上黑山羊标志的额头位置,砸坏了一片二极管!

    但那片损坏的二极管形成的黑影却像是在黑山羊的额头上添加出了第三只邪恶之眼一般,显得更加黑暗可怖!

    音乐声更大,就连胸腔都在跟着颤抖!

    曹吾皱起了眉头,下意识的摇了摇头,这家伙绝不可能是青松。

    方绿筱不太适应这种场合,刚进来还挺兴奋,但这会儿已经被吵得有些头晕,犯恶心了。

    阿娜尔古丽也不太喜欢这种风格,提出想回去了,但李启文和李雪却玩得更开心了,一时半会还不想走。

    曹吾也想离开,但一种隐约的感觉却让他留了下来。

    拜托木合塔尔将两个女生送回学校,曹吾叫过一个少爷,要了离舞台最近的一个卡座,他想近距离看看那头疯狂的“黑山羊”。

    也有其他不适应这种黑暗风格的顾客离场,但随时都有更多的客人进来,而且留下的顾客显然对这种风格十分感兴趣,比刚才更加疯狂了。

    那个少爷带着曹吾来到了离舞台最近的一排卡座中的一个,但离着舞台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曹吾索性直接往舞台边缘挤了过去。

    周围都是迷乱沉醉在无意识的发泄中的男女,甚至有个看上去明显未成年,画着烟熏妆的女孩忽然搂住了擦肩而过的曹吾,满口酒气的趴在他胸前,随着节奏扭动身躯。

    将她轻轻推开,她顺势就倒在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上,醉得什么都不知道了。

    曹吾挤到了最前侧,盯着台上的“黑山羊”,像是要从他身上发现什么。

    原本在黑暗的后方卡座,他并没有那么显眼,但来到灯光炫目的舞台一侧,他的光头就有些夺目了。

    而且他又不像其他人一样跳舞,只是随着节奏晃着脑袋,眼睛却一直停留在舞台上,很快“黑山羊”便发现了他。

    曹吾看到了“黑山羊”的眼睛,那是一双和这个狂热的场地格格不入的平静眼神。

    “黑山羊”的目光只和他接触了一刹那,很快便移开了,就像是看曹吾身旁的其他人一样,没有丝毫异常。

    然而,曹吾却敏锐的听出,他在切换音色的时候,迟钝了千分之五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