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适应

雁南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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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不是林枫有意打击郑胜利,郑胜利无法像自己这样,一枪贯穿两头僵尸,的确是他射击技术有问题。全/本\小/说\网

    虽然郑胜利的射击技巧,在末世之前的人类中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但与在末世中苦苦挣扎的幸存者相比,还是差得远了。

    这倒不是说末世中,那些人的悟性有多么的好,而是在生死压力面前,每个人都在快速的进步,而跟不上时代脚步的人,都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了。

    林枫想起了末世前的一个笑话,一个优良的猎狗却追不上整天东躲西藏的兔子,后来有人问兔子为什么跑的这么快。

    兔子回答,自己是为了一条命而拼命奔跑,而猎狗只是为了一顿饭在奔跑,这才是猎狗追不上它的原因所在。

    人间万事大同小异,末世中的人苦苦挣扎,压力远远超过末世之前的人类,因此才会迸发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潜力。

    这种射击技巧,虽然目前的人类,无人能够掌握,但到了末世后期,只要枪法好一点的士兵都可以做到,这样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在郑胜利与林枫猎杀僵尸的同时,刘文定也不甘寂寞,拿着枪朝扑过来的僵尸身上射去,当僵尸伏尸满地之际,刘文定悄然问林枫说道:“老大,你干掉了多少僵尸?”

    “十六枪,三十二个僵尸。”

    “警察同志,你呢?”

    “十六枪,干掉了十四头僵尸。”

    也不是郑胜利的枪法差劲,而是那些僵尸在快速移动的时刻,郑胜利发出十六枪,能够击毙十四头僵尸,这在末世初期,这样的成绩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刘文定回过头,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道:“不愧是我老大,果然得了我的真传,有前途。”

    接着他回过头对郑胜利说道:“我说警察同志,咱两人的成绩差不多,我们日后还需要再接再厉,跟上老大的步伐。”

    “你杀了多少僵尸?”

    “十五发子弹,干掉了两头僵尸,嗯,本人枪法是好,你也不用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吧,我这人一向很低调的?”

    郑胜利气的直翻白眼,无耻的人他见过,但像刘文定这样不知廉耻,明明不如别人,依然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林枫又吞噬了几十颗力量核,使得他体内的力量达到了一百三十多点,不过他心中却暗自摇头,看来自己缴获的僵尸力量核再多,也对如今自己实力的提高,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如果自己有机会猎杀怪兽就好了。

    想起变异怪兽的恐怖,林枫心中也不仅噤若寒蝉。

    在末世第一个月,哪怕弱小的怪兽也都有一百点的力量,而野外的怪兽则更为强大,哪怕自己想要猎杀一头普通的怪兽,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做到。

    经过吞噬力量核,郑胜利的力量也达到了七十点左右,刘文定则达到了四十点,力量远超一般僵尸,再加上他们手中有手枪这样的抢手货,只要不遇上变异怪兽,末世前期陨落的希望应该不是很大。

    看来,这就是团队的好处,记得上一世,自己在末世三个月的时候,力量才勉强达到一百点,这一世,才一天多的功夫,自己的力量就达到了一百三十点之多。

    走着走着,郑胜利突然加快了脚步,闯入了警察局的家属院中,而他的脸上,也满是凝重紧张之色,他的一颗心更仿佛也从胸腔里跳出来。

    玉儿,你现在在哪里,想起美丽温柔的新婚妻子,郑胜利心中愈发焦急。

    当他闯入自己的房间之时,却发现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

    “玉儿……”

    郑胜利听到自己的声音中带着哭腔,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一扇门被突然撞开,一个身穿浅蓝色休闲服,有着曼妙身材的女孩摇摇晃晃朝他走了过来。

    当郑胜利抬起头的时候,却看到女孩的脸上却已经变得极为骇人,他的新婚妻子已经变成了一具僵尸,虽然脸还是那张脸,但女孩此时的脸上却满是脓疮,眼睛更是变成了墨绿色,一脸的嗜血与贪婪,当她看到郑胜利之后,仿佛看到了美味的食物。

    “嗷!”

    女孩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并挥动着锋利如刀的利爪抓向郑胜利的胸口,郑胜利把眼一闭,居然忘了躲避。

    一旁的林枫突然上前,一把抓住了女孩的手腕,女孩的手腕被抓之后,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这个男人的铁箍般的手臂。

    随即,林枫将女孩的身体扔出了几十丈之远,在女孩落地的那一刻,她的身体直接将地板砸了一个大坑,同时,她体内的肋骨也断了好几根。

    以林枫现在的体质,超过一般僵尸不是一点半点,因此才能把女孩像稻草一般抛了出去。

    郑胜利痛苦的睁开了眼睛,神色绝望的说道:“我要怎么样才能拯救自己的妻子。”

    “任何人变成僵尸之后,都无法再变回人类,如果你不想她变成嗜血的怪物的话,那就将她击杀。”

    对于郑胜利如今的绝望,林枫也有极深的体会,上一世中,他更是亲眼看到了不少末世初期的好兄弟一步步变成丧尸,而他却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

    任何变成僵尸的人都不可能再变成正常人,对于这一点,林枫前世的经验再多,也帮不了郑胜利。

    “走吧!”

    林歌冷漠的说道,刚才他完全可以击杀那名女僵尸,但为了不刺激郑胜利的情绪,才只是将她的身体给扔了出去。

    以后,郑胜利是要长期做自己的伙伴的,他自然不愿意为了击杀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僵尸而与郑胜利之间产生隔膜。

    “她以后会怎样?”

    “不停的吞噬鲜血血肉,或者被比她强大的人类与变异怪兽击杀。”

    丧尸是无生命的生物,他们只对新鲜的血液有着难以*的渴望,并通过吞噬新鲜鲜血变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女孩从变成僵尸的那一刻起,便变成了另外一种生物。

    在前一世,如果身边的人有人变成僵尸的话,林枫会毫不犹豫的击杀。

    这一世,只要刘文定与郑胜利感染了尸毒,他也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击杀,免的他们日后变成一个嗜血如命的怪物。

    望着缓缓挣扎站立的女孩,郑胜利眼里有泪落下,接着他举枪,射击。

    ‘彭。’

    女孩眉心中枪,墨绿色的眼眸缓缓暗淡的下去,并一头栽倒,郑胜利则发疯似的扑到女孩身前,将她的身体紧紧拥抱。

    整个过程,林枫与刘文定都未置一词。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郑胜利才将女孩的身体缓缓抱起,并朝他们的爱巢走去。

    半个小时后,里面的寝室燃起了熊熊大火。

    林枫脸色一变,想不到郑胜利会选择这条路,如果自己强冲进去,勉强将他拖出来,可是这个人的心已经死了,一个没有强烈求生**的人,是不可能在残酷的末世中活下来的。

    “老大,你看他走出来了。”

    林枫心中一喜,随即见到火光前面有一个落寞的身影,在一跳一跳的火光中,那个男人艰难的前行,仿佛每走一步,都耗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

    当郑胜利走到林枫面前之时,整个人与过去发生了很大的不同,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个冷酷的杀手,而不是一位警员。

    自从他离开重若生命的爱巢之时,他已经于过去的一切完全斩断了联系,那个与他相依相偎,信誓旦旦厮守一生的女人,已经完全被埋葬在时间的洪流中。他现在心中只有恨,对这个时代的仇恨。

    “怎样才能结束这个罪恶的时代?”

    郑胜利说话之时,脸上没有一丝感情,仿佛恒古的化石。

    林枫点了点头,这样很好,这说明他已经渐渐适应了末世。

    “除非击杀所有僵尸与怪兽,再造一个新世界。”

    “好…….”

    林枫苦笑,上一世,自己心中无时无刻不装着这样的理想,为了消灭僵尸与怪兽,他毅然参加了只有全球顶级强者才有资格进入的审判日战争,并与怪兽展开殊死搏斗。

    不过他最终死在了那场战斗中,他到最后也没有看到僵尸怪兽被人类肃清,地球上新时代的到来。

    这一世,一切不知道是否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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