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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景程也有好几年不见这个人了,这个老朋友常年在非洲那边。
早些年,他便研究周易,后来去了非洲,常常和原始的部落人打交道,所以,比较神叨。
他们好些年没见了,自然聊的多。
别人都回酒店去了,这位先生还坐在沙发上和江景程聊。
一个是因为时差,不困。
一个是因为精神好,不困,一两天不睡觉也不带犯困的,精神好到让周姿头疼。
江景程对这位先生所讲的异域风情很感兴趣,一直让人家讲讲讲。
两个人趣味相投,坐在沙发上,凑得很近。
突然这位老先生说,“景程,我看你此生,应该有一个儿媳妇儿和你很像。”
江景程笑了起来,“说什么疯话,儿子们不像我,反倒是儿媳妇像我。你可别乱来。”
“乱来”的意思,江景程很懂,这位先生也很懂——“扒灰”的意思。
“看看看看,江总懂得果然是多,没那个意思。我意思是说,江总这大格局,亦正亦邪的性格,又乖张的个性,将来您家里,会有一个儿媳妇跟你很像!”
“我?”江景程又说,“女人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这个不好说。”
“哪个儿媳妇?我可有四个儿子。”
那位先生又笑笑,“这也不好说。我只是从您的面相上看出来端倪。”
江景程微皱着眉头,向沙发背上靠过去,“谁呢?掌珠不像我,代玮更不像,延民还没有女朋友,延成更小,更没有了。”
那位先生拍了拍江景程的肩膀,笑了笑。
江景程忽然从走神中回过意来,“被你绕进去了,我竟然听了你的疯话。”
那位先生笑了笑,“占卜之术,信则有,不信则无。江总向来不信鬼神,自己就是行走在这世间的鬼魅,一切路人都得闪开,所以,江总,信它干嘛?”
“可我偏偏就信了!”
那位先生哈哈大笑,这个话题便翻篇了,两个人继续聊起别的来。
周姿看到江景程聊得正嗨,便上楼去了,去了江延远的房间。
把乔正业的这一对腕表送给了江延远,对江延远说,“乔乔年龄也小,很多事情,不知道轻重,你和乔诗语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乔叔叔并没有告诉我,但他代乔诗语道歉,女儿的过失,父亲偿,即使天大的误会,也该解除了,你也想开始一段新生活的,对吗延远?”
订婚的忙碌和喜悦让江延远对和乔诗语的事情,淡漠了不少。
更何况,乔诗语已经是过去的人了。
江延远便收下了。
随手把腕表放在了写字台上,这对表,大概二十万左右。
对乔正业来说,几乎倾家荡产,不过对江延远来说,他从未戴过这么廉价的东西。
他不在意。
第二日,代玮来了,看到特意放起来的腕表,还特意把女表往手腕上戴了一下。
“挺好看的,就是这个牌子,有点儿低端。”代玮左右打量着着这块表,说到。
“知足吧,你就。这可是乔叔叔送的,估计得耗费了他好几年的收入,工薪阶层么。他是向你道歉的。”延远说到,他抱着代玮,唇在她的腮边,低声诱哄着她。
代玮马上摘下来这块表,冷哼一声。
接着把这块表扔进了垃圾桶!
延远虽然对代玮这种行为不是很满意,但他和代玮毕竟是刚刚订婚。
所以,他没说什么,不能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破坏他和代玮的关系。
再说,乔正业也不是他的什么人,江景程还那么讨厌乔正业。
延远和代玮今日出去了。
阿姨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了垃圾桶里这对表。
阿姨觉得,这对表定然是延远和代玮扔的,如果她再放回去,可能还会被扔。
所以,阿姨捡起来送给周姿了。
周姿看着这块表,“你刚才说是从哪里捡的?”
“垃圾桶。”
周姿紧紧地皱了一下眉头。
乔正业的心血,这两个人这么践踏。
定然不是延远扔的,延远是她的孩子啊,她知道,延远不会这么铁石心肠的。
只能是代玮了。
周姿莫名地对代玮有了很不一样的感觉。
比起掌珠,可是差远了。
如果是掌珠,肯定会收起来的。
代玮就算多恨乔家人,可她就这么扔掉,未免太目中无人了一些。
周姿说,“我知道了。”
她没把这件事情告诉江景程,毕竟这是挑拨代玮和江景程的关系,而且,乔正业送的表,周姿也没让江景程知道。
就是心里挺不舒服的,觉得代玮太没有人情味儿了。
代玮今天去了延远的公司,下午,她就要回美国去。
订婚她就是要昭告天下:江延远已经是她的人了。
女人之间,那种微妙的小心思,代玮也是为了向乔诗语宣告,他和延远订婚了,让乔诗语能滚多远就滚多远。
昭告完了,她便走了。
代玮回到美国以后,第一时间找了掌珠,说起订婚的种种。
“很热闹,你为何没去啊?二哥张罗的。”代玮说,“你和二哥到底怎么了?”
代玮现在名正言顺地叫江延东二哥了,毕竟已经是江家人了么。
“没什么。”掌珠坐在沙发上,懒懒的样子,眼睛在走神。
“没什么那你为什么不去?”代玮又问。
掌珠有些烦,说了句,“别问了!”
便要上楼。
却被余世中叫住。
余世中对代玮的订婚挺感兴趣的,“代玮订婚了?”
“是啊,伯父。”代玮也很开心。
“晚上我请你吃饭如何?”余世中问,“你和掌珠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你订婚了是大事,我不表示一下,挺说不过去的。”
余世中给代玮发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包。
代玮更开心了,慌忙说到,“谢谢伯父,谢谢伯父!”
“说定了,明天晚上,位置定好了,我让掌珠告诉你。”余世中又说。
代玮没多想,慌忙说,“好好。”
第二天,余世中便定了一家非常高档的餐厅,让掌珠通知了代玮。
“你也去。”余世中对掌珠说。
“嗯,好。”掌珠答应。
下午的时候,掌珠和鲍成山,陆越泽打了一下午篮球,吃饭的时候了,掌珠顺便叫着他们。
“我去,这不合适吧——”鲍成山说话的口气便低了三分。
要知道来了美国以后,他所见的人,没有一个是他在国内经常接触的人的层次。
都是如同江延东这般的。
余世中更了不得了,比江景程还受人尊重。
“怎么不合适,代玮算是你的三嫂,一家人了,有什么不合适?”掌珠说到。
掌珠今天也穿了篮球服,颇有些青春美少女的味道。
“我呢?”陆越泽也问。
“你?”掌珠心里想的是:让我爸爸见见你呗,不过,她说的却是:“顺便呗。”
陆越泽也没多想,便答应了。
三个人都穿着篮球服,去了余世中定的酒店。
掌珠刚刚进去,便看到江延东坐在余世中的旁边,两个人好像在耳语什么。
掌珠皱了一下眉头。
她好久没见到他了。
对掌珠的到来,江延东并不意外。
余世中能请他,他就知道会见到掌珠。
不过掌珠非常意外。
“又见到了,二哥。”鲍成山随手拉了张椅子,坐在了旁边。
他更难堪,因为掌珠和陆越泽在一起。
这些天,掌珠几乎天天和陆越泽一起打球。
真不知道掌珠是怎么想的。
代玮已经在旁边坐着了,即使慢热如她,也看出来掌珠和江延东发生问题了。
陆越泽坐在掌珠身边。
余世中请的是中餐,一来,他个人比较喜欢中餐,二来,她觉得江延东也喜欢中餐。
至于代玮,和掌珠一样,中西餐一样,一起长大的朋友么。
掌珠埋头吃饭。
她看出来父亲请她的目的是什么了,应该是为了掌珠和江延东。
有一道菜,服务员在每个人旁边放了一个小碟子,里面有芥末,酱油,还有小葱。
掌珠不爱吃小葱。
她看到这个碟子,便微皱了一下眉头。
“能不能让服务员给我换个碟子?”她悄声对旁边的陆越泽说。
因为陆越泽在她的右边,她本能地就和陆越泽说了。
“怎么?”陆越泽放下筷子,专心和掌珠说话,声音也很小。
他仿佛真是掌珠身边的骑士。
“我不吃小葱的。你让她给我换一盘。”
她今晚只想安安静静地吃饭,不想引起江延东的注意。
因为,江延东一直在和余世中说话。
本来她和他也不是一辈人,估计他和父亲这么大年龄的,才有共同语言。
陆越泽很绅士地叫过来旁边的服务员,让她给掌珠换一个碟子。
接着,他微微低头,问掌珠,“不放小葱,要放香菜吗?”
掌珠想了想,麻烦,这顿饭,她只想快点结束,便说,“不用。”
陆越泽又悄声和服务员说了。
整个过程,陆越泽一直在为了掌珠服务,不卑不亢,极有绅士风度,让掌珠有一种被照顾的暖暖的感觉,服务员端来了换新的小碟子之后,掌珠忍不住一个会心的笑容对着陆越泽,很舒展的笑容,接着继续吃饭。
江延东虽然在和余世中说话,面上的笑容淡淡的,但是陆越泽和余掌珠的这番,他还是能猜到,因为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江延东听不到,包括掌珠最后对陆越泽的那个笑容,江延东也看到了。
余世中觉得,一顿饭,只和江延东聊天,太过分了,所以,便又对着代玮说,“代玮,这次的乘龙快婿,不错,眼光很好。”
代玮笑笑,又想起掌珠曾经说过的二嫂的话,恍然觉得今夕何夕。
看到掌珠的身边坐着陆越泽,代玮心想,可能掌珠换人了,再提以前的事情,显然是没有眼力见。
又想起今天余伯伯竟然以请她为由,事实是为了掌珠,心有难过。
饭没吃完,掌珠便说吃饱了,要下去走走。
她走了以后,陆越泽也走了。
两个人在马路上走着。
陆越泽一直走在掌珠的身边。
“我想吃个冰淇凌。”掌珠说。
陆越泽什么也没说,便去路边买了,买了以后,给了掌珠。
掌珠吃冰淇凌的时候,挺开心的。
以前,江延东从来什么都没给她买过小吃,他好像觉得她不需要,不喜欢。
就是这些少女的小心思,江延东从来满足不了。
当然,也许是两个人代沟太多,或许掌珠也满足不了他。
要不然,他整天一脸深沉的样子,根本不像在谈恋爱的人。
或许,他是找错了人,换一个也便好了。
这样想了,余掌珠便越觉得陆越泽好。
两个人的手,在灯影下,几乎要触到一起。
“掌珠——”陆越泽说到。
“嗯。”掌珠说。
明明和陆越泽在一起的这个夜晚,却莫名奇妙地想起了江延东。
可能是今天晚上刚刚见过他的缘故。
两个人的步子很慢。
掌珠现在和陆越泽在一起,才有了点儿初恋的感觉,明朗的,期待的,不需要害怕的。
和江延东,大概情欲更多吧。
也可能,被结婚证拴在一起的两个人,不得不爱。
江延东吃完了饭,便开车走了。
路上,看到掌珠和陆越泽在人行道上走着的身影,很慢的。
他应该很少很少跟掌珠轧马路吧,因为他觉得幼稚;他也从来没给掌珠买过冰淇凌,这些都太儿戏。
陆越泽大概满足了她所有的少女心,可以写进私密日记里的、让她怦然心动的那种。
她需要一个陆越泽这样的恋人,知冷知热,嘘寒问暖,由着她的性子。
可他,本来也不是一个这样的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