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往事不堪回首

辛夷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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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分手吧……因为是我不要你了……

    苏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没有程铮,没有幸福的孕妇,没有昨晚在酒吧里小麻雀一样的陆路,窗外暴雨倾盆。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九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但下一刻就是凋落。苏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她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地看过自己了,一个没有任何遮掩和防备的苏韵锦。

    拉开抽屉,她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蓝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的,带点刺痛。他给她戴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犹在耳边,可是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

    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信。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时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她试过不眠不休地把手机攥在手心,潜意识里有种荒谬且毫无根据的坚持,他会来找她的,一定会,就好像从前无数次争吵,他总会把她找回来,到时她会放下所有的尊严,亲口告诉他那一句来不及说出口的话。

    可是他没有。

    当她松开手把程铮送的手机沉入江底的那一刻起,她终于清醒,她和程铮真的分开了,他对她死了心,不会再有任何的联系。明明两人继续在一起是痛苦,可当他亲口将这段关系画上句点,有如将她血肉之躯的一部分生生斩开,那种感觉何止撕心裂肺可以形容。

    接下来噩梦般的一段时光更是不堪回首,苏韵锦还没从分手的巨变中回过神来,根本无暇理会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她甚至还来不及去想那个孩子该不该留下来,更沉重的打击接踵而至。孩子没了,在失去它的同时,她的身体也受到了重创。当她绝望地躺在病床上,连最不堪的念头也有过。半夜醒过来,喉咙火燎一般的干痛,她按亮呼叫灯,值夜的护士开了小差,她只得自己挣扎着去拿床头的一杯水,第一次够不着,第二次咬牙把身子探出一些,第三次的时候刀口迸裂,她终于够着了那杯水,如甘霖般从喉咙灌进去,就连伤口的疼痛也暂时感觉不到了。

    那时候,莫郁华去了上海,做了她这一辈子最大的一件傻事;沈居安追随章粤去了法国。苏韵锦没有想到后果那么严重,起初连妈妈也没敢告诉,况且以苏母的身体状况也不可能千里迢迢地来看望女儿。她一个人举目无亲地在医院里,同事那边却带来了公司即将人事大调整的消息。她预感到自己将要失去什么,索性什么都不害怕了。

    这时徐致衡独自来看她,她受宠若惊,虽然他是当初慧眼将她招聘进公司的人,平时对她也颇为赏识,但作为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来看一个普通的小职员,的确是件意料之外的事。他除了给她打点好医院的事情,下班后也会偶尔来看看她。

    苏韵锦不是傻瓜,这世界谁会无条件地给予另一个人支持?从徐致衡的眼神里她渐渐看懂了一些东西,他也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谈起自己婚姻的失败。徐致衡在台湾结过婚,有一个女儿,后来被总部调到大陆任职,妻子不愿意跟过来,两人便渐成分居状态,感情逐渐冷淡。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苏韵锦异样地缄默。人到了绝境,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尊显得苍白而脆弱,徐致衡在深渊边缘拉了她一把,就等于是她溺毙前可以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没有什么可以还他,那时她想过,反正自己都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可坚持的?失去了爱,她还可以有个

    依靠。抛却已婚身份不提,徐致衡成熟、有风度,知情知底,有着成熟男人的宽容和豁达,不失为一个极好的伴侣。

    然而当徐致衡在病床边轻轻地摩挲她的手背时,她还是本能地将手抽了回去。他的手和他的神情一样温柔,可触到她的那一刻,她只觉得脏,如果她此时放任自流,那他们之间无异于是一场交易,这和街头浓妆艳抹拉客的风尘女子有何区别?徐致衡的脸色刹那间微变,苏韵锦心知自己将来或许会后悔,然而她心中有一堵高墙,墙基或许是自以为是的感情洁癖,或许是她可笑可怜的自尊,总之那点妥协的欲望呼之欲出却难以逾越。

    她应该庆幸徐致衡尚且算是半个君子,他没有强迫她,至少没有在行动上如此。或许,他更相信自己的魅力迟早可将她打动,便也不急于一时。在上海照顾周子翼的莫郁华得知苏韵锦住院的事之后,虽然没法及时赶回来,但她后来托了医院里的熟人代为关照苏韵锦。出院后,苏韵锦在莫郁华的宿舍里借住了一段时间,等她回到公司报到,本已做好最坏打算,没料到公司这次人事大洗牌裁掉了一部分员工,她却侥幸逃过一劫,只是被分流到偏远城市的分公司,她不敢说没有徐致衡的功劳。

    苏韵锦当面向徐致衡表达了谢意,但也明确表示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徐致衡却笑她多心,公司此次裁员涉及内部斗争,她一个无权无势又远离权力中心的小职员,可以幸免于难也不足为奇。如果一定要说他为她做了什么,那就是给了她一个稍长的病假期限。她名义上是作为市场专员被派往底下的分公司,但那绝对是个不太好处理的岗位,但凡有点关系手腕的老员工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苦差事。徐致衡甚至半开玩笑地给了苏韵锦一个暗示,假如她改变主意,或许未必要吃这样的苦。

    苏韵锦却诚惶诚恐地谢绝了徐致衡的“好意”,她不能肆无忌惮地享受他的帮助,并且此时下派对于她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她以前常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公,感情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只可惜在现实中浪迹天涯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伤,泥里水里滚一把,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两条腿还得往前走。这次说是阴差阳错也好,机缘巧合也罢,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苦差事,落到她头上却变成了一个求之不得的机遇,离开这里,重新来过,哪怕市场环境恶劣,要去的地方再一穷二白,最起码她还有一份工作。既然没死,她就必须好好生活,要吃饭,要养家,她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

    到分公司报到之后吃过的各种苦头自不必说。苏韵锦不怕吃苦,只怕回头。那几年,公司里渐渐也有人知道了市场部的苏韵锦,看似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子,平时话很少,与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肯多说半句,可是事情交到她手上,不管是谁都可以全然地放下心,因为她总会完成得妥妥帖帖。同样一份差事,你给她半个月,她能做得精精细细;但你给她半天,她拼了命也能按时完成,粗粗一看倒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酒桌上,总有内心叵测的客户喜欢故意捉弄像她这样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一杯烈酒摆在她面前,只等她撒娇投降。可她偏不,也从不张狂,只是站起来静静地将酒喝到一滴不剩,再醉也咬牙撑到回家,吐到天翻地覆。

    苏韵锦平静纤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倔强的狠劲,凭着做事的专注和这股狠劲,她偏偏在最不受总部重视的分公司站稳了脚跟,做出了几分成绩,连徐致衡也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下派的第三年,她在分公司经理助理的职位上被调回了总部,安排在市场部下属的企划科,不久之后升任企划科副科长。这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职务,但工作六年

    之后,作为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人能走到这一步,已没有人会置疑她的努力和成绩了。

    等到苏韵锦回到总部之后,徐致衡已脱掉了副职的身份正式担任内地总公司的一把手。从职业前景来看,历练之后回到总部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且三年过去,时过境迁,再深的情伤也成过去,这也是苏韵锦服从调遣的原因之一。但她和徐致衡的接触难免也多了起来。徐致衡曾经笑言他没有看错苏韵锦,明里暗里在公事方面也给过苏韵锦不少指点,让她少走了很多弯路,苏韵锦事业上的顺利不能说完全没有他的功劳。如果没有他的支持,她的企划案做得再好也未必能顺利付诸实施;人事考核和升迁的关键时刻,面临同等条件的竞争者,若没有他在背后推波助澜,她能否脱颖而出也是未知的事。这些苏韵锦都很清楚,假如她不能痛快辞职了事,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牙做得更好,向所有人证明她配得到现在的一切。

    这时的徐致衡已正式和妻子签署了分居协议,离婚只是时间问题。他告诉苏韵锦若她在意的是他的已婚身份,他可以给她一个交代。苏韵锦已单身了将近四年,徐致衡对她的心思一直没有改变过,说没有动心是假的,嫁给他这样条件的男人在很多人眼里是求之不得的幸事。然而,苏韵锦控制不了地将徐致衡与那个她尘封在心里的人对比。

    如果是程铮,他会因为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慢慢忘却曾经深爱过的伴侣吗?他会不会像徐致衡一样宁可伤了前妻的心,也要不顾一切开始新的生活?他是否也会把前程和利益当作动人的诱饵耐心等待猎物自投罗网?苏韵锦明明知道这样的对比是愚蠢的,对徐致衡也不公平,在他等待她点头的那一刻,她已经相信面前的人是个不错的选择,心里却有个声音在提醒着,他不是程铮。程铮的爱虽然像疾风骤雨一样让人难以喘息,但却坦荡而纯粹,他嘴里常说出伤人的话,事实上,除了同等的感情回应,他从未要求过任何回报。

    苏韵锦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被激情冲昏头脑的人,对待感情更是慎之又慎。她总是有太多顾虑和防备,不敢轻易交付真心。在与程铮相恋之初是如此,面对徐致衡也是这样。有几次在她徐致衡的承诺面前都动摇了,最后却总差那么一丁点,而偏偏这毫厘之差却无法逾越,这正是徐致衡和程铮的区别所在。这一回,她已经强令自己抛却过去的人和事给她的干扰,并尝试认真考虑和徐致衡的未来,只可惜就在她摇摆不定的关头,忽然冒出来的徐太太一杯酒将她泼醒,而程铮也再度出现在她的世界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午夜的雨声入耳分外惊心,苏韵锦将那半只耳环重新收好。现在回想往事,恍如隔世一般。

    与程铮分别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他们相遇,直到昨天的那个婚礼。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一整年里,明知两人已无可能,他的影子依然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时都恍惚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无论美梦还是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

    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可有一次莫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