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你得自重

啃萝卜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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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墙角有只狗吃得太欢,云溪喝到穿越以后第一碗浓稠白米粥,但也有些食不知味。

    好吧,没有配酸豆角的白粥,也难有好滋味。

    喝完一碗,她就没再添,抬头见秦建国也放下碗,开口问道:“你家里的粮食还能吃多久?”不等他回答,又指了指她从云家带来两袋粮食,“那是二十斤稻谷,三十斤红薯,和你家的粮食混着吃,能吃多久?”

    秦建国顺着她的手扫了眼那两袋粮食,起身走到墙角打开一只陈旧的木柜:“粮食都在这。”

    云溪怔了一下,柜子里只有一个破了口的小缸,莹白的米,但只有半缸,约莫十来斤。她回头望了眼另一边的石槽,槽不浅,能装三升水左右,她记得小黑开吃的时候,石槽是灌满的。

    粮食都在这,那可支撑不了十天。

    云溪的心开始发凉,心里盘算着赶紧挣钱,又开口跟秦建国建议:“以后做饭加些红薯吧。”

    秦建国开口问她:“你喜欢吃红薯?”

    云溪嘴角抽了抽,想着自己和来娣毕竟借住人家里,还是照顾一下主人的自尊比较礼貌,于是点头道:“对,我喜欢吃红薯,顿顿都吃。”

    为了增强可信度,她加重了语气。

    秦建国显然相信她的话,点头应了,然后转身回到灶台边捡碗去洗,却见来娣先一步捡了起来,却因为他的靠近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摔了碗。

    云溪伸手及时接住碗,安慰来娣:“来娣别怕,秦大哥不吃人。”

    不吃人的秦建国面无表情,往后退了一步。

    来娣抬头望了他一眼,抱着碗筷飞快地跑出灶房。

    云溪也有些头疼,抬头对秦建国道:“你以后能不能不绷着脸?”

    秦建国绷紧的面部肌肉抽动,似乎想缓和表情,但看得云溪眼抽,连忙抬手道:“当我刚刚的话没说,我会让来娣练胆。”

    练胆?

    秦建国面皮又抽了一下,沉默。

    “去凳子上坐下,把你裤脚挽起来,我看看你腿上的伤。”云溪指了指灶边的长凳。

    秦建国左腿僵了一下,吐出两个字:“不用。”

    “你是不信任我吗?试试也少不了一块肉,我总不会给你治得更坏。”云溪坚持,因为这是她一早就跟他谈好的条件,只有给他治好腿,她才能心安理得地借住。

    “我说了不用。”

    秦建国语气冷硬,抬脚往外走,身后一个身影扑来,不用想就知道是那黑瘦小姑娘。

    他没有在意,侧身避开,左腿却忽然剧痛,动作一顿,裤腿就被捋上去,露出红肿狰狞的伤口。

    云溪倒吸一口凉气,见男人还要挣扎,用力扣住他的腿训斥:“你的伤口都恶化成这样了,你还逞强?我不是说过让你这些天静养吗?”又拖过长凳喝令,“坐下,不许乱动!”

    对上小姑娘因气恼而瞪圆的双眼,秦建国莫名有些心虚,他坐下来,但按住了裤腿:“你虽还小,但男女有别。”

    云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执意不肯让她治腿是因为男女有别这个理由,她忍不住笑了起来:“那天晚上我几乎你看光了,你忘了?”

    秦建国的呼吸一重,猛地抬腿挣脱她的手,冷硬地说道:“以后你还要嫁人,你得自重。”

    云溪本是半蹲着,听到他这话站起身,神色淡淡地说道:“我以后要不要嫁人是我的事,你就别操心了。”

    听到她冷淡的话,秦建国意识到他刚刚的话似乎有些过了,动了动唇想要解释,却又不知该说什么,他沉默下来。

    不气不气,这个时代的人都古板。

    云溪安抚好自己,脸上重新扬起一丝微笑:“我是医生,在我眼里只有病人,没有男女之分,所以你不用想太多。”

    秦建国抬起头,却没有对上云溪的视线,她重新蹲下来,继续道:“我们之前就说好,我给你治腿,你让我们姐妹容身,各取所需而已。”

    说着,她再次抓住他的左腿,他腿上的肌肉太硬,她有些抓不住,抬手拍了一下:“放松,别绷着。”

    却不料适得其反,手掌拍在男人的腿上发出啪地一声脆响,男人瞬间弹跳起来,冷声道:“我心里有数,你不用费力了。”

    说完,转身大步往外走,很快走到灶房门槛前,跨越时左脚碰了门槛一下,男人的身体有些踉跄。

    云溪刚刚已经看清他的伤势,所以这次没有追上去,眼看着他出了灶房,开口道:“我想去公社一趟。”

    秦建国脚步顿住,却没有回身,声音冷硬:“你想去哪,无需问我。”

    “我傍晚回来,我希望我回来前你腿上的伤势不要加重,有什么活可以等我回来再干。”

    云溪冲着他背影说完这话,就越过他进了卧室。

    秦建国站在灶房外的空地上,把住自己的左腿,神色晦暗不明。

    在外头洗碗的来娣,望了他一眼,就吓得跑进了卧室。

    云溪听到动静,扭头看到抱着碗筷的来娣哑然失笑:“你怎么把碗筷拿到卧室来了?送到灶房去。”

    来娣连连摇头:“我不敢,秦大哥太吓人,他就站在灶房门口。”

    云溪看着她发白的小脸,觉得让她不怕秦建国还得有段时间。

    便是自己,有时也会被秦建国身上的气势压得气弱,也不知他休假前在部队做的什么工作。

    杂七杂八地想着,她伸手从来娣手中拿过碗筷:“我拿去灶房。”一边往外走一边问来娣,“我一会要去公社,你是留在这,还是跟我一块去……”

    她话未说完,来娣就急切地回道:“我跟姐一块去。”

    “那行,你把我们昨天晒好的金银花拿出来,我们去公社收购站卖掉。”

    云溪交代完来娣后,走出卧室,发现灶房前的秦建国已经不见了,那只跟他形影不离的小黑狗也不见了。

    真是不听话的病人。

    云溪在心里吐槽一声,但也没去找他。

    毕竟他不信任她,她说再多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