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摄

归兮北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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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骄阳,炙烤着绿龙的后背和翅膀,热腾腾的蒸气从鳞片间的缝隙冒出来,斯坦德路觉得自己快要脱水而死了。他的老管家说得没错,峭崖岗是一大片石灰岩隆起的丘陵,传说当年米拉巴城矮人就是从这里发源的,然而无论是天然的溶洞,还是废弃的矮人矿洞,都过于窄小,并不适合巨龙居住。而且这里简直是个怪物窝,从最常见的地精、熊地精,到石巨人、山丘巨人,几乎每个能躲避阳光的洞窟坑道都有臭烘烘的主人。斯坦德路不介意增加一些仆人,但这些洞穴都太小了。

    三天来,他绕着这片丘陵转了整整两圈,查看过不少于十个大小不一的山洞,却一无所获。

    斯坦德路忍着干渴和背疼继续滑翔,终于找到一处背阴的山谷。他赶紧降落,避一避肆虐的阳光。山谷底部的青灰色石壁上,有一尊石雕,常年的风雨侵蚀,雕像早已变得面目模糊。只能从下巴浓密胡须推测出是个矮人,也许是摩拉丁或者其他矮人神祇的神像吧,在北地挺常见的,矮人们似乎天然认为所有比地平线高的山包都是属于他们的。雕像基座的裂缝里,竟然渗出了多股细小的、水色略微发黄的山泉。斯坦德路犹豫片刻,最后还是耐不住干渴,凑上去喝了一口。

    “啊~~~呸!”这水的味道果然不好,又酸又涩,还带着一股铁锈味。这加剧了绿龙的挫败感,他下定决心离开这个鬼地方。也许南边的绝冬森林里有更合适的山洞,不过据说那片森林不欢迎邪恶生物,在那里他们会有一种奇怪的不适感,希望是只是个谣言吧。

    斯坦德路抖一抖翅膀,舒展身躯准备飞走,就在这时,一个疑问冒了出来。为什么泉水会有铁锈味儿,要知道灰岩中几乎不存在铁质,而且峭崖岗也从来没有出产铁矿石的记录。实际上,峭壁岗什么也不出产,除了怪物和石头,否则当年矮人们也不会放弃这里。那么泉水中的铁锈从何而来?斯坦德路陷入沉思,他又扫视一遍山谷,发现了更多的疑点:矮人们通常会选择山顶后,山腰醒目的位置雕凿石像,此处却位于偏僻闭塞的山脚;而且石灰岩特别不耐风化,风化后岩石表面遍布沟壑,没人会蠢到拿这种石头去雕刻神灵或者英雄的形象,那明显意味着不敬。除非…年轻的绿龙想到一种可能。

    一条被地表矮人掩藏起来的铁矿矿脉?这不是没有可能,峭崖岗环境恶劣,如果开采难度过大,矮人就把它掩藏起来留给后代,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

    斯坦德路双眼全是闪烁的金币,自己要发财了!他转过身,高高扬起尾巴——爪牙可并非仅有的武器,实际上很多时候,他们的尾部更有力量,也更灵敏——“砰”的一声,石雕的脑袋飞了出去,严重风化的躯干也碎成了好几块。斯坦德路扒拉开那些碎石,露出一大片锈迹斑斑的金属——不是矿石。在石像之后,隐藏着一扇巨大的铁门。绿龙大失所望,他轻轻在铁门上敲击几下,并没有传来空洞的回响,看来铁门后面也被填实了。

    一个被精心隐藏的矮人遗迹意味着什么?斯坦德路不禁浮想联翩也许在几百年前,当峭崖岗的矮人踏出丘陵第一步时,决定把他们积攒的丰厚财产封存起来,并加以伪装,可能还绘制了一份藏宝图,留待子孙发掘。不幸的是,在漫长的岁月里,这张藏宝图遗失了,于是幸运的绿龙抢先一步…不、不,不要这么乐观,绿龙强迫自己终止愉快这的联想,他告诫自己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不过,从铁门的高度来判断,至少他的新家是有着落了。当然,眼下最要紧的事情不是急着发掘宝藏,而是找条清澈的河流喝个痛快,再游上一圈给他快要沸腾血液降降温,米拉尔河离这就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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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此同时,峭崖岗的豺狼人首领霍克,正准备对他的血舌部来一场意义重大的训话,如果把老弱和幼崽加一起不到二百也能算部落的话。他坐在营地中央的石块上,一边挠着自己红灰色的肮脏皮毛,一边等待豺狼人们从营帐里找出最后一点粮食,抢来的马铃薯、番茄,长蛆的可疑肉干,或者是干瘪待宰的地精奴隶,再配着着浑浊的泉水,糊弄他们可怜的肠胃。

    霍克抓挠着腋下,一条条肋骨清晰可见,他扬起头看向首领帐房上的旗帜,一条打着金属钉刺的血红舌头,背景色是一片墨绿——那是绿龙的鳞色。

    他从纠结成团的毛发里抓出一只蜱虫,小玩意的口器深入皮下,吸血吸得圆鼓鼓的。霍克把它扔进自己嘴里,吧唧吞下去。虫子的味道并不好,这让他想起小时候。

    豺狼人多是土黄色和暗棕色的皮毛,所以当灰红色的霍克降生的时候,族里的老巫医说这是个前途无量的崽子,他的毛色象征鲜血,会取悦血瀑女士,要求族人们赶紧喂饱他。但是那时候族里也早就青黄不接,于是他的母亲从腐尸上抓了一把肥蛆,塞满霍克小小的短吻。

    霍克想到这,他狠狠呸了一口,他讨厌虫子的味道,讨厌自小被称为“蛆虫霍克”,更讨厌老巫医说他的皮毛会取悦母龙。

    从小他就沉浸在父辈对祖先的追忆中:一百八十年,或者一百五十年?反正是十几代豺狼崽长成的时间之前,血舌部族是最受血瀑女士恩宠的仆从,最犀利的爪牙。部族势力庞大,全副武装的豺狼人蛮兵就有五百个,一百个盗猎者,还有好几十的巫蛮和德鲁伊,追随女士的食人魔和兽人也归入血舌部落统辖。

    北到米拉尔河,南到深水城,每一个行走在商路上的商团都要对血舌上贡,每座商路附近的城市都受过血舌的通牒,豺狼人争先恐后把掠夺的财宝奉献给血瀑女士,金币淹没了母龙的前爪。

    每当霍克充满怀疑地追问,为什么现在部族填满肚子都这么难?父亲就会讳莫如深的说,多次战斗之后,女士和周遭城镇得到了一个叫“契约”的东西,然后就把龙巢迁移到北方山脉。但她并没有舍弃血舌,只是要求部族不许扩张,不许进攻城镇,留在峭崖岗等待她归来。

    这一等,把血舌从长路霸主等成了风烛残年。

    长大后的霍克明白了,女士早就放弃他们,但父亲总是冲他尖嚎,女士会回来的!他们并没有被忘记。

    确实啊,没有忘记,霍克讽刺地想。她的子嗣每年都会飞到部族上空,几声咆哮之后,部族就要献上抢来的物资作为税金,然后在父辈眼巴巴的渴求中扬长而去。当他的父亲老朽不堪的时候,霍克忍无可忍,拿起自己的链枷勒死了他,撕掉他的左耳,摘下象征首领的钉环。然后在夜里潜入其他竞争者的帐房,干脆利落了结他们,第二天他理所应当成为了血舌的首领。

    一大帮鬣狗脑袋的豺狼人聚集在营地中央,等待着霍克的命令。

    霍克甩动链枷柄敲响铁盾,把注意力吸引过来。“我们没有食物了!”

    他的第一句话就让群狼眼睛发绿。

    “商人们不再畏惧我们,他们宁可把钱交给佣兵,保护自己的马车和货物。那些身着链甲,训练有素的战士越来越难对付。我们只能趁着夜色,跨过荒原,冲进南方的伐木营地和村落,杀死几个倒霉的伐木工和农夫,抢走他们那点可怜的积蓄。耶诺古在上,那点钱连支付给女士的税款都不够。”

    “母龙放弃血舌一百多年了,我们为什么还要一边上税,一边遵从她的的限制!不许扩张,不许掳掠村镇!”

    “这样的日子够了,够了!从今天开始,血舌再也不是血瀑女士的随从,我们为自己而活!”霍克尖声高喊,黄浊的唾液流满整个吻部,他伸出长舌头吸溜一下。

    一个个子特别高大的灰皮豺狼人喊:“那绿龙来了怎么办,蛆虫霍克。”

    “闭嘴!旦泽你这蠢蛋!”霍克猛抡链枷,“这几十年来从没见过他着陆,龙只有飞的时候厉害!他下次再来,我就用捕网和链枷活捉他!我要做第一个吃龙肉的豺狼人,从今天开始,不许叫我蛆虫。”

    他长出一口气,吼道:“叫我,食龙者霍克!”

    场面出现了尴尬的沉默,鬣狗头们面面相觑。

    霍克暗骂一声,“现在,所有能打仗的跟我来,目标西边的地精匪帮,让我们吃光他们的每一根骨头!”

    “食龙者!”“食龙者!”“食龙者!”群情激奋,不是因为热血,而是因为饥饿。

    豺狼人们用藤条绑紧发霉的皮甲,磨亮钝头短枪,身后跟着饥肠辘辘的雌性豺狼人,她们干瘪的奶子都挤不出汁水喂给幼崽。乱糟糟的部族出征了,一路伴随着神经质的呼喝和疯狂分泌的唾液,杀向一个用窝棚和地坑搭建出来的地精匪帮。

    地精匪帮的头头是个粗矮雄壮的熊地精,两个鼻孔比手指头都粗,老远就听到豺狼人们的号角,吆喝着让地精们备战,自己拿起锯齿长刀迎敌。

    霍克冲在最前面,链枷挥舞三圈朝着熊地精砸落,砸在后者的臂盾上高高弹起。熊地精一刀把霍克劈了出去,豺狼人持盾的手颤抖发麻,挣扎着爬起身。外强中干的血舌部落冲向营地,地精们没有肉搏的血性,拿起短弓、投石索,弹如雨落。虽然缺乏准头,但是四百多个地精的数量足以弥补精准,又占据高地,豺狼人的势头被遏制。

    霍克一个测滚翻躲过巨齿长刀,红着眼睛直呼哧。

    熊地精用粗鄙的巨人语骂咧咧:“骨瘦如柴的狗崽子,不去舔你们的母龙主子,却跑来找死!”他一脚蹬在霍克胸口,疼的豺狼人喘不过气。

    霍克半是绝望半是狂怒的嘶吼:“我是食龙者霍克!啊啊啊啊……啊?”

    视线一暗,熊地精和霍克仰头看天,一个绿色的庞然巨物从天而降,正落在熊地精的头顶。霍克能听见熊地精脊椎寸寸断裂的声音,血水内脏像是被拍扁的番茄一样四溅。

    斯坦德路看着霍克:“你们这帮土狗让我好找,嗯?我踩到了什么,臭死了!”

    远处的地精们目瞪口呆,看到首领身死,顿时炸开了锅,仿佛一千只鸭子叽叽喳喳。

    绿龙烦不胜烦,转头咆哮:“闭嘴!”

    龙吼有如实质,音浪扫过营地,四百个地精齐齐噤声,一半晕了,一半尿了。

    斯坦德路回过头:“我刚才听见你在喊,你叫食……什么来着?”

    几十年的怨怒积累,几十年的热血澎湃,让霍克在这个关头,情不自禁脱口而出:“食食食食虫者,霍克!”他五体投地跪倒,“我伟大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