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拜见少主

叶云霄安若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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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先生这干亲,必须认。”奚明泽缓缓开口,每一个字都如同千斤重一样。

    当他吐出这句话,整个人都轻松了,腰板也挺直了。

    “明泽,你确定?”奚老夫人脸色难看地问道。

    “确定,小天已对叶先生三跪九叩首,又点了一柱神门香,这种关系早已确定,若是反悔,那就是不忠不孝不义,神憎鬼厌。”奚明泽沉声道。

    “好,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希望你别后悔。”奚老夫人叹了一口气,不再多说。

    反倒是奚明泽的几个兄弟,却是大为兴奋。

    原本奚家未来家主之位,十有八九会是奚明泽的。

    但是老六走了这一步昏棋后,就相当于被自行放弃了家主之位。

    那么,他们就有机会了。

    休息室里,所有奚家核心子弟都散了去,只留下奚明泽和曲婧夫妻俩。

    “老婆,我可能做不了这家主之位了。”奚明泽叹了一声。

    曲婧却是笑了起来,道:“你不做家主最好,可以多陪陪我们娘俩,我刚才还担心你选择利益,背信弃义,还好你选择了信义,要不然,想想我的枕边人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我这心里就发毛。”

    “因为,你今天可以为了利益背弃叶先生,来日为了利益,说不定就能牺牲我们娘俩,人的底线一旦突破,那就没有下限了。”

    奚明泽心中有些汗颜,也有些庆幸,因为他真的考虑过背信弃义。

    不过好在,他还是选择了信义。

    此时,迎接叶云霄的豪华车队抵达开天大酒店。

    叶云霄一家人下了车,在刘伯恭敬地引领下,进入了酒店之中。

    宴会大厅已经布置得金碧辉煌,挑高数十米的古欧鎏金圆顶,那餐位上铺着的顶级苏杭刺绣稠缎桌布,那折叠成各种花形的餐巾。

    更醒目的却是餐具,全都是晶莹剔透的顶级瓷器,而旁边放置的更是金筷银勺。

    别的不说,这地方,普通人走进来怕是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

    帝都豪门就是帝都豪门,比起龙江豪门,其精致感和贵族感,还是要远远胜出的。

    在叶云霄一家人进来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

    不少人都抱着看笑话的心思,想看看这家人怎么出丑的。

    这种超五星级的酒店,别说普通人家,就算是一些地方豪门的家主少爷初来乍到,都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着都让人想发笑。

    有些人甚至拿起了手机,准备拍下一家人出丑的视频,等会儿发给朋友看,让大家乐呵乐呵。

    但是,叶云霄一手抱着女儿,另一手被安若溪挽着,一家人走进来后却没有丝毫局促,对所有人投射来的目光也视若无睹。

    “这一家人看着不像小地方的土包子啊,不会弄错了吧。”

    “不可能弄错的,我看一定是奚家为了不丢脸,在之前就特意带他们训练过。”

    “原来是这样,为了撑这点面子,至于吗?”

    这时,叶云霄一家人入了主座。

    而不远处席位上,雷家几个人却是一脸阴沉。

    徐娘半老的雷夫人冷哼一声,对同桌的一个青年道:“雷鸣,你们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好好认识一下我们雷家。”

    “明白,敢落我们雷家的面子,今天就让他们一家挖个地洞钻进去。”雷鸣冷笑着,站了起来,朝着叶云霄一家人走了过去。

    所有人看到雷鸣过去,都流露出兴奋的神色。

    主菜还没上,这前菜已经上了,这下有好戏看了。

    “叶先生是吧,我是雷家的雷鸣,很高兴认识你。”雷鸣彬彬有礼地伸出了手。

    叶云霄看向了雷鸣这只手,目中闪过一丝冷芒。

    “你好。”叶云霄伸手握了过去。

    雷鸣嘴角闪过奸计得逞的笑容,他的手上可是抹了修士门派炼制的一种粉末,只要沾上,等上十来分钟,全身就会巨痒无比,会痒得失去理智,把全身衣服都脱光去挠。

    他之前在一个女人身上试验过,结果沾上了这粉末,她竟然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脱光了衣服。

    等会儿这叶云霄也会如此,他可是奚家要认的干亲,在这宴会上脱光衣服满地打滚,可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吗?

    而且,奚家脸面也会被丢尽。

    这也是他们活该,谁让他们为了认一个土包子为干亲,竟然拒绝了雷家,这对雷家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握过手后,雷鸣计算着时间,笑问道:“听说你来自龙江省,那么你认不认识龙江方家少爷?”

    “认识。”叶云霄端着一杯茶轻啜了一口,好整以瑕地回答。

    “哈哈哈,真的认识?”雷鸣讽讽地笑问。

    “真的认识,关系还不错。”叶云霄淡淡道。

    的确不错,整个方家都是他叶云霄的仆从。

    “唉,奚家要认的干亲,就是这么虚伪吗?你出身普通也罢,吃软饭也罢,但却硬要攀不存在的关系,你不觉得脸红吗?而且我怀疑你跟奚家攀亲,也是目的不纯。”雷鸣装模作样的摇头叹息,然后嘲弄地大声道。

    “我的确认识,他对我言听计从,不信你问他啊。”叶云霄淡淡道。

    “大家都听见了,不是我雷鸣不给奚家面子,是实在看不过眼了,方家是龙江第一豪门,也是他这种废物能认识的?还说对他言听计从,真是太可笑了!但是他却不知道,方家大少正好在帝都,马上就会到。”雷鸣得意洋洋,然后讥讽地看着叶云霄,这小子不是爱装吗?这下看他怎么装?

    就在这时,有人引着方志平走了进来。

    “方少,你来得正好,快过来,有人说你方家大少就是他的一条狗,丢块骨头就摇尾巴呢。”雷鸣大声道,而且添油加醋,极尽夸张之语。

    方家是龙江第一豪门,在实力上可能还比不得帝都的中层豪门,但在某种程度上,地方豪门其实过得比帝都豪门更滋润。m

    在那一亩三分地上,就是土皇帝般的存在。

    所以,对于地方省内排名前列的豪门,帝都这边都是尽量交好。

    而叶云霄一个出身普通的软饭男,别说要方家大少对他言听计从,就是搭上方家的皮毛关系,那也是白日做梦。

    方家作为龙江第一豪门,手段可不是一般的狠辣。

    现在,叶云霄这小子在痒痒粉发作之前,估计就要被方家大少给打断手脚了。

    “谁敢口出狂言,我方志平倒要看看他有没有这本事。”方志平闻言也是暴怒,气冲冲地冲了过来。

    但他一看到坐在主桌上的叶云霄一家人,顿时一个激灵定住了脚步,那满脸的愤怒一僵,随即瞬间收敛,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敬畏之色。

    那表情变化之快,就跟川剧变脸似的,令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