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继续接受身份信息 宋狗蛋同志弹无虚发

心若在梦就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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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丫仿佛并不知道她娘有多糗,小跑着冲到灶坑前,熟练的拿起洋火盒,抽出一根火柴,擦燃了,点着一把干燥的苞米叶子塞入灶坑中。

    于灵泽的视线盯着丫丫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的动作,一时间目瞪口呆。

    这颗小豆芽菜真的、真的只有四岁?

    她咋觉得比她这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干活还利索呢?

    二宝只比丫丫小三个月,干活同样麻利,一直在旁边帮着姐姐添柴。

    于灵泽心都要被这两个小崽儿给萌化了。

    这么懂事的孩子上哪找去?这一波真是攥大发了!

    肚子没疼,白捡仨崽儿,血攥!

    一边做饭,她心里一边东一扒拉西一扫帚的继续接受着原主的身份信息。

    也不知道是赤脚医生的药起了效,还是于招娣真有冲喜的功能,自打她嫁过来,原主公爹宋富贵的病居然一天天的见好了。

    没用一年的工夫,宋富贵都能下地挣点工分了。

    按理说,原主这么个福星当头的,是不是得被宋家上下老小给供着呀?毕竟在宋家人心里,宋富贵这个一家之主的命就是于招娣冲喜给冲回来的。

    可事实却恰恰相反,王桂花和宋富贵这老两口是典型的人品没下限型的,用完就扔那伙的。

    宋富贵大男子主义思想极为严重,向来不管家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家里是王桂花这个婆娘一手遮天。

    宋家三个儿子两个闺女。

    老大宋铭琛23岁,老二宋铁蛋22岁,老三宋艳艳20岁,老四宋玲玲16岁,老五宋宝蛋13岁。

    信息接收到这儿,于灵泽就感觉有点怪怪的。

    宋铭琛这个名字起的很有书香气,一看就是文化人起的,那接下来的二三四五这四个娃的名字咋那么接地气呢?

    难道是宋铭琛当兵之后改的?

    按照老宋家起名字的逻辑推理一下,宋铭琛原来的名字会不会是宋狗蛋?宋钢蛋?

    于灵泽抿嘴偷笑,嗯,宋狗蛋这个名字很适合狗男人!

    以后,她就叫他宋狗蛋吧!多贴切,多符合老宋家的审美。

    嗯,宋狗蛋同志当兵八年,一共回来次数不超过一个巴掌。

    婚后四年,算结婚那次一共回来两次,一次下个崽儿,俩个崽儿就差一岁多点。

    于灵泽心里吐槽,这个狗男人,他倒是弹无虚发。

    骂完狗男人,心里也不得不吐槽一下原主。

    原主这块黑土地也是够肥沃的,居然有种子就能发芽,一颗种子不带浪费的!

    这小两口某项功能真是强大到爆!

    想想现代社会,恨不得每十对夫妻就会有一对生不出孩子来。不孕不育专科医院的生意那叫一个火爆。

    你再瞅瞅人家七零年代这小两口,吃不饱穿不?的,一生一个准儿!这找谁说理去?

    这个宋铭琛吧,呃,不对,是宋狗蛋,他还管生不管养的,播了种子就玩失踪,连信都没来过一封。

    呃,这个好像也不怪宋狗蛋同志,原主目不识丁,大字儿不识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再说原主还是个双目失明的盲人,这个信他还真是没法写,他就算是写了那也是白写。

    做个小结,原主夫妻之间就两个字:淡漠!哦,不对,是四个字儿,形同陌路!

    于灵泽深吸一口气,咬紧槽牙,这什么破婚姻,她不想要好不好?看来,填饱肚子以后的第二件大事,就是得研究离婚事宜。

    是去部队找宋狗蛋离呢?还是等宋狗蛋回家来探亲再离好呢?

    这个事儿还真的挺让于灵泽纠结的。

    去部队找人吧,涉及路费,她现在是一穷二白,身无分文。没钱,咋去?

    等他回家探亲吧?依着宋狗蛋那个尿性,估计三五年不见人影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于灵泽烦躁的揪了揪自己脑门上那撮小呆毛儿。

    那个宋狗蛋长成啥鬼样子她都不知道。

    原主是个瞎子,自然不知道自己嫁的丈夫长啥样。

    可是人品呢?她发现原主对丈夫的记忆几乎空白,评价更是空白。

    “我勒个去!终于能够亲身体验一下过去的盲婚哑嫁是个啥感脚了!”于灵泽实在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起来,而且是大吐特吐的那种。

    这种婚姻要继续过下去,她就,她就——毋宁死!

    真的要跟一个陌生人共度一生,还是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她觉得还不如死在珠峰上呢。

    所以,她要还做回前世的于灵泽,她要爱情自由、她要婚姻自由、她还要经济自由!

    男人是个什么鬼?扔掉!不要!

    “系统温馨提示:宿主,军婚不是你想离就能离的哦!”二丫萌萌哒的声音无情的在于灵泽的心脏上捅刀子。

    于灵泽心塞。

    算了!既然暂时还解决不了,那就不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继续接收原主记忆。

    宋狗蛋婚后第二次探亲回来,从外面抱了个一岁多的小男娃回来。

    把娃子往原主那一塞,就说了一句话:”是我牺牲的战友的儿子,没人抚养,我就给带回来了。”

    原主是个闷性子,也不喜欢说话,连多问一句都没有。

    反正也是,就算原主反对也白搭,她自己还要靠男人养活呢,没有经济基础哪来的上层建筑?要啥自行车啊?

    于灵泽现在还是有点身份转换的心理障碍。

    原主这具身体还有三个月才满二十岁,就已经生了俩娃,她就觉得很炸裂。

    前世她三十五了还是清纯无敌美少女好不好?连对象都还没处过呢!

    再加上她念到博士,高知女孩本就眼高于顶的,择偶条件那叫一个高不可攀。

    她死在珠峰上,尸首都没法送回故乡。

    她妈白发人送黑发人会有多难过?

    于灵泽现在才体会到什么叫做悔不当初,可一切都晚了!

    她抹了一把眼泪,恨恨的想,若有机会,一定要亲手撕了于灵荟和赵天宇这对狗男女。

    “娘,娘,你做什么好吃的了,咋这么香?你咋知道我今天回家呢?”一个极为刺耳的声音打断于灵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