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叔第一次

旺财爱吃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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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夕延十五岁时,司空也已经二十八岁了,差了一轮又一年。

    第一次被大叔抱时,是冬天。

    第一次喜欢大叔时,是春天。

    第一次爱上大叔时,是秋天。

    第一次为大叔流泪时,是春天。

    第一次给大叔做饭时,是夏天。

    “大叔,你第一次发觉有点喜欢延儿时是什么时候呢?”

    “不知。”

    “大叔,什么时候爱上延儿呢?”

    “不知。”

    “大叔,最喜欢延儿哪一点呢?”

    “......”大叔沉默了。

    大叔有先天性的语言贫乏症,比较擅长做摇头点头题,不擅长做问答题。

    赵夕延趁机问:“是美貌吗?”

    “......”

    “是智慧吗?”

    “......”

    “是有钱吗?”

    “......”

    “是可爱吗?”

    “......”

    “大叔第一次抱女人是什么时候?”

    “......”

    不点头又不摇头,大叔,什么意思,赵夕延板着脸:“大叔,延儿生气,后果很严重。”

    大叔冷冰冰的脸上,傻傻一笑:“乖,大叔抱。”

    还未发作,赵夕延已被整个拎进了怀。

    “命中有此一劫,赵夕延认命吧。”赵夕延无数次这样安慰自己。

    都是缘分,第一次见到大叔就想雇他做护卫,大叔果然是个好护卫。

    回忆起第一次与大叔初相识时,那真是惊心动魄的一个夜晚。

    谁说人生若只如初见,赵夕延就不愿司空也变回那时的样子。

    那是司空也的最后一桩买卖,无关钱财的买卖。

    他暗中调查了整整二十年,用了整整三年才查清仇人身份,他叫胡涂,二十年前,他和司空也一样,也是个杀手。

    从江南追到中原,又过了三个月,腊月初一,司空也决定结束这场追逐。

    这一是个寒冷的冬天,今天比昨天更冷。

    风呼啸而过,一遍又一遍,一刀又一刀,不知疲惫地折磨着那棵枣树,这对院子里那棵已经有了二十年记忆的枣树而言,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酷刑,风摘掉了它的枯叶,风踩断了它的手脚,对于风的残暴,枣树却无可奈何。

    窗前,胡涂背手而立,他甚至能听到枣树的疼痛的闷哼声,过了今夜子时,他便五十岁了,五十岁,在常人那,本该是值得高兴的事,可此时的他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他知道此时的自己便像那棵摇摇欲坠的枣树一样,对即将到来的一切无可奈何。

    “这颗杨树怕是过不了今年的冬天了。”

    暗蒙蒙的天似突然得了智慧,懂了他这话的忧伤,渐渐落下雪来,晶莹剔透的雪,一片一片,一朵一朵,缓缓的飘过漫长的天空,轻轻的落在屋顶上,树上,地上......似一粒温柔的蒲公英种子,种在地上,化进土里。

    “爹爹,莫要伤心,待到明年春风一来,百年枣树亦要长出新芽。”胡杨一身紫衣,头发高高挽起,姣好的面容英气勃发,她今年十九岁了,从出生起,便未见过母亲一眼。

    “这天冻的不同往常,今晚怕是要遇百年大雪,老枣树定会被暴雪掩埋数日,纵使春风也乏力,女儿啊女儿,爹爹的乖妞妞,生死有命,我可怜的女儿,出生便丧母,寒冬难熬,腊月难渡,叫爹爹如何放心得下你。”

    话未尽,已满脸泪痕。

    “爹,有刘伯伯在,爹爹便会一直在女儿身边。”胡杨咬着牙,她自小便不信天不信地不信命运,她从来只相信爹爹,相信自己。

    炉里的木炭烧得正旺,吱吱的火星蹿啊蹿,坐在火炉边本应炎热,然而,胡杨缩了缩脖子,她觉得屋子里好冷。

    扶着爹爹坐下,为其披上厚厚的锦袍,锦袍上的猴子长着大嘴巴,似笑非笑,长长的尾巴一甩一甩,那是爹爹四十九虽生日,她亲自绣的,爹爹属猴。

    杯子里的奶茶已经凉了,倒了,重新倒上半杯滚烫的奶茶,这羊奶加茶的煮法是蒙古的喝法,爹爹年轻时去过蒙古,奶茶暖身,于是,他们每年冬天都会喝奶茶,他们养了很多羊。

    喝了一口,有些烫,暖暖的,父女俩偎依而坐,心中各有所思,神色皆黯然。

    “过几天就是小年夜了,过了小年夜,便可再多活一年,爹每年都这样想!”

    一些往事拂过脑海,如秋风,轻飘飘的,一些故人重入眼帘,如镜中花,似在眼前,却又不在。

    “爹爹,你早已归隐,不涉江湖,不问世事,这鬼面人怎的还不肯放过我们。”那明亮的双眸,就如打开的蚌壳,眨了又眨,晶莹的泪花闪着光,胡杨咬了咬下唇,愣是收了回去。

    胡涂摸了摸女儿的头,望向了那盆火,许多年前,也有一场火,一场很大的火,他永生都无法忘记。

    记忆的大门就此打开,血腥弥漫:“我曾经是个不要命的赌徒,然而,三十年前,有一次,我赌输了,输得很彻底,之后,又因为一些原因,我加入一个神秘的组织,我后来也有去调查过,却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消息。我在那个组织度过了十年暗黑的生涯,那里的人仿佛不是人,有时连畜生都不如,为了活命,为了能够稍微好过一些,我变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还是个人,我没有心。崇宁四年,上头给了我一个地址和一份名册,成年男子贰佰,成年女子壹佰,男童捌拾,女童壹佰叁拾柒,共计伍佰壹拾柒人,那一年,我年方二十五。人命如蝼蚁,大火过后,这伍佰壹拾柒条人命仿若人间蒸发,毫无痕迹,我原本以为我不会因为这一场屠杀而有何改变,然而,后来,发生了一些更厉害的事情,我们触及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我们被追杀,我趟过了死人河,穿过了无人山,才活了下来。活下来的我,亲自割了我的脸,面目全毁,丑陋无比,之后,这‘伍佰壹拾柒条人命’成为我这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噩梦。二十年来,他们夜夜入梦,向我索命,那滋味是真生不如死,无数次我都想结束这场痛苦的旅行,只是想到你尚年幼,母亲又早逝,实在不忍心离你而去。”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全都倒在血泊中,明明已经记不清他们的面孔了,可他们的惨叫声、绝望的哭声,却时刻在脑海中徘徊,不肯离去,为减轻罪过,胡涂选择用偷来的生命日日行善,在卧房为他们立灵位,日夜叩拜。

    罪恶从来不会因为悔改而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