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广州音乐节(一)

东厂曹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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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具煽动性的音乐类型是什么?摇滚!

    听摇滚的都是什么人?年轻人!

    年轻人最喜欢做什么?搞对象!

    而音乐节,就是将这三者完美结合的一场活动。

    天河体育中心的安检通道要到九点才开放,而还没到八点,体育中心大门外就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群,其中九成都是年轻人,并且以大学生居多。

    虽然人多,但现场秩序井然,因为广州市出动了全城一半的警力维持秩序。

    这届音乐节网上售票的数量在一个星期前就破了五万,如此庞大的人群,又都是年轻人,隐藏风险极大,不由得广州市政府不重视。

    而一场音乐节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早在三天前就开始体现了,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的酒店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订完了,周边的所有餐饮场所也都备足了材料,准备迎接这一波顾客浪潮,全城的三蹦子,电毛驴全都集中了过来,音乐节前后一个星期之内,天河体育中心就别想有正常的交通了。

    今年音乐节的盛况也出乎了主办方的预料,因此黑洞乐队到广州后甚至都没见到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电话联系。

    体育中心大门外的广场上,人群散落,大多三三两两随意坐在可坐之处。

    草坪已经被坐满了,来自天南地北,甭管认不认识,都坐在一起欢笑聊天。

    平日在自己的生活中,习惯了用耳机掩藏内心炽热情感的人们终于来到了一个遍地知音的地方,哪怕还没进场地,气氛已经很嗨了。

    来参加音乐节的人起码都是喜欢听歌的,会乐器的人的密度也远高过其他娱乐场所。

    随处可见弹着吉他,乌克丽丽,电子琴,吹着萨克斯,甚至是口琴的身影,而他们身旁往往也围满了人,时不时收获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这是唯一一个你掏出乐器不会被别人说装逼的地方。

    曹吾等人背着乐器,步行向工作通道走去,虽然主办方会提供乐器,但他们还是喜欢用自己的家伙事儿。

    “呀!是黑洞乐队!”

    一声惊呼,曹吾被一个半脑袋青春痘的哥们儿拦下了。

    “真的是你们!我特喜欢你们的歌!能给我签个名吗?”

    那哥们儿激动得青春痘都紫了,举着个硬皮本,眼睛直往乐乐脸上瞄。

    “呃……”曹吾一脸为难,他背着电吉他,手中还抱着巴图的一只小军鼓,实在腾不出手来,其他人也差不多。

    牛莉提着擦片跑了回来:“是歌迷吗?我来帮你们拍合影吧!”

    她可不放过每一个宣传自家乐队的机会,于是乎,曹吾四人便狼狈的背着乐器,和这位青春痘哥们拍了张合影。

    人是有从众效应的,用中国人的话来讲就是好凑热闹,这位哥们的举动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在两个女孩认出了卢青松,尖叫着跑上来要合影后,一大片不明所以的歌迷便乌央央的将黑洞乐队包围了起来。

    “帅哥你好!帮我签个名吧!”

    “我能和你们合张影吗!求求你们了!”

    这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认识黑洞乐队,大部分人都是上来凑热闹的,不过在和身旁人打听过后,很多人都发现自己最近好像听过他们的歌,便也跟着喊。

    “相信自己,签个名呗!”

    “倔强乐队,跟我合张影吧!”

    “大家不要挤,保持秩序好吗?”牛莉口中喊着,但手中却冲曹吾等人比划,让他们把乐器放下来,和歌迷互动。

    这一时半会儿是出不去了,曹吾等人也累了,便将乐器都卸了下来。

    咔嚓!

    “下一个!”

    咔嚓!

    “这是谁的手机?”

    一直堵了将近十分钟,人群才散去。

    而散去的原因不是没人拍照了,而是因为滴血琴弦乐队到了。

    准确的说,是滴血琴弦乐队的车到了。

    一辆加长林肯从一堆三个轮儿或者两个轮儿的交通工具中骨涌出来,停在了大门口。

    车还没停稳,就有歌迷尖叫着涌了上去。

    不怪歌迷眼尖,实在是这车太扎眼了,也不知是从哪个婚庆公司弄来的婚车,顶上还粘着个气球。

    车门开了一丝,主音吉他手张鑫露出半张脸,说了句“大家好”,就被无数只手给吓回去了。

    “妈呀!这火力太凶猛了,咱下去估计得脱层皮呀!”贝斯手孟宇豪吞了口口水。

    经纪人韦炜举着电话道:“等一会儿吧!我打电话叫了保安,一会儿护着你们进去。”

    鼓手雷小健挠了挠后脑勺,问道:“那咱们就这么干坐着?”

    韦炜道:“那肯定不行,多少得跟大家打个招呼呀!把天窗打开,你们谁上去跟大家打个招呼。”

    几人面面相觑,一齐将脸转向一个抱着psp奋战的清秀男孩:“苗小凤,该你干活了!”

    “嗯?什么?”苗小凤懵懂的抬起头来。

    指了指头顶的天窗,孟宇豪嘿嘿笑道:“上去跟歌迷们打个招呼。”

    打了个冷战,苗小凤猛摇头:“不行!长安音乐节那次就是我先出去的,这次该你们了!”

    “别了吧!大家都是来看你的嘛!谁让你是主唱呢?”

    “不行不行。”苗小凤继续猛摇头:“广州的歌迷太彪悍了,上次音乐节我来,头发都被揪掉好几撮,还有人挂在网上卖,说是有我的dna,可以克隆一个我。这次我要是再单独出去,恐怕就不用他们克隆了。”

    “炜哥,他不上去,怎么办?”孟宇豪给经纪人告状。

    韦炜犹豫了下,道:“那要不你们谁上去打个招呼?宣传互动工作还是要搞的嘛!”

    “那就让张鑫上,他粉丝也多。”

    “拉倒吧!你的粉丝也不少,你怎么不上去呢?”

    几人吵着嘴,忽然间,像是商量好的一般,齐齐扑上去,将苗小凤按在身下。

    “你们要干什么?”苗小凤惊恐问道。

    “少废话!司机师傅把天窗打开!”几人坏笑着,将苗小凤从天窗口塞了出去。

    “哇!!!是小凤哥!要死啦!!!”

    “好帅啊!妈呀!!小凤哥!”

    苗小凤挤出了个微笑,挥了挥手:“大家好……”

    这次音乐节,最大的宣传点就是滴血琴弦,作为最年轻,也是风头最劲的一线乐队,几乎有一半以上的歌迷都是冲着他们来的。

    他一露面,顿时让现场陷入疯狂,无数人蜂拥向前,高举双手,兴奋的想要触摸自己的偶像。

    车不算高,他左躲右躲,还是被歌迷们的狼爪摸到了。

    “诶?诶?别拽我衣服……谁摸我屁股?我的手表呢?”

    看着不远处滴血琴弦乐队座驾旁的疯狂,牛莉很是羡慕:“等我结婚了,也要租一辆那车!多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