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97.

林绵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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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 除了两个当事人考生以外,淡定如洛天远沈清若也只是面露激动,不敢表现得太过狂妄, 因为这一栋楼还有几个同届的考生,考得都不怎么样, 尤其是楼下的, 家长跟孩子都抱头痛哭过几回了,在这种情况下,到处宣扬家里孩子上清北是稳稳当当的, 岂不是太拉仇恨?

    不淡定的如陆行森, 毫不夸张地说, 那跟疯了也没什么区别了。

    明明他在学生时代也算得上是一枚学霸,明明以陆家的情况,想要送沈宴去国外念名校那也很容易, 可陆行森看着沈宴的分数, 激动坏了。他打听过了, 他儿子这样的分数,估计就是这一届的状元了。陆行森此人一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 亏得父辈祖辈异常给力,他从小就生活在金字塔尖, 对他来说, 根本就不需要在乎不相干的人的感受,这也就是近年来年纪增长,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跟打击,他这才稍稍收敛了本性。

    他的温和,他的成熟,那也只是面对熟人的时候, 面对陌生人时,是很难改了骨子里的本性,压根就没考虑别人家里有没有考生,他准备了一些礼物,挨家挨户的送了,美其名曰,有好事一起分享。主要目的还是想炫耀自家孩子有多厉害有多棒……

    送礼物只是顺便,最主要的还是嘚瑟。

    沈宴都没眼看了,或威胁或劝导他收敛一下,陆行森都没听。

    洛书颜的分数不如沈宴高,毕竟沈宴常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地位坚固无比,无人可撼动。她的实际分数,跟她预估的差不了多少,已经高出了以往清大录取线。

    考试成绩下来,洛书颜也就松了一口气。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就是在等这一刻吗?

    沈宴更加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书颜的成绩一向都很好,但她有个缺点,那就是太马虎,没有哪个男生愿意在刚刚确定关系就跟女朋友分开的,沈宴也不例外,他更希望跟她一起念大学。

    他们在西城多呆了几天,自然也住在老房子里,两套房子每个月都会请人定期打扫,这次回来也没有入住酒店,这天,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出去,在楼道里碰到了楼上的小弟弟。

    在他们去京市念高中时,楼上的小弟弟还在念小学,这次见到,他长高了很多,都要中考了。

    令人惊讶的是,他居然还记得他们,准确地说,记得沈宴。

    楼上小弟见到沈宴,主动地喊了一声:“哥,真是你啊,我刚开始还没认出来!”

    沈宴淡淡的跟他打了个招呼。

    楼上小弟性子活泼,一点儿都不生疏的跟他开玩笑,“哥,你走以后,我就很少喝奶茶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发现,自己花钱买的奶茶,就没那么好喝。”

    沈宴:“……”

    洛书颜突然很好奇:“奶茶不都是要自己花钱吗?哪里有免费的?”

    楼上小弟笑嘻嘻地指着沈宴:“这位哥啊,应该是你们那时候中考结束的暑假,隔三差五就给我免费奶茶喝,那可香了,我再也没喝过那么好喝的奶茶。当然,如果有珍珠的话,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洛书颜诧异,“中考结束的暑假?”

    楼上小弟连连点头,“是啊。”

    沈宴开口打断他,“你家里开饭了,快点回去。”

    楼上小弟很幽默地行了个礼,“yes,sir!”

    等楼上小弟上去,他们从楼上下来,走出楼道后,洛书颜才想起当时中考之后,她对喝奶茶有了阴影,如果不是沈宴说他想喝奶茶,非拉着她去买,说不定她现在都不会喝奶茶,她突然停下脚步,看着沈宴,“我还以为你喜欢喝的。”

    沈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你那时候最喜欢喝奶茶了。”

    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解释清楚他这样做的原因。

    其实无论是他,还是她,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多,他们两个人小时候都很早熟,比起很多同龄孩子,他们的快乐少了很多。

    他实在不愿意,她连那为数不多的喜好都因为心理阴影而舍弃。

    不该是这样的,他们没有错。

    洛书颜听了这话,心里又酸涩又温暖,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除了爸爸就是他了。

    她并没有那样勇敢,在沈宴告白的那个晚上,她除了心里甜蜜激动以外,更多的是不确定。

    所有的不确定都在这段时间,一点一点的被他冲散。

    沈宴的同学在街上看到他后,极力邀请他去参加同学聚会,他们这一届一班的这次都是高三考生,终于解放了以后在班长的领导之下,要举办初中毕业之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沈宴这几年以来,性格比以前外向了一些,倒也没有拒绝邀请。

    洛书颜是跟沈宴一块儿出门的,沈宴在中途下车跟同学聚会,洛书颜则跟以前的好友一起吃饭逛街。

    洛书颜还未到跟朋友约好的地点,准备补下唇膏的时候,发现沈宴把钱包落在她这里了。

    这种同学聚会,一般都不会由某一个同学买单,毕竟大家还都是刚刚高考完的学生,能有多少钱呢,基本上都是实行aa制,沈宴没带钱包到时候应该会很尴尬吧?思及此,洛书颜干脆让司机重新回到沈宴下车的地方,这里是步行街,同学聚会约在一家物美价廉的自助火锅店,价位不高,人均不超过六十,能吃饱喝足多好。

    洛书颜在楼下门口给沈宴打了个电话。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沈宴的声音传来:“喂。”

    洛书颜握着手机,故作唉声叹气道:“这可怎么办哦,你真的才十八岁吗?怎么记性那么不好,连钱包都没带。”

    沈宴坐在偏角落的位置,一般这种同学聚会是很难凑得齐的,像他们初三一班一共有四十多个学生,今天到场的也只有二十多个,只来了一半。

    沈宴跟班上大多数同学都不熟,但这不妨碍他成为聚会的焦点。

    原因很简单,一,他长得帅,早在初中时,他的外形气质就很出色了,吸引了很多女生的注意,不过那时候大家也都只是抱着“是来求学的,不是来求偶”的态度,帅是帅,但只作饱眼福之用。现在不一样了,他们都十八岁了,要上大学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谈恋爱了,于是,沈宴的这种帅,就让在座的女同学们都挺心动的。

    别的不谈,找个帅的男朋友,总归是不亏的,对不对?

    二,他成绩好,考上了清大。无论哪个年代,学霸这类的人物都是自带光环的。按照现实的角度,这样一个人未来肯定差不到哪里去,跟这种学霸当同学当朋友,以后吹起牛逼来也有真实可信的素材吧?

    沈宴接起电话,就有人悄悄竖起了耳朵。

    他声音里带着笑意,“忘记了。我本来就不习惯用钱包。”

    这钱包还是洛书颜送给他的十八岁礼物。

    他不习惯用钱包,这一点很直男,钱都是卷成一团放在裤袋里或者书包里。

    突然用钱包,只觉得是一种负担,怕丢了,所以出门都是放在洛书颜的包里。

    洛书颜笑,“那是我给你送上去,还是你自己下来拿。”

    沈宴回,“你在楼下,那我下去拿。”

    他跟班上这群人都不是很熟,更别说洛书颜了,上来以后免不了要打招呼,太麻烦了,也没必要。

    挂了电话后,沈宴起身,跟身旁的同学说:“我先下去一趟,等下来。”

    其他同学听了他讲电话,知道他是拿钱包,自然不会阻拦,“快去吧,反正这会儿锅底还没上。”

    沈宴下去了,几个对此感兴趣的同学赶快从座位上起来,冲到窗户那里往下看。

    “我靠,美女啊,不过这女生怎么有点眼熟?”

    “那、那不是洛书颜吗?”

    经一个同学提醒,大家才纷纷想起来,洛书颜在初中时可算得上是年级风云人物,成绩好不说,长得还特别漂亮,穿着打扮都很时尚靓丽,在大家心里,那就是女神般的存在,现在这样看她,虽然隔着些距离,不过也能看得出来,她更漂亮了!

    又高又瘦又白,跟明星似的招眼。

    “以前沈宴跟洛书颜关系就好,听说他们俩是一块儿去京市念的高中!”

    正当大家疑惑他们的关系时,沈宴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沈宴从洛书颜的手里接过钱包,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沈宴探出手摸了摸洛书颜的头,从他们这里是看不到这两人的表情的,可是这动作真是怎么看怎么亲密。

    沈宴也很高,跟洛书颜站在一块儿,那就是养眼组合。

    男生穿着黑色t恤搭配牛仔裤,女生穿着无袖的荷叶边连衣裙。

    尤其是这小动作,无端的给人一种好似在拍电影的错觉。

    沈宴很快地又回了,当他回到餐厅时,几个看热闹的同学早就又坐回了位置。

    可能是太好奇了,其中一个女同学试探着问道:“沈宴,你跟洛书颜还在一块儿呢?”

    当年中考以后,班上的同学都去了不同的高中,洛书颜跟沈宴去京市念高中的事也传了开来,大家都说,他们两家关系很好,转学都一块儿。

    当时也有人说他们俩在谈恋爱,可这个传闻没多少人信,最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两个人成绩都太好了,好到不会有人将早恋这个字眼安在他们身上。

    沈宴闻言抬头看了那女同学一眼,很快地就收回了视线,嗯了一声,“应该也会读同一所大学。”

    女同学很惊讶,“那你们俩在一块儿了?”

    她问的两个问题,看似是一样的,但其实中心思想不一样。

    服务员过来在沈宴面前放了一个小锅底,等服务员走后,沈宴才语气平淡的说:“还在追她。”

    沈宴自己无所谓,可他不愿意别人给洛书颜贴上早恋的标签。

    他们是高考之后在一起的,如果现在回答已经在一块儿了,无论他怎么解释,别人也只会以为他们俩说不定早在初中就早恋了。他本身也不是爱跟不熟的人废话太多的人,干脆回答还在追她,既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不需要解释太多。

    沈宴这话一出,同学们面面相觑。

    不过都相信了他说这话,毕竟如果他跟洛书颜要是在一块儿了,也没必要说谎。

    一个男同学拍了拍沈宴的肩膀,乐了,“那你多多努力,我看洛书颜可不好追。”

    另一个人笑,“那得分人啊,要是你追,八百年都不一定追得上,可沈宴不一样,他跟洛书颜从小一块儿长大,两人关系那么好,我猜啊,用不了多久就能听到好消息了。”

    沈宴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

    他们在西城呆了一段时间后,便回到了最初的地方——宁城。

    这次回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办,他们在宁城的房子要拆迁了,洛天远想着反正要跟沈清若一块儿回来签字,索性就带着两个孩子回来看看。

    沈宴对宁城有很深的感情,从四岁到十二岁,他都是在宁城过的。

    宁城的一草一木全都承载着他的童年。

    回到宁城时,已经接近傍晚,这小区已经很旧了,这一块确定要拆迁,仍然有不少人不舍得离开,走进小区还能听到大妈在吆喝,也能闻到从某个窗户那里飘来的饭香。

    洛书颜站在楼下,抬起头往上看。

    夕阳的余晖都洒在大地上,拉长了她的影子。

    似乎走进了时光隧道,她看到了好多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才四岁,正是无忧无虑,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的年纪。

    四岁的她烦恼不多,跟爸爸相依为命,家里的电视机放着好看的动画片,冰箱里有她喜欢的雪糕。非要说生活有什么不完美,大概就是没什么朋友吧。她在幼儿园很受欢迎,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爱跟她一块儿玩,她不缺玩伴,做什么都有人跟着一起,可她缺朋友。缺那种能聊得到一起去的朋友。

    她那时候猜得到自己是穿越的,骨子里并不是真正的四岁小孩。

    就在她过着无聊又漫长惬意的暑假时,有一天,他们家迎来了新租客。

    她爸爸将隔壁的房子买了下来,空置了将近一年,终于有人要搬了进去,租客搬过来的那天,她站在门口好奇地张望着。

    租客是一对母子,那位阿姨长得很漂亮,说话很温柔,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但一个人能扛着那么重的行李箱上楼还不带喘气。

    阿姨见她在偷偷望着,还冲她笑了笑。

    她立马就对这个阿姨有了好感!

    就是阿姨的儿子……好冷酷啊。

    她冲他笑,他居然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不去看她。

    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只有她不理别人的,没有别人不理她的,霎时间,她脑子里闪过一句台词“很好,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大概是为了证明自己,大概是可笑的胜负欲,他越不理她,她就越要靠近他。

    接下来每天她都会去隔壁找他,他都不会跟她说话。

    她也不烦,捧着本书就在一旁,那位阿姨对她很好,总是留她吃饭。

    后来,他慢慢地搭理她了,从看她,到跟她说话,那都是秋天时的事了!

    他们俩有时候会一起下楼买东西,有一次有几个小孩见她跟他一块儿玩,没跟他们玩了就很生气,故意当着她的面说他是野种,说他没爸爸,让她不要跟他一起玩。她没有像电视剧里的那些女英雄那样将他们揍得屁滚尿流,只是很平静地看着那些小孩说,他没有爸爸,我没有妈妈,这样正好。

    好像是从那一天开始,他跟她才真正的成为了朋友。

    ……

    洛书颜看向站在她旁边的沈宴,笑着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超冷酷的。那时候你都不理我,我像个追求女主角的男配角一样,毫无怨言的跟在你身后。”

    洛书颜回忆的,沈宴也在回忆,闻言一阵无奈,有些当时说不出口的话,现在反而能说出来了,“我那个时候,怕在这里住不了多久,怕今天跟你成为朋友了,明天又走了。”

    更怕的是,她会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听说他没有爸爸,听说他是野种后就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逃得远远的。

    “后来呢,你又怎么愿意跟我当朋友了?”洛书颜好奇地问。

    沈宴回:“忘记了。”

    洛书颜气啊,“你居然忘记了!”

    沈宴失笑,其实没有忘记。后来为什么跟洛书颜好了呢,大概是知道他跟妈妈终于找到了安全的栖身之所,大概是洛书颜当时说的话,她说,他没有爸爸,她也没有妈妈。那时候他以为他们是同类,可了解以后才发现,他是真的阴郁,而她是这世界上最光明的存在。他就像是闻到了香味甜味的蚂蚁,不顾一切的往那颗糖果爬去。

    多么幸运,在糖果知道了蚂蚁朝她爬过去的时候,糖果不仅没有走开,还默许了他陪在她身边。

    到现在为止,他也不确定他跟洛书颜能不能像他们约定的那样,一直一直在一起,因为未来对他们而言都太遥远了。唯一能确定的能把握的只有当下,这一刻他是真的想她,哪怕她就在他身边。

    从四岁到十八岁,原来一直都是她啊。

    晚上,洛书颜跟沈宴出去看电影了,沈清若也去琴行跟其他的老板同事吃饭了,洛天远坐在家里,他回了一趟卧室,这屋子被打扫得很干净,所有东西都维持着原样,他一时兴起,打开了书柜,这书柜里都是他学生时代的笔记,在高考之后他就想当废品卖掉的,他妈死活都不肯,非要留下来,之后又擅作主张的给他放进了书柜里。

    这一面书柜,半边都是他以前的笔记还有书本,另外半边则是他买的学习资料,当时搬去西城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太重了,就没有带走,还是放在这里,还好保存得很好,打开书柜,也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只是在拿出一本书时,有灰尘掉落,可见阿姨平常打扫,都是忽略了这个书柜……

    洛天远看着学生时代的笔记入神了,之后又在两本书中间,看到了很早很早前的一本日记。

    他从小到大就不爱写日记,老师布置的什么周记日记他都是敷衍了事,这本日记却很特别,是他在书颜出生后没多久买的,那个时候他怀着满腔的父爱,想着在本子上记下女儿的点点滴滴,以后让她看到,那是多么温馨的事啊,可惜的是,这厚厚的一本,他只写了十多页就没写了。

    写日记太为难他了。

    他翻开那本日记本,有些字迹已经褪色了,还好大部分内容都能看得清楚——

    【 书颜今天满五个月了,她长得圆滚滚的,总爱看着我笑。现在她很喜欢看着我吃东西,一脸馋相,今天跟爸妈吵架了,发现妈偷偷给书颜舔棒棒糖,被我抓个正着,妈不仅没有认错,还反过来怪我对书颜太严苛,连糖都不给吃,很烦,医生说这么小的小孩是不能吃糖的。】

    【 书颜下个月就一岁了,今天妈跟我说,让我给书颜找个妈妈,我跟妈说,如果后妈欺负书颜怎么办,妈说不会的,父母最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孩子,妈担心我老了以后没伴,我担心书颜过得不快乐。书颜,如果你出生在有钱又温馨的家庭那就好了。爸爸对不起你。】

    【 赚了一些钱,这让我紧绷的心情放松了。书颜出生后,总担心不能给她很好的生活,想带她去吃好吃的,去住好的房子,要更努力了,很累,但回家后书颜抱了我一下,我太开心了,离开家半个月,她还记得我!】

    ……

    日记记录到书颜差不多三岁的时候就没写了。

    洛天远看得意犹未尽,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看到了还是宝宝的女儿。

    这个晚上,他一时兴起,坐在书桌前,拿起随身携带的钢笔,郑重其事的在日记本后面接着写——

    【 书颜,今年你十八岁了,成年了,我还记得第一次送你去幼儿园时的情景,如今居然要送你去读大学了。很高兴,你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这世间所有的爱都指向相聚,唯有父母的爱指向别离,那时我还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隐约明白了些,不过,书颜,不要怕,无论你走多远,爸爸永远都在你身后,哪怕步履蹒跚,哪怕白发苍苍。】

    【祝我的宝贝前程似锦,永远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