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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界第一美男子,人气王花仙子成亲,当然要从奢从华,怎么华而不实怎么来。
不过三两天,连花仙子与鬼市老大耿禾的爱情文案,就已经写出上百个版本了。只能说,地府的形式主义还是很牛逼的。
明明是大喜事,整个地府、鬼市挂着喜庆洋洋的装饰,奈何桥上装饰着的骷髅头骨带着绿色的花环,桥面上盛开着娇艳欲滴的彼岸花。
红红绿绿,色彩鲜明地冲击着眼睛,就和有鬼故意捣乱似的。
毕竟,花仙子成亲,哭的鬼总是比笑的鬼多。以后再也见不着花仙子了,以后再也听不到花仙子唱歌了,以后花仙子就是别的鬼的了。
远嫁外府,还不如当阎王夫人呢。不过这些话,地府里的小鬼只敢暗戳戳地窃窃私语,毕竟阎王并不是花仙子的迷弟。在众鬼眼里,阎王除了和判官走的近点,对谁都一副性冷淡的模样。不过阎王大部分时间都是平易近人的,毕竟一般也见不着阎王的影子。
要是有活人不小心闯进地府,看着大红大绿,吐得掉渣的审美,怕是会怀疑自己死后的审美也会这么low。毕竟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是真的不能忍啊!
但其实鬼也很无辜。他们做了鬼,就失去了对色彩的辨识能力。在他们眼里,绿色也好,红色也罢,全是清一色的灰色,只是随着颜色的深浅不同,灰色的深浅也不同而已。
地府大喜事爱好红配绿,真不是地府公关宣传部的锅,这是万年祖传下来的色调。鬼们对颜色真没什么见解。只是见多了,自然见怪不怪。
作为马上要成亲的准新娘,花仙子依旧兢兢业业,忙个不停。一边给过奈何桥的鬼们办手续,一边安慰四周哭哭啼啼的鬼们,另一边还得给即将成为他对象的耿禾准备新婚鬼蒂。
鬼蒂,是地府每个成亲的鬼在结婚当天送给结婚对象的礼物。这礼物需要新人亲手做,并要注入自己重要的东西,代表着长长久久。
但他其实是个左撇子手残。佛系孟弋,日常手抖。要入轮回的鬼不知多少被他抖进了忘川河。所以精细活,的确不适合他。
他有一把伴随不知多少年月的金丝黑木扇,算的上他重要的东西。他决定偷偷懒,将自己万年来的功德注入一些在里头,就算完事了。
本来媚娘教他在扇柄上刻字的,但他手一直在抖,转头一想,还是别糟蹋他的东西了。
孟弋结婚后会留在鬼市里,那天会有新的孟婆来交接。所以这两天,他也在工作交接。他成亲前要送走的最后一个鬼就是媚娘。
媚娘在地府的功德已经满了,其实早就可以轮回了。但媚娘在地府呆了上千年,和孟弋也有了些感情,所以打算替他操心下婚礼,成为孟弋最后一个客人。
媚娘这两天全天无限量地在奈何桥边上提供鬼饮,来的鬼很多,排着长队哭哭啼啼地领鬼饮。
鬼哭狼嚎声,比过年还热闹。
桥下的忘川河,伸出无数鬼手来,似乎想要分走一些桥上的热闹。
从不懂得平静的河面,鬼手突然心有灵犀地朝河底钻了钻,一只摆渡船悠悠晃晃,正是握着船桨的宜修。
万年来,他从来都是独善其身,不过是将码头的鬼送到地府入口。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形单影只。
此时,他的船上,竟然立着一个面色冷峻的黑脸男人,他是阎王邓欢。他生来就是一张板板正正的黑脸。邓欢难得离开他的殿堂跑出来转悠。
邓欢仰头看着热热闹闹的桥面,打破了在忘川河饶了一圈的宁静。
“孟弋要成亲了,你也该安心走了。”
“嗯。”
宜修应得很轻很轻,就和滑动的船桨一样,未掀起任何波澜。也不知道他的心境是不是真的如同表面看上去那样,完全放心了。
两人都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邓欢又问:“你什么时候走?”
宜修言简意赅:“后天。”
邓欢点了点头,问:“神王这两天去鬼市了,你不打算去道个别?”
宜修应道:“我倒是有个要道别的去处,但是神王那就不去了。”
“不去了?”
邓欢顿了顿,道出疑惑:“你当初同他出生入死的,关系极好,怎么这要走了,和他道个别都不肯?他不久前还来问过我,你的时间是不是到了。想来他还是很关心你的,只是当初他……”
宜修:“其实从始至终我心里还是极其尊重他的。只是觉得分别这个事,他经历了太多,我不想去给他徒增伤感罢了。”
邓欢嗯了一声,语重心长道:“说的也是。要不是求一个相聚,也许他万年前就……”
邓欢顿了顿,似乎想到了自己,苦笑一声,“其实,只要心里重视的人还好好活着,即使不在一起,也算的上一个好结局。”
宜修看着奈何桥上,眼底终于涟着极浅极浅的笑,道:“嗯。所以他当时那么沉稳自持,却犯了天怒,我一点也不诧异。不过是身不由己,情不自禁。”
奈何桥上的鬼饮终于发得七七八八了,孟弋伸了伸懒腰,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船上的宜修。
他挥着手热情地朝宜修打招呼,拿着手里的鬼饮张牙舞爪。
邓欢含笑看着宜修,“瞧他那得意样,估计是没看清我。”
“嗯。”
“要不上去吃个鬼饮?”
邓欢见宜修有所犹豫,劝道:“不是我吹,媚娘的鬼饮可不是别的地方能吃的到的,她马上也要走了,也不知道继承她配方的鬼能不能做出如此美味来。你来这万年,还是要尝尝地府的美味,否则哪天我自己想起来,都觉得没有尽地主之谊。”
“好。”
宜修应允,和邓欢脚尖一踮,咻得一下就来到了桥底。
孟弋这才看清了另一只鬼是阎王。他连忙收敛刚刚对宜修的大小声,朝邓欢礼貌起来:“阎王。”
邓欢接过孟弋的鬼饮,朝孟弋道:“花仙子,托你的福,我们俩才能吃到媚娘牌鬼饮。”
“您真是客气了,太抬举我了。”
孟弋嘿嘿笑着,又把另一个递给宜修。
阎王看起来心情很好啊,一点也不像找他和鬼市联姻时那副吃人的冷酷模样。看来,阎王和宜修关系挺好,他要多勾搭勾搭宜修。
孟弋这般想着,邓欢又问:“花仙子,你鬼蒂做的怎么样了?”
孟弋一听,立马愁眉苦脸,嗷了一声,“您可别提了,我手残的程度可是整个鬼界都闻名的。我除了唱歌,也没别的本事。这些年,要不是有宜修帮我捡功德瓶,我都不知道搞砸了多少鬼的轮回了。”
孟弋顿了顿,掏出自己的扇子,“咯,我只好拿这个去充数了。”
邓欢和宜修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邓欢微微诧异,宜修的眸色有些凝重。
邓欢问:“花仙子,这不是你很重要的东西吗?怎么就舍得送出去了?”
“重要也算不上吧,就是一直贴身带在身边。”
邓欢继续问:“要是别人送的,就这么转送出去,送东西的人岂不是很伤心?”
孟弋尴尬地一笑,“是吗?其实我本来也这么觉得,但是细细一想,应该也不至于把送我东西的人给忘了。”
宜修面无表情地朝码头走去,邓欢跟了过去,道:“那把金色黑木扇,我记得,是你送给花仙子的。”
“嗯。”
“如果你心里不舒坦,我可以和花仙子说,让他送别的礼物。”
宜修摇了摇头,“不用了。我都要走了的人,也没必要纠结一把扇子。”
宜修说完,便化为一团白雾消失不见。
孟弋已经跟了过来,他刚刚忘记邀请宜修参加他的婚礼了。
眼见着宜修没了踪迹,他问邓欢:“阎王,宜修去哪里了?”
“他去人间了。”
孟弋咦了下,心里想,果然和阎王深交还是有好处的,还能擅离职守。
阎王见他低头不知胡思乱想什么,问:“花仙子,怎么了?找宜修还有事?”
孟弋解释:“没什么重要的,我就是想邀请他参加我的婚礼。”
邓欢愣了下,心里突然就升腾起了一罪恶,但又安慰自己,这是最好的办法。
他朝孟弋道:“宜修可能去不了你的婚礼了。”
孟弋不解,“为什么?那天会有很多新魂吗?”
“不是。”
邓欢道:“他是不是还没告诉你,你结婚那天,他要走。”
“走去哪?”
“他时间到了,要入轮回了。”