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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灯的样式很古朴,就好像华夏乡村过去用的油灯。如同一个高脚杯的造型,里面布满了胶状的硬块,一根灯芯微微露出头来。唯一抢眼的大概就是这铜灯的灯身上雕刻的一条脚踩云朵的神龙了。
这条神龙给人的感觉非常不舒服。眼睛是红色的没有瞳仁,却不管你怎么移动,都感觉这双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看着你。在机上那神龙微微张开的嘴里流着口水,更是让人感到浑身的不自在,就好像被一头猛兽盯着一般。
想了想,我吧铜灯还给了镜儿。这东西目前为止我还是不要沾染的比较好,交给镜儿或许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至于莫离哪里,让他自己找镜儿商量去吧。
那石碑并非是完整的,巴掌大小,上面只有一个字“成!”
看到这个字,我第一反应就是这石碑不会是成仙门的石碑吧!再看这石碑材质黝黑,看不出是什么制造的,入手沉甸甸的,坚硬无比,我尝试这用力,完好无损。最后尽管我涌上了全部的力气,都无济于事。以我现在的能力就是钢铁也能掰断了,这石碑的材质就耐人寻味了。
这石碑就算不是成仙门的石碑,也是一件十分难得的宝物了。
不过既然答应了镜儿,那这东西就是镜儿的,我将石碑也还给了静儿。
镜儿见状,直接消失不见。嘴角还挂着一丝得逞的喜悦。很显然静儿已经知道一些什么。不过对于静儿不肯吃亏的个性来说,这两样东西落在他手上,就算是妖龙想做乱也是不可能的了。天魔丹都可以收拾了,一只妖龙的魂魄又算得了什么。回到房间,里面的人依旧在说笑着,甚至在谈论,先前静默的时候,有人听到古怪的声音。人们就是这样,对于危险呢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奇也往往是害死人的因素。
人们可以在安全的环境里制造危险刺激的氛围,却不可能在危险之中谈笑风生。这就是一种矛盾的产物。
皮特见我回来很是激动,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我。
我有些愧疚,我知道皮特想要什么,可是我给不了他!至少现在不能给与他想要的结果。铜灯在一开始便被我低估了。 一根小小的蜡烛就可以让莫离迷失本心彻底坠入魔道。这样的存在现在还不是我能触碰的。交到静儿手里也只是权宜之计。至少现在也只有静儿才能压制这铜灯。
“那个,抱歉,现在我还没有办法帮你。不过这栋大厦应该再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了。至于你的事情,等我和雪莹回来后,应给可以让你变回正常的人类”我歉意的说道。
皮特虽然有些失望,但听到我十分肯定的语气。也是立刻兴奋起来:“真的吗。倪歌,你真的可以帮助我恢复吗?”
“当然可以,铜灯我已经得到了。目前还不清楚这铜灯有什么能力,所以需要了解一段时间才能帮你。”我笑着说道。
和皮特分开后,我回到毛雪莹的房间,就见到,艾思丽与毛雪莹,两个人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
毛雪莹的嘴角始终带着一抹微笑。显得憨态可掬。爱丽丝则是四肢伸展,连睡觉都是一副女汉子的形态。
我不由得一阵苦笑。这个位置应该是我的吧!外面依旧在闹腾着,这些老外激动起来基本上是不分什么场合的。没办法,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能在旁边的沙发上先凑合一晚上了。我已经决定,明天就顶上机票离开这里。
没想到的是夜半时分,毛雪莹悄悄的起床,看了看依旧在大打呼噜的爱丽丝,又看了看我,接着小心翼翼的拿出一床毛毯走到我面前挤在气的怀里,再盖上毯子。
我笑了笑一把搂住问道:“怎么不在床上睡呀?”
毛雪莹鼻子邹了邹显得十分的可爱:“我老公在沙发上我的陪着呀。”
这句话让我的内心感觉到一阵柔软。过去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个家。在青云观的时候,恐怕我最幸福的就是在山巅独坐看着云海在自己的脚下飘过。最想要的就是永远留在道观。可内心深处,除了酒鬼师傅,再也没有别的羁绊。
说的在直白一点,就是没有亲人的孤独。下山后,这一切我都得了,凝香温婉可人,骨子里却带着强硬倔强、要不然也不会以鬼王的实力在油炸地狱的鬼王府让我就范。
毛雪莹冰冷高傲似乎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实不过手机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等到找到了依靠,就变成了可爱的少女。同样他们也给予了我家的温暖。
我将毛雪莹搂的更紧了,这一刻,我的生命就是为了守护而存在。
“倪歌,在巴黎东南郊外有一座圣莫丽斯酒店,咱们去哪里住吧,然后我们买一辆车,沿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到兰斯。哪里有香槟酒庄,皇家广场,还有大教堂,我都想去看看。过去我不想一个人去,现在我终于成了你的女人,我想你带着我去,就我们两个。”毛雪莹,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声音渐渐低迷,居然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皮特在客厅里早已经准备我了早餐。刀叉都是新买的,甚至早餐都是送的外卖。我知道,皮特是不想引起我任何的反感。毕竟自己的身份在这摆着,冰箱里藏得是死人的大脑,这一切都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倪先生,莹,艾丽斯,早晨好,现在来一份丰盛的早餐吧。”皮特显得彬彬有礼,一副绅士的模样。
我微笑点头,拉着毛雪莹落座。
西方的早餐不比华夏,一般那就是煎蛋牛奶燕麦一些动词冲泡一下完事,皮特要的外卖是披萨。和牛奶煎蛋。味道到也不错。
“莹,真的很羡慕你。”爱丽丝真诚的说到。
“祝贺你们,”皮特举起一杯牛奶,笑盈盈的说道。
一顿早餐就这样在祝福中结束。离开歌德大厦,乘坐出租车,大约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到了圣莫丽斯。这酒店到是很有特色外观上很像是中世纪城堡的模样。不过窗明几净,有沾染了都市现代化的节奏感。
我和毛雪莹走进酒店,就有迎宾走过来接走了行礼跟随在后,一直送到吧台。
“你好先生,女士,请问您预订了吗?”吧台服务人员礼貌的问道。
“没有,”毛雪莹笑着回应。而我因为事法语,根本就没有办法沟通。只能在一边默默的站着。
“哦,您稍等。这里只有三间套房,在顶层,可以俯视整个巴黎的夜景。不过是总统套房的规格,不知道二位是否满意。”服务员在电脑上敲打了几下,这才有些为难的说到。
“好的,我么就要可以看夜景的房间。”毛雪莹很难使爽快的答应了。
这让服务员到是惊讶的愣了一下神!这可是意外之喜呀!总统套房要五万法郎一个晚上。如此的价格自然是很少有人过来消费,而总统套房也是闲置率最高的房间。
这一次通过自己将套房租出去,自己至少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的回报,五千法郎呀!比自己一个月的薪水还要高。
“好的,”前台小姐动作麻利的将一间最好的套房变成已售的字眼,心里乐开了话,这才说道“你好先生女士,一晚上需要五万两千法郎,不知道二位要入住多久?”
“就一晚上吧!”毛雪莹笑着回答。顺手将一张金卡递了过去。
金卡!前台小姐也是见过的。毕竟总统套房想要入住没有经济实力是不可能的,其中就有人拿金卡消费。这金卡也是大有来历的,瑞士银行的至尊会员卡,能是普通卡吗?而且这种卡片最低的存款也要一亿美金。
很快,服务员就小心翼翼的将房钱与押金都办理妥当,开出票据。
一切办理妥当,就连后面的行礼生脸上都露出一种狂喜。这种客人可是不多见的。自己这一趟看来也会有不少的小费。
“凯瑞!把最好的总统套房开出来。琼来了!”正在服务员目送我们的背影正要进入电梯的时候,吧台前忽然传来了经理的声音。
不过给出的信息却让凯瑞有些头疼。“那个达尔,房间刚刚已经出售了,正是那边两位东方来客。”
达尔原本还笑盈盈的脸顿时变了。作为酒店的经历,总统套房若是换在往日,那是捎着高香请这些财主过来都不容易,可是今天财主来了,自己却不得不去请客人换房间。
琼是这一片的地主,包括圣莫丽斯,这整个大街都是琼斯家族的地产。
自己可是得罪不起的。琼是族长的儿子,未来的族长,而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店经理罢了。如果琼今天晚上不能入住在那件套房里,后果不堪设想,自己失业是肯定的了。
“两位客人请稍等。”达尔,赶紧几步追了上去。
我和毛雪莹疑惑的转身。却见到一个一身职业装的中年人,很是歉意的看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