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并州

参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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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州为天下十三州之一,民风彪悍,尽出勇武之卒。

    但若论起名声来,却不怎么响亮。

    它就像角落里的一座城,有人想起时,它在那儿,没人想起时,它仍在那儿。

    如此,才被魔教选为大本营所在。

    因为这里够低调,这里的人也够接受魔教的那些理念。

    这里的环境跟幽州有得一拼,都属于恶劣的那种,但与幽州荒芜不同,这里的人更愿意和天地相斗,争得一份活路来。

    所以并州州牧莫天良拥兵二十万并州悍卒,连姬楚都暂时对他视而不见。

    实在是并州兵卒以一敌二都是寻常,想要平定并州,没有五十万大军,加上一营的随军武士,是想都不用想的事。

    而莫天良也很给面子的没有公然造反,只是对朝廷的命令推诿不作为而已,难道还能真的逼反了他们不成。

    况且并州问题也有几分属于历史遗留。

    当年姬楚率军平定天下,魔教莫家在姬楚身上赌了一把,送出了五万并州卒,立下了大大的功劳。

    当时,姬楚年幼,并不被世人看好,莫家出手堪称雪中送炭。

    后来天下大定,也是姬楚亲自许诺,要给莫家一世富贵,只要莫家不犯欺君谋逆大罪,便永享尊荣。

    以往并州都很低调,只搞自己的小活动,就像一个隐士,虽然处在雍州旁边,但名声却一直不显,反而为雍州抵挡住了北方草原各族的压力。

    并州悍卒能有如此战力,与草原各族脱不开干系,只有强者,才能在战争下生存下来。

    但现在,并州似乎是觉得自己力量已经积蓄足够,一直搞些动作宣告自己的存在感,连远在荆州的紫霞宫都对并州的动作有所触动。

    此时天下谁不知道,并州莫天良割据并州,已与藩王无异,差的只是一个正式的名头而已。

    叶欢一路飞行,速度极快,他就像传说中那只不会落地的鸟儿,累了,就在风中休息。

    休息好了,就继续飞,没用三天时间,他已经赶了三千里路,到了并州莫兰郡。

    莫兰郡,以莫兰为名,传闻中,这里的第一任郡守是一位女郡守,姓莫,名兰。

    女子不涉政,这是大周的潜规则。

    大周三百年,没有一位女性官员能够上得朝堂,女人,先天上就是男人的附庸。

    而莫兰成为郡守的经历很有传奇性。

    她当年女扮男装,化名莫蓝参加了大周的科举考试,以特殊的武学手段瞒过了朝廷的检测,一举在廷试中获得当初的皇帝赏识,钦点为状元,还赢得了一位公主的芳心。

    考状元,娶公主,读书人最大的两个心愿被她一个人实现。

    当时莫兰的名声可是大得没边,盛京中只要是未出阁的女孩家,都将她视为乘龙快婿,还闹出了不少笑话。

    很多连她面都没见过的人因为她就大打出手。

    没办法,连公主都看上了她,不就更加证明了她的优秀吗?

    大周可没有驸马不能多娶的规矩,女人就是女人,即便是公主也是个女人,是男人的附庸,是不可能当家做主的。

    可谁知道莫兰没有选择留在盛京做一个清流京官,而是下发到当时即便是现在都很偏僻的并州成为了一任郡守。

    至于这位莫郡守是如何暴露自己的女人身份的,原因早已淹没在历史当中。

    只知道,突然有一天,皇城门口逃来了一个疯婆娘,她自称是公主。

    待到当时的巡天府细细一查,才发现了这背后的秘密。

    原来公主嫁给莫兰之后就受到了囚禁,甚至莫兰的真正身份都没瞒过她,还说是真心喜欢她的。

    女人怎么能喜欢女人?

    公主不能接受这么荒谬的事情,但她反抗不了武功出神入化的莫兰。

    因为莫兰是魔教圣女,将来必定继承魔教教主之位的人。

    莫兰似乎真的喜欢公主,除了限制她的自由之外,对她有求必应。

    后来,莫兰似乎外出处理别的事去了,公主抓住机会装疯卖傻,才在几位忠心的内卫帮助下逃离了莫兰的府邸。

    后来,大周皇帝想要将其捉拿归案,以借口将其调到盛京。

    可惜莫兰身为魔教传人,武功高深莫测,甚至达到了阴阳变幻的地步,当时的巡天府跟现在的巡天府没什么分别,强则强矣,却不是至强,他们出手,一如既往的掉链子,让其成功逃脱。

    逃回并州的莫兰狂性大发,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更是在并州起兵,扬言要夺回自己的女人。

    后来此事不了了之,莫兰销声匿迹,而当初那个莫兰担任郡守的郡城也改名成了莫兰郡。

    这些隐秘,自然不可能是道听途说,而是叶欢成了执法司老大之后,从皇宫内卷中得知的。

    身为执法司老大,他有权利调动九成九的卷宗密文。

    当然,大部分的时候,叶欢是当八卦看的。

    在盛京无聊的时候,他全靠这些天下八卦度过的,特别是有关于皇族的八卦,那叫一个劲爆。

    在大内密卷中,这些事情都以一种绝对客观,近似冷漠的态度描述了出来。

    看完之后,才知道皇族无亲情这句话真不是说说而已。

    话题扯远了。

    叶欢远远地在莫兰城外落下。

    他白骨覆面,红衣飘扬,还有模样奇特狰狞的白骨长剑,走在黄沙漫天的古道上,竟有几分诗意。

    并州环境恶劣,指的是这里的干燥气候,和随时刮大风卷起漫天黄沙的怪异天气。

    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脸蛋普遍粗糙,手脚粗大,一看就是莽汉的那种。

    叶欢的奇特造型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

    这里是并州,魔教的大本营。

    魔教本就是随心所欲的代表,这里奇形怪状的人多了去,叶欢的样子非但没有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反而收获了一大片敬畏。

    对此,叶欢早已经习惯。

    前世的时候,天下十三州,他基本上跑完了。

    并州作为魔教老巢,他自然不会错过。

    可惜,他上了魂尊者洛青衣,坏了魔教的好事,在这里,魔教对他可没客气过。

    所以基本上,在并州他还是以逃亡为主,这一次还是难得在没有天下大乱之时,欣赏了一下并州的原生态环境。

    随着稀疏的人流,叶欢没有任何波澜地走进了莫兰郡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